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03.220.20 R84 GA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共安全 行业标准 GA/T XXXX XXXX 城市道路交通隔离栏设置指南 Guidelines for setting traffic separate railing on urban road (报批稿 ) XXXX - XX - XX 发布 XXXX - XX - XX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布 GA/T XXXX XXXX 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 全国 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 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2、:朱建安,戴帅, 刘金广,赵琳娜,闫星培,李金刚,褚昭明,朱新宇,巩建国, 成超锋。 GA/T XXXX XXXX 1 城市道路交通隔离栏设置指南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道路 交通隔离栏的设置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道路 交通隔离栏的设置应用,镇区道路交通隔离栏的设置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8833 道路交通反光膜 GB 50647 城市道路交叉口规划规范 GA/T 1246 道路 交叉口发光警示柱 3 术语
3、和 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 3.1 交通隔离栏 traffic separate railing 设置在城市道路上,用于维护通行秩序的分隔设施栏杆,包括机动车隔离栏、机非隔离栏、行人隔 离栏。 3.1.1 机动车隔离栏 motor vehicle separate railing 用于分隔机动车交 通的交通隔离栏。 注: 包括中央隔离栏和同向车道隔离栏。 3.1.2 机非隔离栏 motor and non-motor vehicle separate railing 用于分隔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交通的交通隔离栏 。 3.1.3 行人隔离栏 pedestrian separate ra
4、iling 用于分隔行人和车辆交通、保护行人安全的交通隔离栏。 GA/T XXXX XXXX 2 4 设置要求 4.1 一般规定 4.1.1 交通隔离栏的设置应符合道路交通组织的需要。 4.1.2 设置机动车隔离栏和机非隔离栏应与相应的道路交通标线相匹配,不应与道路交通标志、标线、 信号灯等其他交通管理设施冲突。 4.1.3 交通隔离栏安装设置应牢固、耐久、醒目,便于维护。 4.1.4 交通隔离栏设置不应便于行人攀爬、穿越、跨越。 4.1.5 交通隔离栏设置不应妨碍安全行车视距,交通隔离栏上不应安装广告,不宜安装宣传牌。 4.1.6 设置机动车隔离栏和机非隔离栏, 应在端部和中间段来车方向加装
5、反光警示装置,中间段加装 的反光警示装置间距应小于 或 等于 6m。宜在机动车隔离栏和机非隔离栏端部加装反光警示柱或发光警 示柱等设施,反光警示柱的逆反射性能应符合 GB/T18833、发光警示柱应符合 GA/T1246 的规定。 设置 图 参见附录 A 中图 A.1 和 图 A.2。 4.1.7 同一路段的交通隔离栏结构样式宜保持统一。 4.2 机动车隔离栏 4.2.1 城市双向六车道及以上主干路无中央分隔带时,应设置中央隔离栏;其他主干路无中央分隔带 时,宜设置中央隔离栏。 4.2.2 城市双向四车道及以上 次干路无中央分隔带时,或道路中设有高架道路、大型 桥梁墩柱又无其 他 隔离措施的路
6、段,宜设置中央隔离栏。 4.2.3 桥梁、高架路、立交、隧道双向通行的出入口与地面道路衔接段,宜设置中央隔离栏。 4.2.4 在已设有道路中间绿化隔离带或水泥隔离墩等中央分隔带的道路,当行人、非机动车横穿机动 车道现象严重时,应在中央分隔带上设置中央隔离栏。 4.2.5 中央隔离栏安装净高不应小于 1.1m,下边缘距地面高度不应大于 0.25m。 4.2.6 遇到平面交叉口、人行横道线、车辆左转或掉头开口处,应以斜式渐变等方式逐渐降低中央隔 离栏净高,端部的隔离栏高度不应超过 0.7m,端部长度不应小于 10m,渐变段长度不应小于 15m。设 置图参见图 A.3。 4.2.7 设置在双黄实线位
7、置的中央隔离栏,其底座边缘至双黄实线内侧边缘净宽距离不宜小于 0.1m。 设置图参见图 A.4。 4.2.8 在城市道路禁止机动车汇集交织的路段,或专用车道与普通车道分隔路段,可设置同向车道隔 离栏。同向车道隔离栏安装净高不宜小于 0.6m。 4.2.9 双向两车道的城市道路不宜设置中央隔离栏。 4.3 机非隔离栏 GA/T XXXX XXXX 3 4.3.1 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为 共板断面,且非机动车车道宽度大于或等于 1.5m 以上的路段,当非机 动车流量较大时,宜设置机非隔离栏。若非机动车中三轮车通行比例较高,非机动车车道宽度可适度放 宽。 4.3.2 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为共板断面,
8、机动车单行道中对向通行的非机动车道宜设置机非隔离栏。 4.3.3 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为共板断面,平面交叉口范围内宜设置机非隔离栏。 4.3.4 在重点保障非机动车通行的路段,宜设置机非隔离栏。 4.3.5 机非隔离栏安装净高不应小于 0.4m。 4.4 行人隔离栏 4.4.1 车站、码头、商业中心和大型公共场所出入口,人行天桥、地道梯道口等人流汇聚区的车行道 边,应沿路缘石设 置行人隔离栏。在非全封闭路段人行天桥、地道梯道口附近且无公交停靠站路段设置 行人隔离栏时,设置长度宜大于 200m 或梯道口前后范围内的人行横道线处。 4.4.2 平面交叉口范围内人行道边及其他需要防止行人进入车行道的
9、路段,宜在人行横道两侧沿路缘 石设置行人隔离栏,设置长度应为 30 m 120 m,设置条件应符合 GB50647 的规定。 4.4.3 在需要设置行人隔离栏的路段已种植具有分隔作用的灌木丛时,可不设置行人隔离栏。 4.4.4 行人隔离栏安装净高不应小于 0.9m。 GA/T XXXX XXXX 4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机动车隔离栏和机非隔离栏设置 A.1 机动车隔 离栏和机非隔离栏反光警 示装置及端头反光、发光警示柱分离式设置 机动车隔离栏和机非隔离栏反光警示装置及端头反光、发光警示柱分离式设置见图 A.1。 图 A.1 机动车隔 离栏和机非隔离栏反光警示装置及端头反光、发光警示柱分
10、离式设置示意图 A.2 机动车隔 离栏和机非隔离栏反光警示装置及端头反光、发光警示柱组合式设置 机动车隔 离栏和机非隔离栏反光警示装置及端头反光、发光警示柱组合式设置 见图 A.2。 图 A.2 机动车隔 离栏和机非隔离栏反光警示装置及端头反光、发光警示柱组合式设置示意图 A.3 中央隔离栏斜 式渐变段长度与端头净高设置 中央隔离栏斜式渐变段长度与端头净高设置 见 图 A.3。 GA/T XXXX XXXX 5 图 A.3 中央隔离栏斜式渐变段长度与端头净高设置示意图 A.4 中央隔离栏底座边缘与双黄实线内侧边缘净宽设置 中央隔离栏底座边缘与双黄实线内侧边缘净宽设置 见图 A.4。 图 A.4
11、 中央隔离栏底座边缘与双黄实线内侧边缘净宽设置示意图 GA/T XXXX XXXX 6 参 考 文 献 1 GB 50688-2011 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 2 GBJ 124-1998 道路工程术语标准 3 CECS 176-2005 聚丙烯复合塑料隔离护栏应用技术规程 4 CJJ 37-2012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5 JT/T 1033-2016 交通分隔栏 6 DB 3502/Z 029.6-2015 厦门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设置规范 第 6部分:交通安全设施 7 苏州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设置标准 ( 苏交通委 2014 1号 ) 8 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设计导则 ( 建城 2013 192号 ) 9 城市道路人行道设施 设置规范 ( 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5)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