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DB4117 驻马店市地方标准 DB 4117/T 257 2019 种鸡场新城疫净化技术指南 2019 - 09 - 15 发布 2019 - 09 - 30 实施 驻马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4117/T 257 2019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驻马店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提出。 本标准由驻马店市畜牧兽医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驻马店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济源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确山县动物卫生 监督所、周口市动物卫生监督所、郸城县农业农村局、沈 丘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淮阳县动物疫病预防控 制中心、汝州市畜牧局动物
2、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正阳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许昌市建安区动物疫病预防控 制中心、周口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周口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淮阳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汝州市畜牧 局动物卫生监督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艳、赵紫君、梅娜丽、余新玲、许园园、于新杰、崔洁、相杰芳、李洪涛、 邵丽、张晓亭、余刚、李春秋、娄鹏、董霞、常丽娜、张志恒、李海涛。 DB4117/T 257 2019 1 种鸡场新城疫净化技术指南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种鸡场新城疫净化的术语和定义、净化检测、净化程序、净化标准等工作要求。 本标准 适用于本辖区内种鸡场新城疫的净化。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
3、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6548 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 GB/T 16550 鸡新城疫诊断技术 DB13/T 990 鸡场消毒技 术规范 DB51/T 474 新城疫防治技术规范 种鸡场新城疫净化方案 豫牧 2013 62号 鸡新城疫防治技术规范农医发 2007 12号 3 术语和定义 3.1 新城疫 是由新城疫
4、病毒引起的一种高度接触性禽类烈性传染病。世界动物卫生组织( OIE)将其列为必须 报告的动物疫病,我国将其列为一类动物疫病。 3.2 净化 对动物疫病某流行的特定区域采取一系列措施,达到消灭和清除传染源的目标。 4 净化检测 4.1 病原学检测 种鸡在 100 110日龄时,采集咽喉 /泄殖腔拭子,采用 RT-PCR方法对全群进行鸡新城疫病原学检测。 4.2 免疫抗 体检测 种鸡在 100 110日龄时,采用 HI试验方法对全群进行鸡新城疫抗体检测。 HI值 5log2判为免疫抗体阳性。种鸡场群体免疫抗体合格率 90%判定为合格。 DB4117/T 257 2019 2 5 净化程序 5.1
5、首次检测 5.1.1 病原学检测 种鸡在 100 110日龄时,采集咽喉 /泄殖腔拭子,采用 RT-PCR方法对全群进行鸡新城疫病原学检测。 5.1.2 免疫抗体检测 种鸡在 100 110日龄时,采用 HI试验方法对全群进行鸡新城疫抗体检测。 HI值 5log2判为免疫抗体阳性。种鸡场群体免疫抗体合格率 90%判定为合格。 5.2 扑杀 /隔离、免疫 RT-PCR检测阳性鸡 及同群鸡,按照农业部鸡新城疫防治技术规范中对临床病例的相关规定进行 处置;对 RT-PCR检测阴性、群体免疫抗体合格率 90%的鸡群,隔离个体免疫不合格的鸡只并进行加强 免疫;对 RT-PCR检测阴性、群体免疫抗体合格率
6、 90%的鸡群,全群加强免疫一次。 5.3 二次检测 5.3.1 病原学检测 种鸡在 140 150日龄时,再次对全群进行鸡新城疫病原学检测。 5.3.2 免疫抗体检测 种鸡在 140 150日龄时,再次对全群进行鸡新城疫抗体检测。 5.4 扑杀 /隔离、免疫 二次检测 RT-PCR阳性鸡及同群鸡,按照农业部鸡新城疫防治技术规范中对临床病例的相关规定 进行处置对 RT-PCR检测阴性、群体免疫抗体合格率 90%的鸡群,隔离个体免疫不合格的鸡只并进行加 强免疫;对 RT-PCR检测阴性、群体免疫抗体合格率 90%的鸡群,全群加强免疫一次。 5.5 再次检测 5.5.1 病原学检测 连续两次病原学
7、检测均为鸡新城疫阴性的群体,间隔 1个月后按全群 0.5%的比例抽检 1次进行 RT-PCR 检测,对 RT-PCR检测阳性鸡及同群鸡,按照农业部鸡新城疫防治技术规范中对临床病例的相关规定 进行处置;若无阳性鸡,每 3个月按全群 0.5%的比例抽检。 5.5.2 免疫抗体检测 连续两次病原学检测均为阴性的群体,间隔 1个月后按全群 0.5%的比例抽检 1次进行抗体检测群体免 疫抗体合格率 90%的鸡群继续留作种用;对群体免疫抗体合格率 90%的鸡群淘汰。 5.6 结果判定 5.6.1 连续 2 次病原检测结果均为阴性且免疫抗体合格率 90%,该鸡群为净化鸡群;否则按照净化步 骤循环进行。 5.
8、6.2 每次样品的采集、检测、阳性鸡的处理均应在 10 天内完成。 DB4117/T 257 2019 3 5.7 处理 5.7.1 阳性鸡及可疑鸡的无害化处理,按照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 2017 25 号)文规定执行。 5.7.2 种蛋的无害化处理,按照 GB/T 16548 规定执行。 5.7.3 粪便或附属物的无害化处理,按照 GB/T 16548 规定执行。 6 净化标准 以种鸡场为单位,连续 2年鸡新城疫免疫抗体合格率 90%,病原学监测结果阴性,且无临床病例。 7 净化效果维持的管理措施 7.1 持续检测 净化鸡群建立后,每 6个月按全群 0.5%采集全血样品进
9、行一次新城疫疫病监测,以持续维持净化鸡 群的健康状态。 7.2 鸡群之间的水平传播预防 种鸡场应执行全进全出制度。饲养已经净化的的品系时,应避免不同来源的种鸡在同一鸡场饲养而 发生交叉感染。一个鸡场在同一时期只能饲养同一批来源的种鸡。不同来源 的种蛋在孵化和出雏之时应 分开,避免与其他鸡群(特别是非净化鸡群)同时孵化和出壳,以减少新城疫疫病水平传播风险。 7.3 生物安全措施 7.3.1 种鸡场地理位置应相对隔离,远离其他鸡场。运送物品车辆以及人员出入,均应执行消毒制度, 同时应尽可能降低种鸡场所需物品与外界的交流。种鸡场应在鸡舍安装防鸟网或其他防鸟设施,并定期 维护检查。 7.3.2 种鸡场
10、应加强日常清洁卫生工作,定期进行全场环境、鸡舍、孵化室的消毒。应根据消毒目的 的选择适宜的消毒剂和消毒方法,并应注意同类消毒药的交替。具体操作方法按照 DB13/T 990 规定执 行。 7.3.3 定期开展杀灭蚊 虫、苍蝇和老鼠工作,消灭传播媒介和传染源。 7.4 加强引种检疫 7.4.1 异地调运的种鸡,必须来自于非疫区,应当符合农业部规定的健康标准。 7.4.2 跨省、市引进种鸡及其种蛋,应按调运乳用种用动物产地检疫规程向输入地动物卫生机构 申请办理审批手续。 7.5 做好基础免疫工作 根据本地区和本场疫病流行情况,种鸡场按照“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的要求,对鸡群实施 其他动物疫病免疫。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