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13.100CCS C72 DB23黑 龙 江 省 地 方 标 准DB23/T 2818 2021烟 草 复 烤 行 业 风 险 分 级 管 控 技 术 及 规 程 2021 - 03 - 19 发 布 2021- 04 - 18 实 施黑 龙 江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 布 DB23/T 28182021 I 目 次前 言 . II1 范 围 .1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 .13 术 语 和 定 义 .14 一 般 要 求 .25 风 险 单 元 划 分 .26 危 险 源 辨 识 技 术 要 求 .27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要 求 .3 8 风 险 分 级 管
2、 控 措 施 .39 隐 患 排 查 与 治 理 .4附 录 A( 资 料 性 ) 风 险 分 级 管 控 相 关 工 作 流 程 示 意 图 . 5附 录 B( 资 料 性 ) 烟 草 复 烤 行 业 风 险 评 价 矩 阵 法 ( LS) .7附 录 C( 资 料 性 ) 烟 草 复 烤 行 业 作 业 条 件 危 险 性 评 价 法 ( LEC 法 ) .9附 录 D( 资 料 性 ) 风 险 分 级 管 控 文 件 示 例 .12附 录 E( 资 料 性 ) 烟 草 复 烤 行 业 风 险 分 级 管 控 示 例 .13附 录 F( 资 料 性 ) 烟 草 复 烤 行 业 常 见 危
3、险 源 能 量 级 别 风 险 严 重 性 分 析 示 例 .20参 考 文 献 .23 DB23/T 28182021 II 前 言本 文 件 按 照 GB/T 1.12020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1部 分 : 标 准 化 文 件 的 结 构 和 起 草 规 则 的 规 定 起草 。 本 文 件 由 黑 龙 江 省 应 急 管 理 厅 提 出 并 归 口 。本 文 件 起 草 单 位 : 哈 尔 滨 理 工 大 学 、 黑 龙 江 安 捷 注 册 安 全 工 程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 中 国 烟 草 总 公 司黑 龙 江 省 公 司 。本 文 件 主 要 起 草 人
4、 : 王 博 、 蒋 永 清 、 田 冀 超 、 王 鑫 、 董 震 、 艾 童 木 、 赵 立 博 、 裴 宇 航 、 卢 建 平 。 DB23/T 28182021 1 烟 草 复 烤 行 业 风 险 分 级 管 控 技 术 及 规 程1 范 围本 文 件 规 定 了 烟 草 复 烤 行 业 风 险 分 级 管 控 技 术 中 的 术 语 和 定 义 、 一 般 要 求 、 风 险 单 元 划 分 、 危 险 源辨 识 技 术 要 求 、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要 求 、 风 险 分 级 管 控 措 施 和 隐 患 排 查 与 治 理 。本 文 件 适 用 于 烟 草 复 烤 行 业 风
5、 险 分 级 管 控 。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中 的 内 容 通 过 文 中 的 规 范 性 引 用 而 构 成 本 文 件 必 不 可 少 的 条 款 。 其 中 ,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仅 该 日 期 对 应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 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 其 最 新 版 本 ( 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 )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GB/T 6441 企 业 职 工 伤 亡 事 故 分 类GB 18245 烟 草 加 工 系 统 粉 尘 防 爆 安 全 规 程YC/T 384.1 2018 烟 草 企 业 安
6、全 生 产 标 准 化 规 范 第 1部 分 : 基 础 管 理 规 范YC/Z 582 2019 烟 草 企 业 安 全 风 险 分 级 管 控 和 事 故 隐 患 排 查 治 理 指 南3 术 语 和 定 义YC/T 384.1 2018、 YC/Z 582 2019界 定 的 以 及 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3.1 烟 草 复 烤 行 业对 初 步 调 制 好 的 原 烟 进 行 再 次 烘 烤 加 工 , 调 整 烟 叶 水 分 的 生 产 行 业 。3.2 风 险 单 元为 辨 识 风 险 、 评 价 风 险 并 确 定 风 险 等 级 , 在 综 合
7、考 虑 建 筑 物 、 工 艺 流 程 、 设 备 运 行 、 作 业 活 动 、 作业 环 境 和 安 全 管 理 等 因 素 的 基 础 上 , 将 生 产 经 营 场 所 按 作 业 场 所 、 工 艺 、 设 备 设 施 划 分 的 自 成 系 统 的 独立 单 元 。来 源 : YC/T 384.1 2018,3.43.3 危 险 源可 能 导 致 人 身 伤 害 和 ( 或 ) 健 康 损 害 的 根 源 、 状 态 或 行 为 , 或 其 组 合 ; 一 般 分 为 第 一 类 危 险 源 和 第二 类 危 险 源 。注 : 第 一 类 危 险 源 是 指 生 产 经 营 过 程
8、 中 存 在 的 , 可 能 发 生 意 外 释 放 的 能 量 ( 能 源 或 能 量 载 体 ) 或 危 险 物 质 ; 第 二 类危 险 源 是 指 导 致 能 量 或 危 险 物 质 的 约 束 和 限 制 措 施 破 坏 或 失 效 , 从 而 造 成 事 故 的 各 种 触 发 因 素 , 包 括 人 的 因 素 、 物 的 因 素 、 环 境 因 素 和 管 理 因 素 。来 源 : YC/T 384.1 2018,3.23.4 危 险 源 辨 识识 别 危 险 源 并 确 定 其 风 险 特 性 的 过 程 。来 源 : YC/Z 582 2019,3.5 DB23/T 281
9、82021 2 3.5 风 险 评 价对 风 险 的 严 重 性 、 风 险 导 致 伤 害 的 可 能 性 进 行 分 析 和 评 价 , 确 定 风 险 等 级 的 过 程 。注 : 本 标 准 中 将 风 险 等 级 由 高 到 低 分 为 重 大 风 险 、 较 大 风 险 、 一 般 风 险 和 低 风 险 四 个 等 级 , 依 次 用 红 、 橙 、 黄 、 蓝四 种 颜 色 表 示 。来 源 : YC/Z 582 2019,3.6,有 修 改 3.6 风 险 分 级 管 控对 不 同 等 级 风 险 的 管 理 和 控 制 总 称 。来 源 : YC/Z 582 2019,3.
10、7,有 修 改 4 一 般 要 求 4.1 企 业 应 明 确 风 险 分 级 管 控 的 主 要 工 作 流 程 , 见 图 A.1。4.2 企 业 应 明 确 风 险 单 元 划 分 、 危 险 源 辨 识 、 风 险 评 价 和 风 险 管 控 过 程 的 主 管 部 门 , 明 确 其 组 织 及 成员 职 责 、 目 标 与 任 务 。4.3 风 险 分 级 管 控 应 遵 循 风 险 越 高 , 管 控 层 级 越 高 的 原 则 , 上 级 负 责 管 控 的 风 险 , 下 级 应 同 时 负 责 管控 , 并 逐 级 落 实 具 体 措 施 。4.4 企 业 应 建 立 风
11、险 分 级 管 控 制 度 , 对 风 险 分 级 管 控 过 程 中 各 项 工 作 内 容 进 行 记 录 和 建 档 。4.5 企 业 应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制 定 风 险 分 级 管 控 培 训 计 划 , 分 层 级 、 分 阶 段 组 织 相 关 员 工 培 训 学 习 , 掌 握危 险 源 辨 识 、 风 险 评 价 方 法 及 风 险 管 控 措 施 , 保 留 培 训 记 录 。5 风 险 单 元 划 分5.1 企 业 应 规 范 风 险 单 元 划 分 的 工 作 流 程 , 见 图 A.2。5.2 风 险 单 元 划 分 应 考 虑 空 间 分 布 , 可 根 据
12、车 间 ( 部 门 ) 、 班 组 、 岗 位 所 管 理 的 区 域 , 以 区 域 内 活 动 过 程 及 所 包 含 的 设 备 设 施 为 内 容 对 识 别 单 元 再 进 行 细 分 , 形 成 相 对 独 立 的 模 块 单 元 。5.3 风 险 单 元 划 分 应 考 虑 风 险 单 元 内 各 类 岗 位 人 员 的 作 业 活 动 。6 危 险 源 辨 识 技 术 要 求6.1 危 险 源 辨 识 范 围 , 如 表 1 所 示 。 表 1 危 险 源 辨 识 范 围序 号 辨 识 项 目 辨 识 范 围1 企 业 内 各 项 安 全 管 理 安 全 管 理 体 系 、 管
13、 理 组 织 、 责 任 制 、 管 理 制 度 、 操 作 规 程 、 持 证 上 岗 、 应 急 救 援 、岗 位 安 全 规 范 、 全 员 安 全 教 育 培 训 等 2 设 备 设 施 生 产 设 备 、 辅 助 设 施 、 安 全 装 置 、 特 种 设 备 、 电 器 仪 表 、 避 雷 设 施 、 消 防 设 施 等3 物 料 材 料 危 险 化 学 品 、 包 装 材 料 、 储 存 容 器 材 质 等4 生 产 工 艺 技 术 生 产 工 艺 、 作 业 方 法 、 物 流 路 线 、 储 存 方 法 等5 作 业 环 境 周 边 环 境 、 各 建 ( 构 ) 筑 物 、
14、 生 产 场 所 、 防 爆 区 域 、 作 业 条 件 、 安 全 防 护 等 DB23/T 28182021 3 表 1 危 险 源 辨 识 范 围 ( 续 )序 号 辨 识 项 目 辨 识 范 围6 作 业 活 动 脚 手 架 作 业 、 焊 接 作 业 、 高 处 作 业 、 起 重 机 械 作 业 、 探 伤 作 业 、 动 火 作 业 、 受 限空 间 作 业 等7 人 员 行 为 不 安 全 行 为 ( 含 劳 务 派 遣 人 员 及 项 目 承 包 方 人 员 )6.2 作 业 活 动 宜 采 用 工 作 危 害 分 析 法 (JHA)进 行 危 险 源 辨 识 , 识 别 出
15、 与 每 个 步 骤 或 作 业 内 容 有 关 的 危 险源 。6.3 生 产 工 艺 技 术 宜 采 用 危 险 性 与 可 操 作 性 研 究 ( HAZOP) 进 行 危 险 源 辨 识 。6.4 安 全 管 理 、 设 备 设 施 、 物 料 材 料 及 作 业 环 境 等 宜 采 用 安 全 检 查 表 法 ( SCL) 进 行 危 险 源 辨 识 。6.5 企 业 应 按 GB/T 6441的 规 定 对 风 险 可 能 导 致 的 事 故 类 别 进 行 描 述 , 同 时 描 述 事 故 发 生 的 过 程 。6.6 企 业 应 充 分 考 虑 气 候 寒 冷 可 能 造 成
16、 的 管 线 冻 堵 、 低 温 冻 裂 , 暴 雪 天 气 冰 雪 冻 结 可 能 导 致 的 电 力 线路 损 坏 、 电 力 中 断 以 及 大 量 积 雪 而 导 致 的 屋 顶 坍 塌 等 危 险 。 6.7 企 业 应 每 年 至 少 组 织 开 展 一 次 全 面 危 险 源 辨 识 , 在 生 产 经 营 环 节 或 生 产 经 营 要 素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高 危 作 业 实 施 前 、 新 技 术 或 新 材 料 推 广 应 用 前 、 发 生 事 故 后 等 阶 段 应 开 展 专 项 危 险 源 辨 识 。7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要 求7.1 企 业 应 规
17、 范 风 险 评 价 工 作 流 程 , 见 图 A.3。7.2 企 业 应 根 据 事 故 发 生 的 可 能 性 和 严 重 性 进 行 风 险 评 价 , 评 价 方 法 应 仅 选 择 一 种 , 可 选 择 但 不 限 于以 下 方 法 。a) 风 险 矩 阵 法 ( LS) , 见 附 录 B。b) 作 业 条 件 危 险 性 评 价 法 ( LEC) , 见 附 录 C。7.3 风 险 评 价 应 基 于 现 有 措 施 的 实 际 情 况 进 行 , 确 定 单 元 内 每 类 风 险 以 及 单 元 的 风 险 等 级 ; 一 个 单 元内 有 多 类 风 险 的 , 应 按
18、 存 在 的 最 高 风 险 等 级 确 定 单 元 风 险 等 级 。 8 风 险 分 级 管 控 措 施8.1 企 业 各 级 的 管 控 层 级 宜 分 为 公 司 ( 厂 ) 、 车 间 ( 部 门 ) 、 班 组 、 岗 位 四 个 级 别 , 风 险 分 级 管 控 如下 : a) 重 大 风 险 ( 红 区 ) : 公 司 ( 厂 ) 、 车 间 ( 部 门 ) 、 班 组 、 岗 位 管 控 ;b) 较 大 风 险 ( 橙 区 ) : 公 司 ( 厂 ) 、 车 间 ( 部 门 ) 、 班 组 、 岗 位 管 控 ;c) 一 般 风 险 ( 黄 区 ) : 车 间 ( 部 门
19、) 、 班 组 、 岗 位 管 控 ;d) 低 风 险 ( 蓝 区 ) : 班 组 和 岗 位 管 控 。8.2 对 于 风 险 等 级 为 重 大 ( 红 区 ) 和 较 大 ( 橙 区 ) 的 危 险 源 应 立 即 上 报 到 公 司 ( 厂 ) 并 采 取 整 改 措 施将 其 风 险 等 级 降 至 一 般 风 险 ( 黄 区 ) 或 低 风 险 ( 蓝 区 ) 。8.3 风 险 分 级 管 控 措 施 的 确 定 应 符 合 YC/Z 582 2019 中 6.4.2.2的 要 求 。8.4 涉 尘 单 元 风 险 管 控 措 施 应 按 照 GB 18245 规 定 执 行 。8
20、.5 企 业 宜 参 照 8.1确 定 负 责 实 施 风 险 管 控 的 责 任 主 体 。 8.6 企 业 应 编 制 风 险 分 级 管 控 清 单 , 见 表 D.1, 并 在 每 次 组 织 开 展 危 险 源 辨 识 后 , 更 新 风 险 分 级 管 控清 单 。8.7 风 险 单 元 内 涉 及 低 风 险 ( 蓝 区 ) 、 一 般 风 险 ( 黄 区 ) 的 作 业 岗 位 , 应 建 立 岗 位 风 险 告 知 卡 , 见 表D.2。 DB23/T 28182021 4 8.8 企 业 应 根 据 评 估 的 风 险 分 级 管 控 清 单 或 风 险 数 据 , 绘 制
21、 安 全 风 险 四 色 分 布 图 和 作 业 安 全 风 险 比 较图 , 持 续 动 态 更 新 , 更 新 情 况 要 与 实 际 风 险 情 况 保 持 一 致 , 并 在 醒 目 位 置 公 示 。8.9 烟 草 复 烤 行 业 实 施 风 险 分 级 管 控 示 例 , 见 附 录 E。9 隐 患 排 查 与 治 理9.1 企 业 应 根 据 编 制 的 风 险 分 级 管 控 清 单 明 确 和 细 化 风 险 点 隐 患 排 查 的 事 项 、 内 容 和 频 次 , 对 于 风 险等 级 为 重 大 ( 红 区 ) 和 较 大 ( 橙 区 ) 的 危 险 源 , 宜 参 照
22、 8.2 并 视 作 隐 患 处 理 。9.2 对 于 排 查 出 的 隐 患 , 应 开 展 有 效 的 治 理 活 动 , 落 实 整 改 责 任 及 治 理 的 目 标 和 任 务 、 采 取 的 方 法 和措 施 、 整 改 经 费 和 物 资 、 负 责 治 理 的 机 构 和 人 员 、 治 理 的 时 限 和 要 求 、 防 止 整 改 期 间 发 生 事 故 的 安 全 措施 等 , 并 进 行 公 示 。9.3 隐 患 治 理 完 成 后 , 企 业 应 根 据 隐 患 级 别 组 织 相 关 人 员 对 治 理 情 况 进 行 验 收 , 实 现 闭 环 管 理 。 DB2
23、3/T 28182021 5 附 录 A( 资 料 性 )风 险 分 级 管 控 相 关 工 作 流 程 示 意 图风 险 分 级 管 控 主 要 工 作 流 程 示 意 图 , 见 图 A.1。 图 A.1 风 险 分 级 管 控 主 要 工 作 流 程 示 意 图风 险 单 元 划 分 工 作 流 程 示 意 图 , 见 图 A.2。 图 A.2 风 险 单 元 划 分 工 作 流 程 示 意 图 DB23/T 28182021 6 安 全 风 险 评 价 工 作 流 程 示 意 图 , 见 图 A.3。 图 A.3 风 险 评 价 工 作 流 程 示 意 图 DB23/T 2818202
24、1 7 附 录 B( 资 料 性 )烟 草 复 烤 行 业 风 险 评 价 矩 阵 法 ( LS)B.1 概 述本 方 法 在 危 险 源 及 其 风 险 辨 识 的 基 础 上 , 确 定 固 有 风 险 的 严 重 性 S、 风 险 导 致 事 故 的 可 能 性 L, 再将 二 者 相 乘 , 得 出 风 险 值 R, 并 根 据 R值 确 定 风 险 等 级 为 红 区 、 橙 区 、 黄 区 和 蓝 区 。风 险 评 价 的 数 学 表 达 式 为 : R L S (1)式 中 :R代 表 风 险 值 ;L代 表 风 险 导 致 事 故 发 生 的 可 能 性 ; S代 表 固 有
25、风 险 的 严 重 性 。B.2 L值 的 确 定L值 按 以 下 方 式 确 定 :a) 根 据 烟 草 复 烤 行 业 的 特 点 , 设 定 现 有 风 险 控 制 措 施 、 人 员 资 质 技 能 、 隐 患 和 事 件 等 偏 差 发 生 率等 分 析 因 子 : 分 析 现 有 控 制 措 施 的 充 分 性 和 有 效 性 , 确 定 风 险 导 致 事 故 的 可 能 性 ( L) ; 必 要 时 可 同 时考 虑 人 员 资 质 或 技 能 、 偏 差 发 生 率 等 因 素 , 且 应 按 可 能 性 最 大 的 确 定 。 具 体 方 法 见 表 B.1。表 B.1 风
26、 险 导 致 事 故 发 生 的 可 能 性 ( L)L赋 值 分 析 因 子 ( 按 任 一 因 素 判 定 的 最 高 分 值 确 定 可 能 性 分 值 ) 现 有 风 险 控 制 措 施 现 有 人 员 资 质 或 技 能 发 生 率5( 很 大 ) 各 类 措 施 均 不 充 分 或 无 效 存 在 资 质 和 技 能 缺 陷 每 次 作 业 或 每月 发 生4( 大 ) 工 艺 技 术 和 预 先 探 测 措 施 均 无 效 , 但 其 他 控 制 措 施 充 分 有 效 存 在 资 质 缺 陷 或 技 能缺 陷 每 季 度 都 有 发生工 艺 技 术 或 预 先 探 测 措 施
27、有 一 项 无 效 , 且 其 他 控 制 措 施 不 充 分 或无 效3( 较 大 ) 工 艺 技 术 或 预 先 探 测 措 施 有 一 项 无 效 , 但 其 他 控 制 措 施 充 分 有 效 资 质 符 合 要 求 , 存 在技 能 不 足 现 象 每 年 都 有 发 生工 艺 技 术 和 预 先 探 测 措 施 均 无 法 设 置 , 但 其 他 措 施 充 分 有 效设 置 了 工 艺 技 术 或 预 先 探 测 措 施 , 另 一 项 无 法 设 置 , 且 其 他 措 施不 充 分 或 无 效 2( 一 般 ) 设 置 了 工 艺 技 术 或 预 先 探 测 措 施 , 另
28、一 项 无 法 设 置 , 但 其 他 措 施充 分 有 效 资 质 符 合 要 求 , 技 能基 本 满 足 要 求 曾 经 发 生 过设 置 了 工 艺 技 术 和 预 先 探 测 措 施 并 有 效 , 但 其 他 措 施 不 充 分 或 无效1( 较 小 ) 设 置 了 工 艺 技 术 和 预 先 探 测 措 施 并 有 效 , 其 他 控 制 措 施 充 分 有 效 资 质 符 合 要 求 , 技 能完 全 满 足 要 求 从 未 发 生 过 DB23/T 28182021 8 b) 若 发 现 风 险 所 在 岗 位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内 容 不 充 分 或 未 得 到 有
29、效 实 施 , 或 隐 患 自 查 自 改 自 报 实 施 、内 外 部 其 他 条 件 等 有 缺 陷 或 出 现 不 利 于 安 全 的 变 化 情 况 , 可 视 情 节 将 可 能 性 等 级 上 调 至 少 1个 等 级 。B.3 S值 的 确 定S值 按 以 下 方 式 确 定 :a) 根 据 烟 草 复 烤 企 业 的 特 点 , 分 析 危 险 源 的 能 量 级 别 、 可 能 导 致 事 故 的 伤 亡 和 损 失 情 况 、 可 能 造成 的 社 会 影 响 等 分 析 因 子 ; 根 据 危 险 源 ( 第 一 类 危 险 源 ) 的 能 量 级 别 或 可 能 导 致
30、 事 故 的 伤 亡 和 损 失 情 况分 析 风 险 严 重 性 , 确 定 风 险 严 重 性 ( S) ; 必 要 时 可 同 时 考 虑 可 能 造 成 的 社 会 影 响 等 因 素 ; 同 时 考 虑 各个 分 析 因 素 时 , 应 按 严 重 性 最 大 的 确 定 。 具 体 方 法 见 表 B.2。表 B.2 风 险 的 严 重 性 ( S) S赋 值 分 析 因 子危 险 源 的 能 量 级 别 可 能 导 致 事 故 的 伤 亡 和 损 失 情 况 可 能 造 成 的 社 会 影 响5( 重 大 ) 重 大 灾 难 , 数 人 死 亡 或 特 别 重 大 、 重 大 火
31、 灾 ,或 严 重 职 业 病 , 或 直 接 经 济 损 失 巨 大 造 成 恶 劣 影 响 , 引 起 国 外 主 流 媒体 关 注4( 大 ) 大 非 常 严 重 , 1人 死 亡 或 多 人 重 伤 或 较 大 火灾 , 或 职 业 病 , 或 直 接 经 济 损 失 严 重 造 成 严 重 影 响 , 引 起 国 内 主 流 媒体 和 行 业 关 注3( 较 大 ) 较 大 严 重 , 1人 重 伤 或 多 人 轻 伤 或 一 般 火 灾 ,或 职 业 禁 忌 症 , 或 直 接 经 济 损 失 较 大 造 成 较 大 影 响 , 引 起 媒 体 和 省 级公 司 、 公 众 关 注
32、2( 一 般 ) 一 般 1人 轻 伤 , 或 火 灾 , 或 对 健 康 产 生 影 响 ,或 直 接 经 济 损 失 一 般 造 成 一 般 影 响 , 仅 引 起 本 企 业 内部 关 注1( 较 小 ) 较 小 无 人 员 伤 亡 和 火 灾 风 险 , 或 仅 造 成 不 构 成 轻 伤 的 轻 微 伤 害 , 或 无 直 接 经 济 损 失 未 造 成 影 响 , 仅 岗 位 人 员 关 注b) 危 险 源 的 能 量 级 别 判 定 , 见 附 录 F。c) 事 故 造 成 的 经 济 损 失 , 结 合 本 企 业 实 际 情 况 确 定 判 定 准 则 。B.4 R值 的 确
33、 定根 据 确 定 的 可 能 性 等 级 和 严 重 性 等 级 , 按 公 式 计 算 风 险 值 ( R) 。 按 表 B.3的 判 定 方 法 , 将 风 险 分为 红 区 、 橙 区 、 黄 区 、 蓝 区 四 个 等 级 , 其 中 红 区 为 风 险 最 大 。表 B.3 风 险 值 ( R)R值 风 险 等 级 风 险 程 度 17-25 红 区 重 大 风 险 , 需 立 即 停 产 按 隐 患 治 理13-16 橙 区 较 大 风 险 , 需 整 改 或 改 进 控 制 措 施8-12 黄 区 中 度 风 险 , 重 点 控 制 并 增 加 或 改 进 措 施1-7 蓝 区
34、 低 度 风 险 , 保 持 现 有 控 制 措 施A DB23/T 28182021 9 附 录 C( 资 料 性 )烟 草 复 烤 行 业 作 业 条 件 危 险 性 评 价 法 ( LEC法 )C.1 概 述本 方 法 在 危 险 源 及 其 风 险 辨 识 的 基 础 上 , 确 定 风 险 导 致 事 故 发 生 的 可 能 性 L、 人 员 暴 露 于 危 险 环 境的 频 繁 程 度 E、 事 故 后 果 严 重 性 C, 再 将 三 者 相 乘 , 得 出 风 险 值 D, 并 根 据 D值 确 定 风 险 等 级 为 红 区 、 橙 区 、黄 区 和 蓝 区 。该 评 价 方
35、 法 的 数 学 表 达 式 为 : D L E C (2)式 中 :D 代 表 风 险 值 ; L 代 表 风 险 导 致 事 故 发 生 的 可 能 性 ;E 代 表 人 员 暴 露 于 危 险 环 境 的 频 繁 程 度 ;C 代 表 风 险 可 能 导 致 事 故 后 果 严 重 性 。C.2 L值 的 确 定L 值 按 以 下 方 式 确 定 :a) 根 据 烟 草 复 烤 企 业 的 特 点 , 设 定 现 有 风 险 控 制 措 施 、 现 有 人 员 资 质 技 能 、 隐 患 和 事 件 等 偏 差 发生 率 等 分 析 因 子 : 分 析 现 有 风 险 控 制 措 施 (
36、含 工 艺 技 术 措 施 、 预 先 探 测 措 施 、 管 理 和 个 体 防 护 等 其 他 措施 )的 充 分 性 和 有 效 性 , 确 定 风 险 导 致 事 故 的 可 能 性 L值 ; 必 要 时 可 同 时 考 虑 现 有 人 员 资 质 或 技 能 、 偏 差发 生 率 等 分 析 因 素 ; 同 时 考 虑 各 个 分 析 因 素 时 , 应 按 可 能 性 最 大 的 确 定 。 具 体 方 法 见 表 C.1表 C.1 风 险 导 致 事 故 发 生 的 可 能 性 ( L) L赋 值 分 析 因 子 ( 按 任 一 因 素 判 定 的 最 高 分 值 确 定 可 能
37、 性 分 值 )现 有 风 险 控 制 措 施 现 有 人 员 资 质 或 技 能 发 生 率10( 完 全 可 能 预料 ) 各 类 措 施 均 不 充 分 或 无 效 存 在 资 质 和 技 能 缺 陷 每 次 作 业 或 每月 发 生6( 相 当 可 能 ) 工 艺 技 术 和 预 先 探 测 措 施 均 无 效 , 但 其 他 控 制 措 施 充 分有 效 存 在 资 质 缺 陷 或 技 能 缺陷 每 季 度 都 有 发生工 艺 技 术 或 预 先 探 测 措 施 有 一 项 无 效 , 且 其 他 控 制 措 施不 充 分 或 存 在 无 效 现 象3( 可 能 , 但 不 经 常
38、) 工 艺 技 术 或 预 先 探 测 措 施 有 一 项 无 效 , 但 其 他 控 制 措 施充 分 有 效 资 质 符 合 要 求 , 存 在 技 能不 足 现 象 每 年 都 有 发 生工 艺 技 术 和 预 先 探 测 措 施 均 无 法 设 置 , 但 其 他 措 施 充 分有 效设 置 了 工 艺 技 术 或 预 先 探 测 措 施 , 另 一 项 无 法 设 置 , 且其 他 措 施 不 充 分 或 存 在 无 效 现 象 DB23/T 28182021 10 表 C.1 风 险 导 致 事 故 发 生 的 可 能 性 ( L) ( 续 )L 赋 值 分 析 因 子 ( 按 任
39、 一 因 素 判 定 的 最 高 分 值 确 定 可 能 性 分 值 )现 有 风 险 控 制 措 施 现 有 人 员 资 质 或 技 能 发 生 率1( 可 能 性 小 ) 设 置 了 工 艺 技 术 和 预 先 探 测 措 施 , 另 一 项 无 法 设 置 , 且其 他 措 施 不 充 分 或 存 在 无 效 现 象 资 质 符 合 要 求 , 技 能 基 本满 足 要 求 曾 经 发 生 过设 置 了 工 艺 技 术 和 预 先 探 测 措 施 并 有 效 , 但 其 他 措 施 不充 分 或 存 在 无 效 现 象0.5( 不 太 可 能 ) 设 置 了 工 艺 技 术 和 预 先
40、探 测 措 施 并 有 效 , 其 他 控 制 措 施充 分 有 效 资 质 符 合 要 求 , 技 能 完 全满 足 要 求 从 未 发 生 过b) 若 发 现 风 险 所 在 岗 位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内 容 不 充 分 或 未 得 到 有 效 实 施 , 或 隐 患 自 查 自 改 自 报 实 施 、内 外 部 其 他 条 件 等 有 缺 陷 或 出 现 不 利 于 安 全 的 变 化 情 况 , 可 视 情 节 将 可 能 性 等 级 上 调 至 少 1 个 等 级 。 C.3 E值 的 确 定根 据 烟 草 复 烤 企 业 的 特 点 , 设 定 环 境 因 素 引 发 的 事
41、 故 或 职 业 危 害 , 以 及 物 、 人 、 管 理 因 素 引 发 的 突发 性 事 故 伤 害 两 项 分 析 因 子 , 结 合 实 际 情 况 分 析 人 员 暴 露 于 危 险 环 境 的 频 繁 程 度 并 赋 值 。 见 表 C.2.表 C.2 人 员 暴 露 于 危 险 环 境 的 频 繁 程 度 ( E)E赋 值 人 员 暴 露 于 危 险 环 境 的 频 繁 程 度环 境 因 素 引 发 的 事 故 或 职 业 危 害 物 、 人 、 管 理 因 素 引 发 的 突 发 性 事 故10 人 员 连 续 接 触 职 业 危 害 因 素 或 其 他 不 良 环 境 3人
42、 以 上 暴 露 于 危 险 环 境6 人 员 当 班 接 触 职 业 危 害 因 素 和 其 他 不 良 环 境 2-3人 暴 露 于 危 险 环 境3 人 员 每 日 或 每 周 几 次 接 触 职 业 危 害 因 素 和 其 他 不 良 环 境 仅 可 能 伤 害 作 业 者 个 人 1 人 员 偶 尔 接 触 职 业 危 害 因 素 和 其 他 不 良 环 境 现 场 无 人C.4 C值 的 确 定C值 按 以 下 方 式 确 定 :a) 根 据 烟 草 复 烤 企 业 的 特 点 , 设 定 危 险 源 的 能 量 级 别 、 可 能 导 致 事 故 的 伤 亡 情 况 、 可 能
43、造 成 的 社会 影 响 等 分 析 因 子 ; 分 析 危 险 源 ( 第 一 类 危 险 源 ) 的 能 量 级 别 或 可 能 导 致 事 故 的 伤 亡 和 损 失 情 况 , 确 定风 险 严 重 性 C 值 ; 必 要 时 可 同 时 考 虑 可 能 造 成 的 社 会 影 响 等 因 素 ; 同 时 考 虑 各 个 分 析 因 素 时 , 应 按 严 重性 最 大 的 确 定 。 具 体 方 法 见 表 C.3。表 C.3 风 险 可 能 导 致 事 故 后 果 严 重 性 ( C)C 赋 值 分 析 因 子危 险 源 的 能 量 级 别 可 能 导 致 事 故 的 伤 亡 和 损 失 情 况 可 能 造 成 的 社 会 影 响40( 重 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