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麦多课文档分享! | 帮助中心 海量文档,免费浏览,给你所需,享你所想!
麦多课文档分享
全部分类
  • 标准规范>
  • 教学课件>
  • 考试资料>
  • 办公文档>
  • 学术论文>
  • 行业资料>
  • 易语言源码>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麦多课文档分享 > 资源分类 > PDF文档下载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分享到QQ空间

    DB 3405 T 0001-2020 河长制湖长制建设指南.pdf

    • 资源ID:1502864       资源大小:748.63KB        全文页数:13页
    • 资源格式: PDF        下载积分:5000积分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账号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5000积分(如需开发票,请勿充值!)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如需开发票,请勿充值!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需开发票,请勿充值!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支付方式: 支付宝扫码支付    微信扫码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交流精品资源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DB 3405 T 0001-2020 河长制湖长制建设指南.pdf

    1、 ICS 01.040.03 CCS A 12 3405 马鞍山市 地方 标准 DB 3405/T 0001 2020 河长制湖长制建设指南 Construction guidelines of work for river chief system and lake chief system 2020 - 12 - 21 发布 2021 - 01 - 21 实施 马鞍 山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 3405/T 0001 2020 I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基本要求 . 1 5 组织体系 . 2 6 制度体系

    2、. 3 7 工作任务 . 7 8 宣传引导与公众参与 . 7 参考文献 . 9 DB 3405/T 0001 2020 I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马鞍山市河长制办公室提出。 本文件由马鞍山市河长制办公室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马鞍山市河长制办公室。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疏礼云、朱祎真、窦智勇、晏辉、廖嵩隆 。 DB 3405/T 0001 2020 1 河长制湖长制建设指南 1 范围 本文件界定了河长制湖长制的基本要求

    3、,同时规定了河长制湖长制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工作任 务、宣传引导与公众参与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河长制湖长制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河长制湖长制 river chief system and lake chief system 在江河水域设立河长、湖泊水域设立湖长,由河长湖长对其责任水域的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 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治理等工作予以监督和协调,督促或者建议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履行法定职责,解 决突出问题的机制。 4 基本要求 编制及修订工作方案 4.1 4.1.1 市、县区(园区)、乡镇(街道)

    4、均应编制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方案并及时印发,如有重大变化 应及时修订。 4.1.2 工作方案应明确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的总体要求、组织形式、工作职责、主要任务和保障措 施等方面的内容。 编制“一河一档、一湖一档” 4.2 4.2.1 工作要求 调查摸清河湖水域基本情况,实行“一河一档、一湖一档 ”。 4.2.2 编制主体 县级以上河长制办公室组织编制“一河一档、一湖一档”。 4.2.3 主要内容 包括河湖水域自然属性以及相应水域河长湖长名录等基本档案信息;水资源、水污染、水环境、水 生态、岸线开发利用、河道利用、涉水工程和设施等动态档案信息。 DB 3405/T 0001 2020 2 4.2.4

    5、 信息来源与填报 4.2.4.1 “一河一档、一湖一档”各类信息的收集、整理以现有成果为基础,信息来源包括规划与普 查、公报及统计数据、各级河长制办公室补充调查数据、相关系统接入数据、其他公开数据等,有关数 据应保持动态更新,宜每年度更新一次。 4.2.4.2 “一河一档、一湖一档”信息内容按照国家和省级制定的工作规范要求建立。 编制“一河一策、一湖一策” 4.3 4.3.1 工作要求 立足不同地区、不同水域实际,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实行“一河一策、一湖一策”,解 决好河湖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 4.3.2 编制主体 县级以上河长制办公室负责组织编制“一河一策、一湖一策”方案,经本级责任

    6、河湖长同意后印发。 4.3.3 主要内容 包括前言、河(湖)现状与存在的问题、总体要求、管护目标、任务措施、保障举措等。 事件处理 4.4 4.4.1 一般事件 4.4.1.1 一般事件指通过举报投诉、明察暗访发现或上级交办等,采取常规性工作措施进行处理的 事 件。 4.4.1.2 一般事件处理按属地原则进行处理并遵循以下流程: 属于下级河长湖长管理范围内的事项,应交下级河长制办公室处理; 属于本级河长湖长管理范围内的事项,应根据职责分工进行组织调查、处理; 涉及两个以上单位的事项,由首个接到上报事件的单位会同所涉及单位共同协商确定主办、 协办单位进行处理; 对于跨流域、跨地区事项,应首先与对

    7、方进行沟通协调,沟通协调不了的,及时报上一级河 长制办公室处理。 4.4.2 突发事件 4.4.2.1 突发事件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 水环境污染或水生态破坏事件。 4.4.2.2 突发事 件处理遵循以下流程: 河长制办公室 接到突发事件后 , 应立即通知相关责任单位 , 同时上报本级河长湖长; 相关责任单位应迅速组织调查核实,在职权范围内依法采取必要补救及应对措施; 本级河长湖长协调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落实事件处理; 河长制办公室跟踪事件处理结果,建立突发事件受理及处理台账表 ,并将处理结果向相关部门 反馈,如需向社会公开的依法按信息公开程序进行

    8、公开。 5 组织体系 组织架构 5.1 DB 3405/T 0001 2020 3 5.1.1 应建立市、县、乡、村 4 级河长制湖长制组织体系。 5.1.2 市级设立双总河长、副总河长。在长江干流、石臼湖、水阳江、滁河、牛屯河 、裕溪河、得胜 河、采石河、慈湖河、雨山湖(河)、巢湖等设立市级河长湖长。 5.1.3 县区(园区)设立本级总河长、副总河长。所辖区域内各主要河湖设县级河长湖长。 5.1.4 乡镇(街道)设立本级总河长、副总河长。所辖区域内各主要河湖设乡级河长湖长。 5.1.5 村(社区)设立村级河长湖长。 5.1.6 跨行政区域的重要水域,由共同的上级负责同志担任河长或湖长。 机构

    9、设置 5.2 5.2.1 市、县区(园区)应设置河长制办公室。乡镇(街道)可设立河长办或落实人员负责河长制湖 长制工作。 5.2.2 县级及以上河长湖长应明确相应的协助单位。 5.2.3 河长会议成员单位包括组织、发展改革、经信、教育、科 技、公安、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 境、住建、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文旅、卫健、城管、市场监管、日报社及广播电视台等部门。 5.2.4 县级以上河长制办公室设在水利部门。 5.2.5 各级河长制办公室的能力建设包括但不限于: 各级河长制办公室应配备满足工作实际需要的工作人员 ; 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经费应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 各级河长制办公室办公场所面积应满足

    10、工作需要 ; 办公场所应悬挂本行政区域水系图、本级河湖对应河长湖长名单以及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相 关规章制度 。 6 制度体系 会议制度 6.1 6.1.1 总河长会议 由总河长或副总河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相关事项按 程序由河长制办公室拟定并报请总河长或副总河 长确定。 6.1.2 河长湖长例会 由本级政府分管领导召集并主持,会议相关事项按程序由河长制办公室拟定并报请政府分管领导确 定。 6.1.3 河长湖长专题会议 各级河长湖长专题会议由本级河长湖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相关事项按程序由本级党委办或政府办审 核,呈河长湖长审定 。 6.1.4 河长办成员会议 由河长制办公室主任或其委托的副主任定期或不

    11、定期主持召开。 信息共享制度 6.2 6.2.1 信息公开 DB 3405/T 0001 2020 4 6.2.1.1 县级以上河长制办公室负责定期向社会公开河长制湖长制相关信息。 6.2.1.2 公开内容包括河长湖长名单、河长湖长职责、河湖保护管理情况等。 6.2.1.3 公开方式包括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公示牌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 6.2.1.4 公开频次为河长湖长名单宜每年公开一次,其他信息按要求及时更新。 6.2.1.5 设置河长的所有河流、渠道、湖泊、水库均应在河湖岸边显著位置竖立河长公示牌。同一河 湖分级分段设置河长的,应分级分段竖立公示牌。 6.2.1.6

    12、公示牌内容一般应包括:河湖概况、河长湖长姓名职务,负责河段的起讫地点和长度(湖泊 管护范围)、河湖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河长湖长相关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及时予以更新。 6.2.1.7 公示牌应双面利用。 6.2.2 信息共享 6.2.2.1 通过对河长制湖长制相关信息建立共享制度,为各 级河长湖长和相关单位全面掌握信息、科 学有效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6.2.2.2 通过河长制湖长制管理系统,为河长湖长实时提供信息服务。 6.2.2.3 共享范围为各级河长湖长,河长会议成员单位,各级河长制办公室。 6.2.2.4 共享内容主要包括河湖水域岸线、水资源、水污染、水环境、水生态、执法监管等方面的信 息

    13、。 6.2.2.5 按照职责分工,河长会议成员单位定时更新上报涉及河湖管理保护的相关信息,由本级河长 制办公室审核发布后实行共享。河长会议成员单位已建成的相关监测端口应接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信息 平台。 6.2.2.6 共享的信息可不向社会公开,确需公开的应报经相关河长会议成员单位审批同 意。 信息报送制度 6.3 6.3.1 各级河长制办公室应将河长制湖长制日常相关信息以及年度工作总结报至上级河长制办公室, 本行政区域的年度工作总结由河长制办公室汇总后,按信息报送程序逐级上报。 6.3.2 各级河长制办公室根据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情况,主要针对下级河长湖长履职不到位、工作进度 严重滞后、河湖保护管

    14、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等实行通报。 6.3.3 通报范围为本级河长会议成员单位,下级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 巡查制度 6.4 6.4.1 巡查方式 应采取实地明查暗访、重点督查、随机询问周边群众、书面问卷调查、查阅佐证资料等方式开展, 可配合无人机、卫星遥感、视频监控等技术手段。 6.4.2 巡查频次 6.4.2.1 市级河长湖长每年巡查应不少于 6 次。 6.4.2.2 县级河长湖长每年巡查应不少于 12 次。 6.4.2.3 乡级河长湖长每月巡查应不少于 2 次。 6.4.2.4 村级河长湖长每月巡查应不少于 4 次。 6.4.3 巡查内容 按照马鞍山市下发的文件规定执行。 DB 3405

    15、/T 0001 2020 5 6.4.4 巡查记录 各级河长湖长应按规定开展巡查工作,并做好巡查记录,做到巡查的轨迹、内容电子化,有文字、 图片或视频,台账清晰可查。 暗访制度 6.5 6.5.1 暗访原则 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6.5.2 暗 访方式 暗访工作采取“不预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 报、不用陪同,直奔现场、直面群众”(简称“四 不两直”)方式进行 。 6.5.3 组织实施 暗访工作一般由各级河长制办公室组织实施。根据工作需要,可组织本级河长会议成员单位、相关 方面专业人员参加,必要时可通过委托第三方抽查、抽检、抽测等方式进行。 6.5.4 暗访内容 暗访内容主要包括上

    16、级领导批示及上级部门督办事项落实情况; 河长制湖长制主要任务、年度重点工作贯彻落实情况; 河长湖长、河长会议成员单位履职情况; 河湖日常管理和保护情况; 河长公示牌设置、更新、管护等情况等。 6.5.5 反馈意见 各级河长制办公室根据暗访组提交的报告反馈暗访情况,提出整改意见。一般问题应反馈至下级河 长制办公室;较严重问题应通报下级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和下级责任河长湖长本人;重大问题还应 通报本级河长湖长。 6.5.6 建立台账 各级河长制办公室应建立暗访工作台账,按照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的要求,及时整理全 过程资料,问题销号后归档保存。 督办制度 6.6 6.6.1 组织机构 河长

    17、制湖长制工作督办由各级河长制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 6.6.2 组织形式 6.6.2.1 河长湖长督办 由各级河长湖长负责组织实施,开展对本级相关部门和下一级河长湖长履职情况的督办。具体督办 工作可由本级河长湖长协助单位或河长制办公室承办。 6.6.2.2 河长制办公室督办 DB 3405/T 0001 2020 6 由各级河长制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开展对下一级河长制办公室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办。 6.6.2.3 河长会议成员单位督办 由各级河长会议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实施,开展对下一级部门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 落实河湖管理保护职责情况的督办。督办情况报本级河长制办公室备案。 6.6.3

    18、督办流程 6.6.3.1 督办任务交办 主要采用“督办单”“河长令”“湖长令”等书面形式交办任务。“督办单”由督办单位的主 要负 责同志签发。“河长令”“湖长令”按程序由总河长或相应河长湖长签发。督办文件明确督办任务、承 办单位、督办要求、办理期限。 6.6.3.2 督办任务承办 承办单位接到交办任务后,应按要求按时保质完成。督办事项涉及多个责任单位的由牵头责任单位 负责组织协调,在办理过程中若出现意见分歧较大难以协调的,应报请本级河长制办公室协调。 6.6.3.3 督办反馈 督办任务完成后,承办单位应及时向本级河长制办公室书面反馈;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完毕的,应 及时将工作进展、存在问题、下步

    19、安排等情况反馈至本级河长制办公室。 6.6.3.4 立卷归档 督办单位应对督办事项登记造册, 统一编号。督办任务完成后,及时将督办事项原件、领导批示、 处理意见、督办情况报告等资料立卷归档。 6.6.3.5 督办处理 对督办事项落实不力且造成不良影响的,应按程序提请相关河长湖长或总河长、副总河长对其进行 约谈。 考核评价 6.7 6.7.1 组织领导 由河长制办公室组织相关责任单位,对下一级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进 行考核评价。 6.7.2 周期 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实行年度考核制。 6.7.3 程序 6.7.3.1 制定方案 由各级河长制办公室负责制定年度考核评价方案。 6

    20、.7.3.2 考核实施 根据考核评价方案,由各级河长制办公室和相关河长会议成员单位根据分工开展考核评价。 DB 3405/T 0001 2020 7 6.7.3.3 公布结果 考核评价结果经本级总河长会议审定后及时公布。 7 工作任务 主要任务 7.1 包括下列任务但不限于: 水资源管理 ; 水污染防治; 水环境治理; 水生态修复; 水域岸线管理保护; 执法监管等。 专项工作任务 7.2 包括下列 专项 但不限于: 城乡生活污水专项整治行动; 城乡生活垃圾专项整治行动; 工业污染集中整治行动; 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行动; 农药化肥零增长专项整治行动; 船舶港口污染专项整治行动; 非法码头专项整

    21、治行动; 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 河湖“四乱”问题清理整治行动; 入河湖排污口专项整治行动; 渔业资源保护专项整治行动;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整治行动; 城乡黑臭水体专项整治行动; 破坏湿地和危害野生动物资源专项整治行动。 8 宣传引导与公众参与 宣传引导 8.1 8.1.1 县级以上河长制办公室应积极开展河长制湖长制相关宣传培训,加强与宣传部门的沟通联系, 做好河长制湖长制舆论引导工作。 8.1.2 宣传方式主要包括向社会公众发放宣传资料;宣传活动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事业单位等;并 及时通过政府网站、电视、网络、报纸、微信公众号等各类主流媒体宣传报道河长制湖长制工作。 公众参与 8.2 8.

    22、2.1 鼓励开展河湖保护志愿服务,鼓励制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对水 域管理保护作出约定。 8.2.2 鼓励举报水域违法行为。 DB 3405/T 0001 2020 8 8.2.3 拓宽公众参与渠道,提倡公众通过监督电话、网络、公众号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投诉举报 8.3 8.3.1 河长制办公室应设立相应的公众投诉举报渠道。接到投诉举报,应完整填写处理台账并按规定 处理。 8.3.2 处理结果应及时反馈给投诉举报人。 DB 3405/T 0001 2020 9 参考文 献 1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 2016 42 号) 2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

    23、办公厅印发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厅字 2017 51号) 3 水利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河长湖长履职尽责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办河湖 2019 267号) 4 中共安徽省委办公 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 通知(厅 2017 15号) 5 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意见的通知(厅 2018 30号) 6 马鞍山市河长制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河(湖)长巡河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全面推行 河(湖)长制省级暗访工作制度(试行)的通知(皖河长办 2018 64号) 7 中共马鞍山市委办公室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24、于印发马鞍山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 案的通知(办 2017 48号) 8 中 共马鞍山市委办公室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市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意见 的通知(办 2018 59号) 9 马鞍山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马鞍山市级河(湖)长协助单位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 (马河长办 2018 22号) 10 马鞍山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马鞍山市河湖长巡查河湖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马河长 办 2019 49号) 11 马鞍山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马鞍山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市级暗访工作制度(试行) 的通知(马河长办 2019 12号) 12 DB3306/T 015-2018 河长制工作规范 13 DB3306/T 016-2018 湖长制工作规范 14 DB36/T 1219-2019 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规范


    注意事项

    本文(DB 3405 T 0001-2020 河长制湖长制建设指南.pdf)为本站会员(lawfemale396)主动上传,麦多课文档分享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麦多课文档分享(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08-2019 麦多课文库(www.mydoc123.com)网站版权所有
    备案/许可证编号:苏ICP备17064731号-1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