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03.080A 12 DB14山 西 省 地 方 标 准DB 14/ T 2150 2020养老 机构老 年人教 育服务 规范 2020 -09- 10发 布 2020- 11-10实 施山 西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 布 DB14/T 21502020 I 目 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基本要求 .15 服务原则 .16 服务内容及质量 .27 服务流程 .2 8 服务形式 .39 评价与改进 .3参考文献 .4 DB14/T 21502020 II 前 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山西省
2、民政厅提出并监督实施。本标准由山西省民政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XS/TC04)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山西省老年公寓、山西颐源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郝煊煊、闫春艳、张青、张琛。 DB14/T 21502020 1 养老机构老年人教育服务规范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养老机构老年人教育服务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基本原则、服务内容及质量、服务流程、服务形式、评价与改进。 本标准适用于养老机构老年人教育服务。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
3、8600 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老年人教育服务为满足老年人提高素质、继续参与社会和延年益寿、提高生活质量的需求而开展的学习知识、丰富生活、陶冶情操、增进健康、服务社会的教育活动。4 基本要求 4.1 应符合 GB 38600的相关要求。4.2 应制定老年人教育服务计划,并有相应的实施方案。4.3 应有开展老年人教育服务的设施设备。4.4 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教育服务人员。5 服务原则5.1 理论联系实际达到主观和客观、理论和实践、知行合一。5.2 科学性与通俗性相结合符合客观实际、富有科学依据,结合通俗易懂的方法。 5.3 思想性与趣味性相结合
4、 DB14/T 21502020 2 树立积极健康的思想观念,乐于参与并从中受益。6 服务内容及质量6.1 适应性教育6.1.1 应帮助新入住老年人了解机构生活作息时间、生活环境、住养区设施设备使用功能、部门服务功能等。6.1.2 应帮助新入住老年人熟悉住养区服务人员及住养老人基本情况。6.1.3 应协助老年人掌握老人之间相处的技巧和知识。6.2 生命健康教育6.2.1 应开展正确认识生理衰老过程有关知识教育。 6.2.2 应开展老年人常见疾病预防有关知识教育。6.2.3 应开展养生保健有关知识教育。6.3 心理健康教育6.3.1 应开展老年期心理特点知识教育。6.3.2 应针对老年人常见的焦
5、虑、抑郁、孤独等心理问题进行引导性教育。6.4 安全教育6.4.1 应开展日常生活安全常识教育。6.4.2 应开展非法集资、保健品诓骗、高额返利、理财陷阱等涉老诈骗方面的教育。6.4.3 应开展防火、防震等方面的讲座,使老年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在遇到突发情况有正确的求助行为和处理方式,能冷静应对。 6.5 其他教育6.5.1 应开展政治、经济、金融类等社会知识讲解。6.5.2 应开展文学、语言、音乐、舞蹈、摄影、书法、绘画、手工等方面的文艺知识讲座。6.5.3 应开展信息化设备使用相关知识讲座。7 服务流程7.1 需求评估应在对老年人进行了解、调查、沟通的基础上,综合分析确定教育服务内容。7.
6、2 制定计划根据需求评估结果,有针对性地制定教育服务计划,包括服务内容、形式、时间和频次、场所、实 施等。7.3 服务准备7.3.1 应根据教育计划安排设施设备、场地、教育服务人员、教学内容。7.3.2 准备教育内容时应注意听取、收集老年人的意见和建议。 DB14/T 21502020 3 7.3.3 组织开展老年人教育服务应提前告知。7.4 服务实施7.4.1 应根据教育服务计划,结合老年人的学习特点开展教育服务活动。7.4.2 教育服务组织形式应与课程内容相适应。7.4.3 服务过程中,应密切关注老年人的身体情况。7.4.4 服务结束后,应及时听取老年人的意见,并做好相关记录。8 服务形式8.1 集中教育针对自理老人开展集中教育。 8.2 个别教育针对半自理老人和长期卧床老人,应结合老人的身体状况和个人兴趣开展个别教育。9 评价与改进9.1 应建立老年人教育服务评价机制。9.2 可采取自评、满意度调查、第三方评价等方式进行评价。9.3 对教育服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持续改进。 DB14/T 21502020 4 参 考 文 献1老年社会工作2新编老年学词典3老年社会工作实务4养老护理员(高级)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