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03.220 R 80 DB4403 深圳市 地 方 标 准 DB4403/T 46 2020 新能源公共汽车场、站、库安全 管理与运营 规范 Safety Management and Operation Specification for New Energy Bus Yards, Stations and Depots 2020-04-07 发布 2020-05-01 实施 深圳市 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4403/T 46 2020 I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2 4 基本 要求 . 2 5 环境管理 . 2
2、6 人员管理 . 3 7 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 4 8 安全管理 . 4 9 应急处置管理 . 5 10 服务要求 . 6 11 记录要求 . 6 12 评估与改进 . 6 参考文献 . 8 DB4403/T 46 2020 II 前 言 本 标准 按照 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 标准 由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提出并归口。 本 标准 起草单位: 深圳巴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品牌建设促进中心、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 。 本 标准 主要起草人: 邵良志、贾艳丽、张俊烽、孙莹莹、罗英标、王蕊、 吴启宇、 李军、周鹏、杨 志花、 杨寓涵 、 谭韵、赵云龙、吴萍、王丽丽、李霄霞、颜
3、方沁 、程斌斌 。 DB4403/T 46 2020 1 新能源公共汽车场、站、库安全管理与运营规范 1 范围 本 标准 规定了 深圳 市 新能源公共汽车场、站、库 安全配套设施的 基本 要求、 环境管理 、人员管理、 设施设备管理、安全管理、应急处置管理、服务、 记录和评估与改进的技术要求 。 本 标准 适用于 深圳市 新能源公共汽车 永久性场 、 站 、 库和临时租赁场 、 站 、 库 的 安全管理和运营工 作 。 未特殊 说明的 条文 为该两种场 、 站 、 库均应符合的要求,有特殊说明的条文 按 说明内容明确条文 适 用 对象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
4、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 4351 手提式灭火器(所有部分) GB 5786 道路交通标志 和标线 GB/T 5845.2 城市公共交通标志 第 2部分:一般图形符号和安全标志 GB/T 10001.3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 3部分 :客运货运符号 GB 15630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GB/T 18487.1 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 第 1部分:通用要求 GB/T 19596 电动汽车术语 GB/T 27930 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与电
5、池管理系统之间的通信协议 GB/T 29317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术语 GB 50054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 规范 GB 50067 汽车库、修理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GB 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规范 GB 50229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 GB 50966 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规范 CJJ/T 15 城市道路公共交通站、场、厂工程设计规范 DL 5027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 JGJ 100 车库建筑设计规范 NB/T 33001 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技术条件 NB/T 33002 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技术条件 NB/T 33004 电动汽车
6、充换电设施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规范 NB/T 33008.1 电动汽车充电设备检验试验规范 第 1部分:非车载充电机 NB/T 33008.2 电动汽车充电设备检验试验规范 第 2部分:交流充电桩 DB44/T 1189 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电能计量装置技术要求 DB4403/T 46 2020 2 SZDB/Z 29.2 电动汽车充电系统技术规范 第 2部分:充电站及充电桩设计规范 SZDB/Z 149 电动汽车充电站运营服务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GB/T 19596、 GB/T 29317、 GB 50966和 SZDB/Z 149中界 定的以及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停车区 p
7、arking area 在公共汽车场、站、库内 , 专供为车辆停车的 区域。 3.2 充电区 charging area 在 公共汽车场 、 站 、库 内 ,建设有充电设备专供为电动汽车进行充电的 区域 。 3.3 投诉工单 complain sheet 由 市民或 客户投诉而产生,便于记录和回访的工作表单。 SZDB/Z 149-2015,定义 3.2 3.4 应急预案 contingency plan 指面对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 事故灾难 、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的应急管理、指挥、救援计划等。它 一般应建 立在综合防灾规划上。其几大重要子系统为:完善的应急组织管理指挥系统 ; 强有力的应急工
8、程救援保障体系 ; 综合协调、应对自如 的相互支持系统;充分备灾的保障供应体系;体现综合救援的应 急队伍等。 SZDB/Z 149-2015,定义 3.5 4 基本 要求 4.1 新能源公共汽车 永久性 场、站、库应 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 场、站、库的 设计 应 符合 CJJ/T 15 的 相关要求 ; 应 取得 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运营企业应 具有经营资格; 应符合国家安全管理规定和法律法规的相关标准与要 求; 应建立健全的 企业管理制度和运营安全管理规范; 应根据服 务环节设置岗位,明确责任人、工作流程、职责,并制定岗位操作规程; 充电设施计量应满足 DB44/T 11
9、89 要求。 4.2 新能源公共汽车 临时 性场、站、库应 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 运营企业 应 具有经营资格; 应符合国家安全管理 规定和法律法规的相关标准与 要求; 应建立健全的 企业 管理制度和 运营 安全 管理 规范; 应根据服 务环节设置岗位,明确责任人、工作流程、职责,并制定岗位操作规程; 充电设施计量应满足 DB44/T 1189 要求。 5 环境管理 5.1 场、站、库内卫生 DB4403/T 46 2020 3 5.1.1 作业场所 及地面 应整洁、干净、卫生、 无积水、 无明显污垢。 5.1.2 充电 设施 设备、消防器材、标识标牌 及附属设施 应 保持整洁干净。 5.1.3
10、 应 按 城市 主管部门 规范 要求设置足够的 分类 垃圾 桶 。 5.1.4 非运营交通工具应按指定地 点 整齐有序 停放。 5.1.5 洗车区与充电设施 间应设置 安全隔离 , 清洁用品应按指定地 点 摆放整齐, 并 保持清洁。 5.1.6 办公区域 应 禁止吸烟 、 生火 , 布置整洁,物品摆放有序,窗明几净 ,地面 干净 ,无异味 。 5.1.7 厕所设施、设备完好, 整洁、 卫生、无异味。 5.1.8 在不影响经营及安全的前提下,因地制宜 适度摆放盆景或 开展绿化工作。 5.1.9 宿舍 区域 应 禁止吸烟 、 生火,物品 应 摆放有序,窗明几净,地面干净,无异味。 5.2 照明 和
11、 通风 5.2.1 工作环境明亮,营业期间照度均匀。 5.2.2 保持照明灯具及招牌灯箱 整洁、 完好 无损 。 5.2.3 抽送风 系统 应 参照 城市停车设施建设指南 设置 ,并符合 JGJ 100的 要求 ; 车库应安装机械排 风系统 并 能 实现 车库湿度 调节 。 5.3 标识标牌 5.3.1 应设置 出 入 口标识、 导向标识、 安全 标志 、 设备标识、管理区域 责任 牌、服务项目牌、价格公 示牌 (不对外开放的场、站、库不 必 设置) 、监督投诉电话号码牌等,并进行定期检查。 5.3.2 发现标识内容缺失 、 位置不正、表面不 洁或功能发生改变时, 应及时维修、清洁 或更换。
12、6 人员管理 6.1 岗位要求 6.1.1 应设置 场站 负责人、安全 /设备维修 巡检 员、监控员、 管理 /充电员 (无 充电桩配置的场、站、 库无需设置 充电员 ) 、保洁员等岗位。 6.1.2 各岗位 人员 应按照操作流程和岗位规范进行操作。 6.1.3 各岗位 人员 应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掌握 新 能源公共汽车 安全知识、用电安全规 范、 新能源公共汽车 发生紧急情况的处理方法和触电急救法, 经 考核合格后 方可 上岗。 6.2 岗位职责 6.2.1 负责人是第一安全责任人,应全面负责安全及日常运营管理工作 ; 负责人 应了解本场、站、库 及 新能源公共汽车 的结构,熟悉
13、周边环境及充电设施的工作原理,熟练掌握运行标准和服务规范。 6.2.2 安全 设备维修巡检 员负责安全宣传教育和巡查监督工作, 负责设备的检测和维修工作,保障设 备正常运行;设备维修员应掌握设备的工作原理,动力电池的基本知识、 新能源公共汽车 构造,掌握本 岗位的操作流 程,设备检测及维修的方法。 6.2.3 监控员负责监控设备及通信网络的正常运转,对充电过程进行 24小时实时有效地监控;监控员 应了解动力蓄电池电化学性能和动力蓄电池应用的基本知识,掌握监控系统使用方法。 6.2.4 管理 员协助负责人进行安全管理;应了解本场、站、库及 新能源公共汽车 的结构,熟悉周边环 境及充电设备的工作原
14、理,掌握操作规程、安全知识和现场应急处理方法。 6.2.5 充电员负责引导客户,并为客户提供充电服务;应了解 纯电动公共汽车动力 电池的基本常识, 掌握 纯电动公共汽车 充电安全知识、本岗位安全操作规 程和现场应急处理方法。 DB4403/T 46 2020 4 6.2.6 保洁员 负责 定时提供保洁服务; 保洁员应了解自己在本场、站、库的作业区域、作业时间、作 业要求; 掌握本岗位的 安全 操作流程, 熟练 掌握 应急处置及逃生 方法 。 7 设施 设备 配置要求 7.1 永久性场 、站、库 应 设置 值班 监控室 (要求监控无盲区) 、 出入口岗亭、 出入口限速牌、 感应 道 闸 、 减速
15、带、交通标线、 限位器、 宣传 告示牌、上墙 制度牌、 照明 系统、 空调系统 、监控系统及安防等 设施设备 ; 如属于低洼地带或地库 内则应 设置 具有 足够照明亮度 的 照明设施 、 抽送风、给排水及 配置应 急 抽水泵 等 。 7.2 临时 性 场 、站、库 应设置值班岗亭、出入口限速牌、 道闸、减速带、交通标线、限位器、上墙制 度牌、照明、空调 、监控 视屏 (要求监控无盲区) 及消防设施; 如属于低洼地带或地库内则应 设置 具有 足够照明亮度的 照明设施 、抽送风、给排水及配置应急抽水泵等。 7.3 应建立设施设备台 账 ,以便对设施设备进行管理。 7.4 应制定各类设施设备的操作规
16、范,并严格按操作规范执行。 7.5 应定期对 设施 设备进行清洁、检测、维护和保养,并形成记录。 7.6 应建立设备巡视管理制度,及时发现设备运行过程中的异常情况并解决。 7.7 应建立工器 具和备品备件 管理制度。 8 安全管理 8.1 制度建设 8.1.1 应建立 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各项责任落实到人。 8.1.2 应建立 交通事故处置预案、 健康、安全、环境及噪音管理体系。 8.1.3 应制定和落实安全教育 制度,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8.1.4 应制定 防交通事故、 防电器火灾 、 防电池火灾 、 防爆炸、防电击、防汛、防环境污染等防范突 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和措施。 8.1.5 应遵循 中华
17、人民共和国 安全生产法 的 规定, 投入足够 的 安全管理 资金 以满足安全生产 需要 。 8.2 安全管理组织 8.2.1 应 设置安全管理组织,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员,各环节的安全应明确责任人。 车辆 自身 的安 全管理 由 车属单位负责 ; 场、站、库 内 的安全管理由管 养 单位 负责 ; 场、站、库 内的充电设施安全保养 维护由资产产权单位负责,保质期内由中标或施工单位负责 。 8.2.2 应每月 至少召开 一次 安全 生产 会议 。 8.2.3 应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8.2.4 应遵守岗位安全管理制度,应在规定的区域内进行作业,不应操作与岗位无关的机械电气设备。 8
18、.2.5 应负责岗位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报告并处理。 8.3 安 全巡查 8.3.1 应 定期进行安全巡查,并检查场、站、库内的设备完好性,保障安全,纠正违规操作,发现安 全隐患,及时采取 措施。 8.3.2 应明确巡查的时间、次数和内容。 8.3.3 应对管理范围内发生的灾害事故及时报告管理部门和相关政府单位,并妥善做好现场保护工作。 DB4403/T 46 2020 5 8.4 设备安全管理 8.4.1 应安全用电,规范使用电气设备。 8.4.2 应对设备进行巡视、维护与检修,不应使用故障设备提供服务。 8.4.3 电气设备的检修、测试及维修应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非专业人员
19、不应从事电气设备和电气装 置的维修,设备维修前应切断电源 , 检测设备时 应 有 专人看守。 8.4.4 设备故障、检修时应挂牌。 8.4.5 应定期检查设施设备的安全标志,发现有变形、破损或退色,应进行整修或更换。 8.5 车辆安全管理 8.5.1 进入场、站、库的 车辆 应 限速 5公里 行驶 , 并 服从现场人员指挥 并停靠在指定的区域内。 8.5.2 车辆 熄火后, 应 关好门、窗再下车,有坡度的地方车轮胎下方应垫好三角木,防止车辆打滑而 发生事故。 8.5.3 车 辆 进 入场、站、库 内 充电 时 应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和安排,充电期间 车内 不可 留人 , 不 可 进 行清 洁作业
20、;如需 进行 清洁作业 , 应 暂停充电, 将 车辆 移至 指定位置方可进行。 8.5.4 车辆 进入场、站、库内 如 发生轻微故障或抛锚, 现场管理人员应 按安全第一 、 保障交通顺畅的 原则立即进行协调处理 。故障车辆 应 由车属单位负责,轻则驶离,重则拖离 。 如 未 及时 进行处置的 , 应 由 现场人员紧急联系拖车拖离 , 并由车属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 8.6 消防安全 8.6.1 消防安全管理应符合 GB 50067的规定。 8.6.2 如场、站、库内配建充电桩的应增设配置消防沙池、消防桶、消防铲、绝缘棒、绝缘剪、灭火 器等。 8.6.3 应检查 消防设施完善性和有效性,消防设施标
21、志应明显、清晰。 8.6.4 应对消防设施和监控器材进行维护,消防系统应处于完好状态。 8.6.5 应定期进行消防培训和应急演练,全体人员应掌握消防知识,熟识消防器材的位置、性能和使 用方法。 8.6.6 应保持各紧急出入口、通道畅通,火灾发生时,应能采取有效的处置措施,及时疏散人员,并 报告有关部门。 8.6.7 灭火器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 GB 4351的规定。 8.6.8 变压器、配电室、户外电力设备的耐火等级应符合 GB 50229第 11章的规定。 8.6.9 电 力设备的消防安全要求应符合 DL 5027有关规定。 8.6.10 带电设备设置场所,应配置干粉灭火器 或 水基型灭火器
22、和 二氧化碳灭火器,但不得配置装有金 属喇叭喷筒的二氧化碳灭火器,并应符合 GB 50140的 规定 。 8.6.11 存放蓄电池的场所,应设置推车式 D类灭火器,每具灭火器的灭火剂充装量不小于 30kg。 8.6.12 消防沙应保持充足和干燥, 消防沙池或沙桶装设地点的环境应该符合相应产品或设施的正常使 用要求 , 室外露天的沙池应 加盖,避免雨水淋湿 。 8.6.13 应 配 备 足量的 消防沙 和灭火毯,配置要求:场 、站、库占地面积在 2000平方以下配 1个 消防沙 池 /箱 ,每个 总量 不少于 2m3,灭火毯不少于 2张 ; 占地面积在 2001-5000平方配 2个 消防沙池
23、/箱, 灭火毯 不少于 4张; 占地面积在 5001-10000平方配 3-4个 消防沙池 /箱,灭火毯不少于 8张 。 9 应急处置管理 DB4403/T 46 2020 6 9.1 应设置应急组织,建立突发事件( 如火灾、车辆事故、设备事故、人身伤害等 ) 应急预案 , 应急 预案应满统一指挥,分级负责。 9.2 应急 物资 应 存放于 指定场所, 由 专人负责,并定期检查所需物资有效性。 9.3 每 半年应至少进行一次应急预案的全员培训和 演练,并针对演练中的问题 修改和完善 应急预案 。 10 服务 要求 10.1 告知 10.1.1 告知内容包括 但不限于 运营机构名称、开放时间、服
24、务范围、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监督举报 电话。 (非对外开放型场、站、库可结合必要需求告知) 10.1.2 在服务的初始和中间阶段,宜利用如移动客户端、智能监控显示屏等设备及时通报场、站、库 内的设施及服务项目的当前状况。 10.2 引导 应正确引导车辆 按照规定进场、停车入位和离场。 10.3 着装 标准 10.3.1 上岗时应穿着统一整齐的服装, 并佩戴易识别的服务标 志。 10.3.2 上岗时应佩戴工作牌。 10.3.3 充电员应 穿着防静电带反光夜用工作服 。 10.3.4 安全 检修巡检 员上岗应佩戴 安全巡检 臂章。 10.4 服务用语 全体工作人员应使用普通话 和文明用语, 微笑服
25、务,不与客户发生争执。 10.5 投诉与处理 10.5.1 运营机构设置投诉处理部门, 投诉应 在 24小时内响应。 10.5.2 应为 客户投诉设置 来电、来访、邮件等 多种 渠道 。 10.5.3 接到投诉后,应记录投诉工单。 10.5.4 调查投诉事件及责任人,确定投诉事件的处理方式及处理时限 并回复客户。 10.5.5 跟踪投诉事件处理进度,保证在承诺时间内处理完毕。 10.5.6 投诉处理完毕,回访客户满意度并收集投诉处理通知单存档。 11 记录 要求 11.1 应对运行和服务过程进行记录,包括充电记录、 监控记录 、 设备 及电池维护记录、设备及电池检 修试验记录、巡查记录、工作日
26、志、交接班记录等。 11.2 运行和服务过程应保留原始记录,记录应及时、准确、真实、完整。 11.3 应 每天 查看场 、站、库 监控 录像 , 设备 监控和 人员 监察 录像,并形成记录。 11.4 文档记录保存期限应不少于 1年,监 控视频记录保存期限应不少于 1个月 。 12 评估与改进 DB4403/T 46 2020 7 12.1 自我评价 12.1.1 制定评价计划,成立评价小组,每年评价次数应 不 少于一次。 12.1.2 定期核查、分析服务项目相关资料。 12.1.3 定期检查和评估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12.1.4 定期询问工作人员操作规程、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1
27、2.1.5 定期检查工作人员现场记录。 12.1.6 编写评价报告和不合格报告。 12.2 外部评价 12.2.1 接受社会对服务的监督, 设置服务监督机构,公布服务监督电话、通 信地址。 12.2.2 设置意见箱,公布客服电话,接受顾客监督,并定期发放调查问卷了解客户满意度。 12.2.3 建立服务对象的投诉、表扬记录和处理记录,并及时处理和回复。 12.2.4 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普查、专项检查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 12.3 持续改进 12.3.1 运营机构应建立事故纠纷处理办法,明确责任人、处理程序和时限要求等。 12.3.2 应根据评价结果,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项目制定纠正和预防措
28、施,并跟踪实施和改进。 12.3.3 在服务过程中随时收集有关不合格信息,确定 信息来源,分析不合格原因,制定纠正措施,对 过程或管理机构进行调整,避免不合格再发生。 12.3.4 应统计和分析、评估自查和外部评价结论,确定现有问题和潜在问题的根源,提出处理方案并 实施,同时对改进过程的有效性进行跟踪评价。 12.3.5 应分析服务方案和操作规范的合理性、适宜性、有效性,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修订运营服务 方案,规范运营服务行为,提高运营服务质量。 12.3.6 应分析工作人员服务提供和操作规范标准的符合性。 12.3.7 通过实施纠正措施,对服务管理过程进行改进或调整,直至达到预期的 效果。运
29、营机构应积极 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纠正措施的实施过程,提高员工的持续改进意识。 12.3.8 应对用户进行回访,进一步听取用户对处理结果或后续工作意见或建议。 DB4403/T 46 2020 8 参 考 文 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 安全生产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4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5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6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7 城市停车设施建设指南(建城 2015 142号) 8 深圳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管理暂行办法 ( 深发改规 2018 3号 ) 9 深圳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安全检查工作导则 ( 深发改规 2019 621号 )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