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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B4401 T 26-2019 地下综合管廊人民防空设计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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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B4401 T 26-2019 地下综合管廊人民防空设计规范.pdf

    1、广 州 市 地 方 标 准 DB4 4DB4401/T 26-2019地 下 综 合 管 廊 人 民 防 空 设 计 规 范Design Code for civil air defence of urban utility tunnel engineering 2 0 1 9 -0 8 -2 1 发 布 2 0 1 9 -1 0 -0 1 实 施广 州 市 人 民 防 空 办 公 室 联 合 发 布广 州 市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局广 州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前 言为 进 一 步 深 化 人 民 防 空 与 经 济 社 会 融 合 发 展 , 提 升 城 市 基 础 设

    2、施综 合 防 护 能 力 , 规 范 广 州 市 地 下 综 合 管 廊 的 人 防 设 计 工 作 , 根 据 原 广州 市 质 监 局 关 于 下 达 2018年 广 州 市 公 共 服 务 类 地 方 标 准 制 定 项 目 的通 知 ( 穗 质 监 函 2018670 号 ) , 规 范 编 制 组 充 分 调 研 , 认 真 总 结 国内 已 有 经 验 , 在 广 泛 征 求 意 见 的 基 础 上 , 结 合 广 州 市 地 下 综 合 管 廊 建设 的 实 际 情 况 , 制 定 本 规 范 。本 规 范 共 九 章 , 主 要 内 容 包 括 : 总 则 , 术 语 , 建

    3、筑 , 结 构 , 通 风 ,给 水 、 排 水 , 电 气 , 管 线 防 护 措 施 , 平 战 转 换 。 本 规 范 由 广 州 市 人 民 防 空 办 公 室 负 责 日 常 管 理 , 由 广 州 市 人 防 建筑 设 计 研 究 院 有 限 公 司 负 责 具 体 技 术 内 容 的 解 释 。本 规 范 在 执 行 过 程 中 , 如 发 现 需 要 修 改 和 补 充 之 处 , 请 将 意 见 和有 关 资 料 寄 送 广 州 市 人 防 建 筑 设 计 研 究 院 有 限 公 司 ( 地 址 : 广 州 市 天河 区 广 园 东 路 2193号 时 代 新 世 界 中 心

    4、 北 塔 401室 , 邮 政 编 码 : 510500) ,或 发 电 子 邮 件 到 , 以 便 今 后 修 订 时 参 考 。本 规 范 的 主 编 部 门 、 主 编 单 位 、 主 要 起 草 人 和 主 要 审 查 人 :主 编 部 门 : 广 州 市 人 民 防 空 办 公 室广 州 市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局广 州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主 编 单 位 : 广 州 市 人 防 建 筑 设 计 研 究 院 有 限 公 司陆 军 工 程 大 学 主 要 起 草 人 : 陈 粤 海 陈 志 龙 邓 锐 强 卢 君 罗 达 武梁 芳 慧 龚 华 栋 刘 影 贾 建 华

    5、 李 利张 宇 佑 冯 杰 勇主 要 审 查 人 : 程 立 国 蔡 文 利 余 德 华 戴 晓 春 周 洁 1 目 次1 术 语 .22 总 则 .43 建 筑 .53 .1 一 般 规 定 .53 .2 孔 口 防 护 .54 结 构 .74 .1 一 般 规 定 .74 .2 材 料 .8 4 .3 等 效 静 荷 载 .1 04 .4 构 造 规 定 .1 25 通 风 .1 66 给 水 、 排 水 .1 87 电 气 .1 98 管 线 防 护 措 施 .2 09 平 战 转 换 .2 6本 标 准 用 词 说 明 .2 7引 用 标 准 名 录 .2 8附 : 条 文 说 明 .

    6、2 9 2 1 术 语1.1 综 合 管 廊 utility tunnel建 于 城 市 地 下 用 于 容 纳 两 类 及 以 上 城 市 工 程 管线 的 构 筑 物 及 附 属 设 施 。1.2 平 时 peacetime和 平 时 期 的 简 称 。 国 家 或 地 区 既 无 战 争 又 无 明 显战 争 威 胁 的 时 期 。1.3 战 时 wartime战 争 时 期 的 简 称 。 国 家 或 地 区 自 开 始 转 入 战 争 状态 直 至 战 争 结 束 的 时 期 。1.4 缆 线 管 廊 cable trench采 用 浅 埋 沟 道 方 式 建 设 , 设 有 可 开

    7、 启 盖 板 但 其 内部 空 间 不 能 满 足 人 员 正 常 通 行 要 求 , 用 于 容 纳 电 力 电 缆 和 通 信 线 缆 的 管 廊 。1.5 城 市 工 程 管 线 urban engineering pipeline城 市 范 围 内 为 满 足 生 活 、 生 产 需 要 的 给 水 、 雨 水 、污 水 、 再 生 水 、 天 燃 气 、 热 力 、 电 力 、 通 信 等 市 政 公用 管 线 , 不 包 含 工 业 管 线 。1.6 吊 装 口 manhole综 合 管 廊 上 开 设 的 将 各 种 管 线 和 设 备 吊 入 或 吊出 综 合 管 廊 的 洞

    8、口 。1.7 通 风 口 air vent供 综 合 管 廊 内 、 外 部 空 气 交 换 而 开 设 的 洞 口 , 包括 进 风 口 、 排 风 口 、 排 烟 口 等 。1.8 舱 室 compartment由 结 构 本 体 或 防 火 墙 分 割 的 , 用 于 敷 设 管 线 的 封闭 空 间 。 1.9 现 浇 混 凝 土 综 合 管 廊 cast-in-site utility tunnel采 用 现 场 整 体 浇 筑 混 凝 土 的 综 合 管 廊 。1.10 盾 构 综 合 管 廊 utility tunnel of shield method采 用 盾 构 方 法 施

    9、 工 的 综 合 管 廊 。 3 1.11 人 防 防 护 结 构 protective structure综 合 管 廊 中 承 受 空 气 冲 击 波 或 土 中 压 缩 波 直 接作 用 的 顶 板 、 墙 体 和 底 板 , 及 起 防 化 密 闭 分 隔 作 用 的墙 体 、 楼 板 的 总 称 。1.12 人 员 出 入 口 personnel entrance正 常 情 况 下 供 工 作 人 员 进 出 管 廊 的 出 入 口 。1.13 逃 生 口 escape hatch紧 急 情 况 下 供 工 作 人 员 逃 生 的 出 入 口 。1.14 管 廊 控 制 中 心 ut

    10、ility tunnel control center与 消 防 控 制 中 心 合 建 , 监 控 各 专 业 管 线 运 行 状 况 、管 廊 环 境 状 况 , 出 入 口 管 理 , 应 急 通 信 , 视 频 监 控 及火 灾 报 警 系 统 接 入 , 以 及 各 系 统 之 间 的 联 动 控 制 、 应急 处 置 。1.15 平 战 转 换 function transformation between peacetime and wartime平 战 功 能 转 换 的 简 称 , 包 括 内 部 环 境 转 换 和 设 备设 施 转 换 。 4 2 总 则2.0.1 为 落

    11、 实 地 下 综 合 管 廊 人 民 防 空 建 设 要 求 , 提高 地 下 综 合 管 廊 的 综 合 防 护 能 力 , 使 地 下 综 合 管 廊 人民 防 空 设 计 符 合 安 全 、 适 用 、 经 济 、 合 理 等 要 求 , 制订 本 规 范 。2.0.2 本 规 范 适 用 于 广 州 市 新 建 地 下 综 合 管 廊 工 程( 不 包 括 缆 线 管 廊 ) 。 地 下 综 合 管 廊 按 照 甲 类 设 防 ,防 核 武 器 抗 力 级 别 为 6级 , 防 常 规 武 器 抗 力 级 别 为 6级 。 综 合 管 廊 的 舱 室 无 防 化 要 求 , 允 许 染

    12、 毒 ; 设 于 地下 的 管 廊 控 制 中 心 防 化 级 别 为 丁 级 。 2.0.3 地 下 综 合 管 廊 人 民 防 空 设 计 必 须 贯 彻 “ 统 筹兼 顾 、 集 约 经 济 、 平 战 融 合 ” 的 原 则 。2.0.4 地 下 综 合 管 廊 是 战 时 维 持 城 市 正 常 运 转 的 生命 线 工 程 。 地 下 综 合 管 廊 防 护 设 计 的 目 的 , 是 战 时 在遭 受 预 定 的 核 武 器 及 常 规 武 器 袭 击 产 生 的 破 坏 效 应及 其 次 生 灾 害 环 境 下 , 为 保 障 管 廊 内 各 种 城 市 工 程 管线 的 安

    13、全 运 行 构 建 必 要 的 工 程 条 件 , 以 利 于 管 廊 遭 受破 坏 后 的 抢 险 抢 修 、 快 速 恢 复 。 地 下 综 合 管 廊 战 时 不兼 作 其 他 人 民 防 空 用 途 。2.0.5 地 下 综 合 管 廊 落 实 人 民 防 空 要 求 设 计 除 应 符 合 本 规 范 外 , 尚 应 符 合 现 行 国 家 和 省 市 有 关 标 准 的 规定 。 5 3 建 筑3.1 一 般 规 定3.1.1 地 下 综 合 管 廊 舱 室 可 不 划 分 防 护 单 元 ; 设 于地 下 的 管 廊 控 制 中 心 独 立 设 立 防 护 单 元 。3.1.2

    14、综 合 管 廊 的 控 制 中 心 宜 设 置 在 地 下 工 程 防 护区 内 , 设 于 地 下 的 管 廊 控 制 中 心 应 采 取 防 护 密 闭 措 施 ,其 战 时 人 员 出 入 口 宜 结 合 平 时 人 员 出 入 口 、 逃 生 口 设置 。3.1.3 地 下 管 廊 控 制 中 心 战 时 宜 设 干 厕 , 配 置 2 个防 臭 干 马 桶 。3.1.4 雨 水 ( 管 ) 、 污 水 ( 管 ) 所 在 舱 室 可 不 纳 入 防护 区 。 3.2 孔 口 防 护 3.2.1 地 下 综 合 管 廊 舱 室 孔 口 的 设 置 应 符 合 下 列 规定 : 1 逃

    15、生 口 宜 优 先 采 用 智 能 防 护 密 闭 井 盖 , 平 时安 装 到 位 ; 也 可 在 竖 井 与 主 体 连 接 的 水 平 通 道 内 , 设置 一 道 向 外 开 启 的 防 护 密 闭 门 。2 吊 装 口 宜 优 先 选 用 防 护 密 闭 盖 板 , 平 时 安 装到 位 ; 也 可 在 竖 井 与 主 体 连 接 的 水 平 通 道 内 , 设 置 一道 向 外 开 启 的 防 护 密 闭 门 。3 通 风 口 宜 优 先 采 用 智 能 防 护 密 闭 井 盖 , 平 时安 装 到 位 ; 也 可 在 竖 井 与 主 体 连 接 的 水 平 通 道 内 , 设置

    16、一 道 向 外 开 启 的 防 护 密 闭 门 。4 战 时 人 员 出 入 口 不 与 平 时 人 员 出 入 口 、 逃 生口 、 吊 装 口 、 通 风 口 结 合 设 置 时 , 应 兼 顾 人 员 出 入 口的 平 时 使 用 要 求 , 设 置 一 道 向 外 开 启 的 防 护 密 闭 门 。 在 满 足 平 时 使 用 的 情 况 下 , 也 可 采 用 智 能 防 护 密 闭 井 6 盖 。3.2.2 地 下 管 廊 控 制 中 心 出 入 口 的 设 置 应 符 合 下 列规 定 : 1 地 下 管 廊 控 制 中 心 至 少 设 置 一 个 直 通 室 外 地面 的 战

    17、时 人 员 出 入 口 及 一 个 通 向 相 邻 舱 室 的 连 通 口 。连 通 口 应 设 置 两 道 防 护 密 闭 门 。2 直 通 室 外 地 面 的 战 时 人 员 出 入 口 宜 设 置 在 地面 建 筑 倒 塌 范 围 以 外 ; 当 设 置 在 倒 塌 范 围 以 内 时 , 口部 应 有 防 倒 塌 堵 塞 措 施 。3 战 时 人 员 出 入 口 应 设 置 一 个 密 闭 通 道 , 由 外到 内 设 置 防 护 密 闭 门 、 密 闭 门 各 一 道 。 7 4 结 构4.1 一 般 规 定4.1.1 地 下 综 合 管 廊 的 结 构 设 计 使 用 年 限 为

    18、100年 。4.1.2 地 下 综 合 管 廊 的 结 构 应 能 承 受 常 规 武 器 爆 炸动 荷 载 和 核 武 器 爆 炸 动 荷 载 的 分 别 作 用 。 对 常 规 武 器爆 炸 动 荷 载 和 核 武 器 爆 炸 动 荷 载 , 设 计 时 均 按 一 次 作用 。4.1.3 地 下 综 合 管 廊 应 做 到 结 构 各 个 部 位 抗 力 相 协调 。4.1.4 地 下 综 合 管 廊 结 构 构 件 承 载 力 , 应 分 别 按 平时 ( 包 括 施 工 期 间 ) 使 用 状 况 和 战 时 使 用 状 况 进 行 计算 , 并 应 取 其 中 不 利 结 果 进

    19、行 设 计 。 4.1.5 平 时 使 用 状 况 的 结 构 设 计 荷 载 , 应 包 括 土 ( 岩 )体 压 力 、 水 压 力 、 结 构 自 重 等 静 荷 载 以 及 汽 车 压 力 等活 荷 载 。平 时 使 用 状 况 的 荷 载 确 定 和 荷 载 效 应 组 合 , 应 按照 国 家 现 行 有 关 标 准 执 行 。4.1.6 战 时 使 用 状 况 的 结 构 设 计 荷 载 , 应 包 括 规 定的 武 器 一 次 作 用 ( 动 荷 载 ) 以 及 土 ( 岩 ) 体 压 力 、 水压 力 、 结 构 自 重 、 战 时 物 资 堆 放 荷 载 、 战 时 不 拆

    20、 迁 的固 定 设 备 自 重 等 静 荷 载 。战 时 使 用 状 况 的 荷 载 效 应 组 合 , 应 分 别 按 下 列 第1款 和 第 2款 的 规 定 进 行 :1 常 规 武 器 爆 炸 动 荷 载 和 静 荷 载 同 时 作 用 ;2 核 武 器 爆 炸 动 荷 载 和 静 荷 载 同 时 作 用 。4.1.7 地 下 综 合 管 廊 在 常 规 武 器 爆 炸 动 荷 载 或 核 武 器 爆 炸 动 荷 载 作 用 下 , 结 构 设 计 采 用 等 效 静 荷 载 法 进行 动 力 分 析 , 验 算 主 体 结 构 在 动 、 静 荷 载 同 时 作 用 下的 承 载 力

    21、 , 可 不 验 算 其 在 动 荷 载 作 用 下 的 结 构 变 形 、裂 缝 开 展 以 及 地 基 承 载 力 与 地 基 变 形 。 8 4.1.8 地 下 综 合 管 廊 在 确 定 等 效 静 荷 载 和 静 荷 载 后 ,可 按 静 力 计 算 方 法 进 行 结 构 内 力 分 析 。 对 于 超 静 定 的钢 筋 混 凝 土 结 构 可 按 由 非 弹 性 变 形 产 生 的 塑 性 内 力重 分 布 计 算 内 力 。4.1.9 战 时 使 用 状 况 下 的 城 市 综 合 管 廊 结 构 或 构 件承 载 力 计 算 , 应 符 合 下 列 表 达 式 的 要 求 0

    22、( GSGK+ QSQK) RR=R( cdf , ydf , ka )式 中 0-结 构 重 要 性 系 数 , 可 取 1.1; G-永 久 荷 载 分 项 系 数 , 当 其 效 应 对 结 构 不利 时 , 可 取 1.3, 有 利 时 可 取 1.0;SGK-永 久 荷 载 效 应 标 准 值 ; Q-等 效 静 荷 载 分 项 系 数 , 可 取 1.0;SQK-等 效 静 荷 载 效 应 标 准 值 ;R-结 构 构 件 的 承 载 力 设 计 值 ;R( )-结 构 构 件 的 承 载 力 函 数 ;cdf -在 动 荷 载 作 用 下 混 凝 土 轴 心 抗 压 强 度 设计

    23、 值 ; ydf -在 动 荷 载 作 用 下 钢 筋 的 抗 拉 强 度 设 计 值 ;ka -几 何 参 数 的 标 准 值 。4.2 材 料 4.2.1 在 静 荷 载 作 用 下 的 材 料 强 度 设 计 值 、 弹 性 模量 及 泊 松 比 , 应 按 照 国 家 现 行 有 关 标 准 执 行 。4.2.2 在 动 荷 载 和 静 荷 载 同 时 作 用 或 动 荷 载 单 独 作用 下 , 材 料 强 度 设 计 值 可 按 下 列 公 式 计 算 确 定 :d df f ( 4.2.2)式 中 df 动 荷 载 作 用 下 材 料 强 度 设 计 值( 2/N mm ) 9

    24、f 静 荷 载 作 用 下 材 料 强 度 设 计 值 ( 2/N mm )d 动 荷 载 作 用 下 材 料 强 度 综 合 调 整 系 数 , 可 按表 4.2.2 采 用 。表 4.2.2 动 荷 载 作 用 下 材 料 强 度 综 合 调 整 系 数 d材 料 种 类 综 合 调 整 系 数 d热 轧 钢 筋 HPB300 1.40HRB335 1.35HRB400 1.20HRB500 1.10钢 材 Q235 1.50Q345 1.35Q390 1.25 Q420 1.20混 凝 土 C55及 以 下 1.50C60C80 1.40注 : 1 表 中 同 一 种 材 料 的 强 度

    25、 综 合 调 整 系 数 , 可 适 用 于 受 拉 、受 压 、 受 剪 和 受 扭 等 不 同 受 力 状 态 ;2 对 于 采 用 蒸 气 养 护 或 掺 入 早 强 剂 的 混 凝 土 , 其 强 度 综合 调 整 系 数 应 乘 以 0.90折 减 系 数 。4.2.3 在 动 荷 载 和 静 荷 载 同 时 作 用 下 或 动 荷 载 单 独作 用 下 , 混 凝 土 和 砌 体 的 弹 性 模 量 可 取 静 荷 载 作 用 时的 1.2倍 ; 钢 材 的 弹 性 模 量 以 及 各 种 材 料 的 泊 松 比 ,可 取 静 荷 载 作 用 时 的 数 值 。4.2.4 地 下

    26、综 合 管 廊 钢 筋 混 凝 土 结 构 构 件 , 不 得 采用 冷 轧 带 肋 钢 筋 、 冷 拉 钢 筋 等 经 冷 加 工 处 理 的 钢 筋 。4.2.5 地 下 综 合 管 廊 不 得 采 用 无 粘 接 预 应 力 混 凝 土结 构 。 1 0 4.3 等 效 静 荷 载4.3.1 作 用 在 地 下 综 合 管 廊 结 构 各 部 位 的 等 效 静 荷载 标 准 值 , 除 按 人 民 防 空 工 程 设 计 规 范 GB50225-2005 的 公 式 计 算 外 , 也 可 按 本 节 第4.3.24.3.8条 选 用 。4.3.2 当 地 下 综 合 管 廊 的 顶

    27、板 为 钢 筋 混 凝 土 梁 板 结构 , 顶 板 的 等 效 静 荷 载 标 准 值 1eq 可 按 表 4.3.2 采 用 。表 4.3.2 顶 板 等 效 静 荷 载 标 准 值 1eq ( kN/m 2)顶 板 覆 土 厚 度 h( m) 1eq0 h 0.5 600.5 h 1.5 70h 1.5 804.3.3 当 地 下 综 合 管 廊 的 外 墙 为 钢 筋 混 凝 土 结 构 ,外 墙 的 等 效 静 荷 载 标 准 值 2eq 可 按 表 4.3.3-1、 表4.3.3-2采 用 。表 4.3.3-1 非 饱 和 土 中 外 墙 等 效 静 荷 载 标 准 值 2eq (

    28、 kN/m 2)土 的 类 别 2eq可 塑 、 软 塑 、 流 塑 粘 性 土 , 淤 泥 质 土 45其 它 非 饱 和 性 土 25表 4.3.3-2 饱 和 土 中 外 墙 等 效 静 荷 载 标 准 值 2eq ( kN/m2)土 的 类 别 2eq碎 石 土 , 砂 土 50粉 土 , 粘 性 土 , 老 粘 性 土 , 红 粘 土 , 淤 泥 质 土 60注 : 含 气 量 1 0.1% 时 取 大 值 。4.3.4 在 核 武 器 爆 炸 动 荷 载 作 用 下 , 底 板 的 等 效 静荷 载 标 准 值 可 按 表 4.3.4-1、 4.3.4-2 采 用 。 1 1 表

    29、4.3.4-1 无 桩 基 底 板 的 等 效 静 荷 载 标 准 值 3eq ( kN/m2)顶 板 覆 土 厚 度 h( m) 地 下 水 位 以 上 地 下 水 位 以 下0 h 0.5 40 500.5 h 1.5 50 60h 1.5 60 65表 4.3.4-2 有 桩 基 底 板 的 等 效 静 荷 载 标 准 值 3eq ( kN/m2)底 板 下 土 的 类 型 端 承 桩 非 端 承 桩非 饱 和 土 - 12饱 和 土 25 254.3.5 地 下 综 合 管 廊 支 承 钢 筋 混 凝 土 平 板 防 护 密 闭门 的 门 框 墙 , 直 接 作 用 在 门 框 墙 上

    30、 的 等 效 静 荷 载 标 准值 eq , 可 按 表 4.3.5采 用 。 表 4.3.5 直 接 作 用 在 门 框 墙 上 的 等 效 静 荷 载 标 准 值 eq( kN/m2)出 入 口 部 位 及 形 式 荷 载 标 准 值 ( kN/m2)室 外 竖 井 、 楼 梯 、 穿 廊 出 入 口 200室 外 直 通 、 单向 出 入 口 30o 24030o 200注 : 为 直 通 、 单 向 出 入 口 坡 道 的 坡 度 角 。4.3.6 地 下 综 合 管 廊 出 入 口 通 道 内 的 钢 筋 混 凝 土 临空 墙 , 其 等 效 静 荷 载 标 准 值 可 按 表 4.

    31、3.6 采 用 。表 4.3.6 临 空 墙 的 等 效 静 荷 载 标 准 值 ( kN/m 2)出 入 口 部 位 及 形 式 荷 载 标 准 值 ( kN/m2)室 外 竖 井 、 楼 梯 、 穿 廊 出 入 口 130室 外 直 通 、 单向 出 入 口 30o 16030o 130注 : 为 直 通 、 单 向 出 入 口 坡 道 的 坡 度 角 。4.3.7 地 下 综 合 管 廊 相 邻 两 个 防 护 单 元 之 间 的 隔 墙 、门 框 墙 水 平 等 效 静 荷 载 标 准 值 可 取 50 kN/m 2。4.3.8 地 下 综 合 管 廊 战 时 主 要 出 入 口 采

    32、用 室 外 楼 梯出 入 口 时 , 作 用 在 出 入 口 内 楼 梯 踏 步 与 休 息 平 台 上 的 1 2 核 武 器 爆 炸 动 荷 载 应 按 构 件 正 面 和 反 面 不 同 时 受 力分 别 计 算 , 正 面 荷 载 为 60kN/m2, 反 面 荷 载 为 30kN/m2。4.4 构 造 规 定4.4.1 地 下 综 合 管 廊 主 要 材 料 应 采 用 高 性 能 混 凝 土 、高 强 钢 筋 等 。 钢 筋 混 凝 土 结 构 的 混 凝 土 强 度 等 级 不 应低 于 C35。 预 应 力 混 凝 土 结 构 的 混 凝 土 强 度 等 级 不 应低 于 C4

    33、0。 防 水 混 凝 土 基 础 底 板 的 混 凝 土 垫 层 , 其 强度 等 级 不 应 低 于 C15。4.4.2 地 下 综 合 管 廊 的 舱 室 可 不 验 算 早 期 核 辐 射 的防 护 层 厚 度 。4.4.3 承 受 动 荷 载 作 用 的 结 构 构 件 截 面 厚 度 应 由 计算 确 定 , 且 不 应 小 于 表 4.4.3规 定 。 表 4.4.3 结 构 构 件 截 面 最 小 尺 寸 ( mm)构 件 类 别 钢 筋 混 凝 土顶 板 250中 间 楼 板 200承 重 外 墙 、 临 空 墙 250承 重 内 墙 200防 护 密 闭 墙 、 防 护 单

    34、元 隔 墙 200防 护 设 备 门 框 墙 3004.4.4 钢 筋 混 凝 土 结 构 的 纵 向 受 力 钢 筋 , 其 混 凝 土保 护 层 厚 度 ( 钢 筋 外 边 缘 至 混 凝 土 表 面 的 距 离 ) 不 应小 于 钢 筋 的 公 称 直 径 , 且 应 符 合 表 4.4.4的 规 定 。 基础 中 纵 向 受 力 钢 筋 的 混 凝 土 保 护 层 厚 度 不 应 小 于 55mm, 当 基 础 板 无 垫 层 时 不 应 小 于 100mm; 板 、 墙 中非 受 力 钢 筋 最 小 保 护 层 厚 度 不 应 小 于 10mm; 梁 、 柱 的箍 筋 的 最 小 保

    35、 护 层 厚 度 不 应 小 于 15mm。 1 3 表 4.4.4 纵 向 受 力 钢 筋 的 混 凝 土 保 护 层 厚 度 ( mm)构 件 所 处 环 境 条 件 板 、 墙 、 壳 梁 柱C30C45 C50 C30C45 C50 C30C45 C50工 程 内 正 常 环 境 20 20 30 30 30 30外 侧 与 土(岩 )或 室内 高 湿 度环 境 接 触 外 侧 50 50 50 50 50 50内 侧 25 20 30 30 30 30注 : 1 预 制 构 件 处 于 工 程 内 正 常 环 境 时 , 受 力 钢 筋 最 小 保 护层 厚 度 可 按 表 中 规

    36、定 减 少 5mm;2 当 设 置 在 侵 蚀 性 介 质 中 时 , 与 介 质 接 触 构 件 的 受 力 钢筋 最 小 保 护 层 厚 度 应 适 当 增 加 。4.4.5 承 受 动 荷 载 的 钢 筋 混 凝 土 结 构 构 件 , 纵 向 受力 钢 筋 的 配 筋 百 分 率 不 应 小 于 表 4.4.5规 定 的 数 值 。 表 4.4.5 钢 筋 混 凝 土 结 构 构 件 纵 向 受 力 钢 筋 的 最 小 百 分 率 ( %)分 类 混 凝 土 强 度 等 级C30C35 C40C55 C60C80受 压 构 件 的 全 部 纵 向 钢 筋 0.60( 0.40) 0.6

    37、0( 0.40) 0.70( 0.40)偏 心 受 压 及 偏 心 受 拉 构 件 一 侧的 受 压 钢 筋 0.20 0.20 0.20受 弯 构 件 、 偏 心 受 压 及 偏 心 受 拉构 件 一 侧 的 受 拉 钢 筋 0.25 0.30 0.35注 : 1 受 压 构 件 的 全 部 纵 向 钢 筋 最 小 配 筋 百 分 率 ( 不 含 括 号 内数 值 ) , 当 采 用 强 度 等 级 400MPa、 500MPa的 钢 筋 时 , 应分 别 按 表 中 规 定 减 小 0.05、 0.10;2 当 为 墙 体 时 , 受 压 构 件 的 全 部 纵 向 钢 筋 最 小 配 筋

    38、 百 分 率 采 用 括 号 内 数 值 ;3 受 压 构 件 的 受 压 钢 筋 以 及 偏 心 受 压 、 小 偏 心 受 拉 构 件 的受 拉 钢 筋 的 最 小 配 筋 百 分 率 应 按 构 件 的 全 截 面 面 积 计算 , 受 弯 构 件 、 大 偏 心 受 拉 构 件 的 受 拉 钢 筋 的 最 小 配 筋百 分 率 应 按 全 截 面 面 积 扣 除 位 于 受 压 边 或 受 拉 较 小 边翼 缘 面 积 后 的 截 面 面 积 计 算 ; 1 4 4 当 地 下 综 合 管 廊 工 程 结 构 底 板 内 力 由 平 时 设 计 荷 载 控制 时 , 板 中 受 拉 钢

    39、 筋 最 小 配 筋 率 可 适 当 降 低 , 但 不 应 小 于0.15%。4.4.6 在 动 荷 载 作 用 下 , 钢 筋 混 凝 土 受 弯 构 件 和 大偏 心 受 压 构 件 的 受 拉 钢 筋 最 大 配 筋 百 分 率 宜 符 合 表4.4.6的 规 定 。4.4.6 受 拉 钢 筋 的 最 大 配 筋 百 分 率 ( %)混 凝 土 强 度 等 级 C30HRB335级 钢 筋 2.5HRB400、 RRB400级 钢 筋 2.4HRB500级 钢 筋 2.14.4.7 钢 筋 混 凝 土 受 弯 构 件 , 宜 在 受 压 区 配 置 构 造钢 筋 , 构 造 钢 筋 面

    40、 积 不 宜 小 于 纵 向 受 拉 钢 筋 的 最 小 配 筋 率 ; 在 连 续 梁 支 座 和 框 架 节 点 处 , 且 不 宜 小 于 受 拉主 筋 面 积 的 1/3。 整 体 现 浇 钢 筋 混 凝 土 板 、 墙 、 壳 每面 的 非 受 力 钢 筋 的 配 筋 率 不 宜 小 于 0.15%, 间 距 不 应大 于 250mm。4.4.8 双 面 配 筋 的 钢 筋 混 凝 土 板 、 墙 体 应 设 置 梅 花形 排 列 的 拉 结 钢 筋 , 拉 结 钢 筋 长 度 应 能 拉 住 最 外 层 受力 钢 筋 。 拉 结 筋 间 距 不 大 于 500mm, 直 径 不 小

    41、 于 6mm。4.4.9 地 下 综 合 管 廊 结 构 纵 向 受 力 钢 筋 的 锚 固 和 连接 接 头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1 纵 向 受 拉 钢 筋 的 锚 固 长 度 afl 应 按 下 列 公 式计 算 : 1.05af al l ( 4.4.9-1)式 中 al 纵 向 受 拉 钢 筋 的 锚 固 长 度 , 按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混 凝 土 结 构 设 计 规 范 的 有 关 规 定 确 定 。2 当 采 用 搭 接 接 头 时 , 纵 向 受 拉 钢 筋 的 搭 接 长度 lfl 应 按 下 列 公 式 计 算 : aflf ll ( 4.4.9-2) 1

    42、5 式 中 纵 向 受 拉 钢 筋 搭 接 长 度 修 正 系 数 , 可 按 表4.4.9采 用 。表 4.4.9 纵 向 受 拉 钢 筋 搭 接 长 度 修 正 系 数 纵 向 钢 筋 搭 接 接 头 面 积 百 分 率 ( %) 25 50 100 1.2 1.4 1.63 纵 向 受 力 钢 筋 的 连 接 可 分 为 两 类 : 绑 扎 搭 接 、机 械 连 接 或 焊 接 。 宜 按 不 同 情 况 选 用 合 适 的 连 接 方 式 ;4 纵 向 受 力 钢 筋 连 接 接 头 的 位 置 宜 避 开 梁 端 、柱 端 箍 筋 加 密 区 ; 当 无 法 避 开 时 , 应 采

    43、用 满 足 等 强 度要 求 的 高 质 量 机 械 连 接 接 头 , 且 钢 筋 接 头 面 积 百 分 度不 应 超 过 50%。4.4.10 防 护 设 备 的 构 造 要 求 应 按 现 行 防 护 工 程 防护 设 备 和 消 波 系 统 技 术 规 范 GJB 3137执 行 。 4.4.11 现 浇 钢 筋 混 凝 土 综 合 管 廊 变 形 缝 的 设 置 应符 合 下 列 规 定 :1 管 廊 结 构 主 体 纵 向 变 形 缝 应 优 先 采 用 钢 板 止水 带 , 并 设 置 填 缝 材 料 和 嵌 缝 材 料 等 止 水 构 造 , 盾 构法 施 工 的 综 合 管

    44、 廊 可 不 设 置 变 形 缝 ;2 地 下 管 廊 控 制 中 心 单 元 内 不 应 设 置 变 形 缝( 和 管 廊 结 构 主 体 连 接 处 除 外 ) 。4.4.12 预 制 拼 装 综 合 管 廊 拼 缝 防 水 应 采 用 预 制 成型 弹 性 密 封 垫 为 主 要 防 水 措 施 , 弹 性 密 封 垫 的 界 面 应力 不 应 低 于 1.5MPa。4.4.13 当 有 密 集 管 线 穿 越 人 防 防 护 结 构 时 , 应 对 截面 进 行 结 构 承 载 力 复 核 。 管 线 穿 墙 刚 性 防 水 套 管 不 得作 为 孔 口 的 结 构 加 固 措 施 。

    45、4.4.14 防 护 密 闭 门 门 洞 四 角 的 内 外 侧 , 应 配 置 两 根 直 径 16mm 的 斜 向 钢 筋 , 其 长 度 不 应 小 于 1000mm。4.4.15 地 下 综 合 管 廊 施 工 质 量 验 收 及 安 全 应 符 合 人 民 防 空 工 程 质 量 验 收 与 评 价 标 准 RFJ01-2015的 要 求 。 1 6 5 通 风5.1 地 下 综 合 管 廊 舱 室 不 设 战 时 防 护 通 风 系 统 。5.2 地 下 管 廊 控 制 中 心 战 时 应 设 置 清 洁 式 通 风 和 隔绝 式 防 护 。 清 洁 式 通 风 系 统 应 设 置

    46、 油 网 滤 尘 器 , 进 风口 的 设 置 方 式 见 图 5.2, 清 洁 排 风 时 开 启 出 入 口 的 防护 密 闭 门 、 密 闭 门 超 压 排 风 。 图 5.2 控 制 中 心 战 时 进 风 口 部 设 计 原 理 图5.3 地 下 管 廊 控 制 中 心 战 时 清 洁 式 通 风 换 气 次 数 不宜 小 于 4 次 /小 时 , 隔 绝 式 防 护 时 间 不 应 小 于 2 小 时 。隔 绝 防 护 时 间 应 按 下 式 进 行 校 核 : 隔 绝 防 护 时 间 ( h) ;V 0 地 下 管 廊 控 制 中 心 密 闭 区 内 容 积 ( m3) ;C 地 下 管 廊 控 制 中 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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