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麦多课文档分享! | 帮助中心 海量文档,免费浏览,给你所需,享你所想!
麦多课文档分享
全部分类
  • 标准规范>
  • 教学课件>
  • 考试资料>
  • 办公文档>
  • 学术论文>
  • 行业资料>
  • 易语言源码>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麦多课文档分享 > 资源分类 > PDF文档下载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分享到QQ空间

    DB12 T 724.14-2021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第14部分:汽车制造企业.pdf

    • 资源ID:1502748       资源大小:7.09MB        全文页数:121页
    • 资源格式: PDF        下载积分:5000积分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账号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5000积分(如需开发票,请勿充值!)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如需开发票,请勿充值!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需开发票,请勿充值!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支付方式: 支付宝扫码支付    微信扫码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交流精品资源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DB12 T 724.14-2021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第14部分:汽车制造企业.pdf

    1、ICS 13.100 CCS C 65 备案号: DB12 天津市 地方标准 DB 12/T 724.14 2021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第 14 部分:汽车制造企业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grade assessment of work safety Part 14: Automobile industry 2021 - 01 -21 发布 2021 - 03 -01 实施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 DB12/ T 724.142021 I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2 4 评定内容

    2、 . 2 5 评定细则 . 11 附录 A (规范性)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的一级否决条款 . 12 附录 B (规范性) 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 13 附录 C (规范性) 场所环境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 24 附录 D (规范性) 生产设备设施要素的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 33 附录 E (规范性) 特种设备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 49 附录 F (规范性) 公用辅助用房及设备设施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 60 附录 G (规范性) 用电要素 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 72 附录 H (规范性) 消防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 90 附录 I

    3、 (规范性) 危险化学品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 102 附录 J (规范性)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 111 附录 K (规范性) 操作人员行为规范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 113 DB12/T 724.142021 I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本文件是 DB12/T 724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 规范的第 14部分 。 DB12/T 724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 1部分:总则; 第 2部分:安全生产通用要求; 第 3部分:加油站; 第 4部分:石油库; 第 5部

    4、分: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 第 6部分:食品制造企业; 第 7部分:饮料制造企业; 第 8部分:纺织企业; 第 9部分:服装制造加工企业; 第 12部分:纸制品制造企业; 第 13部分:机械制造企业; 第 21部分:烟草制品企业; 第 22部分:日化产品制造企业; 第 26部分:酒类制造企业; 第 31部分:瓶装工 业气体经营企业; 第 32部分: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 第 57部分:电子通信制造企业; 本文件由天津市应急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 文件 起草单位: 天津市安全生产技术研究中心、天津市天科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 文件 主要起草人: 高军 、李立新、高正斌、田军、王全明、刘

    5、媛、王雪松、窦可欣 DB12/ T 724.142021 1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第 14 部分:汽车制造企业 1 范围 本 文件 规定了汽车制造企业 (以下简称企业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内容和评定细则。 本 文件 适用于天津市行政区域内汽车整车制造(含新能源汽车整车制造)企业、改装汽车制造企 业、 电车制造企业 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其他汽车制造企业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787 手持式电

    6、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 GB 5091 压力机用安全防护装置技术要求 GB/T 5226.1 机械电气安全 机械电气设备 第 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 GB/T 6067.1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第 1部分:总则 GB 6077 剪切机械安全规程 GB 6514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 涂漆工艺安全及其通风净化 GB 7691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 安全管理通则 GB 7692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 涂漆前处理工艺安全及其通风净化 GB 8176 冲压车间安全生产通则 GB/T 9237 制冷系统及热泵 安全与环境要求 GB 9448 焊接与切割安全 GB 10892 固定的空气压缩机 安全规

    7、则和操作规程 GB 11291.1 工业环境用机械人 安全要求 第 1 部分:机器人 GB/T 11651 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 GB 12367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 静电喷漆工艺安全 GB/T 13869 用电安全导则 GB 13887 冷冲压安全规程 GB/T 13955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安装和运行 GB 14443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 涂层烘干室安全技术规定 GB 14444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 喷漆室安全技术规定 GB 14784 带式输送机 安全规范 GB/T 15578 电阻焊机的安全要求 GB 15579.1 弧焊设备 第 1部分:焊接电源 GB 15760 金属切削机床 安全防护

    8、通用技术条件 GB 17750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 浸涂工艺安全 GB 18568 加工中心 安全防护技术条件 GB/T 29510 个体防护装备配备基本要求 DB12/T 724.142021 2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28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GB 50029 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 GB 50041 锅炉房设计规范 GB 50055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 GB 50074 石油库设计规范 GB 50156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GB 50257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365 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规范 AQ 52

    9、01 涂装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规范 AQ 7004 制冷空调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AQ/T 7009 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 JB 8799 砂轮机 安全防护技术条件 TSG T7001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DB12/T 724.1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第 1部分:总则 DB12/T 724.2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第 2部分:安全生产通用要求 3 术语 和 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 4 评定内容 4.1 基础管理要求 基础管理要求应符合 DB12/T 724.2的规定。 4.2 场所环境 4.2.1 建筑物 4.2.1.1 企业应根据各

    10、建筑物的使用特点和火灾危险性,确定 建构筑物的 耐火等级。 4.2.1.2 各类建筑物实际耐火等级、厂房(或仓库)的层数和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面积均与其使 用特点和火灾危险性相适宜,有明显标识。 4.2.1.3 当厂房是多层建筑物时,放散热和有害气体的生产过程宜布置在建筑物的高层。 4.2.1.4 有爆炸危险的厂房或厂房内有爆炸危险的部位应设置泄压设施,泄压设施应采用轻质屋面板、 轻质墙体和易于泄压的门、窗等。 4.2.1.5 同 一建筑物内设置多种使用功能场所时,不同使用功能场所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 4.2.1.6 企业危险建筑物应提供 有资质的单位出具的鉴定结论或报告 。企业应根据危险建

    11、筑物的鉴定 结论,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设置明显的标识,并建立档案。 4.2.1.7 企业应根据危险建筑物的鉴定结论,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并有明显的标识。 4.2.2 厂区环境 4.2.2.1 厂区布局应符合下列要求: DB12/ T 724.142021 3 a) 产生有害气体、蒸汽、烟雾、粉尘、异味的生产厂房,应布置在厂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 侧,且地势开阔、通风条件良好的地段; b) 产生高噪声的生产设施,宜相对集中布置,且应远离要求安静的区域。布置产生强烈振动 的生 产设施时,应避开对防振要求较高的建(构)筑物; c) 发生火灾、爆炸危险性大的动力站房以及各类气罐、气瓶库应布置在厂区全

    12、年最小频率风向的 上风侧及边缘地区;发生火灾、爆炸危险性大的动力站房应设置围墙和专用出入口; d) 露天堆放的粉粒状原(材)料、有害物料、化学废渣、废液和其他固体废物,应设置专用贮存 设施、场所,应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雨淋、防渗漏等措施; e) 产生电离辐射的生产设施,宜布置在厂区内人流少和位置僻静的区域; f) 员工宿舍禁止设置在厂房和仓库内;甲、乙类生产场所和仓库不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 4.2.2.2 厂区出入口不宜少 于两个,主要人流 出 入口与主要物流出入口应分开设置;厂区围墙与厂区 内建筑的间距不宜小于 5m。 4.2.2.3 各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应与企业消防设计文件相符。 4

    13、.2.2.4 输送易燃、易爆和助燃介质的管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a) 不应穿越生活间、办公室、配电室和控制室; b) 不应穿越不使用该类介质的工作 间 (区 )。 4.2.2.5 厂区应实施定置管理。 4.2.2.6 厂区道路应符合下列要求: a) 人流、物流道路应分开布置,且有明显的人、车分隔线; b) 主干道应为环形,单向道在尽头应设置回车场 。厂内道路路面宽度、纵坡、最小转弯半径及行 驶速度应符合以下规定: 1) 路面宽度( m): 大型企 业主干道宽度: 7 9、次干道: 6 7、支道: 3 4.5;中型企业 主干道宽度: 6 7、次干道: 4、支道: 3 4.5。车间引道宽度应

    14、与车间大门宽度相适应。 2) 纵坡():主干道: 6;次干道: 8;支道: 9; 3) 最小转弯半径( m):载重 4t 8t 单辆汽车: 9;载重 10t 15t 单辆汽车: 12;载重 4t 8t 汽车带一辆载重 2t 3t 挂车: 12;载重 15t 25t 平板挂车: 15;载重 40t 60t 平板挂 车: 18; 4) 行驶速度:道口、交叉口、装卸作业、人行稠密地段、调头等最高行驶速度为 15km/h; 结冰、积雪、积水的道路 及 恶劣天气能见度在 30m 以内时最高行驶速度为 10km/h;进出 厂房、仓库、车间大门、停车场、加油站、上下地中衡、危险地段、生产现场、倒车或拖 带损

    15、坏车辆时,最高行驶速度为 5km/h。 c) 路基应牢固,路面应平坦。排水管网应畅通,路面无积水、无积油; d) 厂区大门、危险路段及车间出入口应设有限速和警示标识,交通视 线盲区应设置反光镜; e) 厂区主干道无占道物品,厂内建(构)筑物、设备和绿色 植 物不应侵入道路的建筑限界,并不 应妨碍视线。跨越道路上空架设管线距离路面的最小净高不应小于 5m。 4.2.2.7 厂区照明灯具应完好、有效。 4.2.3 车间环境 4.2.3.1 作 业区域布局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应根据作业内容和工艺要求进行合理布局,且实施定置管理; b) 产生相同职业性危害因素的作业相对集中,且与其他作业区域分开;

    16、员工休息间、会议室等聚 集场所应与作业区域隔离,疏散通道应保持畅通; DB12/T 724.142021 4 c) 可能突然逸散大量有毒有害物质或易燃易爆化学物质的室内作业场所,应设置事故通风装置或 事故排风系统,通风装置或排风系统应与泄漏报警装置联锁; d) 木工(材)车间厂房中应设置防火墙、防火隔离物和防火间隔墙等防护措施来阻止火势或爆燃 扩散到邻近区域,墙、地板或天花板的开口应有隔火装置。 4.2.3.2 设备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a) 设备设施之间、设备设施与墙(柱)间应留有的安全距离,当达不到标准要求时,应采取安全 隔离。小型机床、中型机床、大型机床、特大型机床安全距离是: 1)

    17、机床操作面间分别是 1.1、 1.3、 1.5、 1.8m; 2) 机床后面、侧面离墙柱分别是 0.8、 1.0、 1.0、 1.0m; 3) 机床操作面离墙柱分别是 1.3、 1.5、 1.8、 2.0m。 b) 与主机分离的操作部件的安装高度:经常使用的为 0.5m 1.7m,不经常使用的为 0.3m 1.9m; 指示器的安装高度:经常观察的为 0.7m 1.7m,不经常观察的为 0.3m 2.5m。 4.2.3.3 车间内 管道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 车间内压缩空气管道与其他管线的净距分别是: 1) 与给水与排水、非 可 燃气体、热力等管道的水平 最小 净距均为 0.15m,交叉

    18、最小 净距均为 0.10m; 2) 与燃气、氧气管道的水平 最小 净距均为 0.25m,交叉 最小 净距均为 0.10m; 3) 与乙炔管道的水平 最小 净距和交叉 最小 净距均为 0.25m; 4) 与穿有导线的电线管的水平 最小 净距和交叉 最小 净距均为 0.10m; 5) 与电缆的水平 最小 净距和交叉 最小 净距均为 0.50m; 6) 与裸导线或滑触线的水平 最小 净距为 1.00m,交叉 最小 净距为 0.5m(当与裸导体或滑触 线交叉的压 缩空气管道需要经常维修时,交叉 最小 净距应为 1.00m)。 b) 室内燃气管道与电气设备、相邻管道之间的 最小 净距分别是: 1) 与明

    19、装的绝缘电线或电缆平行 最小 净距为 0.25m,交叉 最小 净距为 0.10m; 2) 与暗装或管内绝缘电线的平行 最小 净距为 0.05m(从所做的槽或管子的边缘算起),交叉 最小 净距为 0.01m; 3) 与电压小于 1000V 的裸露电线平行和交叉 最小 净距均为 1.00m; 4) 与配电盘或配电箱和电表、电插座和电源开关的平行 最小 净距分别为 0.30m、 0.15m,不 允许交叉敷设; 5) 相邻管道与燃气管道平行敷设时应能保证燃气管道、相 邻管道的安装和维修,交叉敷设时 交叉最小净距为 0.02m。 4.2.3.4 各种工位器 具、料箱应无脱焊、凹陷、腐蚀等缺陷,现场摆放整

    20、齐、平稳,沿人行 通道两边 无突出物品或锐边物品。 4.2.3.5 车间通道应符合下列要求: a) 车行道宽度应大于 3.5m,专供叉车通行的单行道应大于 2m;人行安全通道宽度宜大于 0.8m, 其分隔线应清晰; b) 车行道、人行道上方的悬挂物牢 固可靠,且不应影响安全通行; 当人行道上方有移动物体时, 应设置安全防护网; c) 路面应平坦,排水管网畅通,路面无积油、无积水、无绊脚物; d) 主干道、应急疏散通道及人行通道应无占道物品。 4.2.3.6 作业区域 的地面状况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地面平整,无障碍物和绊脚物,坑、壕、池应设置盖板或护栏; b) 地面无积水、无积油和无垃圾杂物

    21、; DB12/ T 724.142021 5 c) 操作工位的脚踏板应完好、牢固,且防滑; d) 产生或可能存在毒物或酸碱等强腐蚀性物质的工作场所,地面应平整防滑,易于冲洗清扫;可 能产生积液的地面应做防渗透处理,并采取用坡向排水系统,其废水应纳入工业废水处理系统。 4.2.3.7 对于产生粉尘爆炸危险的场所,应符合下列有关要求: a) 建筑物宜为单层建筑,屋顶宜用轻型结构。多层建筑物宜采用框架结构; b) 有爆炸危险的工艺设备宜设置在建筑物外的露天场所;如厂房内有粉尘 爆炸危险的工艺设备, 宜设在建筑物内较高的位置,并靠近外墙。梁、支架、墙及设备等应具有便于清扫的表面结构; c) 工作区应有

    22、疏散通道,疏散路线应设置明显的路标和应急照明; d)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应在防雷保护区域内;所有金属设备、装置外壳、金属管道、支架、构件、 部件等,一般应采用防静电直接接地;不便或工艺不允许直接接地的,可通过导静电材料或制 品间接接地; e) 产生粉尘爆炸危险的场所的通风除尘宜按工艺分片设置相对独立的除尘系统,所有产尘点均应 装设吸尘罩;风管中不应有粉尘沉降;除尘器应定期进行检查; f) 干式除尘器应采用以下一种或多 种防爆装置: A 泄爆装置 B 惰化装置 C 隔爆装置 D 抑爆装置; g) 除尘器应规范设置锁气卸灰装置; h) 在粉碎设备入口前设置磁性等检测仪器将物料中的铁制或坚硬杂物除掉

    23、; i) 除尘系统禁止采用粉尘沉降室除尘,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 j) 在通常贮存条件下,大量贮存能自燃的散装粉料时,应对粉料温度进行连续监测;当发现温度 升高或气体析出时,应采取使粉料冷却的措施; k)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 20 区应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设施。 4.2.3.8 车间内一般生产作业点、工作台面应配置照明灯具,安全通道应配备应急照明灯。 4.2.4 仓库、堆场 4.2.4.1 通道的评定内容与本部分 4.2.3.5 相同。 4.2.4.2 仓库内作业点、储存区应配置照明灯具;安全通道应配备应急照明灯。 4.2.4.3 物品的存储(危险化学品和油库除外)应符合下列要求:

    24、 a) 室内仓库应根据作业特点和储存物品的特性,实现分区、分类储存,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物品储存实现定置管理。定置图齐全,储存物品的数量和区域应符合定置图的规定; 2) 储存物品堆放应牢固、合理,便于移动,无超高堆垛; 3) 储存物品堆垛之间,以及堆垛与墙、梁、柱之间应留有安全距离。物品堆放应符合下列要 求:堆垛上部与楼板、平屋顶之间的距离不小于 0.3m(人字屋架从横梁算起);物品与 照明 灯之间距离不小于 0.5m;物品与墙之间的距离不小于 0.5m;物品堆垛与柱之间的距 离不小于 0.3m;物品堆垛与堆垛之间的距离不小于 1m。 4) 货架应设立警示标识,显示 额定载荷和加载方式。

    25、装载方式应根据货架供应商规定的加载 方式进行,单元载荷不应大于额定载荷; 5) 仓库内需要设置货架堆放物品时,货架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制作。货架不应遮挡消火栓、自 动喷淋系统喷头以及排烟口。 b) 露天仓库应根据作业特点和储存物品的特性,实现分区、分类储存,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物品储存实现定置管理。定置图齐全,储存物品的数量和区域应符合定置图的规定 ; 2) 储存物品堆放应牢固、合理,便于移动,无超高堆垛; 3) 储存物品堆垛之间应留有 1.0m 的安全距离; 4) 粉粒状物品应有防吹散设施; DB12/T 724.142021 6 5) 可能对土壤、水体造成污染的储存物质的地面应铺设成防流

    26、失、防渗漏的地面,且应设有 废水处理装置。 4.2.4.4 用电及消防安全应符合下列要求: a) 仓库内设办公室时,其耐火等级应为一、二级,且门、窗直通室外; b) 车辆加油或充电应在指定的安全区域进行,该区域应与物品储存区和操作间隔开; c) 仓库内不应安放和使用火炉、火盆、电暖气等取暖设备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d) 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 燃硬塑料管保护; e) 丙类固体仓库不应使用碘钨灯和超过 60W 以上的白 炽 灯; 每个库房应在库房外单独安装电器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应切断场所的非必要电源; f) 仓储场所的电气线路、电气设备应定期检查、检测,禁止长时间超

    27、负荷运行; g) 仓库内不应使用明火,并应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和禁止使用明火等标志。 4.2.5 安全警示标志 4.2.5.1 安全标志牌设置的高度,应尽量与人眼的视线高度相一致。悬挂式和柱式的环境信息标志牌 的下缘距地面的高度不宜小于 2m;局部信息标志的设置高度应视具体情况确定。 4.2.5.2 激光安全标志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凡产生激光辐射的设备设施 和作业场所应设置激光安全标志,激光辐射警告标志为正三角形边 框,边框及框内图形均为黑色,衬底的颜色为黄色。对所有可能达到 2 类的激光产品都应有激 光安全标志。每台设备同时具有激光警告标志、激光安全分类说明标志和激光窗口标志; b) 设备

    28、设施上激光安全标志 粘贴位置应是人员不受到超过 1 类辐射就能清楚看到的地方; c) 作业场所激光安全标志应是其保护区域的明显位置,人员不受到超过 1 类辐射就能注意到标志 并知道所示的内容。 4.2.5.3 消防安全标志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应急疏散出口、疏散通道处应相应地设置 “紧急出口 ”标志,紧急出口或疏散通道中的门 上应设 置 “禁止锁闭 ”标志,疏散通道或消防车道的醒目处应设置 “禁止阻塞 ”标志; b) 需要击碎玻璃板的地方或疏散中需要打开板面的地方应设置 “击碎板面 ”标志; c) 各类建筑中的隐蔽式消防设备存放地点应相应地设置 “灭火设备 ”、 “灭火器 ”和 “消防水带

    29、”等标 志; d)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和固定灭火系统的手动启动器等装置附近应设置 “消防手动启动器 ”标志; e) 设有地下消火栓、消防水泵接合器和不易被看到的地上消火栓等消防器具的地方,应设置 “地 下消火栓 ”、 “地上消火栓 ”和 “消防水泵接合器 ”等标志; f) 防火区域应相应地设置 “禁止烟火 ”、 “禁止吸烟 ”、 “禁止放易燃物 ”、 “禁止带火种 ”、 “当心火灾 易燃物 ”、 “当心火灾 氧化物 ”和 “当心爆炸 爆炸性物质 ”等标志。 4.2.5.4 标志牌应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如发现有破损、变形、退色等不符合要求时应及时维修或更 换。 4.2.6 建筑物防雷 4.2.6.

    30、1 每年对防雷装置检测一次,爆炸危险环境场所的防雷装置每半年检测一次。 4.2.6.2 防雷装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各类防雷建筑应设防直击雷的外部防雷装置和内部防雷装置; b) 防直击雷接闪器、引下线应无倾倒,不应挂靠通讯线、广播线或低压线路,接闪器、引下线、 接地网之间无断点; c) 所有防雷装置与道路或建筑物出入口距 离应大于 3m,并设有防止跨步电压触电措施与标识; DB12/ T 724.142021 7 d) 失效短路型电涌保护应在前端安装有过流保护电器装置; e) 防雷装置接地(检测点)应设有编号与标识。 4.2.7 汽车调试试车场 4.2.7.1 试车场应 采取全封闭措施,并

    31、设监控装置;出入口应设有限速警示标识 ,其他重点部位应根 据实际情况设置警示标识 。 4.2.7.2 试车场跑道两侧应设防撞装置。 4.2.7.3 试车场照明灯具应完好、有效。 4.3 生产设备设施 4.3.1 一般要求 4.3.1.1 外观防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生产设备可被人员接触到的部分及其零部件不带易伤人的锐角、利棱和较突出的部位; b) 以操作人员的操作位置所在平面为基准,凡高度在 2m 以下所有传动带、转轴、传动链、联轴 节、带轮、齿轮、飞轮、链轮、电锯等外露危险零部件及危险部位需设置安全防护装置。 4.3.1.2 安全防护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生产设备上易发生故障或危险

    32、性较大的区域,配置声、光或声、光组合的报警装置; b) 生产设备运行过程中或突然中断动力源时,若运动部位的紧固联接件或被加工物料等有松脱 或飞甩的可能性,需采取防松脱措施,并配置防护罩、防护网等安全防护装置; c) 在所有控制点和给料点都能迅速而无危险地触及到急停开关。急停开关的形状应有别于其它 开关,其颜色应为红色; d) 凡工艺过程中能产生粉尘、有 害气体和其他毒物的生产设备,采用自动加料、自动卸料和密闭 装置,并设置吸收、净化、排放装置或能与净化、排放系统联接的接口; e) 有毒、有害物质密闭系统无跑、冒、滴、漏并配置监测、报警装置。对生产过程中尘、毒危害 严重的生产设备,安装可靠的事故

    33、处理装置及应急防护设施和急停装置。 4.3.1.3 电气设备、设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a) PE 保护连接电路能承受接地故障电流热应力和机械应力,每个保护接线端子有图形或字母 PE 标识; b) 电气控制箱(柜) IP 防护等级能防止固体物和液体的浸入,一般不小于 IP22 等级(防止大于 12mm 的固体侵入,当外 壳倾斜到 15 度时,水滴滴入到外壳无影响); c) 按钮操作器功能颜色有红、黄、绿、蓝、白、灰、黑等颜色,红、黄、绿、蓝分别代表紧急、 异常、正常、强制(复位)等功能,其他颜色未赋予特定含义; d) 急停开关为掌推式或蘑菇头式按钮操作开关,按钮操作开关、拉线式操作开关为红色,衬托

    34、色 为黄色; e) 停止 /断开操作器应使用黑、灰或白色,优先用黑色。不允许用绿色,也允许选用红色; f) 作为起动 /接通与停止 /断开交替操作的按钮操作器的优选颜色为白、灰或黑色,不允许选用红、 黄或绿色; g) 电气控制箱门、外壳盖严密,有提示电击警告标志,控制器 件、视觉指示器有耐久的功能标记。 4.3.1.4 钢直梯、钢斜梯及钢平台应符合 AQ/T 7009 的规定。 4.3.1.5 对生产中易造成化学灼伤及经皮肤吸收引起急性中毒事故的工作场所,应设置清洁设备和喷 淋装置,对溅入眼内引起化学性眼炎或灼伤可能的作业场所,应设置淋浴、洗眼设备。 4.3.2 输送机械 DB12/T 724

    35、.142021 8 4.3.2.1 输送机械应符合 GB 14784 和 AQ/T 7009 的规定。 4.3.2.2 涂装车间滚床应采取封闭措施,封闭门设安全联锁装置。 4.3.3 工业机器人 工业机器人应符合 GB 11291.1和 AQ/T 7009的规定。 4.3.4 冲剪压机械 4.3.4.1 冲剪压机械应符合 GB 5091、 GB 6077 和 GB 13887 的规定。 4.3.4.2 开卷线和冲压线防护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 a) 开卷线四周设防护栏杆及安全警示标志,出入口设光栅防护和急停装置; b) 模具出入区设光栅防护,载运模具小车设防撞人限位装置; c) 冲压线内液压压

    36、力机、机械压力机设滑块锁定装置; d) 冲压线内每个单台压力机设置光栅防护和摇臂支撑栓; e) 冲压线的出入门应加标锁定外, 还应 设置人员进出 的 管理措施 。 4.3.5 手持式汽车焊装设备 手持式汽车焊装设备应符合 GB 9448、 GB/T 13869、 GB/T 13955、 GB/T 15578、 GB 15579.1、 GB 50055 和 AQ/T 7009的规定。 4.3.6 前处理设备设施 4.3.6.1 前处理设备设施应符合 GB 6514、 GB 17750 和 GB 7692 的规定。 4.3.6.2 巡检人员可能通过的浸涂槽上方应加装防护栏杆,入口处加锁,并设置探照

    37、灯。 4.3.7 喷漆设备设施 4.3.7.1 喷漆设备设施应符合 GB 6514、 GB 12367、 GB 14444 和 AQ 5201 的规定。 4.3.7.2 清洗机械手喷头和喷枪的稀料应通过管路回到调漆室的密闭容器中。 4.3.7.3 涂装车间升降工装应有锁定装置。 4.3.8 烘干设备设施 4.3.8.1 烘干设备设施应符合 GB 14443 的规定。 4.3.8.2 燃油、燃气燃烧室供油、供气管道 法兰连接处少于 5 根连接螺栓时,应设导静电跨接线。 4.3.9 流平设备设施 4.3.9.1 流平室两侧应设钢化玻璃及方便门,门上应安装闭门器。 4.3.9.2 流平室应设置局部排

    38、风装置。 4.3.10 调漆设备设施 调漆设备设施应符合 GB 6514、 GB 50016和 AQ 5201的规定。 4.3.11 总装线设备设施 4.3.11.1 总装线设备应符合 AQ/T 7009 的规定。 4.3.11.2 汽、柴油加注机爆炸危险区域内电气设施应采用防爆电器,应设置固定式气体浓度检测报警 装置,并配备消防器材。 DB12/ T 724.142021 9 4.3.11.3 汽油加注机应设置油气回收装置,冷却液、润滑油、液压油等应采用自动加注机。 4.3.11.4 装配线端部应设防止夹 伤的 光栅 等防护设施。 4.3.11.5 轮胎、座椅安装应采用助力臂。 4.3.12

    39、 雨淋设备设施 4.3.12.1 集水池应设盖板、护栏及安全警示标志,定期清理,保持正常水位,清理水池应有通风措施。 4.3.12.2 雨淋室应设置急停开关,保持整洁,喷水嘴不应有堵塞,淋雨室出口应加装除水设施。 4.3.13 整车检测线设备设施 4.3.13.1 检测线应设置急停按钮,入口应有灯光警示。 4.3.13.2 测试台应设排烟设施。 4.3.13.3 转毂测试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4.3.14 金属切削机床 4.3.14.1 金属切削机床安全应符合 GB 5226.1、 GB 15760、 GB 18568、 GB 50257 和 AQ/T 7009 的规 定。 4.3.14.2

    40、 各类行程限位装置、过载 保护装置、电气与机械联锁装置、紧急制动装置、声光报警装置和 自动保护装置应完好;操作手柄、显示屏和指示仪表应灵敏、准确;附属装置应齐全。 4.3.15 落地砂轮机 4.3.15.1 单台设备安装地点的开口方向不得对着工位或安全通道,多台设备应安装在专用的砂轮机房 内,并确保操作者在砂轮两侧有足够的作业空间。 如果因条件限制不能设置专用的砂轮机房,则应在砂 轮机正面装设不低于 1.8m 高度的防护挡板。 4.3.15.2 砂轮防护罩的安全要求应符合 JB 8799 的规定。 4.3.15.3 托架应有足够的面积和强度,并根据砂轮磨损及时调整。 4.3.15.4 砂轮应无

    41、裂纹、无破损,不应使用受潮、受冻、超过 使用期的砂轮;砂轮安装应牢固。 4.3.15.5 砂轮机应设置除尘装置。 4.4 特种设备 4.4.1 特种设备应符合 DB12/T 724.2 的规定。 4.4.2 压缩空气储罐高度超过 2m 时,宜设固定式操作平台或挂安全带的挂点装置。 4.4.3 电梯的机房通道,机房内照明和插座以及驱动机应符合 TSG T7001 的规定。 4.4.4 起重机械的起重机变幅、回转机构及工作时利用垂直支腿支承作业应符合 GB/T 6067.1 的规定。 4.4.5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在厂房和仓库内行驶时应加装声光报警装置,宜加装限速装置。 4.5 公用辅助用房及

    42、设备设施 4.5.1 锅炉房 锅炉房应符合 GB 50041和 GB 50016的规定。 4.5.2 压缩空气站 压缩空气站应符合 GB 50029、 AQ/T 7009和 GB 10892的规定。 4.5.3 污水处理系统 DB12/T 724.142021 10 4.5.3.1 污水处理系统应根据污水特征和处理设施设置可燃、有毒气体监测和报警设施。 4.5.3.2 储存危险化学品及化学品的药剂罐应有防泄漏围堰,其他化学品应摆放整齐,无泄漏。 4.5.3.3 设备在运转时可能产生可燃性气体的设备,排气管 (孔 )末 (外 )端应设置防火装置,主机及附件 使用防爆型设施。 4.5.3.4 可能

    43、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区域应配备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防坠落网及救生设备。 4.5.3.5 室内处理装置区及气浮池应设置局部通风,气浮池应 设置排气设施。 4.5.3.6 污水处理池的四周应设置防护栏杆及当心淹溺安全警示标志,有台阶或可能导致人员跌落的 部位,应设置当心跌落安全警示标志。 4.5.4 电瓶充电设施 4.5.4.1 充电区应与其他作业场所分开设置。 4.5.4.2 采用封闭式充电间,应采用防爆型电气设施,门窗应向外开启,并且设置强制排风装置。 4.5.4.3 充电作业场所应配备消防器材,设置严禁烟火安全警示标志。 4.5.5 供油站 供油站应符合 GB 50074、 GB 50156

    44、和 AQ/T 7009的规定。 4.5.6 空调系统 空调系统应符合 GB 50028、 GB 50365、 GB/T 9237和 AQ 7004的规 定。 4.5.7 助燃、可燃气体汇流排 助燃、可燃气体汇流排应符合 AQ/T 7009的规定。 4.5.8 燃气、制气转供设施 燃气、制气转供设施应符合 GB 50028和 AQ/T 7009的规定。 4.5.9 食堂 食堂应符合 GB 50028、 GB 50016和 AQ/T 7009的规定。 4.6 用电 4.6.1 用电应符合 DB12/T 724.2 的规定。 4.6.2 手持电动工具符合 GB/T 3787 和 AQ/T 7009

    45、的规定,并符合下列要求: a) 每季度应进行一次绝缘电阻检测,雨季或工具损坏修复后应及时检测,检测记录包括工具编号、 日期、检测人及绝缘电阻实测值; b) 电源线绝缘护套应牢固嵌入在工具防护罩和插头内。 4.6.3 移动电气设备应符合 GB/T 13869 和 AQ/T 7009 的规定。 4.6.4 电焊机应符合 GB/T 13955、 GB 15579.1、 GB 50055、 GB/T 13869 和 AQ/T 7009 的规定。 4.7 消防 消防应符合 DB12/T 724.2和 GB 14444的规定。 4.8 危险化学品 4.8.1 危险化学品应符合 GB 6514 和 DB12

    46、/T 724.2 的规定。 DB12/ T 724.142021 11 4.8.2 调漆间存放属于危险化学品的涂料、稀释剂的数量应不超过一昼夜的用量。 4.9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应符合 GB 7691、 GB/T 11651和 GB/T 29510的规定。 4.10 操作人员行为规范 4.10.1 操作人员行为应符合 GB/T 6067.1、 GB 6514、 GB 7691、 GB 7692、 GB 8176、 GB 9448 和 GB 14443 的规定。 4.10.2 设备设施保养和维修时,应关闭所有动力源,并使用能量锁定装置对动力源进行锁定 ,如有残 压需要释放后操作 。 4.10.3 工作结束后,应关闭所有动力源,检查作业现场的安全状态和设备设施的技术状态,确认无误 后方可离开;并按照规定做好交接班记录。 4.10.4 整车装配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定置、定位


    注意事项

    本文(DB12 T 724.14-2021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第14部分:汽车制造企业.pdf)为本站会员(towelfact221)主动上传,麦多课文档分享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麦多课文档分享(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08-2019 麦多课文库(www.mydoc123.com)网站版权所有
    备案/许可证编号:苏ICP备17064731号-1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