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UG 北京市地方标准 编 号:DB 11/T 18122020 既有玻璃幕墙安全性检测与鉴定技术规程 Technical code for safety testing and appraisal of existing glass curtain wall 20201225发布 20210401实施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DB 联合发布 北京市地方标准 既有玻璃幕墙安全性检测与鉴定技术规程 Technical code for safety testing and appraisal of existing glass curtain wall 编 号:DB11
2、/T 1812-2020 主编部门:北京市房屋安全管理事务中心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部门: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施行日期:2021年04月01日 2020 北京 前 言 根据原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18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 知(京质监发201820号)的要求,规程编制组经过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 验,参考国内相关标准,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主要技术内容是:1. 总则;2. 术语和符号;3. 基本规定;4. 幕墙材料检查、 检测;5. 连接构造、整体及局部变形检查、检测;6. 结构承载力验算;7. 鉴定评级及鉴定 报告。 本规
3、程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管理,北京市住 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归口并负责组织实施,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 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 址: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张凤路1号;邮编:101113;邮箱:;电话: 010-69579949) 本规程主编单位:北京市房屋安全管理事务中心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规程参编单位: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北京天誉有限公司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枣庄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电投工程研究检测评定中心有限公司 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广州安
4、德信幕墙有限公司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中建深圳装饰有限公司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 杨 威 秦宪明 魏建友 刘新状 刘建平 包亦望 刘小根 凌韧娟 卢燕杰 朱德勤 范文博 彭立新 刘 盈 翟传明 王娟娟 吴双九 杜 江 王文欢 许曙光 赵 波 任俊超 王 波 程希奇 谢 文 张海良 孙与康 本规程主要审查人员: 熊 军 刘少军 李 轶 南 锟 王贵祥 喻庆先 牛 旭 目 次 1 总则 . 1 2 术语和符号 . 2 2.1 术语 . 2 2.2 符号 . 2 3 基本规定 . 4 3.1 一般规定 . 4 3.2 安全性鉴定基本程序 . 4 3.3 检测鉴定抽样规定 . 5 4 幕墙材
5、料检查、检测 . 6 4.1 一般规定 . 6 4.2 玻璃 . 6 4.3 支承结构材料 . 7 4.4 硅酮结构密封胶 . 7 4.5 五金件及其他配件 . 8 5 连接构造、整体及局部变形检查、检测 . 9 5.1 一般规定 . 9 5.2 连接构造检查、检测 . 9 5.3 整体及局部变形检查、检测. 10 6 结构承载力验算 . 11 6.1 一般规定 . 11 6.2 玻璃 . 11 6.3 框支撑玻璃幕墙支承结构. 11 6.4 点支承玻璃幕墙支承结构. 11 6.5 全玻幕墙支承结构 . 12 7 鉴定评级及鉴定报告 . 13 7.1 鉴定评级规则 . 13 7.2 子单元的安
6、全性评级 . 14 7.3 分部单元的安全性评级 . 16 7.4 鉴定单元的安全性评级 . 17 7.5 鉴定报告 . 17 附录A 既有玻璃幕墙面板坠落风险排查法 振动测试法 . 19 本规程用词说明 . 23 引用标准名录 . 24 附:条文说明 . 25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 . 1 2 Terms and Symbols . 2 2.1 Terms . 2 2.2 Symbols . 2 3 Basic Requirements . 4 3.1 General Requirements . 4 3.2 Basic Procedures and W
7、ork Contents of Safety Inspection and Appraisal . 4 3.3 Sampling Scheme for Inspection . 5 4 Material Inspection . 6 4.1 Members and General Requirements . 6 4.2 Glass . 6 4.3 Supporting Material . 7 4.4 Silicone Structural Sealant . 7 4.5 Hardware and other Accessories . 8 5 Connection Structure, O
8、verall and Local Deformation Inspection . 9 5.1 General Requirements . 9 5.2 Connection Structure Inspection . 9 5.3 Overall and Local Deformation Inspection . 10 6 Bearing Capacity Checking . 11 6.1 General Requirements . 11 6.2 Glass . 11 6.3 Supporting Checking of Frame supported Glass Curtain Wa
9、ll . 11 6.4 Supporting Checking of Point-supported Glass Curtain Wall . 11 6.5 Supporting Checking of Full Glass Curtain Wall . 12 7 Appraisal Grade and Presentation . 13 7.1 Rating Rules . 13 7.2 Safety Rating of Sub-system . 14 7.3 Safety Rating of Parcel system . 16 7.4 Safety Rating of Appraisal
10、 system . 17 7.5 Appraisal Presentation . 17 Appendix A Risk Troubleshooting Method for Panel Falling of Existing Glass Curtain Wall, Namely Vibration Test Methord . 19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tandard. 23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 24 Addition: 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 25 1 1 总 则 1.0.1 为科
11、学、合理地评定北京市既有玻璃幕墙的使用安全性能,规范既有玻璃幕墙安全性 鉴定的内容,统一技术要求,保证鉴定质量,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既有玻璃幕墙的安全性鉴定。 1.0.3 既有玻璃幕墙安全性鉴定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及北京市现行有关标准的 规定。 2 2 术语和符号 2.1 术 语 2.1.1 既有玻璃幕墙 existing glass curtain wall 已竣工验收或投入使用的玻璃幕墙。 2.1.2 框支承玻璃幕墙 frame supported glass curtain wall 玻璃面板周边由金属框架支承的玻璃幕墙。 2.1.3 点支承玻
12、璃幕墙 point-supported glass curtain wall 由玻璃面板、点支承装置和支承结构构成的玻璃幕墙。 2.1.4 全玻幕墙 full glass curtain wall 由玻璃肋和玻璃面板构成的玻璃幕墙。 2.1.5 杆件体系 rigid component system 点支承玻璃幕墙由刚性构件组成的支承结构体系。 2.1.6 索杆体系 cable and rigid component system 点支承玻璃幕墙由拉索、拉杆和刚性构件组成的支承结构体系。 2.1.7 安全性鉴定 safety appraisal 对使用过程中的玻璃幕墙,采用检查、检测与计算,并
13、按子单元、分部单元、鉴定单元 三个层次进行的安全性能鉴定评级。 2.1.8 鉴定单元 appraisal system 根据玻璃幕墙的结构和工艺特点及幕墙工程规模,将其划分为若干个可以独立进行鉴定 的范围。 2.1.9 分部单元 parcel system 在确定的鉴定单元内,按影响玻璃幕墙安全性的主要因素,将鉴定单元划分为若干个 可以独立鉴定的内容。 2.1.10 子单元 sub-system 分部单元中所包括的各种检查、检测内容。 2.1.11 子单元集 assembly of sub-system 同类子单元的集合。 2.2 符 号 au、bu、cu、du玻璃幕墙子单元的鉴定等级; 3
14、Au、Bu、Cu、Du玻璃幕墙分部单元的鉴定等级; A、B、C、D玻璃幕墙鉴定单元的鉴定等级; 荷载作用产生的构件截面最大应力设计值; f构件材料强度设计值; df, lim构件挠度限值; df构件在风荷载标准值或永久荷载标准值作用下产生的挠度值。 4 3 基本规定 3.1 一般规定 3.1.1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既有玻璃幕墙应进行安全性鉴定: 1 国家相关玻璃幕墙设计、制作、安装和验收等技术标准规范实施之前完成建设的玻璃 幕墙; 2 工程技术资料、质量保证资料不齐全; 3 遭遇地震、火灾、雷击、爆炸或强风袭击等出现幕墙损坏情况; 4 发生幕墙玻璃整体坠落、破碎、开启部分坠落或构件损坏等情况;
15、5 玻璃幕墙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产权方或责任方要求进行检测鉴定; 6 玻璃幕墙自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每10年应进行一次安全性鉴定; 7 玻璃幕墙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拟继续使用时; 8 其他需要进行安全性鉴定的情况。 3.1.2 既有玻璃幕墙的安全性鉴定的鉴定评级层次,宜按下列步骤进行: 1 选定待鉴定的玻璃幕墙鉴定单元; 2 在选定的鉴定单元中分幕墙材料、连接构造、整体及局部变形、结构承载力验算四个 分部单元进行鉴定; 3 在上述四个分部单元中根据各自具体的子单元进行鉴定。并应符合表3.1.2的规定。 表3.1.2 各分部单元对应的子单元内容 分部单元 对应子单元 幕墙材料 玻璃、支承结构材料
16、、硅酮结构密封胶、五金件及其他配件 连接构造 预埋件与幕墙连接节点、后置埋件与幕墙连接节点、立柱与横梁等连接节点、变形缝连接节点、 点支承装置的节点、拉杆(索)结构节点、全玻璃幕墙的玻璃与吊夹具连接节点、玻璃幕墙开 启窗、玻璃幕墙顶部连接处、玻璃幕墙底部连接处、幕墙内排水构造、防火构造、防雷构造 整体及局部变形 幕墙竖缝及墙面垂直度、幕墙平面度、竖缝直线度、横缝直线度、缝宽度差(与设计值比较)、 相邻面板接缝高低差 结构承载力验算 结构构件、节点的承载力、构件的变形 3.2 安全性鉴定基本程序 3.2.1 既有玻璃幕墙的安全性鉴定,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1 接受委托; 5 2 进行初始调查、现场
17、查勘和资料收集; 3 制订检查、检测方案并经有关各方确认; 4 确认仪器、设备状况,现场检查与检测;如有必要应补充检测; 5 计算书复核或结构承载力验算; 6 分析论证、出具安全性鉴定报告,提出处理意见。 3.2.2 既有玻璃幕墙的初始调查、现场查勘应包括工程概况、技术资料、工程质量保证资料、 维修记录等。 3.2.3 应根据委托方提供的各种资料和调查情况,确定检查、检测方案,方案应包括检查、 检测内容、方法和进度等。 3.3 检查、检测抽样规定 3.3.1 既有玻璃幕墙外观质量检查,应在检测鉴定抽样开始前进行,且应为全数检查。 3.3.2 抽样部位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人员密集、流动性大的商
18、业中心、交通枢纽、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等场所的出入口、人 员通道、幕墙开启部分,应进行重点检测; 2 应检测玻璃幕墙工程的每个立面。在保证检测安全的前提下,宜选取日晒时间较长、 温差较大、受风压较大和受力最不利部位的板块; 3 在立面上的分布不应过于集中,应分布在大面、角部、底部和顶部等具有代表性区域。 3.3.3 应根据检查、检测项目的特点,选择下列抽样方案: 1 幕墙材料的现场检查、检测,当档案资料完整、齐全时,可仅进行校核性检查、检测; 符合原设计要求时,可采用原设计资料给出的结果;当缺少资料或有怀疑时,应进行详细检 查、检测。详细检查、检测时应将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型号、规格、批号的构件和材
19、料作为 一个检验批,每批宜随机抽取3%且不应少于5件。每层楼不应少于1件。必要时可加大抽 样量; 2 连接构造的现场检查、检测,当图纸资料完整时,可仅进行现场抽样复核;当缺少资 料或资料基本齐全但有质疑时,每类宜按各类节点总数的5%抽样检验,且每类节点不应少 于3个;锚栓宜按5抽样检验,且每种锚栓不应小于5根。必要时可加大抽样量; 3 整体及局部变形的现场检查、检测,应在普查的基础上,对其中有明显变形的构件进 行检测,竖向构件或拼缝、横向构件或拼缝宜各抽查5%,且不应少于3条。必要时可加大 抽样量。 6 4 幕墙材料检查、检测 4.1 一般规定 4.1.1 玻璃幕墙材料应包括玻璃、支承结构材料
20、、硅酮结构密封胶、五金件及其他配件等。 4.1.2 玻璃幕墙主要材料应检查下列内容: 1 材料的出厂合格证和复验报告; 2 材料品种、特征参数、强度等与设计文件的相符情况; 3 主要结构材料的制作偏差、锈蚀和腐蚀、损坏等情况。 4.1.3 玻璃幕墙材料的检测方法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GJ/T 139的规定。 4.2 玻 璃 4.2.1 玻璃的检查、检测应包括品种、外观质量、边缘处理情况、边长、厚度、应力等。 4.2.2 玻璃厚度、外观质量、边长、应力的检查、检测的方法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玻璃幕 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GJ/T 139的规定。 4.2.3 玻璃的外观质量应符合下
21、列规定: 1 玻璃表面不应有明显的划伤、损伤、霉变等现象; 2 中空玻璃不应有起雾、结露和霉变等现象; 3 夹层玻璃不应有分层、脱胶、起泡现象; 4 镀膜(Low-E)玻璃不应有脱膜和氧化变色现象。 4.2.4 玻璃边缘处理情况的检查,应采用目视观察的方法,检查玻璃的磨边、倒棱、倒角质 量,是否有缺棱、掉角等缺陷。 4.2.5 钢化玻璃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玻璃缺陷检测方法光弹扫描法 GB/T 30020进行钢化玻璃破裂风险检测: 1 年破裂率大于0.1% ,或5年累计破裂率大于0.3%的幕墙钢化玻璃; 2 破裂后会带来严重安全隐患的钢化玻璃; 3 使用单位要求进行破裂风险检测的
22、钢化玻璃。 4.2.6 既有幕墙玻璃发生整体坠落情况时,应采用合适的检查、检测方法,查明玻璃坠落的 可能原因。对幕墙玻璃整体坠落风险进行整体排查或抽样检测时,可按本规程附录A进行。 7 4.3 支承结构材料 4.3.1 铝合金型材的检查、检测应包括规格、厚度、韦氏硬度、表面质量、表面防腐处理。 钢材的检查、检测应包括规格、厚度、表面质量、防腐处理。 4.3.2 铝合金型材、钢材的外观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铝合金型材与其它金属接触部位不应有电化学腐蚀现象,检查部位应包括螺栓连接、 与主体结构连接处和避雷跨接点等处的铝合金型材; 2 主要受力部位的铝合金型材、钢材不应有变形、损坏现象。 4.3
23、.3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截取非主要受力部位的铝合金型材,按现行国家标准铝合金 建筑型材GB/T5237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材料性能试验: 1 所用铝材无出厂证明、无检验报告或无法说明材料品质; 2 所用铝合金韦氏硬度不符合规范要求。 4.3.4 对全玻幕墙,应检测玻璃肋的截面厚度及截面高度。 4.3.5 不锈钢索杆材料应检查其有无锈蚀、裂纹、变形、钢索断丝等现象。 4.4 硅酮结构密封胶 4.4.1 硅酮结构密封胶的检查、检测应包括注胶宽度、厚度、外观质量、邵氏硬度,必要时 通过破坏性取样进行拉伸粘结性能和物理性能试验。 4.4.2 硅酮结构密封胶的外观质量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从幕墙外侧
24、检查时,应检查玻璃与硅酮结构密封胶粘结面是否出现粘结不连续的缺陷, 粘结面处玻璃表观是否均匀一致; 2 从幕墙内侧检查时,应检查硅酮结构密封胶与相邻粘结材料处有无变(褪)色、化学 析出物等现象,有无潮湿、漏水现象。 4.4.3 硅酮结构密封胶的邵氏硬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用硅酮结构密封胶GB 16776 的规定。当硅酮结构密封胶的邵氏硬度超过规定范围或粘结面质量达不到要求时,应进行硅 酮结构密封胶的粘结拉伸强度和断裂伸长率检测。 4.4.4 注胶宽度、厚度可通过已损坏玻璃取样或根据需要以与委托方商定的方法抽样进行破 坏性检测;非破损检测时可通过检查质量保证资料获取数据,核对注胶宽度、厚度是否
25、符合 设计要求。 4.4.5 当铝合金型材表面要求采用底漆处理时,应检查硅酮结构密封胶底漆处理施工记录。 8 4.5 五金件及其他配件 4.5.1 五金件及其他配件的检查应包括五金件外观质量、使用功能等。 4.5.2 玻璃幕墙中与铝合金型材接触的五金件应采用不锈钢材或铝制品,否则应加设绝缘垫 片。 4.5.3 除不锈钢外,其他钢型材应进行表面热浸镀锌或其他防腐处理。 9 5 连接构造、整体及局部变形检查、检测 5.1 一般规定 5.1.1 玻璃幕墙连接构造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玻璃幕墙的设计图及竣工文件资料; 2 连接构造与设计文件、竣工图纸以及与项目报建或设计审查时有效的国家、行业和地
26、方标准的相符情况; 3 当设计文件、竣工图纸等不齐全时,应补充测绘玻璃幕墙的典型分格、与主体结构连 接方式和主要构造节点等。 5.1.2 当隐蔽验收记录不齐全时,可采用无损或局部破损的方法进行抽样检查和检测,必要 时可暴露隐蔽部分进行检查和检测。对检查、检测造成的破坏及损伤,应及时进行修复并进 行加强处理。 5.1.3 当玻璃幕墙连接构造的技术资料不齐全,或与设计不相符时,应抽样检查和检测以确 定玻璃幕墙结构承载力验算所需要的连接构造参数。 5.2 连接构造检查、检测 5.2.1 玻璃幕墙的连接构造检查、检测应包括下列内容: 1 预埋件与幕墙连接节点; 2 后置埋件与幕墙连接节点; 3 立柱与横梁等连接节点; 4 变形缝连接节点; 5 点支承装置的节点; 6 拉杆(索)结构节点; 7 全玻璃幕墙的玻璃与吊夹具连接节点; 8 玻璃幕墙开启窗; 9 玻璃幕墙顶部连接处; 10 玻璃幕墙底部连接处; 11 幕墙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