1、ICS 27.060.30 J98 DB34 安 徽 省 地 方 标 准 DB 34/T 17092020 代替 DB34/T 1709-2012 亚临界及以上电站锅炉外部检验技术导则 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external inspection of subcritical boiler and above 文稿版次选择 2020 - 06 - 22发布 2020 - 07 - 22实施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34/T 17092020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 DB34/T 1709-2012大型
2、电站锅炉外部检验技术导则。 与 DB34/T 1709-2012 相比, 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本标准的名称,改为“亚临界及以上电站锅炉外部检验技术导则”; 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 修改了超临界锅炉和亚临界锅炉的术语和定义(见第3章); 修改了外部检验一般采用的检验方法(见5.1); 修改了“准备工作”内容,删除了“检验过程中配合以及安全监护工作”内容(见5.2和上一 版本5.2.3); 修改了“检验内容”,删除了“锅炉本体检验”,增加了“锅炉安置环境和承重装置检查”、“炉 墙和保温检查”、“膨胀系统检查”和“除渣设备和吹灰器检查”,将“安全附件检验”和“自 控调
3、节及保护装置检验”合并为“安全附件、仪表和安全保护装置检查”(见5.3.1); 修改了“资料审查”的内容要求,增加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的内容要求(见 5.3.2); 增加了“锅炉安置环境和承重装置检查”的内容要求(见5.3.3); 修改了“管道、阀门和支吊架检查”的内容要求(见5.3.4); 删除了“锅炉本体检验”章节(见上一版本5.3.4);将“锅炉本体检验”章节中的承重结构 和支吊架的检查内容分别纳入“锅炉安置环境和承重装置检查”和“管道、阀门和支吊架”章 节(见5.3.3和5.3.4);将“锅炉本体检验”章节中的“膨胀系统检查”和“炉墙、保温检 查”独立设置章节,并修改了
4、“膨胀系统检查”和“炉墙和保温检查”的内容要求(见5.3.5 和5.3.6); 修改了“安全附件、仪表和安全保护装置检查”的内容要求,并将“安全附件检验”和“自控 调节及保护装置检验”章节合并为“安全附件、仪表和安全保护装置检查”章节(见5.3.7); 修改了“辅助设备以及系统检查”的内容要求,将该章节中的“出渣设备和吹灰器检查”独立 设置章节(见5.3.8和5.3.9); 修改了“检验结论”的内容要求(见5.3.12); 修改了“记录和报告的格式及内容”的内容要求(见6和附录A)。 本标准由安徽省特种设备检测院提出。 本标准由安徽省特种设备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安徽省特
5、种设备检测院。 本标准起草人:丁盛斌、杨必应、朱邦同、李斌、蔡沧龙、高飞、张凤安、杨见森、陈雷、占刚。 DB34/T 17092020 1 亚临界及以上电站锅炉外部检验技术导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亚临界及以上压力的锅炉外部检验工作的内容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亚临界及以上压力电站锅炉,亚临界压力以下电站锅炉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2145 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 DL 5068 发电厂化学设计规
6、范(附条文说明) TSG 08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准则 TSG G5001 锅炉水(介)质处理监督管理规则 TSG G7002 锅炉定期检验规则 TSG G0001 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 G7002 锅炉定期检验规则 TSG Z7001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 TSG Z8002 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 TSG ZF001 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超临界锅炉 supercritical boiler 出口蒸汽压力不小于 22.1 MPa 的锅炉。 3.2 亚临界锅炉 subcritical boiler 出口蒸汽压力不小于 1
7、6.7 MPa 且小于 22.1 MPa 的锅炉。 4 一般规定 4.1 锅炉外部检验周期应符合 TSG G7002 规定。 DB34/T 17092020 2 4.2 从事外部检验的检验机构资质应符合 TSG Z7001 的规定,检验人员的资质应当符合TSG Z8002 要求。 4.3 锅炉使用单位应按 TSG G5001 的规定,做好水处理工作,保证水汽质量。 4.4 锅炉的水汽质量应符合 GB/T 12145的规定。 5 外部检验 5.1 检验方法 一般采用资料审查、宏观检(抽)查、见证功能试验等方法进行。 5.2 准备工作 5.2.1 锅炉使用单位应准备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a) 锅炉使
8、用管理制度; b) 锅炉安全技术档案; c) 锅炉使用管理记录; d) 锅炉作业人员(包括锅炉司炉、锅炉水处理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等特种设备作 业人员的资格证件。 5.2.2 检验单位应做好如下准备工作: a) 检验前,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根据锅炉具体情况,编制检验方案; b) 对检验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 5.3 外部检验内容以及要求 5.3.1 检验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a) 资料审查; b) 锅炉安置环境和承重装置检查; c) 管道、阀门和支吊架检查; d) 炉墙和保温检查; e) 膨胀系统检查; f) 安全附件、仪表和安全保护装置检查; g) 除渣设备和吹灰器检查;
9、h) 辅助设备以及系统检查; i) 水质管理和水处理设备检查。 5.3.2 资料审查 5.3.2.1 对于首次检验的锅炉,审查本导则规定的以下资料;对于非首次检验的锅炉,重点审查新增 加和有变更的部分。 5.3.2.2 锅炉安全技术档案包含下列内容并符合相关要求: a) 锅炉使用登记及改造、长期停用、变更使用单位、使用单位更名或超设计期限使用等变更登记 情况,使用登记或变更登记应符合TSG 08的要求; b) 锅炉出厂随附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制造监督检验证明 等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内容应符合TSG G0001要求; DB34/T 17092020 3 c) 锅
10、炉范围内管道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管理以及检验检测资料,包括压力管道元件(钢管、 阀门、管件、补偿器、法兰和元件组合装置)的制造出厂资料等,应符合 TSG G0001、TSG G7002 以及相关标准的要求; d) 锅炉安装、改造和重大修理竣工资料中的图样、工艺文件、施工质量证明文件、监督检验证明 等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内容应符合TSG G0001要求; e) 水处理设备的安装调试技术资料,水处理系统的设计应当符合DL 5068相关规定,水处理设备 的出水质量及设备出力应当符合设计要求; f) 锅炉历次检验、检修资料,包括检验报告中提出的缺陷、问题和处理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g) 锅炉日常使
11、用状况记录,包括运行小时、超温、超压记录等; h) 锅炉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及测量调控装置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i) 锅炉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5.3.2.3 锅炉使用管理制度及所对应的使用管理记录包括下列内容并符合相关要求: a) 岗位责任制; b) 巡回检查制度; c) 交接班制度; d) 锅炉及辅助设备的操作规程; e) 设备维护保养制度(包括检修工艺规程或检修作业指导文件)及定期自行检查制度; f) 水质管理制度(包括水汽质量监督制度); g) 安全管理制度; h) 节能管理制度; i) 金属技术监督制度; j) 热工技术监督制度; k) 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及应急预案管理制度(包
12、括锅炉范围内管道泄漏、爆破应急措施和救援 预案)。 5.3.2.4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应符合以下要求: a)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取得A类安全管理人员证; b) 300 MW以下(不含300 MW)的电站锅炉司炉人员应经资格认定,并取得G2类电站锅炉司炉证; c) 300 MW及以上电站锅炉司炉人员由使用单位按照电力行业规范自行进行技能培训; d) 锅炉水处理作业人员应取得G3类作业人员证; e) 持证作业人员的配备应满足锅炉运行和和管理的需要。 5.3.3 锅炉安置环境和承重装置检查 应符合以下要求: a) 检查锅炉铭牌,内容应齐全,挂放位置应醒目; b) 检查特种设备使用标志
13、,应按TSG 08要求悬挂或存放于安全技术档案; c) 检查零米层、运转层和控制室,应各设有至少两个出口,门应向外开; d) 抽查巡回检查通道,应畅通、无杂物堆放,地面应平整、无积水,沟道应畅通,盖板应齐全; e) 抽查照明设施,应满足锅炉运行监控操作和巡回检查要求,灯具开关应完好;抽查事故控制电 源和事故照明电源,应完好并且能随时投入运行; f) 抽查孔洞周围,应设有栏杆、护板;室内应设有防水或者排水设施; g) 抽查楼梯、平台、栏杆、护板,应完整,平台和楼板应有明显的载荷限量标志和标高标志; h) 检查承重结构,应无明显过热、腐蚀,承力应正常; i) 检查防火、防雷、防风、防雨、防冻、防腐
14、设施,应齐全、完好; DB34/T 17092020 4 j) 抽查系统图齐全并符合实际。 5.3.4 管道、阀门和支吊架检查 应符合以下要求: a) 检查管道挠曲、下沉以及异常变形情况; b) 检查管道运行中应无振动,减振器、阻尼器运行正常; c) 检查管系膨胀不受阻。除管道限位装置、刚性支吊架与固定支架外,应保证管系自由膨胀;检 查膨胀指示器,其指示应清晰、准确; d) 抽查支吊架等应无过热、变形、裂纹、腐蚀、卡死等缺陷,焊缝应当无开裂;支、吊架承力正 常,无失载、过载现象;吊架螺帽无松动; e) 抽查支吊架结构应正常,转动和滑动部位灵活和平滑,支吊架根部和连接件应无明显变形,焊 缝无开裂
15、; f) 抽查支吊架热位移方向符合设计要求,吊架的吊杆偏斜角度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g) 抽查活动支架的位移方向、位移量及导向性能符合设计要求; h) 抽查管托无松动或脱落现象; i) 抽查固定支架牢固可靠,混凝土支墩无裂缝、损坏; j) 抽查弹簧支吊架的安装高度与弹簧工作高度符合设计要求,无过度压缩,偏斜或失载;恒力弹 簧支吊架转体位移指示不越限; k) 抽查减震器结构完好,液压阻尼器工作正常,无渗油现象; l) 检查管道保温状况,应符合本导则5.3.5的规定; m) 检查保温材料是否进行过更换,当更换容重相差很大(指超过设计值10%)的保温材料时,是否 对支吊架做相应的调整; n) 抽查管
16、道色环,应完整,有介质流向箭头; o) 抽查管道与阀门,应当无泄漏,阀门参数与管道参数应当相匹配; p) 抽查阀门的开关方向标记和设备命名统一编号,重要阀门应有开度指示和限位装置; q) 抽查管接头可见部位、阀门、法兰及人孔、手孔、检查孔、汽水取样孔周围的腐蚀、渗漏情况。 5.3.5 炉墙和保温检查 应符合以下要求: a) 检查炉墙、炉顶,应无开裂、破损、脱落、漏烟、漏灰和明显变形,炉墙应无异常振动; b) 抽查保温,应完好;当环境温度不高于27时,设备和管道保温外表面温度应不超过50; 当环境温度高于27时,保温结构外表面温度应不超过环境温度25; c) 抽查炉膛以及烟道各门孔,密封应完好,
17、应无烧坏变形,耐火层应无破损、脱落,膨胀节应伸 缩自如,应无明显变形和开裂。 5.3.6 膨胀系统检查 应符合以下要求: a) 检查悬吊式锅炉膨胀中心,应固定; b) 抽查锅炉膨胀导向装置,应无卡阻或者损坏现象; c) 抽查锅炉膨胀指示装置,应完好,是否有卡阻或者损坏现象。膨胀指示器刻度盘刻度应清晰, 指示应正常(包括方向和膨胀值),审查膨胀量记录; d) 抽查各部件膨胀情况,应无受阻现象。 DB34/T 17092020 5 5.3.7 安全附件、仪表和安全保护装置检查 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安全阀 1) 检查安全阀的安装、数量、规格,应当符合TSG G0001要求; 2) 审查安全阀定期
18、排放试验记录或报告,应符合要求,安全阀的试验间隔应不大于一个小修 间隔;对控制式安全阀,审查控制系统定期试验记录; 3) 审查安全阀定期校验记录或者报告,应符合相关要求并且在有效期内,校验周期应符合 TSG ZF001和TSG G0001要求,整定压力等校验结果应当记入锅炉技术档案;安全阀检修、 更换后,应当重新校验; 4) 检查弹簧式安全阀防止随意拧动调整螺钉的装置;控制式安全阀的动力源和电源应当可 靠; 5) 检查安全阀,运行时应当无解列、泄漏,排汽、疏水畅通;排汽管、放水管应引到安全地 点;如果装有消音器,消音器排汽小孔应无堵塞、积水、结冰现象。 b) 压力测量装置 1) 检查压力表的装
19、设部位、精确度、表盘刻度极限值、表盘直径,应当符合TSG G0001的要 求; 2) 审查压力表检定或者校准记录、报告或者证书,应当符合相关要求并且在有效期内; 3) 抽查压力表刻度盘,应有高限压力指示标志; 4) 抽查压力表,应当无泄漏,表面应清晰,玻璃应当无损坏,压力取样管以及阀门应当无泄 漏; 5) 抽查同一系统内相同位置的各压力表示值,应当在允许误差范围内; 6) 抽查炉膛压力测量系统无漏风、堵塞,压力变送器校验合格,审查炉膛压力测量系统的报 警和保护定值,应当符合锅炉运行情况。 c) 水位测量与示控装置 1) 检查直读式水位表的数量、装设、结构和远程水位测量装置的装设,应当符合TSG
20、 G0001 要求; 2) 检查水位表,应当设有最低、最高安全水位和正常水位的明显标志,水位应当清晰可见; 对于远程监控水位,图像应当清晰; 3) 检查分段水位表,应当无水位盲区;双色水位表汽水分界面清晰,无盲区; 4) 检查就地水位表,应当连接正确、支撑牢固,保温应完好,疏水管应引到安全地点; 5) 抽查电接点水位表,接电应当无泄漏,指示与就地水位表校对应当符合要求; 6) 抽查平衡容器以及汽水侧阀门,应当无泄漏,保温应符合要求; 7) 审查远传水位测量装置与就地水位表校对记录,其示值应在允许误差范围内; 8) 用单个或者多个远程水位测量装置监视锅炉水位时,检查其信号应当各自独立取出;在锅
21、炉控制室内应当有两个可靠的远程水位测量装置,运行中应当保证有一个直读式水位表正 常工作; 9) 检查亚临界锅炉水位指示是否对由于水位表与锅筒内液体密度差引起的测量误差进行修 正; 10) 审查冲洗记录应齐全、有效。 d) 温度测量装置 1) 检查温度测量装置的装设位置、量程,应当符合TSG G0001要求; 2) 审查温度测量装置校验或者校准记录、报告或证书,应当符合相关要求并且在有效期内; DB34/T 17092020 6 3) 抽查温度测量装置,应当运行正常,指示正确,测量同一温度的表计示值均应当在允许误 差范围内; 4) 抽查螺纹固定的测温元件,应当无泄漏。 e) 防爆门 1) 对于设
22、有防爆门的锅炉,抽查防爆门,应当完好、无腐蚀、无泄漏,排放方向不应当朝向 人行通道。 f) 安全保护装置 1) 检查安全保护装置的设置,应符合TSG G0001要求; 2) 对于控制循环蒸汽锅炉、直流锅炉、室燃锅炉、循环流化床锅炉还应检查锅炉是否按照 TSG G0001设置并投用安全保护和联锁装置; 3) 审查联锁保护投退记录应当符合相关要求,锅炉运行中联锁保护装置不得随意退出运行, 锅炉炉膛压力、全炉膛灭火、锅筒水位保护在机组运行中应严禁退出; 4) 审查安全保护定值应当符合相关要求,保护装置应当定期进行动作试验,审查安全保护装 置动作试验记录,应当齐全、有效; 5) 审查备用电源或者气源自
23、投试验记录,应当符合相关规定; 6) 检查炉膛火焰监测电视系统运行良好,图像清晰; 7) 抽查声光报警系统工作正常; 8) 检查保护装置的“不间断电源”运行正常。 g) 排污和放水装置 1) 检查排污阀与排污管,是否有异常震动或者渗漏。 5.3.8 除渣设备和吹灰器检查 应符合以下要求: a) 检查除渣设备工作情况,应运转正常; b) 抽查吹灰器工作情况:应运转正常,无损坏,提升阀门应关闭严密,无泄漏;蒸汽及疏水管道 应当有一定的坡度,应当利于系统疏水,疏水装置良好。 5.3.9 辅助设备以及系统检查 应符合以下要求: a) 抽查燃烧设备以及系统工作情况,应运转正常; b) 抽查送风机、引风机
24、、排粉风机、炉水循环泵、火检风机等辅机运转情况,应运转正常;检查 炉水循环泵系统中各阀门、滤网、高压冷却器、法兰等部件应无泄漏。 5.3.10 水质管理和水处理设备检查 应符合以下要求: a) 水处理设备应运转正常; b) 检查化学监督制度的执行情况; c) 检查水汽取样器的设置、取样点布置,应当符合相关要求要求; d) 审查汽水化验记录和化验项目,应当齐全、有效,汽水品质应当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5.3.11 缺陷的处理 应符合以下要求: DB34/T 17092020 7 a) 检验过程中发现缺陷和问题,检验人员应当及时通知锅炉使用单位,发现严重事故隐患时检验 机构应当立即向登记机关报告;
25、 b) 使用单位应对检验发现的缺陷和问题提出处理或者整改措施并负责落实,及时将处理或者整改 情况书面反馈给检验机构,对于重大缺陷,提出缺陷处理情况的见证资料,情况做书面回复。 5.3.12 检验结论 现场检验工作完成后,检验机构应当根据检验情况,结合锅炉使用单位对缺陷和问题处理或者整改 情况的书面回复,做出以下检验结论,并于30个工作日出具相应的检验报告交付使用单位: a) 符合要求,未发现影响锅炉安全运行的问题或者对问题进行整改合格; b) 基本符合要求,发现存在影响锅炉安全运行的问题,采取了降低参数运行、缩短检验周期或者 对主要问题加强监控等有效措施; c) 不符合要求,发现存在形象锅炉安
26、全运行的问题,未对问题整改合格或者未采取有效措施。 6 记录和报告的格式及内容 6.1 要求如下: a) 检验人员进行检验时应当有记录; b) 记录应当真实、准确、具有可追溯性; c) 记录记载的信息量不得少于检验报告的信息量。 6.2 电站锅炉外部检验报告式样参见附录A。 DB34/T 17092020 8 A A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电站锅炉外部检验报告式样 报告编号: 电站锅炉外部检验报告样式 登 记 编 号: 使 用 单 位: 使 用 编 号: 锅 炉 型 号: 检 验 日 期: (检验单位) DB34/T 17092020 9 注意事项 1. 本检验机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
27、场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取得特种设备综合检验机构资质证书, 证书号:TS*-*。 2. 本报告为依据本标准对大型电站锅炉进行外部检验的结论报告。 3. 报告书应当由计算机打印输出,或用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要工整,涂改无效。 4. 本报告书无检验、审核、批准人员签字和检验机构的核准证号、检验专用章或者公章无效。 5. 本报告书一式两份,由检验机构和使用单位分别保存。 6. 受检单位对本报告结论如有异议,在收到报告书之日起15日内,向检验机构提出书面意见。 联 系 人: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传 真: 电子邮箱: 网 址: DB34/T 17092020 10 电站锅炉外部检验结论报告
28、 报告编号: 检验日期: 锅炉型号 设备代码 产品编号 单位内编号 制造单位 安装单位 产权单位 使用单位 设备使用地点 使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邮政编码 使用登记证编号 投入使用日期 年 月 累计运行小时 h 上次检验日期 年 月 性 能 参数 额定蒸发量 t/h 再热蒸汽流量 t/h 锅筒工作压力 MPa 锅筒工作温度 过热器出口压力 MPa 过热器出口温度 再热器出口压力 MPa 再热器出口温度 再热器进口压力 MPa 再热器进口温度 给水压力 MPa 给水温度 检 验 依据 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锅炉定期检验规则大型电站锅炉外部检验导则 缺 陷 及 其 处理 检验发现的缺陷位置、性质、程
29、度及处理意见(必要时附图或者附页) 检 验 结论 (符合要求、基本符合要 求、不符合要求) 允许(监控)使用参数 压力 MPa 温度 介质 其他 下次检验日期: 年 月 说明 检验人员: 编制: 日期: 检验机构核准证编号: (检验机构检验专用章或者公章) 年 月 日 审核: 日期: 批准: 日期: 共 页 第 页 注:本结论报告适用大型电站锅炉。 DB34/T 17092020 11 电站锅炉外部检验报告(附页) 报告编号: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结果 备注 1 资料 审查 上次报告提出问题整改情况 2 锅炉资料 3 锅炉使用管理制度、运行规程、检修规程 4 金属技术监督制度、热工技术监督制度
30、、水汽质量监督制度 (对高压及以上电站锅炉) 5 锅炉作业人员和锅炉相关管理人员持证情况 6 事故应急预案 7 锅炉安 置环境 和承重 装置 锅炉铭牌内容和挂放位置 8 零米层、运转层和控制室出口,门向外开 9 巡回检查通道 10 照明设施、事故控制电源和事故照明电源 11 孔洞周围栏杆、护板,室内防、排水设施 12 楼梯、平台、栏杆、护板,平台和楼板的载荷限量标志 和标高标志 13 承重结构 14 防火、防雷、防风、防雨、防冻、防腐设施 15 管道、阀 门和支吊 架 管道是否有泄漏,色环以及介质流向标志是否符合要求 16 阀门是否有泄漏,阀门与管道参数是否相匹配,阀门是否有 开关方向标志和设
31、备命名统一编号,重要阀门是否有开度指 示和限位装置 17 支吊架 18 炉墙和 保温 炉墙、炉顶 19 保温 20 炉膛及烟道各门孔 21 膨胀系 统 悬吊式锅炉膨胀中心是否固定 22 锅炉膨胀指示装置 23 锅炉各部件膨胀情况 DB34/T 17092020 12 电站锅炉外部检验报告(附页) 报告编号: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结果 备注 24 安全附 件、仪 表、和安 全保护装 置 安全阀 安装、数量、型式、规格 25 定期排放试验记录、控制式安全阀和控制系统定期 试验记录 26 校验记录(报告) 27 弹簧式安全阀防止随意拧动调整螺钉的装置、杠杆 式安全阀防止重锤自行移动的装置和限制杠杆越
32、出 的导架;控制式安全阀的动力源和电源 28 运行时是否解列、泄漏,排汽、疏放水管,消音器 29 压力测 量装置 压力表装设及部位、精确度、量程、表盘直径 30 压力表检定或校准记录、报告或证书 31 压力表刻度盘高限压力指示标志 32 泄漏情况、表盘是否清晰、玻璃是否损坏 33 同一系统相同位置各压力表示值 34 炉膛压力测量系统的报警和保护定值 35 水位测量 与示控装 置 数量、装设、结构 36 高、低、正常水位标志,水位显示及远程监控水位 图像 37 分段水位表及双色水位表汽水分界面 38 就地水位表连接、支撑、保温、疏水管 39 平衡容器、汽水侧阀门是否泄漏及平衡容器保温 40 电接
33、点水位表接点是否泄露 41 远程水位与就地水位校对记录及误差 42 多个远程水位测量装置的信号是否各自独立取出, 控制室内是否有两个远程水位测量装置,运行中是 否能保证一个直读式水位表正常工作 DB34/T 17092020 13 电站锅炉外部检验报告(附页) 报告编号: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结果 备注 43 冲洗记录 44 温度测 量装置 装设位置、量程 45 校验或者校准记录、报告或者证书 46 运行指示,测量同一温度示值是否在允许误差范围 内 47 螺纹固定的测温元件是否有泄漏 48 安全保 护装置 设置 49 联锁保护投退记录 50 保护定值和动作试验记录 51 备用电源或者气源自投试验记录 52 防爆门及排放方向 53 排污管、排污阀 54 除渣设备 吹灰器 除渣设备 55 吹灰器 56 辅助设 备以及 系统 燃烧设备以及系统 57 鼓风机、引风机 58 水汽取样器,取样管、取样点布置 59 化验记录及项目 60 其它 注:无问题或者合格的检查项目在检查结果栏打“”;有问题或不合格的检查项目在检查结果栏打“”,并在备注中 说明;实际没有的检查项目在检查结果栏填写“无此项”;无法检查的项目在检查结果栏中划打“”并在备注中 说明原因。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