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67.020 B 08 DB5226 黔 东 南 州 地 方 标 准 DB 5252/T 2022018 地理标志产品 黎平香禾糯加工技术规范 文稿版次选择 2018 - 08 - 07发布 2019 - 02 - 07实施 黔东南州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5252/ T 2022018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加工场所和卫生要求.1 4 原料要求.1 5 加工工艺流程.1 6 加工技术要求.1 DB5252/ T 2022018 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2、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黎平县农业局、黎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黎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黔东南州农业科学院、黎平县农业局、贵州省黎平县侗乡米业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胜先、熊建军、粟国英、谌金吾、杨桂兰、吴元华、杨仕生、吴世炳、吴成 伟、陈吉昌、吴万利。 DB5252/ T 2022018 1 地理标志产品 黎平香禾糯加工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地理标志产品黎平香禾糯的加工场所和卫生要求、原料要求、加工工艺流程、加工技 术要求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准保护的黎
3、平香禾糯产品的加工。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350 稻谷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NY/T 5190 无公害食品 稻米加工技术规范 DB 52/T 541 地理标志产品 黎平香禾糯 3 加工场所和卫生要求 应符合GB14881的规定。 4 原料要求 原料产地范围应符合DB 52/T 541 的规定。质量要求应符合GB 1350 的规定。 5 加工工艺流程 稻谷
4、打芒 晾晒 筛选 除杂 去石 磁选 砻谷 谷糙分离 碾米 白米分级 抛光 凉米 色选 检验 包装 贮存 6 加工技术要求 6.1 打芒 6.1.1 设备空运行正常后均匀进料。 6.1.2 及时清除进料口和出料口杂质。 6.1.3 程度:脱芒率90%。 DB5252/ T 2022018 2 6.2 晾晒 经打芒后的稻谷,在晴天晾晒1d2d,使稻谷含水量13%时,进仓贮存待加工。 6.3 筛选和除杂 6.3.1 调节进出口风门。设备空运行正常后逐渐增加进料量至正常负荷,筛面上保持物料厚度 1cm2cm。 6.3.2 及时清除筛面杂物,保持筛孔通畅。 6.3.3 程度:含杂率0.3%。 6.4 去
5、石 6.4.1 启动吸风设备,调节吸风压力,设备空运行正常后均匀进料。 6.4.2 稳定风量,保证筛面稻谷呈悬浮状态,悬浮高度约0.3cm0.4cm。 6.4.3 及时调节机器两侧去石筛面,保证筛面上仅存留石块,去石口内石子中含稻谷30粒/kg。 6.4.4 及时清除去石筛面、吸风和进风门杂物。 6.4.5 程度:去石率95%。 6.5 磁选 6.5.1 设备空运行正常后均匀进料,适实调节磁场强度。 6.5.2 及时清除出口金属物及杂物。 6.5.3 程度:净米中磁性金属物含量为0%。 6.6 砻谷 6.6.1 设备空运行正常后逐渐增加进料量至正常负荷。 6.6.2 程度:脱壳率80%,糙碎率
6、4%,谷糙混合物中含稻壳率1%。 6.7 谷糙分离 6.7.1 打开给料阀门,转动流量调节旋钮,调节分离筛板倾斜角度3035,使物料均匀分布在分离 板上面。 6.7.2 设备空运行正常后逐渐增加进料至正常负荷,筛面物料厚度为0.6cm1.0cm。 6.7.3 质量要求:净糙中稻谷含量30粒/kg。 6.8 碾米 6.8.1 先开启吸糠风机并调整风量,再启动碾米设备,设备空运行正常后均匀进料。 6.8.2 根据标准米要求,适时检查大米碾制精度,调节压砣。 6.8.3 程度:总碎米率10%,大米中含谷量1粒/kg,大米中含糠粉率0.15%,成品温升14。 DB5252/ T 2022018 3 6
7、.9 白米分级 6.9.1 提前清洗筛面筛孔,调整筛面筛孔规格:特等米为3.2mm、一等米为3.0mm、二等米为2.8mm。 适实调节分配器的调节板,调整U型接料槽角度。 6.9.2 设备空运行正常后均匀进料。 6.9.3 程度:特等米碎米率7%,一等米碎米率10%,二等米碎米率15%。 6.10 抛光 6.10.1 打开传动防护罩,调节设备到抛光程序。 6.10.2 调节压缩空气压力和吸风压力。 6.10.3 设备空运行正常后均匀进料。 6.10.4 调控抛光物料流量和加水量。 6.10.5 设备停转后,及时清理筛框、筛片和机体内的糠粉。 6.10.6 程度:增碎率2%,含水率15.5%,含糠粉率0.1%。抛光剂(水)应符合GB 5749 的规 定。成品温升14。 6.11 凉米 6.11.1 将抛光后大米贮存在凉米仓内。 6.11.2 程度:米温14。 6.12 色选 6.12.1 色选分3次:第1次筛选稻谷和黑粒米,第2次筛选黄粒米,第3次筛选普通大米和非香禾糯 等米粒。 6.12.2 设备空运行正常后均匀进料。 6.12.3 程度:色选精度99.9%。 6.13 检验 应符合DB 52/T 541的规定。 6.14 包装、贮存 应符合 NY/T 5190 的规定。 _ DB5226/ T 202-2 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