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01.040.27 F 01 DB2102 大连市 地 方 标 准 DB 2102/T 0001 2020 党政机关单位综合能耗、电耗 合理用能 指南 2020 - 04 - 01发布 2020 - 05 - 01实施 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2102/T 0001 2020 I 前 言 本标准是依据 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制定的。 本标准由 金 普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大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归口 管理 。 本标准起草单位: 中挪(大连)能源效率中心有限公司、辽宁炬能科技有限公司、大连铂钰科技有 限责任公司、大
2、连金普新区企业联合会、辽宁和昶装备科技有限公司、大 连大学 。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岩、 裴婕、 王成宇、王军、赵丽微、 张莉莉、 刘晨、吴海芬、李佳乔 、 王硕、 马英、陈瑜、 王建国 、潘玉林。 本标准发布实施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问题和意见建议,均可以通过来电和来函等方式进行反馈, 我们将及时答复并认真处理,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进行评估及复审。 归口管理部门: 大连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通讯地址: 大连市西岗区人民广场 1号大连市政府 联系电话: 0411-83707877 标准起草单位: 中挪(大连)能源效率中心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大连市金普新区金马路 199-2号新闻中心三
3、 楼 联系人:刘岩 联系电话: 0411-87635571/15241160292 DB2102/T 0001 2020 1 党政机关单位综合能耗、电耗合理用能指南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 党政机关单位综合能耗、电耗的术语和定义、单位综合能耗、电耗定额指标、统计范 围和计算方法、能源统计和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 党 政机关能源消耗量的计算与考核 ,其他 企事业办公楼建筑能源评价可参照执行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13 煤的发
4、热量测定方法 GB/T 384 石油产品热值测定法 GB/T 2589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GB 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T 23331 能源管理体系要求 GB/T 50353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党政机关 全部或部分使用政府财政补贴的各级国家 党 政机关 。 3.2 综合能耗 在计划统计期内(以年为单位),将 党政机关 办公过程中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实物量,按照规定的 计算方法和单位分别折算后的总和。 3.3 单位 面积 综 合能耗 在计划统计期内(以年为单位), 党政机关建筑内 平均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所消耗
5、的综合能耗。 3.4 人均综合能耗 在计划统计期内(以年为单位), 党政机关建筑内 平均每人消耗的综合能耗。 DB2102/T 0001 2020 2 3.5 总电耗 在计划统计期内(以年为单位) ,党政机关建筑内 消耗的总电量。 3.6 单位 面积 电耗 在计划统计期内(以年为单位), 党政机关建筑内 平均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所消耗的电量。 3.7 人均电耗 在计划统计期内(以年为单位), 党政机关建筑内 平均每人所消耗的电量。 4 单位 面积 综合能耗、电耗定额指标 单位 面积 综合能耗、电耗定额指标应符合表 1中定额值的要求。 表 1 单位 面积 综合能耗、电耗定额 党政机关 类型 公检法、
6、政协人大 职能部门 事业单位 能耗指标 定额值 先进值 定额值 先进值 定额值 先进值 单位面积综合 能耗 ( kgce/m2 a) 10 6 10 5 9 5 单位面积电耗 (kWh/m2 a) 60 42 60 38 55 36 人均能耗 (kgce/p a) 520 310 400 220 300 200 人均电耗 (kWh/p a) 2500 1700 2100 1600 2300 1500 5 统计范围和计算方法 5.1 统计范围 5.1.1 综合能耗的统计范围 5.1.1.1 党政机关综合能耗的统计范围是统计对象在计划统计期内(以年为单位),办公过程中实际 消耗的一次能源(如煤炭、
7、石油、天然气等)和二次能源(如石油制品、蒸汽、电力、煤气等),其中 党政机关用于交通工具的所有能源不计入综合能耗的范畴。固体燃料发热量按 GB/T 213的规定测定, 液体燃料发热量按 GB/T 384的规定测定。能源的低位热值应以实测为准,若无条件实测,可采用本标 准附录 A,通过热值折算为标准煤,进行综合计算所得的能源消耗量。 5.1.1.2 党政机关中独立核算的并能分项计量的食堂、浴室、健身等为非办公用能 ,其能耗不计入内。 5.1.1.3 党政机关中特殊用能中心,如中心控制室、信息中心、监控中心、档案室、演播中心、服务 大厅等,有独立计量系统,则消耗的能源不列入综合能耗的统计范围。 D
8、B2102/T 0001 2020 3 5.1.2 总电耗的统计范围 5.1.2.1 各类能源折算标准煤系数 应符合 GB/T 2589的要求。 5.1.2.2 党 政机关电耗的统计范围是统计对象在统计期内(以年为单位),办公过程中实际消耗的电 力。 5.1.2.3 党政机关独立核算的并能分项计量的食堂、浴室、健身等为非办公用电,其电耗不计入内。 5.1.2.4 党政机关中特殊用能中心,如中心控制室、信息中心、监控中心、档案室、演播中心等,有 独立计量系统,则消耗的电量 不列入电耗的统计范围。 5.1.3 建筑面积的统计范围 5.1.3.1 党政机关建筑面积的统计范围是党政机关所使用的全部建筑
9、的建筑面积,按照 GB/T 50353 的 规定进行计算,其中,党政机关职工住宅除外。 5.1.3.2 在计算党政机关单位综合能耗、单位电耗时,计入党政机关的建筑面积应与能源使用量的统 计范围一致,没有计入能源统计范畴的区域,该区域的建筑面积也相应的从建筑面积的统计范围中去除。 5.1.4 用能人数的统计范围 5.1.4.1 党政机关用能人数的统计范围是全天在党政机关办公的人员,包括在编人员、签订 1年以上 劳务合同的非在编人员和提供全天服务的人员等,临时进场工作、 参加会议等的人员不计入内。 5.1.4.2 在计算党政机关人均综合能耗、人均电耗时,计入党政机关用能人数的数量应与能源使用量 的
10、统计范围一致,没有计入能源统计范畴的区域,该区域内的人员数量也相应的从人员的统计范围中去 除。 5.2 计算方法 5.2.1 综合能耗的计算 党政机关综合能耗等于在计划统计期内, 将党政机关办公过程中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实物量,按照 规定的计算方法和单位分别折算后的总和 (能源折算标准煤系数参见本标准附录 A)。 计算方法参考 GB/T 2589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 按照公式( 1)进行计算。 )( 1 i n i i peE . (1) 式中: E 综合能耗,单位为 kgce/a; n 党政机关消耗的能源品种数 , 本指南涉及能源品种数 n=14; ie 在运营过程中消耗的第种能源实物量,单
11、位为实物单位; ip 第 i种能源的折算标准煤系数,按能量的当量值或能源等价值折算。 5.2.2 单位 面积 综合能耗的计算 单位面积综合能耗的计算 按照公式( 2)进行计算。 SEe . (2) 式中: DB2102/T 0001 2020 4 e 单位 面积 综合能耗,单位为 kgce/(m2 a); E 综合能耗,单位为 kgce/a; S 建筑面积,单位为 m2。 5.2.3 单位 面积 电耗的计算 单位面积电 耗的计算 按照公式( 3)进行计算。 SEe d d . (3) 式中: de 单位 面积 电耗 ,单位为 kWh/( m 2a ) ; dE 总 电耗,单位为 kWh /a;
12、 S 建筑面积,单位为 m2。 5.2.4 人均综合能耗的计算 人均综合能耗 的计算 按照公式( 4)进行计算。 p Eep . (4) 式中: pe 人均综合能耗,单位为 kgce/( p a) ; E 综合能耗,单位为 kgce/a; P 用能人数,单位为人。 5.2.5 人均电耗的计算 人均电耗的计算 按照公式( 5)进行计算。 pEe ddp . (5) 式中: dpe 人均综合电耗,单位 为 kWh/( p a) ; dE 综合电耗,单位为 kWh /a; P 用能人数,单位为人。 5.3 综合能耗 修正 及其计算 党政机关 办公建筑 单位面积综合 能耗 应按下列公式进行修正 : D
13、B2102/T 0001 2020 5 21 ee . (6) 01 HH7.03.0 . (7) AA 02 3.07.0 . (8) 式中: e 修正后党政机关 办公建筑 单位 面积 综合能耗,单位为 kgce/( m2 a) ; e 单位面积 综合能耗,单位为 kgce/(m2 a); 1 使用时间修正系数; 2 人员密度 修正系数; H 办公 建筑实际使用时间 (以小时计 ), h/a; H0 办公 建筑标准使用时间 ,取值为 2500h/a; A0 办公建筑标准人均建筑 面积 ,取值 10m2/p; A 办公建筑 实际人均建筑面积 。 5.4 综合能耗、电耗定额的执行 党政机关单位面
14、积综合 能耗定额值和单位面积电耗定额值应同时满足, 视为符合。 6 能源统计和管理 6.1 能源统计基本要求 6.1.1 党政机关应按照 GB/T 23331的要求建立能源管理体系。 6.1.2 党政机关应明确能源管理的职责,建立用能责任制度,落实相关人员负责实施能源管理工作。 6.1.3 党政机关应 加强能源计量管理,配备和使用经依法检定合格的能源计量器具,建立分户、分类、 分项能耗计量系统。计量工具的配备和管理应符合 GB 17167的要求。 6.1.4 党政机关应当建立能源消费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制度,对各类能源的消费实行分类计量和 统计,并确保能源消费统计数据真实、完整。 6.2 能
15、 源使用管理基本要求 6.2.1 党政机关应在经营过程中节约用能,及时关闭不用的设备、实施,减少能源浪费。 6.2.2 党政机关应制定合理的年度用能目标,加强使用监管。 6.2.3 党政机关应使电动机、泵、风机、变压器、工业锅炉等通用耗能设备符合相关用能产品经济运 行标准。 6.2.4 党政机关应积极推行节能技改,淘汰落后的用能设备。 6.2.5 新建、改扩建的党政机关采购电动机、泵、风机、变压器、工业锅炉等通用耗能设备时,设备 的能效应为相应耗能设备能效标准中 1级能效。 DB2102/T 0001 2020 6 A A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常用能源折标准煤参考系数 常用能源折标准煤参考系数见表 A.1。 表 A.1 常用能源折标 准煤参考系数表 能源名称 折算标准煤系数 单位 天然气 (气田气) 1.2143 kgce/m3 液化石油气 1.7143 kgce/kg 柴油 1.4571 kgce/kg 重油 1.4286 kgce/kg 电力 0.1229(当量) kgce/kWh 热力 0.0341 kgce/MJ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