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65.150B 51 DB4405汕 头 市 地 方 标 准DB4405/T 63 2019代 替 DB440500/T 63-2012龙 须 菜 2019-12-21发 布 2019-12-30实 施汕 头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 布 DB4405/T 632019 I 前 言本 标 准 按 GB/T 1.1-2009的 规 定 进 行 修 订 。本 标 准 与 DB440500/T 63-2012相 比 , 除 编 辑 性 修 改 外 , 主 要 技 术 变 化 如 下 : 修 改 了 “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 ” 的 内 容 ( 见 2) 。 修 改 了 “ 组
2、 织 形 态 ” 的 内 容 ( 见 3.1.2) 。 修 改 了 “ 理 化 指 标 ” 的 内 容 ( 见 3.2) 。 修 改 了 “ 污 染 物 限 量 指 标 ” 的 内 容 ( 见 3.3) 。 删 除 了 “ 定 量 包 装 要 求 ” 的 内 容 ( 原 3.4) 。 修 改 了 “ 多 糖 的 测 定 ” 的 内 容 ( 见 4.2.4) 。本 标 准 由 汕 头 市 农 业 农 村 局 提 出 并 归 口 。 本 标 准 由 汕 头 大 学 海 洋 生 物 研 究 所 起 草 。本 标 准 主 要 起 草 人 : 陈 伟 洲 、 陈 美 珍 、 杜 虹 、 陈 泽 攀 。本
3、 标 准 于 2003年 9月 首 次 发 布 , 2012年 12月 第 一 次 修 订 , 2019年 12月 第 二 次 修 订 。 DB4405/T 63 2019 1 龙 须 菜1 范 围本 标 准 规 定 了 龙 须 菜 的 要 求 、 试 验 方 法 、 检 验 规 则 及 标 志 、 包 装 、 运 输 和 贮 存 。本 标 准 适 用 于 汕 头 市 辖 区 内 食 用 、 工 业 用 原 料 的 干 龙 须 菜 。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对 于 本 文 件 的 应 用 是 必 不 可 少 的 。 凡 是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 仅 注 日
4、期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凡 是 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 其 最 新 版 本 ( 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 )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GB 2762 食 品 安 全 国 家 标 准 食 品 中 污 染 物 限 量 GB 5009.3 食 品 安 全 国 家 标 准 食 品 中 水 分 的 测 定GB 5009.5 食 品 安 全 国 家 标 准 食 品 中 蛋 白 质 的 测 定GB 5009.12 食 品 安 全 国 家 标 准 食 品 中 铅 的 测 定GB 5009.17 食 品 安 全 国 家 标 准 食 品 中 总 汞 及 有 机 汞 的 测
5、 定GB 7718 食 品 安 全 国 家 标 准 预 包 装 食 品 标 签 通 则GB 19643 食 品 安 全 国 家 标 准 藻 类 及 其 制 品3 要 求3.1 感 官 要 求3.1.1 色 泽干 品 呈 灰 紫 色 或 棕 褐 色 , 有 光 泽 。 3.1.2 组 织 形 态藻 体 呈 圆 条 形 , 无 粘 连 、 干 净 , 无 霉 变 , 食 用 干 龙 须 菜 无 可 见 杂 质 。3.1.3 气 味有 微 腥 味 , 无 异 味 。3.2 理 化 指 标龙 须 菜 的 理 化 指 标 见 表 1。 表 1 理 化 指 标 项 目 指 标水 分 ( %) 食 用 10
6、工 业 用 15 DB4405/T 63 2019 2 表 1( 续 )项 目 项 目泥 沙 等 杂 质 ( %) 食 用 0.5工 业 用 4粗 蛋 白 ( %) 15多 糖 ( %) 203.3 污 染 物 限 量 指 标食 用 干 龙 须 菜 应 符 合 GB 19643 和 GB 2762 的 要 求 , 其 污 染 物 限 量 指 标 见 表 2。表 2 污 染 物 限 量 指 标 项 目 指 标汞 ( 以 甲 基 汞 计 , mg/kg) 0.5铅 ( 以 Pb计 , mg/kg) 1.04 试 验 方 法4.1 感 官 项 目 检 验在 光 线 充 足 、 无 异 味 的 环 境
7、 中 , 将 试 验 样 品 平 摊 于 白 色 搪 瓷 盘 中 或 不 锈 钢 工 作 台 上 , 用 目 测 、 鼻 嗅判 定 。4.2 理 化 指 标 检 验4.2.1 水 分 的 测 定 按 GB 5009.3中 的 规 定 执 行 。4.2.2 泥 沙 等 杂 质 含 量 的 测 定使 用 感 量 为 0.5 g的 电 子 天 平 , 将 抽 取 的 龙 须 菜 样 品 1 kg称 重 , 再 用 手 搓 或 用 毛 刷 刷 下 藻 体 附 着 的泥 沙 等 杂 质 , 至 无 可 见 泥 沙 为 止 , 然 后 将 刷 下 的 泥 沙 等 杂 质 称 重 , 按 式 ( 1) 计
8、算 。 ( 1)式 中 : 龙 须 菜 样 品 中 泥 沙 和 杂 质 的 含 量 ; 龙 须 菜 样 品 的 质 量 , g; 泥 沙 等 杂 质 的 质 量 , g。4.2.3 粗 蛋 白 的 测 定按 GB 5009.5 中 的 规 定 执 行 。4.2.4 多 糖 的 测 定按 附 录 A的 方 法 执 行 。4.3 污 染 物 限 量 指 标 检 验 %100(%) 12 mmxx1m2m DB4405/T 63 2019 3 4.3.1 汞 的 测 定按 GB 5009.17中 的 规 定 执 行 。4.3.2 铅 的 测 定按 GB 5009.12 中 的 规 定 执 行 。5
9、检 验 规 则5.1 产 品 应 由 生 产 单 位 的 检 验 部 门 检 验 合 格 , 出 具 合 格 证 , 方 准 出 场 。5.2 组 批同 一 养 殖 场 , 同 一 批 收 获 加 工 的 龙 须 菜 为 一 个 检 验 批 。 如 不 能 确 定 加 工 状 况 时 可 按 同 时 交 收 的 数 量 以 1 t 为 一 检 验 批 。5.3 抽 样 方 法在 每 批 产 品 中 按 0.1 % 随 机 抽 样 , 抽 取 用 于 检 验 的 样 品 不 少 于 1 kg。5.4 检 验 分 类5.4.1 出 场 检 验凡 出 场 的 产 品 都 应 进 行 感 官 要 求
10、判 定 , 水 分 、 杂 质 和 净 含 量 的 检 验 。5.4.2 型 式 检 验型 式 检 验 项 目 为 本 标 准 中 规 定 的 全 部 项 目 。 有 下 列 情 况 之 一 时 , 要 进 行 型 式 检 验 :a) 新 产 品 鉴 定 时 ; b) 当 原 材 料 、 工 艺 有 较 大 改 变 , 可 能 影 响 产 品 质 量 时 ;c) 长 期 停 产 后 恢 复 生 产 时 ;d) 正 常 生 产 每 年 至 少 进 行 一 次 ;e) 本 次 检 验 结 果 与 上 一 次 检 验 有 较 大 差 别 时 ;f) 国 家 质 量 监 督 机 构 提 出 进 行 型
11、 式 检 验 要 求 时 。5.5 判 定 规 则5.5.1 所 检 验 项 目 的 结 果 全 部 符 合 标 准 要 求 时 , 则 该 批 产 品 判 定 为 合 格 。5.5.2 检 验 结 果 中 感 官 要 求 和 理 化 指 标 中 有 一 项 不 合 格 的 , 允 许 在 同 批 产 品 中 加 倍 抽 样 复 检 , 以 复 检结 果 为 准 。5.5.3 卫 生 指 标 中 有 一 项 不 符 合 本 标 准 要 求 时 , 则 该 批 产 品 判 为 不 合 格 。 6 标 志 、 包 装 、 运 输 和 贮 存6.1 标 志每 件 食 用 干 龙 须 菜 的 外 包
12、装 上 应 有 标 志 , 并 标 示 产 品 名 称 、 生 产 场 名 、 场 址 、 净 含 量 、 包 装 日 期 和产 品 标 准 号 等 标 志 。 DB4405/T 63 2019 4 6.2 包 装食 用 干 龙 须 菜 产 品 的 包 装 材 料 应 符 合 食 品 包 装 材 料 的 卫 生 要 求 。6.3 运 输运 输 工 具 应 清 洁 、 卫 生 、 干 燥 , 在 运 输 过 程 中 应 注 意 防 雨 及 防 潮 。6.4 贮 存产 品 应 贮 存 于 干 燥 、 阴 凉 、 通 风 的 库 房 内 , 堆 垛 时 应 注 意 垛 底 和 中 间 的 通 风 ,
13、 防 止 受 潮 。 DB4405/T 63 2019 5 附 录 A( 资 料 性 附 录 )多 糖 的 测 定 方 法 苯 酚 -硫 酸 比 色 法A.1 标 准 曲 线 的 制 作精 密 称 取 105 干 燥 至 恒 重 的 葡 萄 糖 20 mg,用 蒸 馏 水 溶 解 , 转 移 至 500 ml容 量 瓶 中 , 稀 释 至 刻 度 ,制 成 标 准 溶 液 。 吸 取 标 准 葡 萄 糖 溶 液 0.2 ml,0.4 ml, 0.6 ml,0.8 ml, , 1.8 ml分 别 移 入 带 刻 度的 试 管 中 , 加 蒸 馏 水 使 每 管 总 体 积 为 2 ml。 同 时
14、 吸 取 2 ml蒸 馏 水 作 为 空 白 对 照 。 然 后 , 分 别 加 入 1 ml5 %苯 酚 溶 液 , 混 匀 后 , 快 速 加 入 5 ml的 95 %硫 酸 溶 液 ( 控 制 在 15 s 20 s内 加 完 ) , 摇 匀 , 室 温 放 置5 min后 , 置 沸 水 浴 中 加 热 15 min, 冷 却 至 室 温 , 于 490 nm波 长 下 进 行 比 色 。 测 得 的 吸 光 度 对 标 准 葡 萄糖 浓 度 作 出 标 准 曲 线 。 A.2 样 品 含 量 测 定A.2.1 准 确 称 取 105 干 燥 至 恒 重 的 粉 碎 龙 须 菜 2 g
15、, 加 80 %乙 醇 100 ml回 流 提 取 1 h, 趁 热 过 滤 ,残 渣 用 80 %热 乙 醇 洗 涤 3 次 , 然 后 水 浴 挥 尽 乙 醇 。 残 渣 加 蒸 馏 水 100 ml, 沸 水 提 取 1 h, 趁 热 过 滤 ,滤 渣 用 热 蒸 馏 水 洗 涤 3 次 , 滤 液 移 入 250 ml容 量 瓶 , 放 冷 后 定 容 备 用 。A.2.2 精 密 吸 取 上 述 样 品 液 1.0 ml, 置 50 ml容 量 瓶 中 , 加 蒸 馏 水 稀 释 至 刻 度 , 摇 匀 , 为 供 试 液 。 精密 吸 取 供 试 液 1.0 ml, 按 照 标 准 葡 萄 糖 溶 液 的 比 色 方 法 操 作 , 测 吸 光 度 , 再 从 标 准 曲 线 上 查 得 相 应 的糖 浓 度 。A.3 结 果 计 算按 下 列 公 式 进 行 计 算 。 ( 2)式 中 : C 标 准 曲 线 上 查 得 的 糖 浓 度 , mg/ml;W 样 品 的 重 量 , mg;0.9 校 正 系 数 。 _%1009.050250% WC)多 糖 含 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