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13.200 C 78 DB3701 济南市地方标准 DB 3701/T 0006 2020 政务服务大厅重大呼吸道传染病疫情防控 与应急处置规范 2020 - 02 - 26发布 2020 - 02 - 26实施 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 DB3701/T 0006 2020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 2009给出的规则起 草。 本标准由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济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霞、蔡廷秀、吕永华、邵军生、赵红红、贺梅香、刘慧媛、赵
2、小冬、原静、 曲发川、祁晓丹、朱本行、王立霜。 DB3701/T 0006 2020 政务服务大厅重大呼吸道传染病疫情防控与应急处置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政务服务大厅重大呼吸道传染病疫情防控与应急处置的总体要求、防控保障、人员防 控措施、环境卫生与消毒、应急处置、政务服务提供等。 本标准适用于市、区县政务服务大厅(以下简称“大厅”)重大呼吸道 传染病疫情的防控与应急处 置工作。街道(镇)便民服务大厅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3、 GB 19193 2015 疫源地消毒总则 GB 27952 普通物体表面消毒剂的卫生要求 SN/T 3890.1 2014 重大呼吸道传染病国境口岸卫生检疫规程 第 1部分:疫情信息管理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 2018年 第 12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重大呼吸道传染病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甲 类或乙类按照甲类管理的、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国家质检总局要求的以及新发的,受到世界卫生组织 高度关注的严重威胁人类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传染性呼吸道疾病。如: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严重
4、急性 呼吸综合征( SARS)、肺鼠疫、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COVID-19) 等。 注: 改写 SN/T 3890.1 2014,定义 3.1。 3.2 疫源地 现在存在或曾经存在传染源的场所和传染源可能播散 病原体的范围。 GB 19193 2015,定义 3.1 4 总体要求 4.1 组织机构 DB3701/T 0006 2020 2 市、区县政务服务部门应按照全市疫情处置工作的要求,成立大厅防控处置工作组,制定防控应急 方案,做好防控宣传、防控保障、人员防护、卫生消毒、应急处置和政务服务提供工作。 4.2 防控工作人员 4.2.1 基本要求 防控工作人员的配备数量应满足实际疫情需要,并
5、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无流行病学史(无疫源地旅行或居住史,未与疫源地人员或确诊及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或 虽有接触,但 按照要求采 取了严格的个人防护、自我隔离等措施; 身体健康,未有已发生的重大呼吸道传 染病临床表现,能够满足高强度工作需要; 掌握已发生的重大呼吸道传染病基本防控知识。 4.2.2 基本防控知识培训 防控工作人员应通过基本防控知识培训后上岗,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病原体生物特性、流行病学知识、临床表现、防控措施等; 清洁消毒方法; 体温测量装置使用方法; 来访人员信息保密要求; 防控应急方案; 政府疫情防控部门制定发布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4.3 防控应急方案 针对已发生的重大
6、呼吸道传染病制定相应的防控应急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疫情防控组织机构、成员、职责及分工; 宣传与引导要求; 人员保障、物资储备保 障、场所保障、沟通机制保障等防控保障措施; 人员防控措施; 环境卫生与消毒措施; 应急处置措施; 政务服务提供措施。 4.4 宣传与引导 4.4.1 积极宣传重大呼吸道传染病防控知识,引导大厅工作人员对相关传染病有正确认识,做到有效 预防和积极应对。 4.4.2 加强政务信息公开, 及时向社会公布大厅应急服务提供方式、网上申报路径、办事指南、服务 咨询渠道等最新服务动态,引导网上办事, 减少现场办理频次。 4.4.3 宣传与引导工作宜通过电话、短信、微信、邮
7、件、公众号、电子宣传屏、横幅、宣传栏等多种 形式进行。 5 防控保障 5.1 人员保障 5.1.1 做好人员调配,确保窗口人员及 相关岗位工作人员充足,并建立疫情期间 24 h轮流值班制度。 DB3701/T 0006 2020 5.1.2 进行人员激励管理,设置激励机制,对优秀工作人员事迹及时上报宣传,对防疫工作做出特殊 贡献的工作人员给予奖励。 5.2 物资储备保障 5.2.1 依据重大呼吸道传染病特点,做好应急物资准备。应急物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防护用品:口罩、防护服、防护眼镜、橡胶手套等; 清洁消毒用品:消毒剂(“ 84”消毒液等含氯消毒剂、 75%乙醇、免洗手消毒液、过氧乙酸等
8、)、 喷雾器、紫外线灯等; 监测设备:测温计(仪)、身份识别采集设备等; 通讯设备:移动电话、对讲机、有线 广播器材、扩音器(喇叭)。 5.2.2 对紧缺应急物资应做好调度,确保一线工作及 服务人员 的 人身健康、安全。 5.3 场所保障 5.3.1 应设置临时观察点,有条件的可设立临时隔离室。 5.3.2 临时观察点、临时隔离室应加强通风,定期消毒。 5.4 沟通机制保障 5.4.1 指定专人对接政府疫情防控部门,服从统一安排,统一调度和培训指导,保障疫情相关信息实 时上报,政策及时下达到全部相关工作人员。 5.4.2 发现与疫情相关的事件应立刻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严防疫情蔓延
9、。 5.4.3 大厅内有疫情发生时,及时如实上报至政府疫情防控部门,并配合政府疫情防控部门收集疫情 人员相关信息,做到 不瞒报、不错报、不漏报。 5.4.4 应与政府疫情防控部门实时沟通,及时落实最新防控工作要求,保证大厅防控协同作业。 6 人员防控措施 6.1 来访人员防控 6.1.1 合理设置人员进出通道,出口与入口应分离,分道出入。 6.1.2 在大厅入口处设立检查站,检查人员应按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对来访人员进行体温检测等健康 检查,同时验证身份、做好信息登记工作,必要时按防控要求对来访人员进行消毒以及提供口罩等必要 的个人防护措施。 6.1.3 根据政府疫情防控部门的要求采集来访人员的
10、相关信息。 6.1.4 在来访人员集中时段安排专人进行疏导、分流,避免人员聚集、滞留,必要时实行预约制限制 人 员进入数量。 6.2 工作人员防护 6.2.1 大厅应设置专职健康状况监测(如体温检测)人员,监测人员应经岗前培训,了解工作职责与 内容,熟练掌握健康监测知识和操作方法。 6.2.2 工作人员进出办公区域应 正确 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品,配合进行健康状况监测,无异常情况方可 进入。 6.2.3 应最大限度减少会议和人员聚集,宜采用工作群、视频会议等方式进行信息交流,确因工作需 要必须当面交流时,应佩戴口罩并保持适当距离。 6.2.4 应加强个人卫生,勤洗手,注意咳嗽礼仪。 DB3701/
11、T 0006 2020 4 6.2.5 工作人员应主动做好个人健康监测,每天进行不少于 2次的身体状况自我检测(如测温)并按规 定方式报告,出现重大 呼吸道传染病相关症状时应立即停止工作,主动报告,并配合采取进一步措施。 6.3 工作人员用餐防控 6.3.1 应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做好食品原料管理、餐食加工制作、餐饮具的清洗 消毒及保洁等工作。洗涤剂、消毒剂应规范管理,防止误用。 6.3.2 应尽量避免集体就餐,提倡盒餐外带、分餐配送或简餐等方式,提高就餐人群分散性。 6.3.3 采取分餐配送的,食品成品分装的场所环境应符合要求。盛放食品的容器应经过消毒。运输设 备应保持清洁。应分
12、类盛装、容器密封,避免食品的交叉污染。食品保存的温度和时间应遵守有关规定。 6.3.4 如采用集体就餐,应实行分批制作 、错时就餐。应要求就餐人员坐下吃饭的最后一刻才脱口罩, 避免扎堆就餐、避免面对面就餐、避免就餐说话。 7 环境卫生与消毒 7.1 基本要求 7.1.1 应在大厅各区域、部位和设施设备进行卫生清洁的基础上开展消毒活动,即先清洁后消毒。 7.1.2 应根据消毒对象和消毒现场的不同,选择合适的消毒剂和消毒方法。日常物体表面的消毒可参 照 GB 27952推荐的使用剂量和使用方式进行,当有与国家、省、市相关方案不一致的,按照国家、省、 市方案执行。具体指标参见表 1: 表 1 常用消
13、毒剂的使用剂量和使用方式 消毒剂类型 清洁条件下 污染条件下 使用方式 有效成分浓 度 作用时间 min 有效成分浓度 作用时间 min 含氯 100 mg/L 250 mg/L 30 400 mg/L 500 mg/L 30 擦拭、浸泡、喷洒 二氧化氯 50 mg/L 100 mg/L 10 15 100 mg/L 200 mg/L 15 30 擦拭、浸泡、喷洒 过氧乙酸 50 mg/L 100 mg/L 5 10 100 mg/L 200 mg/L 15 30 浸泡、喷洒 季铵盐类 200 mg/L 1000 mg/L 1 10 400 mg/L 1200 mg/L 5 20 擦拭、浸泡、
14、冲洗 800 mg/L 1200 mg/L 5 10 1000 mg/L 2000 mg/L 10 30 喷雾 过氧化氢 3% 4% 5 10 - - 擦拭、喷洒 注: 下文所提到的含氯、二氧化氯、过氧乙酸、季铵盐类等消毒剂溶液有效成分浓度和作用时间均符合表 1要求。 7.1.3 使用后的防护用品应按规定进行处理。 7.1.4 日常垃圾应按要求及时处理,必要时增加处理频次。 7.1.5 消毒到规定时间后,用清水擦拭去掉残留消毒剂。 7.2 室内空气通风和消毒 7.2.1 大厅各区域应优先采用自然通风的方式,每日 2次 3次,每次不少于 30 min。有条件的也可 采用换气扇等机械通风。 7.2
15、.2 通气不畅的区域可采用循环风式空气消毒机,无人条件下可选用紫外线灯进行空间消毒,消毒 过程应严格按照厂家说明书执行。 7.2.3 使用空调 通风系统 进行通风时,应确保供风安全充足 ,并 按 以下要求 运行 : 当空调通风系统为全空气系统时,应关闭回风阀,采用全新风方式运行; DB3701/T 0006 2020 当空调通风系统为风机盘管加新风系统时: 新风 应 直接取自室外, 不应 从机房、楼道和天棚吊顶内取风; 排风系统 应 正常运行; 大进深房间,应采取措施保证内部区域的通风换气; 新风系统宜全天运行。 当空调通风系统为无新风的风机盘 管系统时,应开门或开窗,加强空气流通。 7.3
16、地面、墙壁、门窗等消毒 7.3.1 有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应先完全清除污染物再消毒。 7.3.2 无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可用含氯消毒液或二氧化氯消毒剂擦拭或喷洒消毒,喷药量为 100 mL/m2 300 mL/m2,消毒作用时间应不少于 30 min。 7.4 门把手、楼梯扶手、水龙头等消毒 7.4.1 门把手、楼梯扶手、水龙头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是消毒的重点区域,应增加消毒频次,定期进 行清洁消毒。 7.4.2 消毒时可使用含氯消毒液进行擦拭消毒,作用 30 min后清水擦拭干净。也可使用 75%乙醇擦拭 消毒。 7.5 电梯消毒 7.5.1 消毒前应先将电 梯停至首层,打开电梯门和排风扇通风 3
17、0 min,若不具备通风条件,可使用活 动紫外线灯照射消毒,也可使用过氧化氢雾化或汽化消毒。 7.5.2 电梯按键、箱壁、扶手等重点部位, 可用含氯消毒液或二氧化氯消毒剂擦拭或喷洒消毒 ,作用 30min后用清水擦净。也可使用 75%乙醇擦拭消毒。 7.5.3 应选择人员活动较少时进行电梯消毒,每日不少于 2次,使用电梯人流量较大时,可适当增加 消毒频次。 7.6 服务设施设备消毒 7.6.1 座椅、台面等便民服务设施应使用含氯消毒剂溶液喷洒或擦拭消毒,作用 30 min后用清水擦拭 干净;饮水机把手等可使用 75%乙醇擦拭消毒。 7.6.2 电 脑、自助取号机、查询机等自助服务设施可使用 7
18、5%乙醇擦拭消毒。 7.6.3 每日不少于 2次消毒作业,可根据大厅服务对象的人流量情况增加消毒频次。 7.7 办公设备消毒 工作人员使用的电脑、打印机、电话、资料柜等办公设施设备,可由工作人员使用 75%乙醇擦拭消 毒。 7.8 空调维护及消毒 7.8.1 应对空调系统的初效滤网进行清洁后使用含氯消毒剂溶液喷洒或浸泡消毒,每周不少于 1次。 7.8.2 一旦发现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应立即关闭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由专业空调清洗消毒机构进行 有效的清洗消毒后方可重新运行。 7.8.3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各部位消毒方法如下: 风管应先清洗,后消 毒。可采用化学消毒剂喷雾消毒,金属管壁首选季铵盐类消毒剂
19、,非金属 管壁首选过氧化物类消毒剂; 冷却水宜采用物理或化学持续消毒方法。当采用化学消毒时首选含氯消毒剂,将消毒剂加入冷 DB3701/T 0006 2020 6 却水中,对冷却水和冷却塔同时进行消毒; 过滤网、过滤器、冷凝水盘应先清洗,后消毒,采用浸泡消毒方法,部件过大不易浸泡时可采 用擦拭或喷雾消毒方法,重复使用的部件首选季铵盐类消毒剂,不再重复使用的部件首选过氧 化物类消毒剂; 净化器、风口、空气处理机组、表冷器、加热(湿)器消毒净化器、风口、空气处理机组、表 冷器、加热(湿)器的消毒首选季铵盐类 消毒剂,应先清洗,后消毒,采用擦拭或喷雾消毒方 法; 空调冷凝水按每升水投加有效氯 200
20、 mg的比例加入含氯消毒剂,混匀后作用 60 min后排放。 7.8.4 符合下列要求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可继续运行: 采用全新风方式运行的空调系统; 装有空气净化消毒装置,且该装置能有效运行的空调系统; 采用风机盘管加新风的方式,确保各房间独立通风的空调系统。 7.9 卫生间消毒 7.9.1 卫生间应按制度定时清洁,必要时增加巡查频次和消毒次数。 7.9.2 卫生间便池及周边可用含氯消毒剂溶液擦拭消毒。 7.9.3 卫生间内如门把手、水龙头等手经常接触的表面,可使用含氯消毒剂或其 他可用于表面消毒的 消毒剂,擦拭消毒。 7.10 清洁工具消毒 7.10.1 拖布和抹布等清洁工具应专区专用、专物
21、专用。 7.10.2 清洁工具使用后应先清洗干净,再使用含氯消毒剂溶液进行浸泡消毒,晾干存放。 7.11 污染物处理与消毒 7.11.1 若有血液、排泄物、分泌物、呕吐物等污染物,应用抹布、纱布等吸水材料加消毒剂去除污染 物,也可用带消毒剂的干巾或漂白粉或生石灰覆盖,作用 60 min后清理,再用含氯消毒剂溶液消毒。 7.11.2 盛放污染物的容器可用含有效氯 5000 mg/L的消毒剂溶液浸泡 30 min后清水洗净,浸泡时消 毒液应漫过容器。 8 应急处置 8.1 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密切接 触者活动轨迹追溯 8.1.1 若发现疑似病例或经公告、通报得知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曾在大厅中活动,应立
22、即追踪其大厅 内的活动轨迹,查找密切接触者,并立即通知其做好个人防护、居家隔离,等候疫情防控部门进行相应 处置。 8.1.2 将查找到的密切接触者信息上报大厅防控处置工作组,工作组根据要求及时向辖区疫情防控部 门报告。 8.2 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密切接触者处置 8.2.1 发现有确诊病例时,工作人员应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立即安排病例至单独的临时隔离室 隔离,向辖区疫情防控部门报告,等待疫情防控部门前来处置;同时,根据疫情严重程度,封闭病例活 动区域或暂时关 闭大厅,对相关区域和病例接触过的物品进行消毒。 DB3701/T 0006 2020 8.2.2 发现有可疑症状病例时,工作人员应在
23、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立即安排病例至单独的临时隔 离室隔离,封闭病例活动区域,对相关区域和病例接触过的物品进行消毒。同时,询问其是否有流行病 学史(如是否到过疫源地、是否接触过疫源地人员或确诊病例、疑似病例等): 若有流行病学史,立即报告大厅疫情防控处置工作组,工作组根据要求向辖区疫情防控部门报 告,等待疫情防控部门前来处置; 若无流行病学史,建议其做好个人防护,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就近就医。 8.2.3 配合疫情防控部门做好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 切接触者防控措施。 9 政务服务提供 9.1 基本要求 重大呼吸道传染病疫情防控期间,应及时调整服务方式,强化帮办代办服务,鼓励采用网上办理等 “不见面
24、”服务方式,在确保安全前提下,提供优质政务服务。 9.2 服务方式 依据政务服务事项性质、特点,分类采取不同的服务方式,主要包括: 对可实现“网上办理”的事项,应采取网上办、掌上办等方式办理; 对需收取纸质申报材料和核发证照的事项,应通过邮政寄递方式实现“不见面”审批; 对确需现场办理的事项,宜以预约办理方式实施错时办理; 对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医疗、生活保障物资的生产经营及相关项目 建设等审批事项,应开辟“专 用通道”,快速办理。 9.3 服务要求 9.3.1 网上办理 9.3.1.1 制作网上办理系统操作指南,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录播视频教程,并广泛向社会公布。 9.3.1.2 完善网上办理咨询
25、服务途径,及时解决申请人网上办理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9.3.1.3 做好“山东政务服务网济南站点”、“泉城办” APP、微信公众号等线上系统的监测和维护, 及时应对网络突发问题。 9.3.2 帮办代办 9.3.2.1 丰富帮办代办服务清单,完善帮办代办服务流程,并广泛向社会公布。 9.3.2.2 以帮办代办形式申报的材料应尽可能通过网上渠道传递,必须通过邮寄传递的,应视条件对 纸质材料进行必要的消毒处理。 9.3.2.3 申 报材料收到后,工作人员应主动联系申请人,对接收材料进行确认,对缺项材料一次性告 知。服务过程中应随时保持与申请人的联系,及时告知办理进度,反馈办理结果。 9.3.3
26、预约咨询办理 9.3.3.1 开通电话 、网上预约咨询渠道,并广泛向社会公布。 9.3.3.2 实现与 12345热线联动,方便企业群众咨询办理。 9.3.3.3 对预约申请人,应提前提醒其做好个人安全防护,并携带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9.3.3.4 在预约空白时间段,应接受申请人现场预约并现场办理。 9.3.4 “专用通道”办理 DB3701/T 0006 2020 8 9.3.4.1 成立审批专班,指定专人根据企业需求通过远程会商等形式对企业提供业务咨询指导,并针 对不同的企业诉求分别制定 审批服务方案,实施全程帮扶、快速审批。 9.3.4.2 优化办理流程,对可容缺受理事项实行“承诺制”,由申请人出具书面承诺书,压缩办理时 限。 9.3.4.3 对符合审批要求的事项应及时受理、及时审批,确保“每日工作清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