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65.020.20 B 38 DB3307 浙江省 金华市 地 方 标 准 DB 3307/T 92 2018 浙贝母产地初加工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Fritillaria Thunbergii processing 2018 - 12 - 29发布 2018 - 12 - 29实施 金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3307/T 92 2018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金华市农业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磐安县中药材研究所、浙江省中药材产业协会、浙江省农业科学院、磐安县天集 中药材有限
2、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宗侃侃、何伯伟、孙彩霞、石红静、姜娟萍、卢红讯、陈淑淑、徐丹彬。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DB3307/T 92 2018 1 浙贝母产地初 加工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浙贝母产地初加工的术语和定义、 初 加工条件、 初 加工流程、包装、运输贮存和生产 记录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浙贝母产地初加工。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 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
3、料及制品 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一部) 浙江省中药 炮制规范 2015年版 3 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本文件。 3.1 产地初加工 指对药用植物根据药材性质和商品销售运输保管要求在产地进行的初步加工处理。 3.2 鲜鳞茎 浙贝母采收后未加工的地下鳞茎。 3.3 鳞叶 浙贝母鳞茎上的具有贮藏作用的肉质鳞片。 3.4 芯芽 位于浙贝母鳞茎中心部位的芽。 DB3307/T 92 2018 2 3.5 大贝 又称元宝贝,将较大的浙贝母鳞茎的鳞叶掰下,挖去芯芽,加工后获得的形似元宝的浙贝母产品。 3.6 珠贝 将采收的浙贝母鳞茎整个加工成的产品。 3.7 浙贝片
4、 浙贝母鳞茎外层的单瓣鳞叶切片后加工成的产品。 3.8 贝芯 浙贝母鳞茎中间的芯芽加工 成的产品。 4 加工条件要求 4.1 加工场地的要求 4.1.1 加工厂的选址应远离污染源,大气环境、建筑、加工用水、卫生设施等应符合相关规定。 4.1.2 加工厂应具备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仓库、成品仓库、分选、加工、冷藏及包装车间等满足工艺 要求的生产场所。 4.1.3 生产加工区和生活区要隔离。 4.2 加工设备的要求 4.2.1 工厂应具有原料清洗、晾晒、干燥、分拣、包装等设备设施。 4.2.2 所有加工设备中与浙贝母直接接触的部位应用不锈钢、竹木等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材料制成。 4.2.3 加工设备应定
5、期进行清洁保养,所有的器具和工具应清洗干净后使用。 4.3 加工人员的要求 4.3.1 生产操作人员上岗前应经过生 产培训,掌握加工技术和操作技能。 4.3.2 生产操作人员上岗前及每年度均应通过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能上岗。 4.3.3 进入加工场所前应整理个人卫生,规范穿着洁净的工作服,并按要求洗手、消毒后进入加工场 所,防止污染。 5 加工流程及要求 5.1 浙贝母采收 5月上、中旬,当 浙贝母植株 地上茎叶枯萎后,选晴天及时采收。 DB3307/T 92 2018 3 5.2 清洗 将采收的浙贝母鲜鳞茎放入框或清洗机内,用清水洗净浙贝母鲜鳞茎上泥土,除去杂质,沥干水。 5.3 分档
6、 直径 30 mm及以上的挖去芯芽加工成大贝或浙贝片,芯芽可加工成贝芯;直径 30 mm以下的不去芯芽, 加工成珠贝。 5.4 干燥 5.4.1 大贝 、珠贝、贝芯 将大贝、珠贝、贝芯均匀平铺于筛面上,单层铺设,置于烘干机内进行烘焙,温度控制在 60 5 , 保持 20 h 30 h;将烘箱内烘筛移至箱外,回潮 12 h 24 h;再将烘筛置入烘干机内,温度控制在 60 5 ,保持 12 h 18 h,至干燥(含水量 18)。 5.4.2 浙贝片 取直径 30 mm及以上的鲜鳞茎,鲜切成厚度为 5 mm 7 mm的浙贝母片,然后将浙贝母片均匀平铺于 筛面上,厚度 30 mm 50 mm,置于烘
7、干机内进行烘焙,温度控制在 60 5 ,保持 16 h 24 h, 烘至 干燥 ( 含水量 18 )。 5.4.3 灰贝 将洗净、晾干水分的鲜鳞茎,放入竹筐或机器里撞擦,除去外皮的同时加入煅过的贝壳粉或熟石灰 (每 100 kg贝母加 3 kg 5 kg),使贝壳灰布满鳞片表面,吸去擦出的浆汁,放置一夜。再置太阳下 曝晒 3 d 4 d成干后,放入室内回潮 24 h 48 h,再晒至干燥 ( 含水量 18 ) ,筛去多余的贝壳灰。 5.5 成品质量要求 成品质量要求应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药典(一部)、 浙江省中药炮制规范 2015年版 的规定, 浙贝母性状要求应符合规范性附录的规定。 6 包装
8、 6.1 同一包装内的产品应是同一等级,不允许混级包装。 浙贝母规格等级应符合表 1的规定。 表 1 浙贝母规格等级 单位 为毫米 规 格 等 级 指 标 直 径 其 它 贝母个 一 级 23 无杂质、虫蛀、霉变。 二 级 23, 20 三 级 20, 15 统 货 5, 20 浙贝片 选装片 18 无边片,无杂质、虫蛀、霉变。 统 货 5 无杂质 、虫蛀、霉变。 6.2 包装材料应清洁、干燥、无污染、无破损,并符合 GB 4806.7的规定。 DB3307/T 92 2018 4 7 标志、标签 7.1 外包装上的储运图示标志按 GB/T 191的规定执行。标签应标明品名、规格、产地、批号、
9、加工日 期、加工单位,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 7.2 销售包装上的标签应符合 GB 7718的规定。 8 贮存、运输 8.1 贮存 8.1.1 贮存仓库应通风、干燥、避光,并具有防鼠、虫、禽畜的措施。地面应整洁、无缝隙。 8.1.2 成品应存放在货架上,与墙壁保持足够距离,防止虫蛀、霉变、腐烂等发生。 8.1.3 成品仓库应定期检查。 8.2 运输 不应与其他有毒、有害、易串味物质混装。运 输容器应具有较好的通气性,以保持干燥,并应有防 潮措施。 9 生产记录要求 9.1 应备有原料采购记录、生产加工记录和贮存记录。 9.2 成品库应有专人负责,有出入库记录。 9.3 应建立完整的质量管理档案
10、,记录各项检测情况。 9.4 所有记录档案实行专人管理,保存三年以上。 10 初 加工 模式图 浙贝母 初 加工 标准化模式图 参见资料性 附录 。 DB3307/T 92 2018 5 A 附录 A (规范性附录) 浙贝母性状 珠贝: 为扁圆形。表面类白色,外层鳞叶 2瓣,肥厚,略似肾形,互相抱合,内有小鳞叶 23枚和干 缩的残茎。质硬,不易折断,断面淡黄色或浅棕色。 浙贝片:为椭圆形或类圆形片。外 皮黄褐色或灰褐色,略微皱起;或淡黄色,较光滑。切面平坦或 微鼓起,粉白色或灰白色。易折断,断面白色或灰白色,富粉性或略角质状。 贝芯:为类方形、类圆柱状或半月状、类圆锥状。表面黄棕色,具有不规则的细纹呈网状皱缩。切面 较平,淡棕色,有白色粉末。质硬而脆,不易折断。 大贝: 为肾形或不规则的厚片。表面类白色、淡黄色至淡棕色,或附有白色粉末。切面白色或淡黄 色,粉性,质硬而脆,易折断。 1.珠贝 2.浙贝片 3.贝芯 4.大贝 DB3307/T 92 2018 6 附录 B (资料性附录) 浙贝母初加工标 准化模式图 1.采收 2.清洗 3.分档 4.切片 5.干燥 6.包装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