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65.020.20B 61 DB5306昭 通 市 地 方 标 准DB 5306/T602020昭 通 猕 猴 桃 整 形 修 剪 技 术 规 程 echnical regulation of training and pruning for kiwifruit orchard for Zhaotong,Yunnan province 2020- 10-22发 布 2020 -11- 30实 施昭 通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 布 DB 5306/T602020 I 目 次前 言 .II1 范 围 .1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 .1本 文 件 没 有 规 范 性 引 用
2、 文 件 。 .13 术 语 和 定 义 .13.1 主 干 stem.13.2 主 蔓 mainvine.13.3 侧 蔓 lateralvine.1 3.4 结 果 母 枝 oldvineforfruiting.13.5 结 果 ( 或 花 ) 枝 fruitingcane.13.6 徒 长 枝 watershoot.13.7 二 次 枝 secondshoot.13.8 三 次 枝 thirdshoot.13.9 有 效 芽 effectivebud.24 整 形 .24.1 树 形 .24.2 整 形 方 法 .45 修 剪 .55.1 冬 季 修 剪 .55.2 夏 季 修 剪 .6
3、 6 雄 株 修 剪 .66.1 修 剪 原 则 .66.2 冬 季 修 剪 .66.3 花 后 修 剪 .6 DB 5306/T602020 II 前 言本 文 件 按 照 GB/T1.1-2020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一 部 分 : 标 准 化 文 件 的 结 构 和 起 草 规 则 的 规 定 起草 。 请 注 意 : 本 文 件 的 某 些 内 容 可 能 涉 及 专 利 。 本 文 件 的 发 布 机 构 不 承 担 识 别 这 些 专 利 的 责 任 。本 文 件 由 昭 通 市 苹 果 产 业 发 展 中 心 提 出 。本 文 件 由 昭 通 市 农 业 农 村 局
4、归 口 。本 文 件 起 草 单 位 : 中 国 科 学 院 武 汉 植 物 园 、 昭 通 市 苹 果 产 业 发 展 中 心 。本 文 件 主 要 起 草 人 : 陈 美 艳 、 王 顺 富 、 钟 彩 虹 、 全 勇 、 李 作 洲 、 吴 冬 、 赵 婷 婷 、 胡 志 芳 、 韩 飞 、 张秀 英 、 张 鹏 、 姚 梅 、 王 静 、 马 勉 娣 、 郭 恒 翠 、 徐 光 琴 、 马 静 、 程 安 富 、 王 成 轶 、 宋 枚 芳 。 DB 5306/T602020 1 昭 通 猕 猴 桃 整 形 修 剪 技 术 规 程1 范 围本 文 件 规 定 了 昭 通 猕 猴 桃 生
5、 产 中 的 整 形 修 剪 技 术 。本 文 件 适 用 于 昭 通 辖 区 单 主 干 双 ( 单 ) 主 蔓 多 侧 蔓 树 形 果 园 。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本 文 件 没 有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 。3 术 语 和 定 义 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3.1 主 干 stem猕 猴 桃 植 株 从 地 面 到 分 生 主 蔓 部 位 之 间 的 主 茎 干 部 分 。3.2 主 蔓 main vine从 猕 猴 桃 主 干 上 分 枝 , 着 生 结 果 母 枝 的 多 年 生 骨 干 枝 。3.3 侧 蔓 lateral vine从 猕 猴
6、 桃 主 蔓 上 分 支 , 将 发 育 成 下 一 年 度 的 结 果 母 枝 及 将 来 着 生 结 果 母 枝 的 多 年 生 二 级 骨 干 枝 。3.4 结 果 母 枝 old vine for fruiting 着 生 结 果 枝 的 上 年 猕 猴 桃 枝 条 。3.5 结 果 ( 或 花 ) 枝 fruiting cane直 接 着 生 花 或 花 序 的 当 年 生 枝 条 ( 雄 株 ) 、 直 接 着 生 花 或 花 序 并 结 果 的 当 年 生 枝 条 ( 雌 株 ) 。3.6 徒 长 枝 water shoot当 年 萌 发 且 生 长 势 过 于 旺 盛 的 生
7、长 枝 。 一 般 从 主 干 与 主 蔓 的 三 角 区 域 、 或 冬 季 修 剪 的 大 剪 口 附 近 长出 的 当 年 新 生 枝 条 。3.7 二 次 枝 second shoot当 年 新 梢 的 腋 芽 萌 发 抽 生 形 成 的 枝 条 。 3.8 三 次 枝 third shoot DB 5306/T602020 2 二 次 枝 的 腋 芽 萌 发 抽 生 形 成 的 枝 条 。3.9 有 效 芽 effective bud冬 季 修 剪 后 结 果 母 枝 上 留 下 的 能 够 抽 生 枝 条 、 开 花 结 果 的 饱 满 芽 。4 整 形4.1 树 形4.1.1 单
8、 干 双 主 蔓 多 侧 蔓 树 形对 于 平 缓 地 果 园 或 水 平 梯 地 果 园 , 采 用 “ 单 干 双 蔓 多 侧 蔓 形 ” ( 如 图 1) 的 树 形 方 法 , 便 于 管 理 。在 主 干 上 接 近 架 面 30cm左 右 的 部 位 选 留 2 个 主 蔓 , 分 别 沿 中 心 钢 丝 伸 长 , 主 蔓 的 两 侧 每 隔 25cm 35cm 选 留 一 强 旺 结 果 母 枝 , 与 行 向 成 直 角 固 定 在 架 面 上 , 呈 羽 状 排 列 。 该 树 形 适 合 平 地 平 顶 大 棚 架 式 果 园 或水 平 梯 田 T 型 架 式 果 园 。
9、 图 1 单 干 双 主 蔓 多 侧 蔓 树 形 图 4.1.2 单 干 单 主 蔓 多 侧 蔓 树 形对 于 坡 地 未 水 平 梯 田 型 化 的 果 园 , 采 用 2m4m的 株 行 距 , 并 采 用 “ 单 干 单 蔓 多 侧 蔓 形 ” ( 如 图 2)的 树 形 方 法 , 便 于 其 生 长 与 管 理 。 在 主 干 上 接 近 架 面 后 , 按 坡 面 纵 向 斜 向 上 牵 引 主 干 藤 蔓 继 续 生 长 , 沿中 心 钢 丝 伸 长 2m, 接 近 上 一 植 株 后 截 断 形 成 主 蔓 , 主 蔓 的 两 侧 每 隔 25cm 35cm选 留 一 强 旺
10、结 果 母 枝 ,按 等 高 线 水 平 与 纵 向 行 成 直 角 固 定 在 架 面 上 , 呈 羽 状 排 列 。 该 树 形 适 合 缓 坡 平 顶 大 棚 架 式 果 园 或 非 水 平梯 田 式 坡 地 大 棚 架 果 园 。 DB 5306/T602020 3 图 2 单 干 单 主 蔓 多 侧 蔓 形 树 形 图4.1.3 架 式 4.1.3.1 平 顶 大 棚 架在 支 柱 上 纵 横 交 错 地 架 设 横 梁 或 拉 上 铁 丝 ,形 如 搭 荫 棚 ,故 称 棚 架 ( 如 图 3) 。 支 柱 行 距 与 树 的 行 距相 同 , 即 在 每 一 行 内 架 设 支
11、柱 ; 同 一 行 支 柱 间 隔 5m 6m, 每 地 块 四 周 支 柱 的 顶 部 用 三 角 铁 或 钢 筋 连 接 ,在 支 柱 与 支 柱 间 每 隔 60cm左 右 拉 一 根 钢 丝 拉 紧 成 网 状 。 该 架 式 适 合 平 地 、 缓 坡 地 或 坡 面 简 单 一 致 的 坡地 果 园 。 图 3 平 顶 大 棚 架 图 4.1.3.2 T型 棚 架在 直 立 支 柱 顶 部 设 置 一 水 平 横 梁 , 构 成 一 形 似 T字 的 小 支 架 ( 如 图 4) 。 支 柱 全 长 2.5m, 地 上 部 分1.8m, 同 行 中 每 隔 4m 5m 设 立 一
12、支 柱 。 支 柱 上 横 梁 全 长 1.5m, 上 牵 三 道 铁 丝 , 支 柱 、 横 梁 和 其 上 的 三道 铁 丝 构 成 一 个 形 似 T 字 形 的 小 棚 架 。 该 架 式 最 适 合 水 平 梯 田 园 地 。 DB 5306/T602020 4 图 4 T型 棚 架 图4.2 整 形 方 法 4.2.1 单 干 双 主 蔓 多 侧 蔓 树 形4.2.1.1 主 干 培 养苗 木 定 植 萌 芽 后 , 在 植 株 旁 边 插 一 根 细 竹 竿 , 从 发 出 的 新 梢 中 选 择 一 个 生 长 最 健 旺 的 枝 条 作 为 主 干培 养 , 将 其 用 细
13、绳 横 “ 8” 字 固 定 在 竹 竿 上 , 引 导 新 梢 直 立 向 上 生 长 , 其 余 多 余 新 梢 疏 除 。 当 萌 发 出 的新 梢 均 细 弱 时 , 则 选 相 对 强 的 新 梢 直 立 绑 缚 作 主 干 培 养 , 其 余 新 梢 摘 心 作 辅 养 枝 培 养 。4.2.1.2 双 主 蔓 培 养主 干 长 出 架 面 高 于 架 面 0.2m时 , 在 架 下 至 少 0.3m处 剪 截 , 以 促 发 剪 口 以 下 芽 萌 发 , 形 成 二 次 枝 ,从 二 次 枝 中 选 2 个 对 生 强 壮 枝 作 主 蔓 培 养 , 分 向 两 边 斜 向 上
14、 绑 缚 在 架 面 上 , 不 能 弯 曲 。 当 主 蔓 长 至 超 出株 距 一 半 0.2m时 , 短 剪 至 株 距 一 半 的 位 置 , 促 发 三 次 枝 。 同 时 及 时 抹 除 主 干 与 主 枝 交 接 的 三 角 区 萌 发新 芽 , 保 证 主 蔓 中 后 部 新 枝 生 长 。 4.2.1.3 侧 蔓 培 养主 蔓 短 剪 萌 发 的 三 次 新 梢 作 侧 蔓 培 养 。 冬 季 修 剪 时 , 将 主 蔓 上 两 侧 每 隔 0.15m 0.2m交 替 保 留 新 梢回 缩 至 粗 度 0.8cm 处 短 剪 , 作 固 定 侧 蔓 培 养 。 对 其 余 新
15、 梢 仅 留 2 3 芽 留 桩 备 用 。4.2.2 单 干 单 主 蔓 多 侧 蔓 树 形4.2.2.1.1 主 干 培 养苗 木 定 植 萌 芽 后 , 在 植 株 旁 边 插 一 根 细 竹 竿 , 从 发 出 的 新 梢 中 选 择 一 个 生 长 最 健 旺 的 枝 条 作 为 主 干培 养 , 将 其 用 细 绳 横 “ 8” 字 固 定 在 竹 竿 上 , 引 导 新 梢 直 立 向 上 生 长 , 其 余 多 余 新 梢 疏 除 。 当 萌 发 出 的新 梢 均 细 弱 时 , 则 选 相 对 强 的 新 梢 直 立 绑 缚 作 主 干 培 养 , 其 余 新 梢 摘 心 作
16、 辅 养 枝 培 养 。4.2.2.1.2 单 主 蔓 培 养 4.2.2.1.2.1 强 树 势 植 株 DB 5306/T602020 5 当 主 干 长 出 架 面 高 于 架 面 0.2m、 且 长 势 健 壮 无 衰 减 , 不 必 截 断 , 将 其 斜 向 坡 向 绑 缚 于 架 面 上 , 不能 弯 曲 。 当 主 蔓 长 至 超 出 株 距 0.2m时 , 短 剪 至 株 距 的 位 置 , 促 发 二 次 枝 。 同 时 及 时 抹 除 主 干 及 架 面 下区 域 萌 发 新 芽 , 保 证 主 蔓 中 后 部 新 枝 生 长 。4.2.2.1.2.2 弱 树 势 植 株
17、当 主 干 长 出 架 面 高 于 架 面 0.2m, 且 长 势 衰 减 时 , 在 架 下 至 少 0.3m 处 剪 截 , 以 促 发 剪 口 以 下 芽 萌 发 ,形 成 二 次 枝 , 从 二 次 枝 中 选 1 个 强 壮 枝 作 主 蔓 培 养 , 将 其 斜 向 坡 向 绑 缚 在 架 面 上 , 不 能 弯 曲 。 当 主 蔓 长至 超 出 株 距 0.2m时 , 短 剪 至 株 距 的 位 置 , 促 发 三 次 枝 。 同 时 及 时 抹 除 主 干 及 架 面 下 区 域 萌 发 新 芽 , 保证 主 蔓 中 后 部 新 枝 生 长 。4.2.2.2 侧 蔓 培 养主
18、蔓 短 剪 萌 发 的 三 次 新 梢 作 侧 蔓 培 养 。 冬 季 修 剪 时 , 将 主 蔓 上 两 侧 每 隔 0.15m 0.2m交 替 保 留 新 梢 回 缩 至 粗 度 0.8cm 处 短 剪 , 作 固 定 侧 蔓 培 养 。 对 其 余 新 梢 仅 留 2 个 3个 芽 留 桩 备 用 。5 修 剪5.1 冬 季 修 剪当 年 对 主 蔓 上 抽 生 的 直 径 0.8cm 以 上 的 粗 壮 新 枝 , 可 作 次 年 结 果 母 枝 进 行 培 养 , 应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保留 或 适 当 剪 除 。 弱 枝 一 般 保 留 2 个 3 个 有 效 芽 重 剪 。
19、 主 干 细 弱 的 幼 树 应 对 主 干 重 剪 , 嫁 接 口 上 保 留 3个 4个 有 效 芽 , 待 次 年 再 进 行 树 形 培 养 。5.1.1 整 形两 个 主 蔓 在 架 面 以 上 发 出 的 二 次 枝 均 保 留 结 果 母 枝 , 分 别 引 向 两 侧 的 钢 丝 上 与 行 向 呈 直 角 或 近 直 角 固 定 , 异 向 相 邻 侧 蔓 间 约 0.15m 0.2m。5.1.2 结 果 母 枝 选 留选 留 靠 近 主 蔓 的 新 生 生 长 旺 盛 、 充 实 、 方 位 好 的 营 养 枝 或 粗 壮 结 果 枝 作 下 年 结 果 母 枝 , 并 将
20、 结 果 后需 要 更 新 的 老 结 果 母 枝 回 缩 到 新 选 留 的 更 新 枝 附 近 , 即 对 前 一 年 的 结 果 母 枝 应 从 更 新 枝 附 近 部 位 剪 除 。保 留 的 结 果 母 枝 剪 口 粗 度 在 0.8cm及 以 上 , 尽 量 布 满 架 面 , 绑 蔓 后 , 相 邻 同 向 两 结 果 母 枝 相 距 约 0.3m0.5m。5.1.3 结 果 母 枝 修 剪应 根 据 选 留 枝 条 生 长 状 况 修 剪 到 饱 满 芽 处 , 一 般 剪 口 直 径 为 0.8cm及 以 上 , 尽 量 布 满 架 面 , 绑 蔓 后 ,相 邻 两 行 间
21、母 枝 相 距 约 0.3m 0.5m。 5.1.4 培 养 预 备 枝对 从 主 蔓 上 萌 发 或 当 年 结 果 母 枝 上 靠 近 基 部 萌 发 的 弱 枝 , 剪 留 3 个 芽 左 右 , 便 于 下 年 培 养 粗 壮 发 育枝 , 作 为 再 下 一 年 的 结 果 母 枝 , 其 他 枝 条 则 全 部 疏 除 。 DB 5306/T602020 6 5.2 夏 季 修 剪5.2.1 修 剪 原 则主 蔓 上 萌 发 的 新 梢 均 保 留 。 侧 蔓 ( 结 果 母 枝 ) 上 萌 发 的 结 果 枝 用 于 当 年 结 果 。 侧 蔓 基 部 0.5m以 内( 第 一
22、道 丝 以 内 ) 萌 发 的 营 养 枝 先 保 留 。 从 主 行 向 钢 丝 ( 即 主 蔓 着 生 的 钢 丝 ) 开 始 的 第 二 道 丝 外 , 所 发营 养 枝 均 疏 除 。5.2.2 修 剪 方 法5.2.2.1 抹 芽从 萌 芽 期 开 始 抹 除 着 生 位 置 不 当 的 芽 , 抹 除 结 果 母 枝 上 的 病 虫 芽 、 背 下 弱 芽 、 密 生 上 位 芽 等 , 多 保留 侧 芽 或 侧 向 芽 。 抹 除 主 干 上 萌 发 的 潜 伏 芽 , 三 角 区 域 外 主 蔓 上 萌 发 的 芽 不 宜 抹 除 , 暂 时 保 留 作 预 备 枝 培 养 。
23、5.2.2.2 疏 枝及 时 将 细 弱 枝 、 病 虫 枝 、 过 密 枝 、 双 芽 枝 和 不 能 用 作 下 年 更 新 枝 的 徒 长 枝 从 基 部 剪 除 。 结 果 母 枝 上每 隔 0.15m 左 右 保 留 一 个 结 果 枝 , 一 般 每 平 方 米 选 留 2 个 2.5个 结 果 母 枝 。5.2.2.3 摘 心中 心 钢 丝 两 侧 0.5m以 内 的 强 旺 结 果 枝 、 发 育 枝 开 始 缠 绕 时 轻 摘 心 或 捏 破 枝 梢 顶 部 生 长 点 , 之 后 如发 出 二 次 枝 , 全 部 抹 除 。 对 主 蔓 或 侧 蔓 基 部 朝 天 生 长
24、的 强 旺 枝 或 三 角 区 的 徒 长 枝 在 新 稍 生 长 初 期 保 留 3片 4片 叶 重 摘 心 , 促 发 健 壮 二 次 新 稍 , 培 养 为 下 一 年 结 果 母 枝 ; 或 者 后 期 对 这 些 徒 长 枝 采 取 拉 枝 、 扭枝 方 式 培 养 为 下 一 年 结 果 母 枝 。 中 心 钢 丝 两 侧 50cm以 外 的 营 养 枝 尽 早 疏 除 , 上 位 芽 形 成 的 结 果 枝 于 15cm左 右 摘 心 , 防 止 风 害 ; 其 它 方 位 形 成 的 结 果 枝 于 30cm左 右 捏 尖 或 轻 摘 心 , 二 次 芽 均 抹 除 。 5.2
25、.3 摘 叶在 果 实 套 袋 之 前 , 对 果 皮 薄 的 品 种 ( 如 红 阳 、 东 红 ) , 摘 除 果 实 附 近 可 能 对 果 实 造 成 伤 害 的 叶 片 。6 雄 株 修 剪6.1 修 剪 原 则雄 株 只 开 花 不 结 果 , 其 作 用 仅 在 为 雌 株 提 供 充 足 而 优 良 的 花 粉 。 采 用 冬 季 轻 剪 而 花 后 重 度 回 缩 复 剪 ,使 其 生 长 季 节 占 用 空 间 相 对 缩 减 , 留 给 雌 株 更 多 空 间 。6.2 冬 季 修 剪主 要 是 疏 除 枯 枝 和 纤 细 枝 ,剪 除 发 育 枝 顶 部 纤 细 部 分
26、 ,以 及 病 虫 枝 、 过 密 的 弱 枝 和 不 必 要 的 徒 长 枝 。 保 留 所 有 生 长 充 实 的 各 次 枝 , 并 对 其 进 行 轻 剪 ; 截 断 留 着 更 新 的 徒 长 枝 , 回 缩 多 年 衰 弱 老 枝 。6.3 花 后 修 剪开 花 授 粉 完 结 后 , 将 花 枝 回 缩 重 剪 , 一 般 生 长 良 好 的 花 枝 回 缩 到 主 蔓 附 近 留 3 个 5 个 发 育 良 好 的 DB 5306/T602020 7 芽 或 幼 枝 处 ; 剔 除 弱 花 枝 、 病 虫 枝 及 过 密 萌 发 枝 ; 修 剪 后 粗 大 剪 口 需 涂 防 治 病 害 的 药 剂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