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03.080.30A 16 DB2301黑 龙 江 省 哈 尔 滨 市 地 方 标 准DB 2301/T 68 2019家 用 汽 车 美 容 服 务 规 范 2019 -10- 30发 布 2019- 11-30实 施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 DB2301/T 682019 I 前 言本 标 准 根 据 GB/T 1.1-2009给 出 的 规 则 起 草 。本 标 准 由 哈 尔 滨 市 汽 车 行 业 协 会 提 出 。本 标 准 起 草 单 位 : 哈 尔 滨 市 标 准 化 研 究 院 、 哈 尔 滨 市 汽 车 行 业 协 会 。本 标 准 主 要 起 草 人 : 刘
2、卫 东 、 贺 佳 、 高 祥 涛 、 许 慧 鹏 、 苏 永 生 、 周 胜 武 、 安 禹 宁 、 林 琳 、 杨 佟 。 DB2301/T 682019 1 家 用 汽 车 美 容 服 务 规 范1 范 围本 标 准 规 定 了 家 用 汽 车 美 容 服 务 的 术 语 和 定 义 、 基 本 要 求 、 汽 车 车 表 美 容 、 汽 车 内 部 美 容 及 服 务 质量 保 证 和 监 督 。本 标 准 适 用 于 哈 尔 滨 市 行 政 区 域 内 的 家 用 汽 车 美 容 服 务 活 动 。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对 于 本 文 件 的 应 用 是 必
3、不 可 少 的 。 凡 是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 仅 所 注 日 期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件 。 凡 是 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 其 最 新 版 本 ( 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 )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 GB 8978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GB/T 17242 投 诉 处 理 指 南3 术 语 和 定 义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3.1 汽 车 美 容根 据 汽 车 各 部 位 不 同 材 质 所 需 的 保 养 条 件 , 采 用 针 对 性 的 专 业 汽 车 美 容 系 列 用 品 和 专 业 工
4、 具 设 备 ,按 着 一 定 的 专 业 技 术 手 段 对 汽 车 进 行 细 致 保 养 护 理 的 工 艺 操 作 。3.2 研 磨使 用 专 用 的 研 磨 剂 , 通 过 研 磨 抛 光 机 配 合 专 业 研 磨 盘 作 业 , 去 除 漆 面 严 重 氧 化 层 、 条 纹 、 污 染 、 失 光 及 微 浅 划 痕 等 影 响 漆 面 外 观 的 工 艺 操 作 。3.3 抛 光使 用 专 用 的 抛 光 剂 , 通 过 研 磨 抛 光 机 配 合 专 业 抛 光 盘 作 业 , 去 除 漆 面 轻 微 氧 化 层 和 杂 质 、 研 磨 后 留下 的 细 微 打 磨 痕 迹
5、 , 填 平 漆 面 上 如 针 尖 般 细 小 缺 陷 的 工 艺 操 作 。3.4 镀 膜在 传 统 抛 光 工 艺 基 础 上 , 使 用 专 用 工 具 将 镀 膜 药 剂 涂 于 车 身 表 面 , 经 过 高 温 烘 烤 等 工 序 , 使 之 固 化于 车 身 表 面 的 工 艺 操 作 。3.5 封 釉在 传 统 抛 光 工 艺 基 础 上 , 通 过 专 用 的 机 器 将 釉 渗 透 到 漆 面 的 毛 孔 中 , 在 车 漆 表 面 形 成 网 状 保 护 层 的工 艺 操 作 。 3.6 DB2301/T 682019 2 车 身 凹 陷 处 理基 于 光 学 、 力
6、学 等 科 学 原 理 , 利 用 凹 陷 整 平 工 具 , 将 车 身 上 出 现 的 大 小 及 深 浅 各 异 的 漆 面 未 受 损 的凹 陷 进 行 修 复 的 工 艺 操 作 。4 基 本 要 求4.1 机 构 要 求4.1.1 汽 车 美 容 服 务 机 构 应 取 得 经 营 活 动 所 必 需 的 资 质 。4.1.2 所 涉 及 的 排 污 规 定 按 GB 8978 执 行 。4.1.3 应 有 专 用 的 汽 车 美 容 施 工 场 地 , 并 与 外 界 隔 离 。4.1.4 施 工 场 地 无 废 弃 物 、 私 人 物 品 , 应 符 合 消 防 安 全 技 术
7、 要 求 , 安 全 通 道 要 保 持 畅 通 无 阻 , 并 按 面积 配 备 消 防 灭 火 用 品 。 4.2 工 具 用 品 要 求4.2.1 安 装 漏 电 保 护 装 置 , 金 属 设 备 都 应 可 靠 接 地 , 延 长 电 源 的 插 头 和 插 座 应 防 水 。4.2.2 电 源 线 路 铺 设 平 整 , 无 铜 线 外 露 现 象 , 无 办 公 设 备 之 外 的 耗 电 设 备 。4.2.3 水 管 无 破 损 、 渗 漏 情 况 , 机 器 设 备 无 空 转 现 象 。4.2.4 汽 车 美 容 设 备 、 工 具 与 用 品 应 是 正 规 厂 家 生
8、产 的 合 格 产 品 , 宜 配 套 使 用 , 标 识 明 确 , 定 置 摆 放整 齐 。4.2.5 定 期 检 查 设 备 、 工 具 与 用 品 无 漏 水 、 漏 气 、 漏 电 、 漏 液 等 现 象 , 并 按 要 求 进 行 维 护 保 养 。4.2.6 设 备 、 工 具 与 用 品 在 使 用 前 应 检 查 并 试 用 , 使 用 后 所 有 用 电 设 施 关 闭 电 源 , 工 具 用 品 归 位 , 清理 施 工 场 地 。4.3 服 务 人 员 要 求4.3.1 施 工 人 员 、 技 术 人 员 , 应 经 过 专 业 技 术 培 训 , 取 得 上 岗 证
9、书 , 并 有 从 事 相 关 岗 位 的 经 验 , 熟 悉 施 工 安 全 技 术 、 清 洗 剂 的 使 用 方 法 与 急 救 方 法 , 方 可 进 行 汽 车 美 容 施 工 操 作 。4.3.2 施 工 人 员 、 技 术 人 员 应 熟 悉 施 工 现 场 和 周 围 环 境 , 了 解 水 、 电 、 气 开 关 的 位 置 及 救 护 器 材 的 位置 。4.3.3 设 有 安 全 责 任 人 , 每 天 下 班 后 全 面 检 查 , 并 不 断 总 结 安 全 施 工 经 验 。4.4 服 务 接 待 要 求4.4.1 客 户 进 店 时 , 接 车 人 员 应 主 动
10、 迎 接 , 并 引 导 车 辆 进 入 停 车 位 。4.4.2 向 客 户 详 细 询 问 想 进 行 的 美 容 项 目 , 并 报 出 价 格 , 也 可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 向 客 户 接 荐 其 他 服 务 项目 , 当 客 户 表 示 不 接 受 时 , 不 应 强 求 。4.4.3 清 点 好 车 内 物 品 , 并 提 示 客 户 将 贵 重 物 品 取 出 。4.4.4 与 客 户 一 同 检 查 车 门 、 天 窗 、 车 窗 等 是 否 关 闭 , 巡 视 全 车 , 全 面 检 查 整 车 车 漆 , 对 车 辆 原 有 的凹 点 、 后 喷 漆 、 漏 底
11、、 桔 皮 、 龟 裂 、 严 重 划 痕 、 玻 璃 损 伤 等 不 正 常 现 象 记 录 下 来 并 告 知 客 户 , 由 客 户 确认 后 再 进 行 美 容 施 工 工 作 。 4.4.5 客 户 休 息 区 应 干 净 整 洁 , 将 客 户 带 入 客 户 休 息 区 休 息 , 客 户 离 开 座 位 后 立 即 清 理 。4.4.6 交 车 前 自 检 。4.4.7 交 车 时 , 请 客 户 验 车 , 主 动 向 客 户 介 绍 美 容 效 果 , 介 绍 日 常 护 理 知 识 , 引 导 客 户 至 前 台 结 算 ,并 提 醒 客 户 何 时 再 做 美 容 。
12、DB2301/T 682019 3 4.4.8 送 别 客 户 时 , 站 在 适 当 位 置 将 车 辆 导 出 停 车 位 。5 汽 车 车 表 美 容5.1 研 磨 和 抛 光5.1.1 清 洗 车 身 。5.1.2 车 灯 、 商 标 、 橡 胶 等 非 施 工 区 应 遮 蔽 起 来 。5.1.3 将 摇 匀 的 研 磨 剂 涂 在 海 绵 研 磨 盘 接 触 面 中 间 , 调 整 研 磨 抛 光 机 转 速 , 每 块 钣 金 内 按 同 一 个 方 向来 回 移 动 , 研 磨 盘 经 过 的 长 条 轨 迹 应 与 上 道 轨 迹 有 1/4 1/3 的 重 叠 。 研 磨
13、抛 光 机 不 应 倾 斜 使 用 。 车 身边 角 宜 用 干 毛 巾 沾 研 磨 剂 的 方 法 手 工 研 磨 且 不 应 用 力 研 磨 。 研 磨 时 应 保 持 研 磨 盘 和 漆 面 处 于 常 温 状 态 。5.1.4 研 磨 完 成 后 清 洗 车 身 , 达 到 车 身 干 净 , 无 研 磨 剂 残 留 。5.1.5 将 摇 匀 的 抛 光 剂 涂 在 海 绵 抛 光 盘 接 触 面 中 间 , 调 整 研 磨 抛 光 机 转 速 , 使 海 绵 轮 保 持 与 漆 面 相 切 。 根 据 车 漆 的 新 旧 程 度 、 受 损 程 度 , 选 择 粗 抛 、 中 抛 或
14、 细 抛 进 行 抛 光 。 每 块 钣 金 内 按 一 个 方 向 来 回 移 动 ,抛 光 盘 经 过 的 长 条 轨 迹 应 与 上 道 轨 迹 有 1/4 1/3的 重 叠 , 不 能 漏 抛 。5.1.6 抛 光 完 成 后 清 洗 车 身 , 达 到 无 抛 光 剂 残 留 , 车 身 亮 度 在 85%以 上 , 发 丝 划 痕 在 整 车 的 5%以 下 。5.2 打 蜡5.2.1 漆 面 过 热 时 不 应 打 蜡 , 应 在 环 境 清 洁 、 干 净 、 阴 凉 且 无 风 沙 处 给 汽 车 打 蜡 。5.2.2 清 除 漆 面 附 着 物 , 清 洗 车 身 。5.2
15、.3 车 灯 、 商 标 、 橡 胶 等 非 施 工 区 应 遮 蔽 起 来 。5.2.4 车 身 出 现 严 重 氧 化 、 龟 裂 、 蚀 痕 、 严 重 水 痕 、 中 度 或 重 度 失 光 等 现 象 , 宜 先 进 行 研 磨 、 抛 光 或喷 漆 作 业 后 , 再 进 行 打 蜡 。5.2.5 将 车 蜡 涂 在 打 蜡 工 具 上 , 从 上 到 下 , 按 照 直 线 以 环 状 涂 布 于 漆 面 上 , 应 达 到 蜡 膜 薄 而 均 匀 , 每道 涂 抹 应 与 上 道 涂 抹 区 域 有 1/5 1/4 的 重 叠 , 边 、 角 、 棱 处 宜 手 工 打 蜡 。
16、5.2.6 如 果 打 蜡 工 具 粘 染 与 车 漆 相 同 的 颜 色 , 表 明 漆 面 已 经 破 损 , 应 立 即 停 止 打 蜡 , 在 清 除 掉 褪 色 和 氧 化 漆 后 , 再 进 行 打 蜡 作 业 。5.2.7 蜡 表 面 发 白 , 刚 刚 干 燥 而 不 粘 手 时 , 用 棉 毛 巾 直 线 往 复 擦 拭 至 车 表 面 显 出 光 亮 , 也 可 用 研 磨 抛光 机 进 行 操 作 。5.2.8 用 细 软 工 具 把 缝 隙 里 的 多 余 蜡 小 心 刷 掉 。5.2.9 打 蜡 结 束 后 应 当 仔 细 检 查 , 清 除 厂 牌 、 标 识 内
17、空 隙 及 钥 匙 孔 周 围 、 纤 细 的 边 缘 或 转 角 部 分 、 铁板 与 铁 板 之 间 、 橡 胶 制 品 的 边 条 缝 、 车 牌 、 车 灯 、 门 边 等 残 存 车 蜡 。5.2.10 打 蜡 完 成 后 , 漆 面 具 有 镜 面 光 亮 度 , 无 炫 光 , 无 明 暗 不 匀 、 漏 打 等 现 象 。5.3 镀 膜5.3.1 镀 膜 施 工 宜 在 晴 好 天 气 进 行 。5.3.2 清 除 漆 面 附 着 物 , 清 洗 车 身 。5.3.3 车 身 表 面 的 橡 胶 、 塑 料 、 电 镀 件 、 金 属 部 件 以 及 车 标 和 字 母 等 非
18、 施 工 区 应 遮 蔽 起 来 。5.3.4 根 据 车 漆 情 况 进 行 抛 光 。 用 清 水 冲 洗 车 身 表 面 残 留 的 抛 光 剂 或 粉 末 , 再 将 车 擦 干 , 并 用 气 枪 把 缝 隙 和 接 口 处 的 水 分 吹 干 。5.3.5 镀 膜 药 剂 应 涂 抹 均 匀 , 涂 抹 完 成 后 用 红 外 烤 灯 快 速 硬 化 镀 膜 层 。5.3.6 用 柔 软 毛 巾 将 车 身 、 边 角 缝 隙 处 多 余 镀 膜 剂 擦 净 , 去 除 车 身 上 所 有 橡 胶 、 塑 料 、 金 属 部 件 以 及车 标 和 字 母 等 非 施 工 区 的 保
19、 护 措 施 , 对 全 车 进 行 检 查 镀 膜 剂 是 否 有 残 留 。 DB2301/T 682019 4 5.3.7 镀 膜 完 成 后 , 漆 面 光 泽 , 无 明 暗 不 均 、 漏 镀 等 现 象 。5.3.8 口 头 及 书 面 提 示 客 户 , 镀 膜 之 后 根 据 外 界 温 度 选 择 24小 时 72小 时 内 不 应 洗 车 , 镀 膜 之 后 的一 年 内 应 定 期 做 镀 膜 后 期 保 养 。5.4 封 釉5.4.1 不 宜 在 室 外 阳 光 下 或 相 对 湿 度 较 大 的 环 境 下 施 工 。5.4.2 清 除 漆 面 附 着 物 , 清
20、洗 车 身 。5.4.3 车 身 表 面 的 橡 胶 、 塑 料 、 电 镀 件 、 金 属 部 件 以 及 车 标 和 字 母 等 非 施 工 区 应 遮 蔽 起 来 。5.4.4 根 据 车 漆 情 况 进 行 抛 光 。 用 清 水 冲 洗 车 身 表 面 残 留 的 抛 光 剂 或 粉 末 , 再 将 车 擦 干 , 并 用 气 枪 把缝 隙 和 接 口 处 的 水 分 吹 干 。5.4.5 将 摇 匀 的 釉 剂 倒 于 车 漆 表 面 , 用 封 釉 机 按 一 个 方 向 进 行 封 釉 , 直 至 整 车 封 釉 完 毕 。5.4.6 整 车 封 釉 完 成 后 , 用 柔 软
21、 毛 巾 将 车 身 、 边 角 缝 隙 处 多 余 釉 剂 擦 净 , 去 除 车 身 上 所 有 橡 胶 、 塑 料 、金 属 部 件 以 及 车 标 和 字 母 等 非 施 工 区 的 保 护 措 施 , 对 全 车 进 行 检 查 。 5.4.7 封 釉 完 成 后 , 漆 面 触 感 润 滑 , 具 有 镜 面 光 泽 , 无 残 损 部 位 , 无 固 化 产 品 附 着 、 无 杂 物 ( 柏 油 、泥 物 、 水 珠 ) 残 留 。5.4.8 口 头 及 书 面 提 示 客 户 , 封 釉 之 后 根 据 外 界 温 度 选 择 24小 时 72小 时 内 不 应 洗 车 。5
22、.5 汽 车 玻 璃 炸 点 的 修 补5.5.1 清 理 玻 璃 碎 屑 , 玻 璃 洞 口 处 的 灰 尘 、 粉 尘 。5.5.2 用 微 型 钻 机 在 炸 点 中 间 钻 一 个 小 孔 , 清 洗 钻 孔 并 去 除 渣 滓 后 吹 干 。5.5.3 将 三 角 吸 盘 中 间 对 准 钻 孔 后 安 装 三 角 吸 盘 。5.5.4 将 专 用 真 空 加 压 工 具 固 定 在 三 角 吸 盘 上 。5.5.5 使 用 毛 巾 遮 挡 阳 光 , 使 用 专 用 真 空 加 压 工 具 向 玻 璃 夹 层 内 注 入 适 量 的 专 用 玻 璃 修 补 液 填 充 炸 点的 所
23、 有 缝 隙 和 缺 损 处 。5.5.6 注 入 完 毕 后 , 用 一 块 塑 料 贴 片 压 平 注 液 位 置 。5.5.7 在 阳 光 下 晒 或 使 用 专 用 的 紫 外 线 烤 灯 将 玻 璃 修 补 液 烘 干 。 5.5.8 去 掉 塑 料 贴 片 并 去 除 多 余 修 补 液 。5.5.9 宜 在 炸 点 上 涂 一 层 玻 璃 防 护 液 并 擦 亮 玻 璃 。5.6 车 身 凹 陷 处 理5.6.1 对 凹 陷 部 分 进 行 清 洗 。5.6.2 用 热 风 枪 将 凹 陷 处 加 热 。5.6.3 用 锤 子 和 整 平 笔 敲 击 凸 处 , 使 凸 处 恢
24、复 平 整 。5.6.4 用 涂 胶 枪 把 加 热 后 的 胶 涂 在 转 接 器 上 , 然 后 把 转 接 器 向 下 按 压 在 凹 陷 的 中 心 上 , 根 据 凹 陷 的 面积 适 量 安 装 转 接 器 。5.6.5 选 择 截 面 形 状 适 当 的 拉 伸 螺 杆 , 将 凹 陷 拔 起 器 通 过 螺 栓 与 转 接 器 相 连 , 用 适 当 的 力 向 外 拔 使 凹陷 恢 复 平 整 , 重 复 操 作 连 接 所 有 转 接 器 拔 起 凹 陷 。5.6.6 向 凹 陷 涂 胶 处 喷 残 留 胶 清 洗 剂 , 取 下 转 接 器 。5.6.7 用 定 影 灯
25、观 察 修 复 情 况 , 用 锤 子 和 整 平 笔 修 平 用 力 过 大 导 致 的 凹 陷 上 拱 即 可 。 5.6.8 如 有 必 要 , 可 以 对 处 理 部 位 进 行 抛 光 操 作 。5.6.9 清 洁 车 身 表 面 。5.6.10 修 复 后 的 凹 陷 应 外 观 无 瑕 疵 , 且 和 原 来 漆 面 的 漆 纹 排 列 相 同 、 大 小 相 同 。 DB2301/T 682019 5 6 汽 车 内 部 美 容6.1 车 室 美 容6.1.1 吸 尘 。 用 吸 尘 机 按 从 上 到 下 顺 序 将 车 内 的 尘 土 ( 仪 表 台 、 侧 格 、 座 椅
26、 、 座 椅 底 下 及 缝 隙 处 、 地毯 、 行 李 箱 等 处 ) 吸 尘 处 理 。6.1.2 清 洗 顶 篷 。 使 用 专 业 内 饰 清 洗 剂 , 从 前 往 后 、 顺 其 纹 路 方 向 用 干 净 刷 子 刷 洗 。6.1.3 清 洗 仪 表 台 。 使 用 专 业 内 饰 清 洗 剂 , 用 软 布 进 行 擦 洗 即 可 。6.1.4 清 洗 方 向 盘 、 变 速 装 置 。 塑 胶 材 质 用 中 性 清 洁 剂 擦 完 后 , 宜 再 用 塑 胶 护 理 上 光 剂 擦 拭 ; 人 造 革 、真 皮 材 质 用 真 皮 清 洁 柔 顺 剂 擦 完 后 , 宜
27、再 用 真 皮 保 护 上 光 剂 擦 拭 ; 桃 木 饰 条 的 用 中 性 清 洁 剂 擦 完 后 , 宜再 用 塑 件 橡 胶 润 光 剂 擦 拭 。6.1.5 清 洗 门 窗 。 根 据 材 质 不 同 使 用 玻 璃 清 洁 剂 、 绒 布 清 洁 剂 或 真 皮 清 洁 护 理 剂 。 清 洁 后 不 应 有 异 响 ,车 门 内 侧 底 部 的 排 水 孔 要 保 持 通 畅 。 清 洁 后 的 玻 璃 清 晰 无 污 渍 , 无 手 印 。 6.1.6 清 洗 座 椅 。 真 皮 座 椅 可 喷 上 真 皮 清 洗 剂 停 留 片 刻 , 绒 布 座 椅 喷 上 绒 布 清 洁
28、 剂 , 用 干 净 毛 巾 擦 拭至 除 去 污 迹 。6.1.7 清 洗 踏 板 。 用 硬 刷 子 刷 掉 或 用 尖 细 铲 刀 剔 除 掉 踏 板 槽 内 附 着 的 泥 土 , 用 蘸 有 中 性 清 洁 剂 的 毛 巾擦 拭 干 净 。 踏 板 不 应 涂 抹 或 喷 涂 任 何 类 型 上 光 剂 。6.1.8 清 洗 地 毯 。 用 配 有 刷 头 的 吸 尘 器 进 行 吸 尘 , 然 后 喷 上 专 业 内 饰 清 洗 剂 , 用 毛 巾 擦 拭 干 净 。6.1.9 清 洗 后 备 箱 。 喷 上 专 业 内 饰 清 洗 剂 , 用 毛 巾 擦 拭 干 净 。6.1.1
29、0 车 内 擦 拭 。 用 干 净 毛 巾 再 次 擦 拭 座 椅 、 门 衬 板 、 遮 阳 板 、 仪 表 台 、 方 向 盘 、 音 响 、 空 调 风 口 、排 挡 区 、 前 后 挡 玻 璃 、 烟 灰 盒 、 刹 车 、 油 门 、 离 合 器 踏 板 、 后 备 箱 等 处 。 必 要 时 , 可 对 清 洗 过 的 、 很 难干 燥 的 饰 件 进 行 烘 干 。6.1.11 空 调 消 毒 。 用 专 用 空 调 清 洁 剂 向 进 风 口 喷 洒 后 , 启 动 发 动 机 运 转 5 分 钟 。6.1.12 车 室 消 毒 。 宜 选 用 臭 氧 、 负 离 子 、 光
30、催 化 剂 、 高 温 蒸 汽 等 方 式 对 车 室 内 进 行 消 毒 。6.1.13 美 容 后 的 车 室 空 气 应 无 异 味 、 臭 味 , 各 车 窗 玻 璃 应 无 水 渍 、 油 渍 、 飞 漆 等 杂 物 残 留 , 空 调 出 风口 处 和 烟 灰 缸 处 均 无 浮 尘 、 烟 灰 等 , 座 椅 应 无 灰 尘 、 干 净 清 洁 、 皮 革 部 位 光 亮 如 新 且 无 色 差 变 化 , 窄 缝 、 沟 槽 处 无 灰 尘 、 泥 土 、 碎 屑 等 异 物 , 地 毯 、 脚 垫 无 灰 尘 、 泥 土 、 碎 屑 、 油 垢 等 异 物 且 用 手 摸 时
31、 柔 软 。6.2 发 动 机 舱 美 容6.2.1 施 工 前 要 检 查 发 动 机 运 转 是 否 正 常 平 稳 , 仪 表 板 是 否 有 故 障 灯 亮 , 若 有 应 告 知 客 户 并 作 记 录 。6.2.2 关 闭 发 动 机 , 打 开 发 动 机 舱 盖 检 查 发 动 机 舱 各 部 件 、 电 器 和 电 路 有 无 脱 落 、 破 损 。6.2.3 待 发 动 机 舱 温 度 降 低 后 方 可 清 洁 。6.2.4 用 塑 料 薄 膜 将 裸 露 电 器 , 包 括 熔 丝 、 继 电 器 盒 、 发 电 机 、 汽 车 控 制 单 元 、 点 火 线 圈 、
32、蓄 电 池 等进 行 防 水 保 护 。6.2.5 使 用 雾 状 水 进 行 冲 洗 且 水 的 压 力 不 能 过 高 。6.2.6 使 用 专 业 发 动 机 清 洁 枪 , 配 合 专 业 发 动 机 清 洁 剂 清 洗 发 动 机 舱 内 及 发 动 机 各 部 件 表 面 油 污 、 杂质 及 灰 尘 , 不 应 让 清 洗 剂 流 进 蓄 电 池 。6.2.7 待 发 动 机 清 洁 剂 开 始 溶 解 污 渍 时 , 用 干 净 柔 软 的 毛 巾 擦 拭 , 并 使 用 气 枪 吹 干 。6.2.8 再 次 喷 涂 清 洁 剂 , 用 海 绵 或 牙 刷 仔 细 地 刷 洗
33、污 垢 后 , 擦 干 发 动 机 表 面 的 水 分 , 取 下 遮 盖 薄 膜 , 用 干 净 柔 软 的 毛 巾 将 发 动 机 舱 各 部 彻 底 擦 拭 干 净 , 特 别 是 发 动 机 舱 盖 底 面 , 用 气 枪 把 缝 隙 和 接 口 处 的 水分 吹 干 。6.2.9 各 部 件 彻 底 干 燥 后 , 涂 抹 上 光 剂 。 DB2301/T 682019 6 6.2.10 清 洁 后 的 发 动 机 舱 零 部 件 应 无 灰 尘 , 无 水 迹 、 油 渍 、 飞 漆 等 杂 物 残 留 , 发 动 机 表 面 形 成 光 亮 的保 护 膜 , 发 动 机 运 转 正 常 。7 服 务 质 量 保 证 和 监 督7.1 家 用 汽 车 美 容 服 务 机 构 应 自 觉 接 受 相 关 部 门 和 消 费 者 协 会 的 监 督 。7.2 家 用 汽 车 美 容 服 务 机 构 应 当 有 售 后 部 门 进 行 售 后 服 务 , 对 客 户 反 映 的 问 题 应 给 予 及 时 解 决 。7.3 家 用 汽 车 美 容 服 务 质 量 的 投 诉 处 理 程 序 按 GB/T 17242 的 规 定 执 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