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65.020.30 B 40 备案号:38670-2013 DB63 青海省地方标准 DB 63/T 12412013 蛋鸡种鸡场建设规范 2013 - 09 - 29 发布 2013 - 10 - 20 实施 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63/T 12412013 I 前 言 本规范的编写符合GB/T 1.1-2009的要求。 本规范由青海省农牧厅提出并归口。 本规范起草单位:青海省畜牧总站。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付弘赟、王煜、陈永伟、李宁、李永义、钟卫东、毛德虎、李永元、沈延鹏。 DB63/T 12412013 1 蛋鸡种鸡场建设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蛋鸡种鸡场的选址、规划
2、与布局、鸡舍建筑、规模和饲养密度、设备、卫生防疫和环 境保护等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青海省蛋鸡种鸡场的建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959 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1455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5618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GB 15648 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范 GBJ 52 工业与居民供电系统设计规范 NY 5027 无公害食品畜禽饮
3、用水水质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蛋用型种鸡 指用以繁殖生产商品代蛋鸡的种用鸡。 3.2 平养 指鸡在一个平面上活动,分为垫料平养和网上平养。 3.3 笼养 指将鸡饲养在由金属丝或其他材料制成的笼子中。 3.4 DB63/T 12412013 2 净道 专门用于健康的种禽周转和饲料等洁净物品运输的通道。 3.5 污道 专门运输粪便、垃圾以及病死禽的通道。 4 选址 蛋鸡种鸡场应建在地势较高、地面干燥、背风向阳、通风良好、排水良好的地方。水源充足、水质 符合GB 5749、NY 5027要求;电力可靠,符合GBJ 52的要求;土壤质量符合GB 15618的规定,场地
4、距离 交通主干线1000米以上。不得建在水源保护区、旅游区、自然保护区、环境污染严重区、畜禽疾病常发 区和山谷洼地等。 5 规划与布局 5.1 蛋鸡种鸡场建筑物布局 蛋鸡种鸡场建筑布局按管理区、生产区、生活区和隔离区布置。根据当地全年主风向与地势,顺序 安排各区,即:生活区管理区生产区隔离区。 生产区主要包括育雏区、育成区和产蛋区 。管 理区包括办公室、接待室、资料档案室、饲料加工车间、饲料储藏库、水电设施及设备。生活区包括工 作人员宿舍、食堂等生活设施及设备。隔离区包括兽医诊断室、隔离舍、病死禽处理区、粪污处理等设 施及设备。 5.2 道路设置 5.2.1 鸡场与外界应有专门道路相连通。 5
5、.2.2 生产区不设置直接通往场外的道路,生活及管理区和隔离区应分别设置直接通往场外的道路。 5.2.3 生产区内修建净道与污道分开,人员、动物和物品运输采取单一流向,防止污染源和疫病传播。 6 鸡舍建筑 6.1 建筑形式 根据自然和经济条件选择封闭式鸡舍、开放式鸡舍、半开放式鸡舍。 6.2 鸡舍面积 根据饲养数量确定鸡舍面积。 6.3 朝向 根据各地的太阳辐射和主导风向确定鸡舍朝向,保持鸡舍纵轴线与当地常年主导风向呈30度60 度角。 6.4 鸡舍高度、跨度和长度 DB63/T 12412013 3 鸡舍跨度根据鸡舍屋顶的形式、鸡舍类型和饲养方式确定;鸡舍高度根据饲养方式、清粪方法、跨 度与
6、气候条件确定;鸡舍长度根据鸡舍的跨度和管理的机械化程度确定。 6.5 间距 取3倍5倍鸡舍高度的间距作为鸡舍间距。 6.6 鸡舍建筑要求 6.6.1 地基稳固、舍内地面要求高出舍外、防潮、平坦,易于清刷消毒;墙体屋顶坚实、内壁及地面 光滑保温及隔热性能好,防水耐酸碱、便于消毒处理。建筑结构可采用砖混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和钢 结构。 6.6.2 鸡舍外围护结构保温隔热、防雨雪、防鼠害、防鸟。根据不同形式的鸡舍的要求在鸡舍外墙合 理设置门窗及通风口。 6.6.3 鸡舍内地面两侧设排水沟,排水管道通往舍外污水排放系统。 6.7 不同形式鸡舍建筑要求 6.7.1 密闭式鸡舍 密闭式鸡舍的屋顶及墙壁都采
7、用隔热材料封闭,安装人工光照设备、风机和湿帘,在墙上留有一定 数量的进风口。风机和进风口的大小根据存栏鸡数的多少确定。 6.7.2 开放式鸡舍 开放式鸡舍主要有有窗鸡舍和卷帘鸡舍两种, 根据这两种鸡舍的不同需要设有一定数量的可开启可 密闭的窗户以及合理的设置卷帘,以满足完全依赖自然采光和自然空气流动进行通风的需求。 6.7.3 半开放式鸡舍 开放和封闭式鸡舍门窗与舍内面积比例适宜,安装机械通风设备以及工光照设备,自然通风和机械 通风,自然光照和人工光照相结合。 7 规模与饲养密度 7.1 规模 父母代场 饲养规模不低于1000套。 7.2 饲养密度 7.2.1 育雏期饲养密度应根据雏鸡日龄大小
8、、品种、饲养方式、季节和通风条件等进行调整。雏鸡 1 周龄2 周龄饲养密度,笼养 60 只/平方米,平养 30 只/平方米;3 周龄4 周龄饲养密度,笼养 40 只 /平方米,平养 25 只/平方米。 7.2.2 育成期和产蛋期饲养密度按笼底面积计算,育成期饲养密度 15 只/平方米18 只/平方米,产 蛋期饲养密度 10 只/平方米12 只/平方米。 8 设备 DB63/T 12412013 4 包括笼具、光照设备、通风设备、控温设备、供暖设备、饮水设备、喂料设备、粪污清理和处理设 备、消毒设备以及供水、供电等配套设备。 9 卫生防疫 9.1 鸡场四周建有围墙、防疫沟,并有绿化隔离带,鸡场大
9、门和后门入口处设强制消毒设施。 9.2 生产区入口处设消毒更衣室,在鸡舍门口设消毒池。 9.3 病死鸡只尸体处理应符合 GB 15648 的规定。 10 环境保护 10.1 新建鸡场必须进行环境评估,确保鸡场不污染周围环境,周围环境也不污染鸡场环境。 10.2 新建鸡场必须同步建设相应的粪便和污水处理设施。 10.3 固体粪污处理后符合 GB 7959 的规定方可运出场外。 10.4 污水经处理后符合 GB 8978 的规定方可排放。 10.5 场区内空气污物含量应符合 GB 14554 的规定。 10.6 在场区内合理设置绿化隔离带,不得种植有毒、飞絮的植物。 DB63/T 12412013 5 A A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种鸡场平面布局图 图A.1 种鸡场平面布局图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