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DB5306/T 312019 - 1 - DG 5306昭 通 市 地 方 标 准DB5306/T31 2019代 替 DG5306/T302018精神文化家园建设和服务规范 2019-11-15发 布 2019-11 -15实 施昭 通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 布 ICS 01.040.97A 19 DB DB5306/T 312019 - 2 - 前 言本 标 准 按 GB/T1.1 2009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1部 分 : 标 准 的 结 构 和 编 写 给 出 的 规 则起 草 。本 标 准 由 昭 通 市 文 化 体 育 局 提 出 。本 标 准 归 口
2、单 位 : 昭 通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本 标 准 起 草 单 位 : 昭 通 市 文 化 体 育 局 。本 标 准 主 要 起 草 人 : 施 华 滟 、 马 梅 、 王 国 光 、 阮 可 、 曹 阜 金 、 韩 盛 和 。本 标 准 代 替 了 DG5306/T30 2018。 DB5306/T 312019 - 3 - 精 神 文 化 家 园 建 设 和 服 务 规 范1 范 围本 标 准 规 定 了 精 神 文 化 家 园 建 设 和 服 务 的 术 语 与 定 义 、 精 神 文 化 家 园 设 置 、 精 神 文 化 家园 服 务 、 精 神 文 化 家 园 管 理
3、 、 精 神 文 化 家 园 考 核 评 价 等 。本 标 准 适 用 于 精 神 文 化 家 园 建 设 和 服 务 管 理 。2 术 语 与 定 义 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规 范 。2.1 精 神 文 化 家 园精 神 文 化 家 园 是 在 基 层 通 过 新 建 、 改 建 、 扩 建 等 形 成 的 具 有 弘 扬 社 会 主 义 核 心 价 值 观 、传 承 优 秀 传 统 文 化 、 推 进 基 层 民 主 、 开 展 知 识 普 及 、 技 能 培 训 、 文 体 活 动 等 功 能 的 基 层 综 合性 文 化 服 务 中 心 。本 规 范 中 的 基
4、层 主 要 指 乡 镇 的 行 政 村 ( 或 自 然 村 ) 、 街 道 ( 办 事 处 ) 的 社 区 。 有 条 件 的企 业 若 有 建 设 意 愿 也 可 纳 入 此 范 围 。2.2 基 础 设 施精 神 文 化 家 园 设 施 包 括 文 体 活 动 场 所 、 展 览 展 示 场 所 、 篮 球 场 或 户 外 广 场 等 , 具 有 “ 3+X” ( 3为 1室 、 1广 场 、 1文 化 廊 +X为 其 他 特 色 板 块 ) 功 能 布 局 。精 神 文 化 家 园 依 托 各 级 部 门 建 设 的 村 级 活 动 场 所 , 可 新 建 , 亦 可 由 闲 置 校 舍
5、 、 旧 祠 堂 、厂 房 等 改 建 , 或 在 原 有 文 化 设 施 上 扩 建 。 可 建 成 综 合 一 体 式 , 也 可 建 成 分 散 组 合 式 。2.3 文 化 活 动指 在 精 神 文 化 家 园 开 展 的 主 题 礼 仪 、 民 主 议 事 、 演 出 、 诵 读 、 讲 座 、 辅 导 、 展 览 、 展 映 、传 承 、 设 计 、 建 设 、 艺 术 鉴 赏 、 审 美 、 文 献 读 物 提 供 、 数 字 资 源 服 务 、 数 字 资 源 利 用 培 训 、培 训 师 资 、 文 化 指 导 、 教 育 推 广 等 各 类 服 务 。2.4 服 务 队 伍
6、 包 括 工 作 指 导 员 、 管 理 员 、 志 愿 者 。 工 作 指 导 员 指 由 文 化 部 门 派 遣 或 聘 请 , 具 体 负 责 指导 精 神 文 化 家 园 建 设 的 人 员 。 管 理 员 指 由 所 在 村 ( 社 区 ) 聘 请 , 具 体 负 责 精 神 文 化 家 园 日 常 DB5306/T 312019 - 4 - 管 理 运 行 的 专 兼 职 人 员 。 志 愿 者 指 由 各 级 文 明 办 协 调 发 动 , 各 级 共 青 团 组 织 负 责 招 募 , 配 合精 神 文 化 家 园 工 作 指 导 员 、 管 理 员 积 极 开 展 文 化 志
7、 愿 服 务 的 人 员 。2.5 五 有 五 型指 精 神 文 化 家 园 应 具 备 有 场 所 、 有 展 示 、 有 活 动 、 有 队 伍 、 有 机 制 等 基 本 标 准 , 具 有 宣教 型 、 娱 乐 型 、 健 身 型 、 礼 仪 型 、 科 普 型 等 服 务 功 能 。2.6 十 个 一指 精 神 文 化 家 园 内 容 建 设 要 有 一 首 “ 村 歌 ” 、 有 一 则 “ 村 训 ” 或 “ 村 规 ” 、 有 一 支 以 上宣 传 文 体 队 伍 、 每 年 举 办 一 台 “ 村 晚 ” 、 设 置 一 个 “ 善 行 义 举 ” 榜 (栏 )、 开 展 一
8、 次 以 上 “ 文 化 结 对 ” 活 动 、 展 陈 一 幅 “ 村 民 全 家 福 ” 或 “ 村 民 笑 脸 集 成 照 ” 、 建 设 一 所 农 民 文 化 素 质 教育 网 络 培 训 学 校 、 开 展 一 次 以 上 农 民 运 动 会 、 组 织 一 次 以 上 读 书 活 动 。2.7 每 月 有 约精 神 文 化 家 园 依 托 驻 村 ( 社 区 ) 干 部 、 大 学 生 村 官 、 新 乡 贤 、 村 调 解 员 、 “ 三 区 ” 文 化人 才 等 根 植 乡 土 的 人 才 资 源 和 部 门 的 服 务 机 制 , 组 建 团 队 , 结 合 “ 党 员 固
9、 定 活 动 日 ” , 在 每月 固 定 一 日 “ 驻 班 ” 精 神 文 化 家 园 , 为 村 民 提 供 心 理 咨 询 、 法 律 咨 询 、 矛 盾 纠 纷 调 解 等 服 务 。3 精 神 文 化 家 园 服 务 管 理 原 则 3.1 内 容 为 先 原 则把 弘 扬 社 会 主 义 核 心 价 值 观 放 在 首 位 , 提 高 农 民 群 众 的 思 想 道 德 素 质 和 科 学 文 化 素 质 ,突 出 思 想 引 导 、 道 德 教 化 、 礼 仪 培 养 、 文 化 熏 陶 。3.2 资 源 整 合 原 则坚 持 政 府 主 导 、 社 会 参 与 、 乡 村 (
10、 社 区 ) 为 主 、 共 建 共 享 , 以 行 政 村 ( 社 区 ) 为 单 位 ,整 合 各 类 文 体 设 施 , 建 成 布 局 合 理 、 功 能 完 备 、 管 理 有 序 的 基 层 文 化 综 合 体 。3.3 分 类 推 进 原 则立 足 实 际 , 因 地 制 宜 推 进 。 建 设 进 程 上 , 条 件 好 的 地 方 一 步 到 位 , 条 件 尚 不 具 备 的 地 方分 步 实 施 ; 建 设 形 式 上 , 分 别 采 取 新 建 、 改 建 、 扩 建 等 多 种 形 式 推 进 ; 建 设 标 准 上 , 做 到 统一 达 标 验 收 。 3.4 彰
11、显 特 色 原 则利 用 当 地 自 然 资 源 禀 赋 , 挖 掘 和 传 承 优 秀 传 统 文 化 资 源 , 融 合 和 创 新 传 统 民 俗 文 化 与 现代 文 明 , 在 精 神 文 化 家 园 的 建 筑 风 格 、 展 示 内 容 、 活 动 样 式 、 模 式 机 制 等 方 面 形 成 “ 一 园 一品 ” 。 DB5306/T 312019 - 5 - 3.5 规 范 服 务 原 则制 定 统 一 的 服 务 规 范 和 管 理 制 度 , 严 格 管 理 程 序 , 规 范 服 务 行 为 , 提 供 统 一 、 高 效 、 优质 的 服 务 。4 精 神 文 化
12、家 园 设 置4.1 基 本 要 求4.1.1 根 据 行 政 村 ( 社 区 ) 人 口 规 模 、 人 员 构 成 和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水 平 , 合 理 确 定 建 设 规 模 ,做 到 “ 五 有 五 型 ” 。4.1.2 名 称 统 一 为 “ 村 ( 社 区 ) 精 神 文 化 家 园 ” , 同 时 可 结 合 实 际 设 置 精 神 文 化 家 园标 识 。 4.1.3 注 重 特 色 , 突 出 乡 土 性 、 草 根 性 , 增 强 可 读 性 、 教 育 性 和 影 响 力 。4.1.4 纳 入 新 农 村 建 设 总 体 规 划 , 与 便 民 服 务 中 心
13、、 邮 站 、 电 子 商 务 服 务 站 等 公 共 服 务 功能 整 合 。4.2 功 能 要 求4.2.1 具 有 面 向 基 层 群 众 举 办 文 化 节 庆 、 文 化 仪 式 、 以 及 村 民 议 事 集 会 等 功 能 。4.2.2 具 有 呈 现 村 情 村 貌 , 传 承 优 秀 传 统 文 化 、 弘 扬 道 德 文 明 新 风 等 展 示 展 览 功 能 。4.2.3 具 有 进 行 思 想 政 治 教 育 、 形 势 政 策 宣 讲 、 科 学 和 法 律 知 识 普 及 、 生 产 技 能 和 健 身 培训 等 功 能 。4.2.4 具 有 符 合 国 家 、 省
14、 、 市 要 求 , 有 完 备 的 文 化 活 动 室 、 农 家 书 屋 、 广 播 室 、 群 众 文 化体 育 活 动 设 施 、 文 化 信 息 资 源 共 享 工 程 基 层 网 点 等 文 体 活 动 场 所 和 精 神 文 化 家 园 网 上 服 务 平台 功 能 。 4.3 风 格庄 重 、 大 方 、 美 观 、 实 用 , 体 现 地 域 人 文 特 色 。4.4 文 体 活 动 场 所包 括 文 化 活 动 室 、 广 播 室 、 农 家 书 屋 、 电 影 放 映 场 地 、 文 化 信 息 资 源 共 享 工 程 基 层 网 点 、妇 女 儿 童 之 家 、 文 化
15、 体 育 场 地 等 , 建 设 按 相 关 部 门 标 准 实 施 。文 化 活 动 室 面 积 不 少 于 100平 方 米 , 配 备 基 本 文 体 器 材 。配 备 必 要 的 桌 椅 、 电 教 设 备 , 具 有 开 展 中 小 规 模 的 政 策 宣 讲 、 主 题 教 育 、 技 能 培 训 、 交流 恳 谈 等 功 能 , 可 与 基 层 党 校 、 基 层 综 合 服 务 平 台 、 乡 村 业 余 学 校 、 人 口 计 生 学 校 、 老 年 学校 、 农 普 科 技 学 校 、 农 民 文 化 素 质 教 育 网 络 培 训 学 校 等 共 建 共 享 。4.5 广
16、 场 广 场 面 积 不 少 于 550平 方 米 。对 于 用 地 困 难 的 行 政 村 , 广 场 面 积 可 以 分 点 建 设 , 合 并 计 算 总 面 积 , 但 单 个 小 广 场 面 积不 少 于 100平 方 米 。4.6 展 示 展 览 场 所 DB5306/T 312019 - 6 - 主 要 是 文 化 廊 , 设 置 于 广 场 或 陈 列 室 内 , 亦 可 设 置 于 村 级 文 化 活 动 场 所 的 楼 道 。4.7 标 识4.7.1 精 神 文 化 家 园 外 观 显 著 位 置 设 置 “ 村 ( 社 区 ) 精 神 文 化 家 园 ” 名 称 , 有
17、条 件 的可 设 置 精 神 文 化 家 园 标 识 。 标 识 样 式 见 附 录 A、 附 录 B。4.7.2 精 神 文 化 家 园 墙 面 设 置 社 会 主 义 核 心 价 值 观 “ 富 强 、 民 主 、 文 明 、 和 谐 ” , “ 自 由 、平 等 、 公 正 、 法 治 ” , “ 爱 国 、 敬 业 、 诚 信 、 友 善 ” 24个 字 。 在 室 内 背 景 墙 上 设 置 国 旗 。5 精 神 文 化 家 园 服 务5.1 基 本 要 求 精 神 文 化 家 园 服 务 要 坚 持 “ 十 个 一 ” 基 本 要 求 , 体 现 活 动 为 重 、 礼 仪 为 要
18、 ; 丰 富 载 体 、量 质 并 重 ; 做 到 每 天 有 活 动 、 每 周 有 议 事 、 每 月 有 主 题 。5.2 “ 1室 1广 场 ” 服 务5.2.1 配 以 舞 台 , 用 于 安 排 红 白 喜 事 , 召 开 村 民 大 会 , 举 办 报 告 会 , 开 展 表 彰 活 动 、 文 艺活 动 等 。5.2.2 开 设 乡 村 ( 社 区 ) 业 余 学 校 , 包 括 党 校 、 夜 校 、 各 类 培 训 班 等 , 开 设 “ 好 家 风 ” 活动 , 用 于 中 小 规 模 的 政 策 宣 讲 、 国 学 诵 读 、 好 家 风 宣 讲 、 知 识 学 习 、
19、 技 能 培 训 等 。5.2.3 设 置 “ 每 月 有 约 ” 工 作 室 , 为 村 民 提 供 心 理 咨 询 、 法 律 咨 询 、 矛 盾 纠 纷 调 解 等 服 务 。5.2.4 建 立 “ 农 家 书 屋 ” , 配 备 书 橱 和 书 籍 、 碟 片 ; 配 置 电 视 机 、 电 脑 、 多 媒 体 ; 提 供 公共 网 络 服 务 等 。5.3 “ 文 化 廊 ” 服 务 5.3.1 内 容 要 求5.3.1.1 历 史可 陈 列 下 列 内 容 :a) 本 村 ( 社 区 ) 历 史 沿 革 , 包 括 自 然 史 、 经 济 史 、 政 治 史 、 文 化 史 , 文
20、 化 遗 产 资 源 ,及 地 名 演 变 、 姓 氏 迁 徙 、 交 通 变 迁 等 ;b) 本 村 ( 社 区 ) 文 化 古 迹 、 历 史 遗 址 、 老 建 筑 、 古 树 名 木 等 ;c) 陈 列 历 任 村 ( 社 区 ) 党 组 织 书 记 、 村 委 会 主 任 照 片 等 信 息 ;d) 新 中 国 成 立 以 来 特 别 是 改 革 开 放 以 来 , 本 村 ( 社 区 ) 各 项 事 业 发 展 的 成 就 。5.3.1.2 文 化可 陈 列 下 列 内 容 :a) 陈 列 各 姓 氏 先 祖 和 先 贤 图 像 , 历 代 贤 圣 语 录 , 与 本 村 ( 社
21、区 ) 有 关 的 积 极 健 康 的 宗 教 要 义 , 家 训 、 族 训 , 家 谱 、 族 谱 , 家 族 传 承 下 来 的 有 教 化 功 能 的 匾 额 、 楹 联 、 对 联 等 ;b) 陈 列 村 规 民 约 ;c) 展 示 本 村 ( 社 区 ) 党 组 织 带 领 群 众 进 行 革 命 、 建 设 、 改 革 的 历 史 , 弘 扬 红 色 文 化 传统 ; d) 设 立 “ 笑 脸 墙 ” , 展 示 “ 村 庄 大 家 庭 ” 全 家 福 或 村 民 笑 脸 集 成 照 。 DB5306/T 312019 - 7 - 5.3.1.3 艺 术可 陈 列 下 列 内 容
22、 :a) 陈 列 与 村 庄 历 史 文 化 相 关 的 古 代 诗 文 , 本 村 文 艺 人 士 的 书 法 、 绘 画 、 摄 影 、 根 雕 、文 学 创 作 等 方 面 的 作 品 , 以 及 与 本 地 生 产 生 活 有 关 的 民 谚 ;b) 展 示 村 庄 非 物 质 文 化 遗 产 ;c) 陈 列 全 村 ( 社 区 ) 景 观 照 。5.3.1.4 人 物可 陈 列 下 列 内 容 :a) 陈 列 村 ( 社 区 ) 中 历 届 各 级 人 大 代 表 、 政 协 委 员 的 事 迹 和 照 片 ;b) 设 立 “ 寿 星 榜 ” 、 “ 能 人 榜 ” 、 “ 孝 悌
23、榜 ” 、 “ 贡 献 榜 ” 、 “ 非 遗 传 承 人 榜 ” 、 “ 善行 义 举 榜 ” “ 民 间 艺 术 之 星 ” 等 ; c) 陈 列 “ 道 德 模 范 ” 、 “ 平 民 英 雄 ” 、 “ 好 婆 婆 ” 、 “ 好 媳 妇 ” 和 县 级 以 上 “ 文 明 示范 户 ” 、 “ 五 好 家 庭 ” ;d) 陈 列 本 村 ( 社 区 ) 古 代 优 秀 学 子 , 本 村 ( 社 区 ) 当 代 优 秀 学 子 以 及 专 家 学 者 的 照 片 、证 书 , 介 绍 其 重 要 成 果 ;e) 陈 列 其 他 集 体 及 个 人 的 奖 牌 、 荣 誉 证 书 等
24、。5.3.1.5 其 它还 可 陈 列 下 列 内 容 :a) 时 事 政 策 板 块 。 用 图 文 并 茂 , 亲 切 时 尚 , 令 村 民 喜 闻 乐 见 的 方 式 宣 传 国 家 的 时 事 、法 律 法 规 、 方 针 政 策 等 ;b)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及 有 关 要 求 设 置 其 他 板 块 。5.3.2 功 能 要 求a) “ 文 化 廊 ” 建 设 要 注 重 结 合 村 民 休 闲 的 需 要 , 利 于 集 聚 , 便 于 观 阅 ; b) “ 文 化 廊 ” 可 设 有 村 史 村 情 、 乡 风 民 俗 、 崇 德 尚 贤 、 美 好 家 园 、 时 事
25、 政 策 等 板 块 ,版 块 的 设 计 制 作 应 便 于 更 新 、 更 换 , 每 年 至 少 对 “ 文 化 廊 ” 的 相 关 内 容 更 新 一 次 ;c) “ 文 化 廊 ” 应 尊 重 和 保 持 特 色 , 形 成 “ 一 村 一 品 、 一 村 一 韵 、 一 村 一 景 ” 。5.4 活 动5.4.1 开 放 时 间每 周 不 少 于 40 个 小 时 , 双 休 日 、 节 假 日 全 天 开 放 , 晚 上 开 放 不 少 于 2 小 时 , 中 小 学 寒暑 假 期 间 错 时 开 放 或 延 时 开 放 , 每 天 增 加 1小 时 。5.4.2 礼 仪 活 动
26、全 年 举 办 祈 福 礼 、 敬 老 礼 、 开 蒙 礼 、 “ 好 家 风 ” 褒 奖 礼 、 成 人 礼 、 新 人 礼 、 参 军 送 行 礼等 礼 仪 活 动 不 少 于 4个 项 目 。 5.4.3 家 训 家 风制 作 “ 家 训 +家 风 故 事 +全 家 福 ” 汇 编 本 , 并 在 精 神 文 化 家 园 展 示 、 传 习 , 成 立 “ 好 家 风 ”乡 村 志 愿 服 务 队 。 DB5306/T 312019 - 8 - 5.4.4 文 体 活 动5.4.4.1 开 展 跨 村 “ 文 化 结 对 ” 或 “ 文 化 联 动 ” 活 动 每 年 不 少 于 1次
27、。5.4.4.2 举 办 非 遗 传 承 ( 或 具 有 地 域 特 色 的 民 俗 文 化 ) 活 动 每 年 不 少 于 2场 次 。5.4.4.3 图 书 电 影 文 艺 演 出 每 年 不 少 于 12次 。5.4.4.4 文 化 、 体 育 、 科 技 、 教 育 、 卫 生 等 各 类 公 益 培 训 或 讲 座 ( 含 视 频 ) 全 年 不 少 于 4次 。5.4.4.5 举 办 运 动 会 ( 或 集 中 性 的 体 育 活 动 ) 每 年 不 少 于 1次 。5.4.5 评 选 活 动开 展 “ 精 神 文 化 家 园 育 家 风 ” 、 “ 乡 贤 文 化 建 设 ” 、
28、 “ 星 级 精 神 文 化 家 园 ” 、 “ 十 佳特 色 展 陈 ” 、 “ 十 佳 特 色 团 队 ” 等 评 选 。5.5 网 上 精 神 文 化 家 园 在 相 关 网 页 、 微 信 公 众 号 上 建 有 精 神 文 化 家 园 板 块 , 定 期 更 新 内 容 ; 文 化 活 动 室 实 现 免费 无 线 WIFI覆 盖 。6 精 神 文 化 家 园 管 理6.1 服 务 队 伍 管 理6.1.1 市 、 县 级 队 伍6.1.1.1 建 立 精 神 文 化 家 园 指 导 团 和 精 神 文 化 家 园 专 家 咨 询 小 组 。 指 导 团 和 咨 询 小 组 由 市
29、、县 两 级 组 织 、 宣 传 、 文 体 、 新 闻 出 版 、 广 电 、 财 政 、 人 社 以 及 文 体 部 门 下 属 的 文 化 馆 、 图 书馆 、 非 遗 中 心 、 文 管 所 、 博 物 馆 、 体 育 馆 等 相 关 单 位 的 公 共 文 化 专 家 组 成 。6.1.1.2 各 部 门 通 过 文 明 共 建 、 项 目 领 办 开 展 服 务 进 精 神 文 化 家 园 活 动 每 年 不 少 于 2次 , 联 系 精 神 文 化 家 园 不 少 于 2个 。6.1.2 乡 镇 级 队 伍6.1.2.1 建 立 乡 镇 级 文 化 名 人 库 和 本 土 专 家
30、 指 导 团 。 专 家 指 导 团 可 由 乡 镇 ( 街 道 办 事 处 )文 化 站 业 务 骨 干 、 已 退 休 的 文 化 站 干 部 、 乡 贤 等 组 成 。6.1.2.2 组 织 村 级 宣 传 文 化 员 每 年 培 训 不 少 于 2次 , 三 级 社 会 体 育 指 导 员 培 训 不 少 于 1次 ,集 中 培 训 时 间 每 年 不 少 于 5天 。6.1.3 村 级 队 伍6.1.3.1 村 ( 社 区 ) 主 要 负 责 人 为 精 神 文 化 家 园 建 设 和 服 务 第 一 责 任 人 , 村 级 宣 传 文 化 员为 精 神 文 化 家 园 工 作 负
31、责 人 。6.1.3.2 建 有 村 ( 社 区 ) 级 文 体 团 队 不 少 于 2支 , 在 精 神 文 化 家 园 开 展 活 动 每 月 不 少 于 1次 。 6.1.3.3 村 建 有 一 支 5人 以 上 的 文 化 志 愿 者 队 伍 、 1名 以 上 的 形 势 政 策 宣 讲 员 。6.2 资 金 DB5306/T 312019 - 9 - 6.2.1 市 、 县 两 级 充 分 利 用 国 家 公 共 文 化 服 务 体 系 建 设 专 项 资 金 和 地 方 财 政 投 入 设 立 精 神文 化 家 园 建 设 专 项 资 金 , 主 要 用 于 精 神 文 化 家 园
32、 的 建 设 、 运 行 、 维 护 和 管 理 。 建 设 补 助 经 费及 运 行 管 理 经 费 通 过 考 核 发 放 。 由 同 级 文 化 、 财 政 部 门 共 同 管 理 。6.2.2 乡 镇 级 通 过 多 种 渠 道 筹 措 精 神 文 化 家 园 专 项 资 金 , 用 于 精 神 文 化 家 园 建 设 补 助 、 活动 开 展 和 文 化 队 伍 培 训 。 由 乡 镇 综 合 文 化 服 务 中 心 提 出 使 用 方 案 , 报 乡 镇 分 管 领 导 审 批 。6.2.3 积 极 鼓 励 企 事 业 单 位 、 热 心 人 士 等 社 会 力 量 参 与 精 神
33、 文 化 家 园 建 设 和 服 务 。6.3 制 度6.3.1 市 县 级 建 立 精 神 文 化 家 园 建 设 具 体 实 施 方 案 , 指 导 基 层 精 神 文 化 家 园 建 设 工 作 。6.3.2 乡 镇 级 建 立 文 化 员 的 培 训 、 考 核 及 月 报 制 度 。6.3.3 村 级 制 定 精 神 文 化 家 园 管 理 制 度 、 资 金 使 用 制 度 、 场 地 使 用 制 度 、 安 全 保 障 制 度 、台 账 建 管 制 度 , 上 墙 公 布 。 实 施 精 神 文 化 家 园 村 理 事 会 负 责 制 , 建 立 民 意 调 研 反 馈 机 制
34、。 6.4 编 号6.4.1 统 一 精 神 文 化 家 园 编 号 , 在 精 神 文 化 家 园 外 观 醒 目 位 置 通 过 标 识 、 灯 箱 等 形 式 设 置 。6.4.2 编 号 为 : XX-XX-001-201X格 式 , 由 精 神 文 化 家 园 所 在 的 县 名 称 的 拼 音 字 母 缩 写 -乡 镇( 街 道 ) 名 称 的 拼 音 字 母 缩 写 -按 建 成 时 间 排 序 的 序 号 -所 建 成 年 份 组 合 而 成 。6.4.3 编 号 由 县 级 编 号 , 市 级 备 案 。6.5 安 全6.5.1 精 神 文 化 家 园 设 施 应 按 照 国
35、 家 有 关 规 定 , 配 置 消 防 设 施 和 器 材 , 设 置 消 防 安 全 标 志 ,并 定 期 组 织 检 验 、 维 修 , 确 保 消 防 设 施 和 器 材 的 完 好 、 有 效 。6.5.2 精 神 文 化 家 园 应 执 行 公 共 文 化 场 所 和 文 化 活 动 安 全 防 范 相 关 规 定 。6.5.3 精 神 文 化 家 园 管 理 人 员 为 精 神 文 化 家 园 安 全 责 任 人 。 7 精 神 文 化 家 园 考 核 评 价7.1 考 核 原 则7.1.1 与 各 级 领 导 考 核 以 及 文 明 县 城 、 文 明 村 镇 、 美 丽 乡
36、村 、 脱 贫 攻 坚 创 建 评 价 等 相 结 合 。7.1.2 综 合 硬 件 设 施 、 服 务 内 容 等 方 面 考 核 。7.1.3 采 取 政 府 考 评 与 个 体 使 用 评 价 相 结 合 。7.1.4 每 年 开 展 一 次 , 并 发 布 评 价 报 告 。7.2 考 核 主 体7.2.1 由 市 级 文 体 部 门 牵 头 , 制 定 考 核 方 案 和 细 则 , 县 级 文 体 部 门 牵 头 组 织 实 施 。7.2.2 考 核 组 在 考 核 对 象 完 成 自 查 自 评 基 础 上 , 根 据 平 时 掌 握 情 况 , 结 合 查 阅 印 证 材 料
37、和 社 会 满 意 度 测 评 进 行 考 核 评 分 。7.3 考 核 对 象 DB5306/T 312019 - 10 - 7.3.1 乡 镇 ( 街 道 )乡 镇 ( 街 道 ) 按 照 考 核 细 则 和 省 精 神 文 化 家 园 考 核 办 法 内 容 进 行 自 评 , 提 供 印 证 材 料 ;考 核 组 依 据 平 时 工 作 开 展 情 况 、 活 动 月 报 , 并 结 合 实 地 检 查 、 查 阅 印 证 材 料 等 方 式 进 行 考 核评 分 。7.3.2 村 ( 社 区 )各 乡 镇 ( 街 道 ) 根 据 各 精 神 文 化 家 园 建 设 运 行 情 况 ,
38、 对 所 有 已 建 成 的 精 神 文 化 家 园 村 依据 精 神 文 化 家 园 考 核 办 法 , 进 行 考 核 。7.4 考 核 等 次考 核 分 为 优 秀 、 良 好 、 合 格 、 不 合 格 四 类 。7.5 考 核 结 果 运 用 7.5.1 考 核 结 果 作 为 每 年 各 精 神 文 化 家 园 运 行 经 费 发 放 的 重 要 依 据 。7.5.2 考 核 为 不 合 格 的 取 消 精 神 文 化 家 园 称 号 。 附 录 A( 规 范 性 附 录 )精 神 文 化 家 园 标 识 参 考 图 DB5306/T 312019 - 11 - 图 A.1 精 神 文 化 家 园 标 识 参 考 图附 录 B(规 范 性 附 录 )精 神 文 化 家 园 牌 匾 制 作 规 格 DB5306/T 312019 - 12 - 图 B.2 精 神 文 化 家 园 牌 匾 制 作 规 格 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