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13.030.20Z 77 DB23黑 龙 江 省 地 方 标 准DB 23/T 2714 2020农 村 生 活 垃 圾 非 焚 烧 低 温 处 理 设 施 大 气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2020 -11- 18发 布 2020- 12-17实 施黑 龙 江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 布 DB23/T 27142020 I 目 次前 言 .II引 言 .III1 范 围 .1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 .23 术 语 和 定 义 .34 排 放 控 制 要 求 .35 监 测 要 求 .46 实 施 和 监 督 .5 附 录 A( 规 范 性 附 录 ) PCDD/
2、Fs 的 毒 性 当 量 因 子 .7 DB23/T 27142020 II 前 言本 文 件 按 照 GB/T1.1-2020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1部 分 : 标 准 化 文 件 的 结 构 和 起 草 规 则 的 规 定 起草 。 请 注 意 本 文 件 的 某 些 内 容 可 能 涉 及 专 利 。 本 文 件 的 发 布 机 构 不 承 担 识 别 专 利 的 责 任 。本 文 件 由 黑 龙 江 省 生 态 环 境 厅 提 出 并 归 口 。本 文 件 参 与 起 草 单 位 : 黑 龙 江 省 生 态 环 境 监 测 中 心 、 中 国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院 。
3、本 文 件 主 要 起 草 人 : 陈 威 、 郭 敏 、 李 博 、 徐 舒 、 邢 延 峰 、 曹 胜 、 王 鹏 杰 、 王 宗 爽 、 李 琴 、 蒋 智 伟 、张 蕊 、 关 吉 鑫 、 姜 景 阳 、 王 国 梁 、 李 伯 娜 、 王 立 志 、 霍 寅 龙 、 裴 笠 舟 、 李 昭 晨 、 韩 旭 。 DB23/T 27142020 III 引 言为 贯 彻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固 体 废 物 污 染 环 境 防 治 法 及 黑 龙江 省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条 例 等 法 律 法 规 , 保 护 和 改 善
4、 生 活 环 境 、 生 态 环 境 , 保 障 人 体 健 康 , 结 合 黑 龙 江 省农 村 生 活 垃 圾 处 理 实 际 情 况 , 控 制 农 村 生 活 垃 圾 污 染 , 制 定 本 文 件 。 DB23/T 27142020 1 农 村 生 活 垃 圾 非 焚 烧 低 温 处 理 设 施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1 范 围本 文 件 规 定 了 农 村 生 活 垃 圾 非 焚 烧 低 温 处 理 设 施 的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控 制 要 求 、 监 测 要 求 、 实 施 与 监督 要 求 。本 文 件 适 用 于 现 有 农 村 生 活 垃 圾 非 焚
5、烧 低 温 处 理 设 施 的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管 理 , 以 及 建 设 项 目 的 环 境影 响 评 价 、 环 境 保 护 设 施 设 计 、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 排 污 许 可 证 核 发 及 其 投 产 后 的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管 理 。本 文 件 适 用 于 不 便 于 集 中 收 集 、 转 运 、 处 置 生 活 垃 圾 的 农 村 地 区 的 生 活 垃 圾 非 焚 烧 低 温 处 理 设 施 。本 文 件 未 规 定 的 恶 臭 污 染 物 项 目 适 用 相 应 的 国 家 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农 村 生 活 垃
6、 圾 非 焚 烧 低 温 处理 设 施 排 放 的 水 污 染 物 、 环 境 噪 声 适 用 于 相 应 的 国 家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产 生 固 体 废 物 的 鉴 别 、 处 理 和 处置 适 用 国 家 固 体 废 物 鉴 别 与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 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中 的 内 容 通 过 文 中 的 规 范 性 引 用 而 构 成 本 文 件 必 不 可 少 的 条 款 。 其 中 ,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仅 该 日 期 对 应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 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 其 最 新
7、 版 本 ( 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 ) 适 用 于 本文 件 。GB 16297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GB 18485 生 活 垃 圾 焚 烧 污 染 控 制 标 准GB/T 14675 空 气 质 量 恶 臭 的 测 定 三 点 比 较 式 臭 袋 法GB/T 16157 固 定 污 染 源 排 气 中 颗 粒 物 测 定 与 气 态 污 染 物 采 样 方 法HJ 57 固 定 污 染 源 废 气 二 氧 化 硫 的 测 定 定 电 位 电 解 法HJ 77.2 环 境 空 气 和 废 气 二 噁 英 类 的 测 定 同 位 素 稀 释 高 分 辨 气 相
8、色 谱 -高 分 辨 质 谱 法HJ 543 固 定 污 染 源 废 气 汞 的 测 定 冷 原 子 吸 收 分 光 光 度 法 (暂 行 )HJ 548 固 定 污 染 源 废 气 氯 化 氢 的 测 定 硝 酸 银 容 量 法 HJ 549 环 境 空 气 和 废 气 氯 化 氢 的 测 定 离 子 色 谱 法HJ 629 固 定 污 染 源 废 气 二 氧 化 硫 的 测 定 非 分 散 红 外 吸 收 法HJ 657 空 气 和 废 气 颗 粒 物 中 铅 等 金 属 元 素 的 测 定 电 感 耦 合 等 离 子 体 质 谱 法HJ 692 固 定 污 染 源 废 气 氮 氧 化 物
9、 的 测 定 非 分 散 红 外 吸 收 法HJ 693 固 定 污 染 源 废 气 氮 氧 化 物 的 测 定 定 电 位 电 解 法HJ 905 恶 臭 污 染 环 境 监 测 技 术 规 范HJ 916 环 境 二 噁 英 类 监 测 技 术 规 范HJ 2035 固 体 废 物 处 理 处 置 工 程 技 术 导 则HJ/T 27 固 定 污 染 源 排 气 中 氯 化 氢 的 测 定 硫 氰 酸 汞 分 光 光 度 法HJ/T 42 固 定 污 染 源 排 气 中 氮 氧 化 物 的 测 定 紫 外 分 光 光 度 法HJ/T 43 固 定 污 染 源 排 气 中 氮 氧 化 物 的
10、 测 定 盐 酸 萘 乙 二 胺 分 光 光 度 法HJ/T 44 固 定 污 染 源 排 气 中 一 氧 化 碳 的 测 定 非 分 散 红 外 吸 收 法HJ/T 56 固 定 污 染 源 排 气 中 二 氧 化 硫 的 测 定 碘 量 法 DB23/T 27142020 2 HJ/T 397 固 定 源 废 气 监 测 技 术 规 范DB 23/2456 农 村 生 活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3 术 语 和 定 义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3.1 农 村 生 活 垃 圾 rural solid waste在 农 村 居 民 日
11、常 生 活 中 或 者 为 日 常 生 活 提 供 服 务 的 活 动 中 产 生 的 固 体 废 物 , 以 及 法 律 、 行 政 法 规 规定 视 为 生 活 垃 圾 的 固 体 废 物 。3.2 非 焚 烧 低 温 处 理 non-incinerating treatment of low temperature较 低 温 度 环 境 ( 200 以 下 ) 中 , 采 用 非 焚 烧 方 式 将 有 机 物 分 解 而 改 变 其 物 理 、 化 学 或 生 物 特 性 和 组 成 的 处 理 方 法 。来 源 : HJ 2035-2013, 3.5和 3.6, 有 修 改 3.3
12、非 焚 烧 低 温 处 理 设 施 non-incinerating treatment facilities of low temperature采 用 非 焚 烧 低 温 处 理 的 方 法 对 农 村 生 活 垃 圾 进 行 处 置 的 设 施 , 包 括 设 备 、 构 筑 物 及 建 筑 物 。来 源 : DB 23/2456-2019, 3.2, 有 修 改 3.4 处 理 残 渣 processing residue农 村 生 活 垃 圾 经 低 温 处 理 后 直 接 排 出 的 固 态 物 质 。来 源 : GB 18485-2014, 3.5, 有 修 改 3.5 二 噁
13、英 类 dioxins 多 氯 代 二 苯 并 -对 -二 噁 英 ( PCDDs) 和 多 氯 代 二 苯 并 呋 喃 ( PCDFs) 的 统 称 。来 源 : GB 18485-2014, 3.83.6 毒 性 当 量 因 子 toxic equivalency factor( TEF)二 噁 英 类 同 类 物 与 2,3,7,8-四 氯 代 二 苯 并 -对 -二 噁 英 对 Ah受 体 的 亲 和 性 能 之 比 。3.7 毒 性 当 量 toxic equivalency quantity( TEQ)各 二 噁 英 类 同 类 物 浓 度 折 算 为 相 当 于 2,3,7,8-
14、四 氯 代 二 苯 并 -对 -二 噁 英 毒 性 的 等 价 浓 度 , 毒 性 当 量浓 度 为 实 测 浓 度 与 该 异 构 体 的 毒 性 当 量 因 子 的 乘 积 。来 源 : GB 18485-2014, 3.103.8 企 业 边 界 plant boundary农 村 生 活 垃 圾 低 温 处 理 设 施 或 企 业 的 法 定 边 界 。 若 难 以 确 定 法 定 边 界 , 则 指 农 村 生 活 垃 圾 低 温 处 理 设 施 或 企 业 的 实 际 占 地 边 界 。来 源 : GB 16297-1996, 3.8, 有 修 改 3.9 现 有 设 施 exis
15、ting facility DB23/T 27142020 3 本 文 件 实 施 之 日 前 , 已 建 成 投 使 用 或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文 件 已 获 批 准 的 农 村 生 活 垃 圾 非 焚 烧 低 温 处 理 设施 。 来 源 : GB 18485-2014, 3.12, 有 修 改 3.10新 建 设 施 new facility本 文 件 实 施 之 日 后 ,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文 件 获 批 准 的 新 建 、 改 建 和 扩 建 的 农 村 生 活 垃 圾 非 焚 烧 低 温 处 理设 施 。来 源 : GB 18485-2014, 3.13, 有 修 改
16、 3.11标 准 状 态 standard conditions温 度 在 273.15K, 压 力 在 101.325kPa时 的 气 体 状 态 。 本 文 件 规 定 的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浓 度 限 值 均 以 标准 状 态 下 的 干 气 体 为 基 准 。来 源 : GB 18485-2014, 3.13, 有 修 改 3.12测 定 均 值 average value在 一 定 时 间 内 采 集 的 一 定 数 量 样 品 中 污 染 物 浓 度 测 试 值 的 算 术 平 均 值 。 对 于 二 噁 英 类 的 监 测 , 应 在6 h12 h内 完 成 不 少 于
17、 3个 样 品 的 采 集 ; 对 于 重 金 属 类 污 染 物 的 监 测 , 应 在 0.5 h8 h内 完 成 不 少 于 3个样 品 的 采 集 。来 源 : GB 18485-2014, 3.15, 有 修 改 3.131 h均 值 hourly average value任 何 1 h污 染 物 浓 度 的 算 术 平 均 值 ; 或 在 1 h内 , 以 等 时 间 间 隔 采 集 4个 样 品 测 试 值 的 算 术 平 均 值 。来 源 : GB 18485-2014, 3.164 排 放 控 制 要 求 4.1 自 2020 年 12 月 17 日 起 , 现 有 设 施
18、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浓 度 执 行 表 1 规 定 的 限 值 。表 1 现 有 设 施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序 号 污 染 物 项 目 限 值 /( mg/m3) 取 值 时 间1 颗 粒 物 20 1 h 均 值2 氮 氧 化 物 ( NOx) 200 1 h 均 值3 二 氧 化 硫 ( SO 2) 30 1 h 均 值4 一 氧 化 碳 ( CO) 150 1 h 均 值5 氯 化 氢 ( HCl) 20 1 h 均 值6 汞 及 其 化 合 物 ( 以 Hg 计 ) 0.01 测 定 均 值7 镉 、 铊 及 其 化 合 物 ( 以 Cd + Tl 计 ) 0
19、.03 测 定 均 值8 锑 、 砷 、 铅 、 铬 、 钴 、 铜 、 锰 、 镍 及 其 化 合 物( 以 Sb+As+Pb+Cr+Co+Cu+Mn+Ni 计 ) 0.3 测 定 均 值9 二 噁 英 类 ( ng TEQ/m 3) 0.1 测 定 均 值 DB23/T 27142020 4 4.2 自 2020 年 12 月 17 日 起 , 新 建 设 施 排 放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浓 度 执 行 表 2 规 定 的 限 值 。表 2 新 建 设 施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序 号 污 染 物 项 目 限 值 /( mg/m3) 取 值 时 间1 颗 粒 物 10
20、1 h 均 值2 氮 氧 化 物 ( NOx) 100 1 h 均 值3 二 氧 化 硫 ( SO 2) 20 1 h 均 值4 一 氧 化 碳 ( CO) 100 1 h 均 值5 氯 化 氢 ( HCl) 10 1 h 均 值6 汞 及 其 化 合 物 ( 以 Hg 计 ) 0.01 测 定 均 值7 镉 、 铊 及 其 化 合 物 ( 以 Cd + Tl 计 ) 0.03 测 定 均 值8 锑 、 砷 、 铅 、 铬 、 钴 、 铜 、 锰 、 镍 及 其 化 合 物( 以 Sb+As+Pb+Cr+Co+Cu+Mn+Ni 计 ) 0.3 测 定 均 值9 二 噁 英 类 ( ng TEQ
21、/m 3) 0.1 测 定 均 值4.3 在 任 何 情 况 下 , 农 村 生 活 垃 圾 的 非 焚 烧 低 温 处 理 设 施 不 应 采 用 空 气 或 纯 氧 助 燃 , 处 理 温 度 不 应 超过 200 ; 污 染 物 排 放 以 实 测 浓 度 作 为 达 标 判 定 依 据 , 不 应 稀 释 排 放 和 旁 路 排 放 。4.4 农 村 生 活 垃 圾 非 焚 烧 低 温 处 理 设 施 产 生 的 处 理 残 渣 与 飞 灰 应 采 取 密 闭 措 施 , 分 别 收 集 、 贮 存 、 运输 和 处 置 。4.5 农 村 生 活 垃 圾 非 焚 烧 低 温 处 理 装
22、 置 在 运 行 过 程 中 发 生 故 障 , 应 及 时 检 修 , 尽 快 恢 复 正 常 。 如 果 无法 修 复 应 立 即 停 止 投 加 生 活 垃 圾 , 按 照 程 序 关 闭 系 统 。 处 理 系 统 每 年 启 动 、 停 运 过 程 排 放 污 染 物 的 持 续时 间 以 及 发 生 故 障 或 事 故 关 闭 处 理 系 统 排 放 污 染 物 持 续 时 间 累 计 不 应 超 过 60h。4.6 农 村 生 活 垃 圾 非 焚 烧 低 温 处 理 设 施 运 行 期 间 , 应 建 立 运 行 情 况 记 录 制 度 , 如 实 记 载 运 行 管 理 情 况
23、 ,至 少 应 包 括 废 物 接 收 情 况 、 入 料 情 况 、 装 置 运 行 参 数 以 及 环 境 监 测 数 据 等 。 运 行 情 况 记 录 簿 应 当 按 照 有关 档 案 管 理 的 法 律 法 规 进 行 整 理 和 保 管 。4.7 在 农 村 生 活 垃 圾 非 焚 烧 低 温 处 理 设 施 建 设 项 目 竣 工 环 保 验 收 后 的 运 行 过 程 中 , 负 责 监 管 的 县 级 以 上 生 态 环 境 主 管 部 门 应 对 周 围 居 住 、 教 学 、 医 疗 等 用 途 的 敏 感 区 域 环 境 质 量 进 行 监 测 。 建 设 项 目 的
24、具 体监 控 范 围 为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确 定 的 周 围 敏 感 区 域 ; 未 进 行 过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的 非 焚 烧 低 温 处 理 设 施 , 监 控 范围 由 负 责 监 管 的 县 级 以 上 生 态 环 境 主 管 部 门 , 根 据 农 村 生 活 垃 圾 非 焚 烧 低 温 处 理 设 施 排 污 的 特 点 和 规 律及 当 地 的 自 然 、 气 象 条 件 等 因 素 , 参 照 相 关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确 定 。 县 级 以 上 地 方 政 府 应 对 本 辖 区环 境 质 量 负 责 , 采 取 措 施 确 保 环 境
25、状 况 符 合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要 求 。4.8 排 气 筒 具 体 高 度 以 及 与 周 围 建 筑 物 的 距 离 应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文 件 确 定 , 但 不 应 低 于 15 m( 因 安全 考 虑 或 有 特 殊 工 艺 要 求 的 除 外 ) 。4.9 农 村 生 活 垃 圾 非 焚 烧 低 温 处 理 设 施 边 界 环 境 空 气 臭 气 浓 度 应 低 于 20( 无 量 纲 ) 。5 监 测 要 求5.1 县 级 以 上 生 态 环 境 主 管 部 门 应 采 用 随 机 方 式 对 农 村 生 活 垃 圾 非 焚 烧 低 温 处 理 设 施 进
26、 行 监 督 性 监测 。 采 样 时 处 理 设 备 运 行 工 况 负 荷 不 应 低 于 处 理 设 备 设 计 处 理 能 力 的 75%, 且 应 在 处 理 设 备 运 行 期 间 随 机 采 集 样 品 , 采 样 因 子 至 少 包 括 颗 粒 物 、 一 氧 化 碳 、 二 氧 化 硫 、 氮 氧 化 物 、 氯 化 氢 、 重 金 属 类 和 二 噁 英类 等 。 对 烟 气 中 重 金 属 类 污 染 物 的 监 测 应 每 半 年 至 少 开 展 1 次 , 对 烟 气 中 二 噁 英 类 的 监 测 应 每 两 年 至 少 DB23/T 27142020 5 开 展
27、1 次 ( 如 果 监 测 结 果 不 合 格 , 则 改 为 至 少 每 年 监 测 一 次 ) , 对 其 他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情 况 监 测 应 每 季度 至 少 开 展 2 次 。5.2 烟 气 中 二 噁 英 类 监 测 的 采 样 按 HJ 77.2、 HJ 916的 有 关 规 定 执 行 ; 其 他 污 染 物 监 测 的 采 样 按 GB/T16157、 HJ/T 397的 有 关 规 定 执 行 。5.3 企 业 边 界 臭 气 浓 度 的 监 测 采 样 按 HJ905 的 规 定 执 行 。5.4 大 气 污 染 物 的 分 析 测 定 采 用 表 3 中
28、所 列 的 方 法 标 准 。 本 文 件 实 施 后 国 家 发 布 的 污 染 物 监 测 方 法 标准 , 如 适 用 性 满 足 要 求 , 同 样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相 应 污 染 物 的 测 定 。表 3 大 气 污 染 物 浓 度 测 定 方 法 标 准序 号 污 染 物 项 目 方 法 标 准 名 称 标 准 编 号 1 颗 粒 物 固 定 污 染 源 排 气 中 颗 粒 物 测 定 与 气 态 污 染 物 采 样 方 法 GB/T 161572 氮 氧 化 物 ( NOx) 固 定 污 染 源 排 气 中 氮 氧 化 物 的 测 定 紫 外 分 光 光 度 法 HJ/T
29、 42固 定 污 染 源 排 气 中 氮 氧 化 物 的 测 定 盐 酸 萘 乙 二 胺 分 光 光 度 法 HJ/T 43固 定 污 染 源 废 气 氮 氧 化 物 的 测 定 非 分 散 红 外 吸 收 法 HJ 692固 定 污 染 源 废 气 氮 氧 化 物 的 测 定 定 电 位 电 解 法 HJ 6933 二 氧 化 硫 ( SO 2) 固 定 污 染 源 排 气 中 二 氧 化 硫 的 测 定 碘 量 法 HJ/T 56固 定 污 染 源 废 气 二 氧 化 硫 的 测 定 定 电 位 电 解 法 HJ 57固 定 污 染 源 废 气 二 氧 化 硫 的 测 定 非 分 散 红
30、外 吸 收 法 HJ 6294 一 氧 化 碳 ( CO) 固 定 污 染 源 排 气 中 一 氧 化 碳 的 测 定 非 分 散 红 外 吸 收 法 HJ/T 445 氯 化 氢 ( HCl) 固 定 污 染 源 排 气 中 氯 化 氢 的 测 定 硫 氰 酸 汞 分 光 光 度 法 HJ/T 27固 定 污 染 源 废 气 氯 化 氢 的 测 定 硝 酸 银 容 量 法 HJ 548环 境 空 气 和 废 气 氯 化 氢 的 测 定 离 子 色 谱 法 HJ 5496 汞 固 定 污 染 源 废 气 汞 的 测 定 冷 原 子 吸 收 分 光 光 度 法 (暂 行 ) HJ 5437 镉
31、、 铊 、 砷 、 铅 、铬 、 锰 、 镍 、 锡 、 锑 、 铜 、 钴 空 气 和 废 气 颗 粒 物 中 铅 等 金 属 元 素 的 测 定 电 感 耦 合 等 离 子体 质 谱 法 HJ 6578 二 噁 英 类 环 境 空 气 和 废 气 二 噁 英 类 的 测 定 同 位 素 稀 释 高 分 辨 气 相 色谱 -高 分 辨 质 谱 法 HJ 77.29 臭 气 浓 度 空 气 质 量 恶 臭 的 测 定 三 点 比 较 式 臭 袋 法 GB/T 146756 实 施 与 监 督6.1 本 文 件 由 县 级 以 上 生 态 环 境 主 管 部 门 负 责 监 督 实 施 。6.2
32、 对 于 有 组 织 排 放 , 采 用 手 工 监 测 时 , 按 照 监 测 规 范 要 求 测 得 的 任 意 1 h 平 均 浓 度 值 或 测 定 均 值 超过 本 文 件 规 定 的 限 值 , 判 定 为 超 标 。6.3 对 于 企 业 边 界 臭 气 浓 度 , 按 照 监 测 规 范 要 求 测 得 的 任 意 一 次 最 大 监 测 值 , 超 过 本 文 件 规 定 的 限 值 ,判 定 为 超 标 。 DB23/T 27142020 6 6.4 本 文 件 实 施 后 , 新 发 布 的 国 家 或 黑 龙 江 省 排 放 标 准 中 相 应 污 染 物 的 排 放
33、要 求 严 于 本 文 件 的 , 按 新标 准 相 关 要 求 执 行 。 DB23/T 27142020 7 AA附 录 A( 规 范 性 )PCDD/Fs的 毒 性 当 量 因 子表 A.1规 定 了 二 噁 英 类 的 毒 性 当 量 因 子 。表 A.1 PCDD/Fs的 毒 性 当 量 因 子PCDDs a TEF PCDFs b TEF2,3,7,8-TCDD 1 2,3,7,8-TCDF 0.11,2,3,7,8-PeCDD 0.5 1,2,3,7,8-PeCDF 0.051,2,3,4,7,8-HxCDD 0.1 2,3,4,7,8-PeCDF 0.51,2,3,6,7,8-HxCDD 0.1 1,2,3,4,7,8-HxCDF 0.11,2,3,7,8,9-HxCDD 0.1 1,2,3,6,7,8-HxCDF 0.11,2,3,4,6,7,8-HpCDD 0.01 1,2,3,7,8,9-HxCDF 0.1OCDD 0.001 2,3,4,6,7,8-HxCDF 0.11,2,3,4,6,7,8-HpCDF 0.011,2,3,4,7,8,9-HpCDF 0.01 OCDF 0.001a 多 氯 代 二 苯 并 -对 -二 噁 英 。b 多 氯 代 二 苯 并 呋 喃 。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