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03.080A 12 DB14山 西 省 地 方 标 准DB 14/ T 2139 2020养老 机构介 护老年 人安全 保护服 务规范 2020 -09- 10发 布 2020- 11-10实 施山 西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 布 DB14/T 21392020 I 目 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人员要求 .15 设施设备要求 .26 保护方法 .27 质量要求 .4 8 评价与改进 .4附录 A(资料性附录) 安全保护用具操作前知情同意书 .5附录 B(资料性附录) 介护老年人安全保护使用观察记录单 .6参考文献 .7
2、DB14/T 21392020 II 前 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山西省民政厅提出并监督实施。本标准由山西省民政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XS/TC04)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山西省老年公寓。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闫晓丽、卫敏、张青。 DB14/T 21392020 1 养老机构介护老年人安全保护服务规范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养老机构介护老年人安全保护服务的术语和定义、人员要求、设施设备要求、保护方法、质量要求、评价与改进。 本标准适用于养老机构介护老年人的安全保护服务。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
3、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B14/T 1330 养老机构服务规范DB14/T 1535 老年人生活照料操作规程3 术语和定义 DB14/T 1535-201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介护老年人 日常生活行为依赖他人护理的老年人。DB14/T 1535-2017 3.23.2 安全保护在护理过程中,针对介护老年人的特殊情况,采取的预防措施。3.3保护用品在介护老年人出现适应症时段所使用的防护用品。3.4监护人对入住对象有监护职责,并与养老机构签订入住协议书的自然人或组织。 4 人员要求 DB14/T 2139202
4、0 2 4.1 为介护老年人提供安全保护的人员,应具备相应职业技能并持有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书。4.2 提供安全保护时应与监护人签订安全保护服务协议,格式参见附录 A。5 设施设备要求5.1 提供介护老年人安全保护的服务机构,应具备安全保护设施、设备,包括:紧急呼叫系统、消防报警系统、视屏监控系统、安全扶手、床档、安全标识。5.2 应根据介护老年人需求配备保护用品,包括安全保护带、轮椅保护带、海绵垫、软枕、防抓手套等。5.3 操作设施设备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动作应轻柔,避免引起介护老年人损伤。6 保护方法 6.1 上肢保护法6.1.1 适应症介护老年人有下列情况之一时,需为其提供安全保护服务。
5、a) 有攻击行为,易发生自伤或伤及他人的情况;b) 有自行拔除鼻饲管、输液管、尿管等行为的情况;c) 因身体原因拒绝使用尿袋、纸尿裤、尿垫等行为的情况;d) 卧床时烦躁不安,敲打护栏或翻越护栏,易发生坠床、碰伤风险的情况;e) 病重老年人烦躁易怒的情况;f) 不自主频繁抓挠皮肤,易发生破溃、感染的情况;g) 情绪烦躁不配合护理工作的情况。6.1.2 保护用品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安全保护带、防抓手套、楔形垫、软枕等。6.1.3 操作要点6.1.3.1 应根据介护老年人需要,将安全保护带或防抓手套固定于腕关节或肘关节上方,松紧适宜,以能伸进一、二指为宜。6.1.3.2 仰卧位时,在老年人腋下、肘关节
6、下方垫软枕,将安全保护带系于同侧床缘。6.1.3.3 侧卧位时,根据侧卧方向,将安全保护带系于同侧或对侧床缘,后背垫楔形枕,支撑体位。6.1.3.4 有翻越护栏坠床风险时,将盖被四个角用安全保护带分别固定于护理床的四个角,防护栏锁紧并用安全保护带加固,固定结头要隐蔽,以老年人看不到、摸不到为宜。6.1.3.5 变换体位时,应松开安全保护带,查看保护部位皮肤,如遇皮肤损伤给予相应护理,并适当调整位置。6.1.3.6 介护老年人情绪缓解或治疗结束后,经确认可解除保护措施。6.1.3.7 为介护老年人盖好盖被,整理床单位及用物。 6.2 坐位保护法6.2.1 适应症 DB14/T 21392020
7、3 介护老年人有下列情况之一时,需为其提供安全保护服务。a) 有攻击行为,易发生自伤或伤及他人的情况。b) 有自行拔除鼻饲管、输液管、尿管等行为的情况。c) 易发生跌倒、碰伤风险的情况。d) 不自主频繁抓挠皮肤,易发生破溃、感染的情况。e) 情绪烦躁不配合护理工作的情况。6.2.2 保护用品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轮椅保护带、安全保护带、软枕等。6.2.3 操作要点6.2.3.1 介护老年人患侧上肢垫软枕,相应保护带固定的结头要隐蔽,以老年人看不到、摸不到为宜。6.2.3.2 介护老年人坐靠背椅时,安全保护带从胸前至腰背后,将安全保护带两端打结固定于靠背椅 后方,松紧适宜,防止坐于地面。6.2.3.
8、3 介护老年人坐轮椅时,将轮椅保护带两端从两肩穿过与腹股沟的两端在轮椅背后交叉扣紧,再将轮椅保护带另外两端分别穿过老年人腰背部扣紧,松紧适宜,防止坐于地面。6.2.3.4 变换体位时,解除安全保护带,查看保护部位皮肤,如遇皮肤损伤给予相应护理,并适当调整位置。6.3 下肢保护法6.3.1 适应症介护老年人有下列情况之一时,需为其提供安全保护服务。a) 有攻击行为,易发生自伤或伤及他人的情况。b) 易发生跌倒、碰伤风险的情况。 c) 情绪烦躁不配合护理工作的情况。d) 有下肢关节挛缩、肌肉萎缩的情况。e) 坐轮椅时,有患侧肢体不自主滑落的情况。6.3.2 保护用品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海绵垫、软枕、
9、安全保护带、轮椅保护带等。6.3.3 操作要点6.3.3.1 根据介护老年人需要,用海绵垫、安全保护带系于膝关节下方或踝关节上方,松紧适宜,以能伸进一、二指为宜。6.3.3.2 仰卧位时,在足跟下垫软枕,安全保护带系于同侧床缘。6.3.3.3 侧卧位时,根据侧卧方向,安全保护带系于同侧或对侧床缘,双膝关节处垫软枕,远侧的踝关节下方垫软枕。 6.3.3.4 坐轮椅时,将患侧下肢用安全保护带固定于轮椅上,防止患足滑落。6.3.3.5 变换体位时,松开保护带,查看保护部位皮肤,如遇皮肤损伤给予相应护理,并适当调整位置。6.3.3.6 待介护老年人情绪缓解或治疗结束后,如无 6.3.1d)、6.3.1
10、e)症状,经确认可解除保护措施。6.3.3.7 为介护老年人盖好被子,整理床单位及用物。 DB14/T 21392020 4 7 质量要求7.1 应使用合格、安全的保护性设备和用具。7.2 安全保护服务应及时、安全、有效。7.3 应在监护人知情的前提下进行安全保护。7.4 安全保护过程中应避免老年人划伤、磕伤、骨折。7.5 安全保护服务应做好记录,格式参见附录 B。8 评价与改进8.1 评价8.1.1 应定期对服务质量进行评价。 8.1.2 应定期对监护人进行满意度调查。8.1.3 应邀请监护人对服务质量进行抽查、评价。8.2 改进8.2.1 针对评价中提出的问题进行归类整理。8.2.2 应针
11、对提出的问题责成专人负责,及时改进并对整改效果进行验证。 DB14/T 21392020 5 AA附 录 A(资料性附录)安全保护用具操作前知情同意书区域: 房间号: 床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诊断:尊敬的 及家属:由于 存在以下行为,需要对老年人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 1.有攻击行为,易发生自伤或伤及他人时。2.有自行拔除鼻饲管、输液管、尿管等行为时。3.因身体原因拒绝使用尿袋、纸尿裤、尿垫等行为时。4.卧床时烦躁不安,敲打护栏或翻越护栏,易发生坠床、碰伤风险时。5.病重老年人烦躁易怒时。6.不自主频繁抓挠皮肤,易发生破溃、感染时。7.情绪烦躁不配合护理工作时。8.有下肢关节挛缩、肌肉萎
12、缩时。 9.坐轮椅时,有患侧肢体不自主滑落时。10. 易发生跌倒、碰伤风险时。一、保护目的1.防止老年人发生坠床、撞伤及抓伤等意外损伤。2.防止老年人自行拔出与治疗相关的管道。二、易出现的意外和并发症1.局部皮肤红肿、破溃、感染。2.关节脱位、骨折。 3.其他不可预防的意外情况。以上风险请家属理解并配合我们的治疗。对老年人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的目的、易出现的意外和并发症,护理人员已经向我详细告知,对此我们表示理解并同意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因此发生的风险,我们愿意承担。 监护人意见:监护人签字: 与患者关系:告知日期: 谈话护士签名: DB14/T 21392020 6 附 录 B(资料性附录)介护老年人安全保护使用观察记录单区域: 房间号: 床号: 姓名: 年龄: 诊断:时间 保护原因 保护部位 观察要点 措施 备注 签名防自伤或伤及 他人 防拔管 不配合护理员工作 防跌倒、防坠床、防碰伤 左手腕 右手腕 左踝 右踝 肩部 腰部 血运良好 血运不良 皮肤擦伤 肢体正常 定时观察 定时放松 DB14/T 21392020 7 参 考 文 献1养老机构标准化建设实用手册(中国社会出版社)。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