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A 级 旅 游 景 区 安 全 风 险 辨 识 与 评 估 2018-12-25 发 布 2018-12-31实 施成 都 市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发 布 DB5 1 0 1DB5101/T 43 2018四 川 省 成 都 市 地 方 标 准 DB5101/T 43 2018 I 目 次前 言 .II1 范 围 .1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 .13 术 语 和 定 义 .14 基 本 原 则 .25 工 作 流 程 .26 辨 识 与 评 估 .4附 录 A( 资 料 性 附 录 ) 景 区 安 全 风 险 辨 识 与 评 估 基 础 信 息 清 单 .9 附 录 B( 资 料
2、 性 附 录 ) 景 区 安 全 风 险 辨 识 清 单 .10附 录 C( 资 料 性 附 录 ) 景 区 安 全 风 险 辨 识 分 析 记 录 信 息 清 单 .15附 录 D( 资 料 性 附 录 ) 安 全 风 险 评 估 方 法 .16附 录 E( 资 料 性 附 录 ) 安 全 风 险 告 知 卡 示 例 .19附 录 F( 资 料 性 附 录 ) 景 区 安 全 风 险 分 级 管 控 效 果 自 评 表 .20 DB5101/T 43 2018 II 前 言本 标 准 按 照 GB/T 1.1-2009给 出 的 规 则 起 草 。本 标 准 由 成 都 市 旅 游 局 提
3、出 并 归 口 。本 标 准 起 草 单 位 : 成 都 市 旅 游 局 、 成 都 大 学 、 成 都 兰 博 旅 游 项 目 策 划 有 限 公 司 、 成 都 市景 区 协 会 。本 标 准 主 要 起 草 人 : 陈 颖 、 杨 齐 英 、 杨 健 、 罗 勇 、 张 思 寻 、 张 晓 振 、 陈 进 忠 、 罗 豪 、 陈洋 。 DB5101/T 43 2018 I1 A 级 旅 游 景 区 安 全 风 险 辨 识 与 评 估1 范 围本 标 准 规 定 了 A级 旅 游 景 区 ( 简 称 景 区 ) 安 全 风 险 辨 识 与 评 估 的 术 语 和 定 义 、 基 本 原 则
4、 、工 作 流 程 、 辨 识 与 评 估 要 求 。本 标 准 适 用 于 成 都 市 行 政 区 划 范 围 内 依 法 设 立 的 A级 旅 游 景 区 。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 下 列 文 件 对 于 本 文 件 的 应 用 是 必 不 可 少 的 。 凡 是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 仅 所 注 日 期 的 版 本适 用 于 本 文 件 。 凡 是 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 其 最 新 版 本 ( 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 )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GB 6441 企 业 职 工 伤 亡 事 故 分 类 标 准GB/T 13861 生 产 过
5、 程 危 险 和 有 害 因 素 分 类 与 代 码GB/T 17775 旅 游 景 区 质 量 等 级 的 划 分 与 评 定GB/T 23694-2013 风 险 管 理 术 语3 术 语 和 定 义GB/T 23694-2013界 定 的 以 及 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标 准 。 为 了 便 于 使 用 , 以 下 重 复列 出 了 GB/T 23694-2013中 的 一 些 术 语 和 定 义 。3.1 A级 旅 游 景 区依 照 GB/T17775 旅 游 景 区 质 量 等 级 的 划 分 与 评 定 进 行 评 定 , 并 授 予 A级 标 志 的 各 类
6、旅 游 景 区 。3.2 安 全 风 险不 确 定 性 对 目 标 的 影 响 。【 GB/T 23694-2013, 定 义 2.1】3.3 安 全 风 险 辨 识 发 现 、 确 认 和 描 述 风 险 的 过 程 。【 GB/T 23694-2013, 定 义 4.5.1】3.4 安 全 风 险 评 估 DB5101/T 43 2018 2 对 比 风 险 分 析 结 果 和 风 险 准 则 , 以 确 定 风 险 和 /或 其 大 小 是 否 可 以 接 受 或 容 忍 的 过 程 。【 GB/T 23694-2013, 定 义 4.7.1】3.5 风 险 等 级单 一 风 险 或 组
7、 合 风 险 的 大 小 , 以 后 果 和 可 能 性 的 组 合 来 表 达 。【 GB/T 23694-2013, 定 义 4.6.1.8】4 基 本 原 则4.1 预 防 性 原 则在 充 分 辨 识 和 评 估 安 全 风 险 基 础 上 , 采 取 各 种 有 效 预 防 措 施 ,有 效 防 止 安 全 事 件 和 事 故 的 发 生 。4.2 动 态 性 原 则采 用 动 态 性 检 测 和 评 估 , 根 据 景 区 建 设 和 运 营 状 况 、 自 然 环 境 、 社 会 环 境 和 人 员 等 情 况变 化 及 时 进 行 安 全 风 险 辨 识 与 评 估 的 动 态
8、 调 整 。4.3 全 面 性 原 则安 全 风 险 辨 识 评 估 应 覆 盖 本 景 区 所 有 的 场 所 、 相 关 设 备 设 施 和 管 理 运 营 作 业 活 动 等 , 全面 了 解 各 种 安 全 风 险 的 存 在 和 发 生 及 其 将 引 起 的 损 失 后 果 的 详 细 情 况 。4.4 常 态 化 原 则将 安 全 风 险 辨 识 与 评 估 作 为 景 区 常 态 化 的 重 要 工 作 , 与 景 区 的 建 设 、 管 理 和 运 营 紧 密 结合 。 5 工 作 流 程景 区 安 全 风 险 辨 识 与 评 估 工 作 流 程 由 计 划 和 准 备 、
9、实 施 、 管 控 、 检 查 与 持 续 改 进 等 环 节组 成 , 见 图 1。 DB5101/T 43 2018 I3图 1 景 区 安 全 风 险 辨 识 与 评 估 工 作 流 程 图 DB5101/T 43 2018 4 6 辨 识 与 评 估6.1 计 划 与 准 备6.1.1 构 建 工 作 机 制6.1.1.1 景 区 应 有 明 确 的 安 全 风 险 辨 识 与 评 估 工 作 目 标 , 将 安 全 风 险 辨 识 与 评 估 工 作 作 为 安全 管 理 部 门 的 重 要 工 作 职 责 。6.1.1.2 景 区 负 责 人 应 作 为 安 全 风 险 辨 识 与
10、 评 估 的 第 一 责 任 人 , 为 工 作 的 开 展 提 供 必 要 的 人力 、 物 力 、 财 力 支 持 , 并 配 备 专 ( 兼 ) 职 工 作 人 员 牵 头 开 展 安 全 风 险 辨 识 与 评 估 工 作 。6.1.1.3 景 区 应 构 建 较 为 完 善 的 安 全 风 险 辨 识 与 评 估 工 作 机 制 , 明 确 准 备 、 实 施 、 考 核 等 各环 节 内 容 。6.1.1.4 景 区 应 将 安 全 风 险 辨 识 与 评 估 责 任 制 融 入 现 有 的 安 全 责 任 制 , 明 确 各 部 门 和 人 员 的安 全 风 险 辨 识 与 评
11、估 职 责 , 并 每 年 至 少 进 行 一 次 考 核 。 6.1.1.5 景 区 应 定 期 召 开 安 全 风 险 辨 识 与 评 估 工 作 会 议 , 并 对 区 域 内 的 安 全 风 险 辨 识 与 评 估结 果 进 行 会 商 , 并 商 讨 管 控 措 施 。6.1.2制 定 工 作 方 案景 区 应 制 定 有 针 对 性 的 安 全 风 险 辨 识 与 评 估 工 作 计 划 或 方 案 , 明 确 各 部 门 和 人 员 的 工 作任 务 、 工 作 程 序 、 工 作 方 法 、 时 间 安 排 以 及 安 全 风 险 辨 识 与 评 估 过 程 中 可 能 用 到
12、 的 各 种 工 具和 文 本 记 录 表 格 。6.1.3 明 确 工 作 主 体 方景 区 作 为 安 全 风 险 辨 识 与 评 估 的 主 体 方 , 可 根 据 实 际 工 作 需 要 , 聘 请 第 三 方 专 业 机 构 或者 具 有 相 关 专 业 知 识 和 管 理 经 验 的 人 员 , 指 导 开 展 安 全 风 险 辨 识 、 评 估 和 分 级 管 控 工 作 。6.1.4开 展 相 关 培 训 6.1.4.1 景 区 应 动 员 全 体 人 员 主 动 参 与 安 全 风 险 辨 识 与 评 估 工 作 , 并 在 工 作 实 施 之 前 分 别 对管 理 人 员
13、和 其 他 从 业 人 员 进 行 培 训 , 其 中 对 管 理 人 员 的 培 训 应 包 含 但 不 限 于 以 下 内 容 : 安 全 风 险 相 关 术 语 及 定 义 ; 相 关 政 策 文 件 、 技 术 标 准 ; 安 全 风 险 辨 识 与 评 估 方 法 与 应 用 ; 安 全 风 险 辨 识 与 评 估 制 度 及 工 作 方 案 ; 安 全 风 险 控 制 措 施 制 定 原 则 及 措 施 ; 安 全 风 险 辨 识 与 评 估 过 程 中 各 种 表 格 /记 录 的 填 写 ; 安 全 风 险 辨 识 与 评 估 过 程 控 制 。6.1.4.2 对 其 他 从
14、业 人 员 的 培 训 应 包 含 但 不 限 于 以 下 内 容 : 安 全 风 险 的 定 义 ; 安 全 风 险 辨 识 、 评 估 和 管 理 制 度 ; 简 单 易 行 的 安 全 风 险 评 估 方 法 与 应 用 ; 安 全 风 险 控 制 措 施 ; 安 全 风 险 辨 识 与 评 估 过 程 中 各 种 表 格 /记 录 的 填 写 。6.2 实 施6.2.1 确 定 辨 识 与 评 估 的 对 象 或 范 围 DB5101/T 43 2018 I5 景 区 应 结 合 自 身 情 况 确 定 安 全 风 险 辨 识 与 评 估 的 对 象 或 范 围 。 安 全 风 险 辨
15、 识 与 评 估 的 对象 或 范 围 应 包 含 但 不 限 于 以 下 方 面 : 岗 位 服 务 作 业 活 动 , 包 括 景 区 管 理 岗 位 和 服 务 操 作 岗 位 的 常 规 和 非 常 规 作 业 ; 旅 游 景 点 、 旅 游 活 动 开 展 场 所 、 旅 游 服 务 场 所 、 旅 游 基 础 设 施 、 办 公 和 生 活 场 所 ,包 括 建 构 筑 物 、 游 乐 设 备 设 施 、 自 然 地 质 、 公 共 卫 生 、 社 会 安 全 、 工 艺 、 物 料 、 人 员 、 环 境等 ; 相 关 方 作 业 活 动 。6.2.2 明 确 具 体 任 务景
16、区 应 结 合 安 全 风 险 辨 识 与 评 估 工 作 目 标 将 安 全 风 险 辨 识 与 评 估 任 务 进 行 明 确 , 并 按 照辨 识 与 评 估 的 对 象 或 范 围 , 将 任 务 层 层 分 解 直 至 相 应 岗 位 。6.2.3 划 分 辨 识 与 评 估 单 元 景 区 可 根 据 服 务 作 业 活 动 或 灾 害 类 型 划 分 辨 识 评 估 单 元 。 景 区 可 根 据 服 务 作 业 活 动 或 设 施 设 备 划 分 辨 识 与 评 估 单 元 。 景 区 安 全 风 险 灾 害 类 型 包 括 自 然 灾 害 、 事 故 灾 难 、 公 共 卫
17、生 和 社 会 安 全 四 个 方 面 。6.2.4 调 研 基 础 信 息景 区 应 进 行 安 全 风 险 辨 识 评 估 前 期 调 研 工 作 , 可 采 取 历 史 资 料 查 阅 、 问 卷 调 查 和 现 场 勘查 、 实 地 走 访 相 结 合 等 方 式 进 行 , 调 研 内 容 应 包 括 安 全 风 险 辨 识 和 评 估 对 象 的 岗 位 或 场 所 、工 作 任 务 、 作 业 活 动 、 作 业 步 骤 、 使 用 设 备 设 施 、 可 能 产 生 的 危 险 和 有 害 因 素 等 基 本 情 况 。形 成 景 区 安 全 风 险 辨 识 与 评 估 基 础
18、 信 息 清 单 , 为 安 全 风 险 辨 识 与 评 估 工 作 的 实 施 奠 定 基 础 ,参 见 附 录 A。6.2.5 安 全 风 险 辨 识6.2.5.1 景 区 应 根 据 景 区 安 全 风 险 辨 识 清 单 , 筛 选 、 区 分 和 辨 识 安 全 风 险 , 景 区 安 全 风 险 辨 识 清 单 参 见 附 录 B。6.2.5.2 景 区 应 结 合 实 际 情 况 选 用 适 用 的 安 全 风 险 辨 识 方 法 , 景 区 旅 游 服 务 经 营 过 程 中 的 作业 活 动 风 险 宜 采 用 工 作 危 害 分 析 法 进 行 辨 识 , 形 成 工 作
19、危 害 分 析 评 价 记 录 表 , 参 见 附 录 表C.1。 设 备 设 施 、 服 务 场 所 等 存 在 的 风 险 宜 采 用 安 全 检 查 表 法 进 行 辨 识 , 形 成 安 全 检 查 分 析评 价 记 录 表 , 参 见 附 录 表 C.2。6.2.5.3 景 区 应 按 照 GB/T 13861中 关 于 危 险 和 有 害 因 素 分 类 , 全 面 识 别 可 能 导 致 GB 6441列出 的 事 故 类 别 的 人 的 因 素 、 物 的 因 素 、 环 境 因 素 、 管 理 因 素 等 危 险 和 有 害 因 素 。6.2.6 安 全 风 险 分 析景 区
20、 应 对 辨 识 出 的 安 全 风 险 进 行 分 析 , 分 析 过 程 中 应 充 分 考 虑 可 能 影 响 风 险 的 后 果 或 可能 性 的 因 素 , 包 括 “ 三 种 时 态 ” ( 过 去 、 现 在 、 将 来 ) 、 “ 三 种 状 态 ” ( 正 常 、 异 常 、 紧 急 ) 、“ 可 能 导 致 的 事 故 ” 以 及 现 有 的 控 制 措 施 及 其 有 效 性 。 6.2.7 安 全 风 险 评 估6.2.7.1 景 区 安 全 风 险 评 估 按 照 管 理 范 围 分 为 单 个 安 全 风 险 源 评 估 和 景 区 综 合 安 全 风 险 评估 两
21、 类 , 单 个 安 全 风 险 源 评 估 宜 选 用 风 险 矩 阵 分 析 法 , 参 见 附 录 D.1; 景 区 综 合 安 全 风 险 评估 方 法 参 见 附 录 D.2。 DB5101/T 43 2018 6 6.2.7.2 景 区 在 开 展 安 全 风 险 评 估 时 , 应 结 合 自 身 实 际 情 况 制 定 安 全 风 险 评 价 准 则 , 明 确 事故 ( 事 件 ) 发 生 的 可 能 性 、 严 重 性 、 频 次 、 风 险 值 的 取 值 标 准 和 评 价 级 别 。 安 全 风 险 评 估 准则 的 制 定 应 充 分 考 虑 以 下 要 求 : 有
22、 关 旅 游 安 全 法 律 、 法 规 、 标 准 规 范 ; 安 全 方 针 和 目 标 等 ; 安 全 管 理 程 序 文 件 ; 相 关 方 的 合 理 诉 求 ; 事 故 案 例 。6.2.7.3 以 下 情 形 应 直 接 判 定 为 重 大 风 险 : 存 在 重 大 安 全 事 故 隐 患 ; 存 在 政 府 及 其 有 关 部 门 发 布 的 重 大 风 险 清 单 中 的 项 目 。6.2.8 安 全 风 险 分 级6.2.8.1 景 区 将 风 险 分 析 的 结 果 与 预 先 制 定 的 风 险 评 价 准 则 相 比 较 , 或 者 在 各 种 风 险 的 分 析
23、结 果 之 间 进 行 比 较 , 确 定 各 个 风 险 源 的 风 险 等 级 , 并 判 定 风 险 是 否 可 接 受 。6.2.8.2 单 个 风 险 源 等 级 划 分 , 原 则 上 从 高 到 低 分 为 重 大 风 险 ( 1 级 ) 、 较 大 风 险 ( 2 级 ) 、一 般 风 险 ( 3级 ) 、 低 风 险 ( 4级 ) , 分 别 用 红 、 橙 、 黄 、 蓝 四 种 颜 色 表 示 , 参 见 附 录 表 D.1.3;景 区 综 合 安 全 风 险 等 级 划 分 , 从 高 到 低 分 为 级 、 级 、 级 、 级 , 分 别 用 红 、 橙 、 黄 、蓝
24、 四 种 颜 色 表 示 , 参 见 附 录 表 D.2.1。6.2.8.3 景 区 应 当 在 安 全 风 险 源 辨 识 、 评 估 及 综 合 安 全 风 险 等 级 评 估 完 成 后 , 形 成 等 级 评 估报 告 。 评 估 报 告 应 当 客 观 公 正 、 数 据 准 确 、 内 容 完 整 、 结 论 明 确 、 措 施 可 行 , 并 至 少 包 括 下列 内 容 : 评 估 的 主 要 依 据 ; 安 全 风 险 源 的 基 本 情 况 ; 事 故 发 生 的 可 能 性 及 危 害 程 度 ; 安 全 风 险 等 级 ; 安 全 风 险 管 控 措 施 ; 评 估 结
25、 论 。 6.3 管 控6.3.1 景 区 应 依 据 安 全 风 险 辨 识 评 估 情 况 , 按 照 相 关 规 定 制 定 并 落 实 相 应 的 具 体 管 控 措 施 ,明 确 管 控 责 任 , 并 严 格 实 施 安 全 风 险 公 告 、 岗 位 安 全 风 险 确 认 和 安 全 操 作 等 制 度 。6.3.2 景 区 应 逐 一 登 记 所 有 安 全 风 险 源 的 基 本 信 息 、 评 估 等 级 及 管 控 措 施 等 , 建 立 景 区 安 全风 险 管 理 档 案 , 形 成 “ 一 企 一 册 ” 、 “ 一 源 一 档 ” 。6.3.3 景 区 应 针
26、对 不 同 级 别 的 安 全 风 险 结 合 实 际 采 取 一 种 或 多 种 措 施 进 行 控 制 , 对 于 评 估 出的 不 可 接 受 风 险 , 应 制 定 补 充 措 施 并 实 施 , 直 至 风 险 可 以 接 受 。6.3.4 景 区 在 选 用 风 险 控 制 措 施 时 , 应 考 虑 将 安 全 风 险 分 级 管 控 融 入 到 安 全 管 理 规 章 制 度中 , 按 照 可 行 性 、 可 靠 性 、 先 进 性 、 安 全 性 、 经 济 合 理 性 和 重 点 突 出 人 的 因 素 的 原 则 , 选 用以 下 安 全 风 险 控 制 措 施 : 工
27、程 技 术 措 施 。 包 括 消 除 或 降 低 或 隔 离 风 险 和 风 险 控 制 点 的 各 种 硬 件 设 施 改 造 、 技术 手 段 与 工 程 措 施 等 。 管 理 措 施 。 包 括 为 降 低 或 控 制 风 险 , 制 定 与 完 善 相 关 的 管 理 制 度 、 政 策 , 以 及 选 择放 弃 某 些 可 能 招 致 风 险 的 活 动 和 行 为 从 而 规 避 风 险 的 决 策 等 。 应 急 准 备 。 针 对 不 可 控 风 险 而 采 取 的 特 殊 的 风 险 控 制 措 施 。 包 括 应 急 预 案 、 演 练 、队 伍 、 物 资 、 资 金
28、 、 技 术 等 各 个 方 面 的 准 备 工 作 。6.3.5 景 区 应 充 分 考 虑 安 全 风 险 的 控 制 措 施 的 可 行 性 、 合 理 性 和 实 施 有 效 性 , 逐 步 完 善 改 进 ,把 可 能 导 致 的 后 果 限 制 在 可 防 、 可 控 范 围 之 内 。6.3.6 景 区 应 合 理 确 定 安 全 风 险 管 控 层 级 , 也 可 结 合 景 区 自 身 组 织 机 构 设 置 情 况 , 对 安 全 风险 管 控 层 级 进 行 增 加 或 合 并 。 可 采 取 以 下 方 式 , 确 定 安 全 风 险 管 控 层 级 : DB5101/
29、T 43 2018 I7 1 级 /红 色 : 属 于 重 大 风 险 , 景 区 级 、 部 门 级 、 班 组 、 岗 位 管 控 , 应 立 即 采 取 控 制措 施 , 视 具 体 情 况 决 定 是 否 关 闭 景 区 进 行 整 改 。 需 要 关 闭 整 改 的 , 只 有 当 风 险 降 至 可 接 受 后 ,才 能 开 始 或 继 续 接 待 游 客 ; 2 级 /橙 色 : 属 于 较 大 风 险 , 景 区 级 、 部 门 级 、 班 组 、 岗 位 管 控 , 应 制 定 改 进 措 施及 时 进 行 控 制 管 理 ; 3级 /黄 色 : 属 于 一 般 风 险 ,
30、部 门 级 、 班 组 、 岗 位 管 控 , 需 要 及 时 控 制 管 理 ; 4级 /蓝 色 : 属 于 低 风 险 , 班 组 、 岗 位 管 控 。6.3.7 安 全 风 险 告 知 与 培 训6.3.7.1 景 区 应 建 立 安 全 风 险 公 告 制 度 , 及 时 将 本 景 区 ( 场 所 /岗 位 ) 存 在 的 主 要 安 全 风 险 、事 故 后 果 、 事 故 预 防 及 应 急 措 施 、 报 告 电 话 等 内 容 告 知 景 区 员 工 、 游 客 和 上 报 给 相 关 行 政 管理 部 门 。6.3.7.2 安 全 风 险 告 知 可 采 取 以 下 形
31、式 : 在 醒 目 位 置 或 重 点 区 域 设 置 安 全 风 险 公 告 栏 ; 在 醒 目 位 置 张 贴 景 区 “ 红 、 橙 、 黄 、 蓝 ” 风 险 分 布 图 , 图 上 展 示 各 旅 游 景 点 、 旅 游活 动 开 展 场 所 、 旅 游 基 础 设 备 设 施 、 区 域 、 场 所 、 部 位 等 或 作 业 活 动 的 风 险 等 级 ; 在 存 在 安 全 风 险 的 岗 位 设 置 风 险 告 知 卡 , 参 见 附 录 E; 在 危 险 化 学 品 重 大 危 险 源 、 存 在 职 业 病 危 害 的 场 所 设 置 明 显 标 志 ; 在 有 重 大
32、事 故 隐 患 和 较 大 危 险 的 场 所 和 设 施 设 备 上 设 置 明 显 标 志 ; 在 工 作 岗 位 标 明 安 全 操 作 要 点 或 者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 在 重 点 岗 位 设 置 应 急 处 置 卡 ; 办 公 系 统 告 知 ; 发 放 文 件 ; 其 他 形 式 。6.3.7.3 景 区 应 组 织 员 工 学 习 已 辨 识 出 的 安 全 风 险 信 息 , 熟 悉 控 制 措 施 , 演 练 事 故 应 急 处 置措 施 ( 方 案 ) 。6.4 检 查 6.4.1 过 程 监 测6.4.1.1 景 区 应 建 立 健 全 安 全 风 险 监 测
33、制 度 , 明 确 监 测 方 式 、 监 测 项 目 等 内 容 , 并 定 期 对 安全 风 险 分 级 管 控 效 果 进 行 监 督 检 查 。6.4.1.2 景 区 应 建 立 不 同 职 能 和 层 级 间 的 内 部 沟 通 和 用 于 与 相 关 方 的 外 部 风 险 管 控 沟 通 机制 。 重 大 风 险 信 息 更 新 后 应 及 时 组 织 相 关 人 员 进 行 培 训 。6.4.2 信 息 上 报景 区 应 按 照 成 都 市 综 合 安 全 风 险 等 级 评 估 相 关 标 准 、 规 范 , 依 托 全 市 城 市 安 全 风 险 信 息管 理 系 统 ,
34、将 本 景 区 安 全 风 险 辨 识 、 评 估 与 管 控 产 生 的 相 关 信 息 客 观 、 及 时 上 报 旅 游 行 政 主管 部 门 和 成 都 市 城 市 安 全 风 险 信 息 管 理 系 统 。6.5 持 续 改 进 6.5.1 改 进6.5.1.1 景 区 应 每 年 至 少 对 安 全 风 险 分 级 管 控 体 系 运 行 进 行 一 次 系 统 性 自 评 , 安 全 风 险 分 级管 控 效 果 自 评 表 参 见 附 录 F。6.5.1.2 通 过 安 全 风 险 分 级 管 控 体 系 建 设 , 景 区 应 在 以 下 方 面 持 续 改 进 : 风 险
35、管 控 责 任 制 ; 风 险 管 控 措 施 ; DB5101/T 43 2018 8 隐 患 排 查 工 作 ; 风 险 管 控 能 力 ; 员 工 风 险 意 识 、 安 全 技 能 及 应 急 处 置 能 力 ; 作 业 现 场 风 险 告 知 可 视 化 管 理 。6.5.1.3 应 加 强 景 区 安 全 风 险 分 级 管 控 档 案 管 理 , 内 容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 安 全 风 险 分 级 管 控 制 度 ; 安 全 风 险 分 级 管 控 责 任 制 ; 安 全 风 险 分 级 管 控 工 作 方 案 ; 风 险 培 训 文 档 ; 风 险 评 估 基 础 信
36、息 ( 作 业 活 动 清 单 、 设 备 设 施 清 单 等 ) ; 风 险 识 别 评 价 表 ; 安 全 风 险 分 级 管 控 清 单 ; 风 险 数 据 台 账 ; 定 期 评 估 报 告 及 风 险 信 息 更 新 记 录 等 。6.5.2 更 新景 区 应 建 立 健 全 安 全 风 险 动 态 更 新 机 制 , 重 点 评 估 新 增 的 安 全 风 险 、 等 级 升 高 的 安 全 风险 和 综 合 叠 加 、 关 联 耦 合 的 安 全 风 险 , 应 每 半 年 对 安 全 风 险 更 新 一 次 , 出 现 以 下 情 况 应 及 时开 展 安 全 风 险 的 动
37、态 更 新 。 国 家 、 地 方 和 行 业 相 关 法 律 、 法 规 、 标 准 和 规 范 发 生 变 更 ; 发 生 重 大 自 然 、 地 质 灾 害 后 ; 重 大 旅 游 节 庆 活 动 前 ; 游 客 量 处 于 或 接 近 于 景 区 最 大 游 客 接 待 容 量 临 界 点 时 ; 发 生 重 大 环 境 事 件 后 ; 主 要 服 务 项 目 、 流 程 或 主 要 游 乐 设 备 设 施 发 生 变 化 ; 新 建 、 改 建 、 扩 建 项 目 ; 事 故 或 事 件 发 生 后 ; 组 织 机 构 和 人 员 发 生 重 大 调 整 ; 周 边 环 境 发 生
38、较 大 变 化 ; 其 他 应 开 展 动 态 更 新 的 情 况 。 DB5101/T 43 2018 I9 附 录 A( 资 料 性 附 录 )景 区 安 全 风 险 辨 识 与 评 估 基 础 信 息 清 单景 区 安 全 风 险 辨 识 与 评 估 基 础 信 息 清 单 见 表 A.1、 表 A.2。表 A.1 旅 游 服 务 作 业 活 动 清 单序 号 岗 位 或场 所 工 作 任 务 作 业 活 动 作 业 步 骤 使 用 设 备 设 施 、 工 具 、 仪器 仪 表 可 能 产 生 的 危 险和 有 害 因 素 备 注 ( 常规 /非 常规 ) 表 A.2 设 备 设 施 清
39、 单序 号 岗 位 或 场 所 设 备 设 施 名 称 可 能 产 生 的 危 险 和 有 害 因 素 备 注 ( 状 态 ) DB5101/T 43 2018 10 附 录 B( 资 料 性 附 录 )景 区 安 全 风 险 辨 识 清 单景 区 安 全 风 险 辨 识 清 单 见 表 B.1。表 B.1 景 区 安 全 风 险 辨 识 清 单序号 风 险 名 称 场 所 /位 置 风 险 源 风 险 描 述 示 意 可 能 造 成 后 果 1.自然灾害 滑 坡 、 泥 石 流 山 体 落 石 暴 雨 、 地 震 等 导 致 地 质活 跃 , 岩 石 风 化 松 动 (山体 落 石 、 崩
40、塌 ) 人 员 伤 亡经 济 损 失社 会 心 理 影 响洪 涝 、 淹 溺 湖 泊 、 水 库 等水 域 洪 涝 灾 害 由 于 暴 雨 等 引 起 的 洪 涝灾 害 。 人 员 伤 亡经 济 损 失社 会 心 理 影 响地 震 任 何 区 域 地 质 运 动 由 于 地 质 运 动 引 起 的 地震 , 导 致 建 筑 物 损 毁 、人 员 伤 害 等 人 员 伤 亡经 济 损 失社 会 心 理 影 响火 灾 森 林 明 火 由 于 雷 击 等 自 然 原 因 引起 的 火 灾 人 员 伤 亡经 济 损 失社 会 心 理 影 响暴 雨 、 冰 雹 、雪 户 外 区 域 雨 雪 、 冰 雹
41、天 气 暴 雨 、 雪 形 成 的 自 然 灾害 人 员 伤 亡经 济 损 失冰 冻 灾 害 户 外 区 域 雨 、 雪 、 冰 冻 天 气 冰 冻 天 气 形 成 的 自 然 灾害 人 员 伤 亡经 济 损 失物 体 坍 塌 山 洞 顶 部 、 山体 等 岩 石 、 落 石 等 物 体 地 质 、 岩 石 松 动 形 成 的灾 害 人 员 伤 亡经 济 损 失气 体 中 毒 洞 穴 等 有 害 气 体 、 放 射 性 气 体 部 分 洞 内 高 浓 度CO2、 H2S、 NO2 等(3)洞 内 放 射 性 气体 (如 氡 )。 人 员 伤 亡经 济 损 失动 植 物伤 害 森 林 、 湖 泊
42、 等区 域 植 物 、 动 物 野 生 动 物 或 植 物 对 人 体的 伤 害 人 员 伤 亡经 济 损 失 雷 击 户 外 雷 电 天 气 对 人 体 、 野 生 动 物 或 植物 的 伤 害 人 员 伤 亡经 济 损 失森 林病 虫 害 森 林 病 虫 害 对 森 林 等 植 被 的 伤 害 经 济 损 失2.事故灾 难 车 辆 伤 害 景 区 内 交 通 工具 或 观 光 车 辆 车 辆 驾 驶 操 作 不 当 、 违 反 限 速 限行 、 车 辆 不 定 期 检 验 合格 等 导 致 交 通 事 故 。 人 员 伤 亡经 济 损 失社 会 心 理 影 响机 械 伤 害 修 剪 、 维
43、 修 工具 设 备 运 动 的 设 备 使 用 工 具 设 备 时 操 作 不当 、 带 齿 轮 、 传 动 带 、刀 具 的 设 备 无 有 效 安 全防 护 人 员 伤 亡经 济 损 失淹 溺 水 域 游 船 水 游 船 因 操 作 不 当 、 不 定期 维 护 、 过 载 等 引 起 船体 倾 覆 , 导 致 人 员 淹 溺 。 人 员 伤 亡经 济 损 失社 会 心 理 影 响游 泳 池 水 管 理 不 到 位 、 救 护 人 员和 安 全 救 护 设 施 不 足 、场 内 用 电 设 施 安 全 防 护不 到 位 、 安 全 警 示 不 足等 导 致 人 员 淹 溺 。 人 员 伤
44、亡经 济 损 失社 会 心 理 影 响 DB5101/T 43 2018 I11 表 B.1 ( 续 )序号 风 险 名 称 场 所 /位 置 风 险 源 风 险 描 述 示 意 可 能 造 成 后 果 2.事故灾难 火 灾 、 触 电 用 电 场 所 电 电 气 设 备 老 化 、 裸 露 带电 导 体 等 场 所 人 员 意 外接 触 , 导 致 触 电 。 私 自拉 接 电 缆 、 插 板 因 过 负荷 受 热 、 故 障 可 能 引 发漏 电 、 火 灾 。 人 员 伤 亡经 济 损 失社 会 心 理 影 响物 体 打 击 、 坍塌 观 景 平 台 、 大型 活 动 的 舞 台等 活
45、动 设 施 场 地 设 施 不 稳 固 、 承 载力 不 足 等 导 致 平 台 和 舞台 坍 塌 人 员 伤 亡经 济 损 失社 会 心 理 影 响 其 它 伤 害 ( 拥挤 踩 踏 ) 重 点 景 点 、 大型 活 动 举 办 地 大 客 流 重 要 时 期 或 举 办 大 型 活动 时 大 客 流 导 致 人 群 聚集 , 出 入 口 闸 机 、 重 点景 点 、 活 动 场 地 等 狭 窄部 位 过 度 拥 挤 , 或 者 场地 设 施 不 稳 固 等 导 致 人群 拥 挤 踩 踏 , 群 死 群 伤 。 人 员 伤 亡经 济 损 失社 会 心 理 影 响游 船 码 头 大 客 流 码 头 狭 小 空 间 人 群 聚集 , 过 度 拥 挤 或 码 头 设施 不 稳 固 , 导 致 人 群 拥挤 踩 踏 和 人 员 落 水 淹溺 。 人 员 伤 亡经 济 损 失社 会 心 理 影 响山 体 、 岩 洞 、登 山 道 、 水 边 、山 边 、 崖 边 、栈 道 、 栈 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