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03.080.30 A 12 DB5107 四 川 省 ( 绵 阳 市 ) 地 方 标 准 DB 5107/T 65 2020 放心舒心消费食品生产企业建设规范 2020 - 03 - 09发布 2020 - 03 - 15实施 绵阳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 5107/T 65 2020 I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3.1 放心舒心消费食品生产企业 . 1 3.2 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 1 4 基本条件 . 1 5 建设要求 . 1 5.1 组织建设 . 2 5.2 制度建设 . 2 5.3 环境建设 . 2
2、5.4 消费维权 . 3 6 评价与改进 . 3 6.1 企业自我评价 . 3 6.2 第三方评价 . 4 6.3 改进 . 4 7 动态管理 . 4 DB 5107/T 65 2020 II 前 言 为规范绵阳市放心舒心消费食品生产企业建设工作,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 并归口 。 本标准起草单位:绵阳市涪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李维、刘政、王曹权、 李静、何海成、张晖、黄少俊、张德省、杨鼎、祁杰、 向斐、张旭塔、许志龙、苏鲜、王刚、李彬、刘惠、张爽。
3、 DB 5107/T 65 2020 1 放心舒心消费食品生产企业建设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放心舒心消费食品生产企业的术语和定义、基本条件、建设要求、评价与改进及动态 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绵阳市放心舒心 消费 食品生产企业建设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 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 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B5107/T 63 放心舒心消费环境建设指南 3 术语和定义 DB5107/T 63界定的 以及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放心舒心消费食品生产企业 Relia
4、ble and comfortable consuming food production enterprise 严格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 产品质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消 费者权益保护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自愿参加放心舒心消费环境建设活动并达到相应要求, 在放心舒心 消费环境建设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的食品生产企业。 3.2 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Food safety liability insurance 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是承担食品生产经营者民事赔偿责任的一种保险,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可以 为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风险,保障消费者权益。 4 基本条件 参与建设的企业应满
5、足 DB5107/T 63中规定的条件,同时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a) 企业严格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 、 产品质量、价格、计量、广告等方 面的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 b) 近五年内没有重特大侵害消费者权益事件、失信记录,没有相关行政部门警告或者处罚的记录, 无重特大消费维权事件发生。 5 建设 要求 DB 5107/T 65 2020 2 参与建设的企业应满足 DB5107/T 63中的基本建设要求,同时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5.1 组织建设 5.1.1 建立放心舒心消费 食品生产企业 的组织领导机构,负责放心舒心消费环境的建设工作,并设有 固定的工作场所。 5.1.2 企业 配有专职(兼职)消费维
6、权 服务 工作人员 ,并 应 用企业 消费维权 服务 网站、微信公众号、 维权专线或电子邮箱,为消费者提供消费维权服务 。 5.2 制度建设 5.2.1 食品生产企业应在以下各环节建立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5.2.1.1 原料采购 建立完善的采购管理机制,加强生产原料的把关和控制,所有食品原料需经相关部门或机构检验检 疫合格后出具检验报告才可使用,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等商品或服务质量管理制度, 确保生产原料的质量安全。 5.2.1.2 生产环节 加强生产过程中的各环节控制,确保产品生产顺畅、人员工作能力达标,从源头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生产让消费者感到放心舒心的产品。 5.
7、2.1.3 食品添加剂 企业 需落 实专人、专库管理,并建立食品添加剂出入库台账。 5.2.1.4 标准管理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制定企业产品标准管理规定,对生产产品不符合相关标准规定的不合格产品应 进行统一处置并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如销毁等。 5.2.1.5 产品留样 企业所有对外销售食品类产品均需留样管理,并设有固定的留样室(或区),负责留样产品的贮存, 留样室(或区)必须符合标识标签规定的贮存条件。 5.2.1.6 成品出厂 建立出厂检验及记录制度,成品出厂前需对同批次商品进行抽查检验,检验时应做好总数量、抽查 数量等记录,出厂时应记录产品销往各地的销售情况。 5.2.1.7 仓储环节 建立
8、仓储管理制度,保证存放环境适宜,避免因存放引起的产品变质等易影响产品质量问题 的情况 发生。 5.2.2 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 组织新入职员工进行健康体检及健康证办理等工作,从事 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岗位人员需每年进行健康检查。 5.2.3 企业培训 规范企业培训制度,对企业的各部门、管理者、基层人员采取分重点的不同培训法,每年年初根据 实际情况制定全年培训计划。对一线岗位人员开展专项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培训及专项考试,考试分数未 达 80分者需组织培训重新参加考试,确保人员敬法、知法、懂法、守法。 5.3
9、 环境建设 DB 5107/T 65 2020 3 5.3.1 基础环境建设 5.3.1.1 企业整体环境整洁无异味、无污水、无乱建、乱堆、乱放等现象。 5.3.1.2 定人定时对企业进行保洁,建立保洁工作台账。 5.3.2 文化环境建设 5.3.2.1 将放心舒心消费食品 生产 企业建设等内容纳入企业文化建设,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在企业内部 开展每年不低于两次的放心舒心消费 环境建设 工作会议,让员工认识到放心舒心消费环境建设工作的重 要性。 5.3.2.2 结合“美丽诚信绵阳 放心舒心消费”和“消费维权服务站”形象 标记 ,根据企业实际设计并 在企业经营场所设置宣传 标记 、海报及宣传资料,在
10、显眼位置处公示放心舒心消费环境建设承诺书 (参见 DB5107/T 63附录 A)。 5.3.2.3 充分利用宣传载体(一码通、传单、海报、刊物、网站等),广泛持久开展放心舒心消费环 境建设 宣传 活动。 5.3.3 诚信环境建设 5.3.3.1 企业应亮证亮照经营,落实生产安全、食品安全、质量安全等规定,做到明码标价、诚信计 量,不制售不合格食品,无虚假优惠、短斤少两、强买强卖、虚假宣传等欺诈行为。 5.3.3.2 企业应通过“一码通”公示营业执照、相关行政许可、企业信用、消费投诉举报电话等情况, 信息如有更新应及时调整公示信息。 5.4 消费维权 5.4.1 企业入驻全国 12315互联网
11、平台,成为 ODR企业,实现更高效的消费维权新模式。 5.4.2 设有消费维权 服务 部门、制度、专线、专员。强化消费维权和投诉处理处置情况,建立消费投 诉处理情况回访、随机抽查等制度,及时通报检查情况。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和建立消费投诉快速处理机 制。对消费者有效投诉处理率达到 100%、投诉处理综合满意率达到 90%以上。 5.4.3 在产品外包装上公示企业消费维权 服务 专线和 全国 12315热线电话 ,畅通消费维权 服务 渠道。 5.4.4 建立与 12315热线 以及各级消协组织消费纠纷处理案件有效衔接工作机制,及时为消费者提供 专业的售后服务。 5.4.5 建立赔偿先付、企业首问责任
12、制等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机制。 5.4.6 建立投诉举报登记台账,对消费者反映的情况做 好登记并进行统一编号归档,对消费者咨询的 相关问题做好解释工作,对消费者的建议或意见应做好记录,如建议实施可行的可将其作为后续改进工 作的一部分。 5.4.7 每年不低于两次对消费者反映的问题进行数据分析,对反映较集中的问题召开专题会议,分析 问题原因并制定改进方案。 6 评价与改进 6.1 企业自我评价 企业建立定期评价及重大事项评价双向机制,应在前期开展承诺、践诺等建设工作的基础上,对照 评价要求进行自我评价。 DB 5107/T 65 2020 4 6.1.1 定期评价 企业实行每年一次的自我评价 ,评价
13、后完成放心 舒心 消费环境建设 单位 自评报告( 参见 DB5107/T 63 中 附录 C) 。 6.1.2 重 大事项评价 企业针对重大消费投诉及突发性消费维权事件(可是企业内,也可是行业内重大事件)进行评价, 通过领导小组会议,企业内部讨论学习等开展自我评价。 6.2 第三方评价 企业也可通过经建设活动组织机构认可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实地 评价 ,通过舆论监测、投诉举报分析、 开展消费体验、组织评估等方式,对照建设要求的内容,对参与建设活动的企业进行跟踪检查,为企业 放心舒心消费环境建设活动提出合理建议。 6.3 改进 企业通过开展自我评价或经第三方评价后,要及时针对评价中暴露的问题进行分析
14、研判,提出改进 意见,制订改进时间表,并把相关情况上报建设活动组织机构。 7 动态管理 放心舒心消费环境建设活动组织机构可委托行业协会或第三方机构通过舆论监测、投诉举报分析、 开展消费体验、组织评估等方式,对参与建设活动的企业进行跟踪检查。发现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 在“一码通”上进行公示,撤销“放心舒心消费环境建设单位”或“美丽诚信绵阳 放心舒心消费”标 记: 在建设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 因未尽到经营者法定责任导致商品质量抽检 严重不合格,或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事件)造成较 大社会不良影响的; 因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被行政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的; 消费纠纷投诉频发且处理不主动不及时的; 发生重大或群体性消费投诉事件影响社会稳定,造成较大社会负面影响的; 出现违反放心舒心消费环境建设单位承诺的行为,并经查证属实的; 停业或自动放弃建设资格的; 其他不宜参加建设的情形。 _ A 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