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65.020 B 43 备案号:38489-2013 DB63 青海省地方标准 DB 63/T 12212013 生态发酵床技术养猪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ecological fermentation bed to raise pigs 2013 - 09 - 06 发布 2013 - 10 - 15 实施 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 63/T 12212013 I 前 言 本规程的起草符合GB/T 1.1-2009的规则。 本规程由青海省农牧厅归口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海东地区畜牧兽医站、青海省畜牧总站、互助县畜牧兽医站。 本标准主要
2、起草人:叶培麟、韩学平、孙德、任建民、李永元、乔永顺、星全鹄、李平。 DB 63/T 12212013 1 生态发酵床技术养猪规程 1 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生态发酵床养猪场地选择、猪舍建设、发酵床制作管理维护、饲养管理等生产环节要 求和质量控制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青海省海东地区生态发酵床养猪,其他地区可作参考。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3078 饲料卫生标准 GB 16548 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 GB/T 1782
3、4.1 规模猪场建设标准 GB/T 17824.2 规模猪场生产技术规程 GB/T 17824.3 规模猪场环境参数及环境管理 GB/T 18407.3 农产品安全质量 无公害畜禽肉产地环境要求 GB 18596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NY/T 388 畜禽场环境质量标准 NY 525 有机肥料标准 NY/T 883 微生物菌剂标准 NY 884 生物有机肥生产技术规程 NY 5027 无公害食品 畜禽饮用水水质 NY 5030 无公害食品 畜禽饲养兽药使用准则 NY 5032 无公害食品 畜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使用准则 NY/T 5033 无公害食品 生猪饲养管理准则 NY 5339 无公
4、害食品 畜禽饲养兽医防疫准则 DB63/T 440.3 互助县瘦肉型商品猪标准 DB63/T 440.6 瘦肉型商品猪防疫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生态发酵床技术养猪 DB 63/T 12212013 2 是指通过采集土壤中的有益微生物菌落,对其进行选择、培养、检验、扩繁,形成有益微生物原种, 再按一定比例将锯末、稻糠、秸秆等农副产品以及适当比例的泥土、天然盐等进行混合,作为猪圈的垫 料。猪在垫料上生活排放的粪尿,由垫料里的有益微生物迅速降解,实现粪尿减排的新型养猪技术。 3.2 益生菌 是指广泛存在于自然界中,能降解自然中的碳、氮,不对畜禽致病的有益微生
5、物群的总称,包括麹 菌、纳豆菌、酵母菌、乳酸菌等菌群集合。 3.3 垫料 由益生菌、木屑、稻糠、土、盐等按一定比例配置而成的材料。 3.4 发酵床 由符合本标准规定的垫料铺成的猪舍床体。 4 猪种选择 发酵床养猪适用于所有品种的猪,考虑到本地区自然气候条件、猪肉品质、发酵床管理等,宜采用 本地地方品种猪或杂交猪,商品猪符合DB63/T 440.3 要求。 5 猪场要求 5.1 场地选择 猪场所在地要求周边环境生态环境良好,应符合GB/T 1840 7.3的要求,猪场环境符合NY/T 388 、 NY 5033、GB/T 17824.3的要求,场地干燥,地下水位在2米以下,汛期不受洪水威胁。 5
6、.2 场内布局 场区布局合理,生产区、生产辅助区、生活管理区应严格分开,保持一定距离。符合GB/T 17824.3 、 GB/T 18407.3 的要求。 6 猪舍建设 6.1 猪舍设计与建造 圈舍设计和材料要求应符合GB/T 17824.1的要求。 6.1.1 猪舍大小 猪舍跨度通常9米12米,不低于8米,;猪舍的举架高度以发酵池面计不低于2.5米;猪舍长度20 米以上;每栋猪舍建筑面积不能低于200平方米。 DB 63/T 12212013 3 6.1.2 猪舍朝向 一般要求猪舍建筑方向座北朝南,东西走向,东西立墙。 6.1.3 猪舍采光与通风 猪舍屋顶顶端纵轴南向设计一排立式通风孔,屋面
7、设采光条或天窗。猪舍南北侧墙上的窗户尽量设 计成大窗户。窗户下檐高于发酵池面20厘米。窗户上檐尽量高举,以增大透光角度。南北墙底部有通风 口,形成空气对流。 6.1.4 猪舍内布局 猪舍设计以单列式为主,猪舍一侧设计成通长的走道,宽1米-1.2米;走道内侧与发酵池之间留出 1.2米1.5米水泥硬床面,称休息台(占栏舍 面积的30%),供生猪取食或盛夏高温时休息。发酵池另 一侧与墙体之间留出0.5米过道,设计排水沟,避免雨水由窗户直接流入发酵池。 6.1.5 食槽和给水 食槽和给水分设于猪栏的两端,采食与饮水分开,食槽设在靠走道的一侧,饮水器在食槽的对面, 距床面30厘米,下设集水槽,将猪吃水时
8、漏下的水及时排出舍外。 6.1.6 垫料进出口 以满足进料和清槽(即垫料使用到一定期限时需要从垫料槽中清出)时操作便利为原则建设垫料进 出口。 6.1.7 温湿度控制 夏季高温时应在采光面加遮阴帘,纵向通风,降低舍内温、湿度。冬季用保温隔热材料制作成卷帘, 以确保冬季保暖。 6.2 发酵床的设计与建造 发酵床可建为地下式、半地下式或地上式。发酵床应设在猪舍内走道的南侧,深度为70厘米90 厘米。发酵池纵向为坑道贯通式,床体表面上部每间用隔栏隔开,发酵池内四周用砖砌起,砖墙上用水 泥抹面,发酵池底部为自然土地面。 7 发酵床制作与管理 7.1 益生菌来源 益生菌宜选用国内成熟生产企业生产的菌粉或
9、菌液,菌种应符合NY/T 883的要求。 7.2 植物营养液的配制 在早晨露水未干时采集抗逆性强、耐寒性好、生命力强、生长速度快的鲜嫩植物。每1植物撒上 500克红糖拌匀后放入小口陶缸内并用纸封口,环境温度控制在20,5天7天后可取出液体,即成营 养液,放在阴凉避光处保存待用。 7.3 发酵床制作 7.3.1 垫料选择 DB 63/T 12212013 4 垫料选择高碳原料,包括锯末、刨花、粉碎的农作物秸杆、干鲜牛粪、废弃蘑菇培养料等。辅助原 料包括酒糟、饼粕、麦麸、红糖或糖蜜等,辅助原料占整个垫料的比例不超过20%。 7.3.2 垫料的制作及铺垫 宜用91的垫料,8的未污染过的泥土,0.3的
10、大粒粗盐,并按每平方米床面加入益生菌菌液2 千克充分拌匀后填入发酵池内,湿度掌握在65左右,高度以略高于休息台地面为宜,形成发酵床,经 5天7天发酵后即可进猪。 7.4 发酵床管理 7.4.1 垫料通透性 当发酵床面被猪踩踏变硬时,须以20厘米30厘米深度翻松床面。平均每周将垫料表面翻动1次2 次。隔50天60天彻底将垫料翻动一次,将垫料层上下混合均匀。冬季经常翻动,夏季要减少翻动次数。 垫料中添加5厘米以上锯末、刨花可增加垫料通透性,减少翻动次数。 7.4.2 湿度 垫料合适的水分含量为38%45%,中心发酵层含水量一般控制在65左右,因季节或空气湿度的不 同而略有差异。当发酵床湿度不够时,
11、每隔15天20 天可用20%的植物营养液水喷洒床面来调节湿度。 根据水分状况适时补充水分,常规补水方式可以采用加湿喷雾补水,也可结合补菌时补水。水分过多时 打开通风口,利用空气流动调节湿度。冬季应减少和降低发酵床的湿度。要严格防止饮水和雨水漏入发 酵床内,防止床内垫料湿度过大造成腐烂。 7.4.3 疏粪 保育猪2天3天进行一次疏粪管理,中大猪应每1天2天进行一次疏粪管理。夏季每天要进行粪便 的掩埋,把新鲜的粪便掩埋到20厘米以下。 7.4.4 补菌 每周1次,按垫料量的0.3 0.5喷洒。边翻边喷洒,深度20厘米。补菌可结合通透性管理、湿 度管理和疏粪管理进行。 7.4.5 垫料补充与更新 7
12、.4.5.1 补充 当发酵床垫料高度降低时,应及时补充适量垫料。发酵床面与池面的高度差超过15厘米20厘米, 或垫料减少量达到10%,或在需用有机肥时,可以挖出约20cm深的腐熟好的部分。补充的新料要与发酵 床上的垫料混合均匀,并调节好水分。同时要补充益生菌、生土、盐、植物营养剂等。 7.4.5.2 更新 发酵床垫料的使用寿命3年5年。当垫料达到使用期限后,将其从垫发酵池中彻底清出,重新铺入 新的垫料。 7.4.5.3 空圈管理 空圈后先将垫料放置干燥20天。将垫料从底部翻弄一遍,视情况适当补充麸皮与菌液,重新由四 周向中心堆积成梯形,使其发酵至成熟,杀死病原微生物。同新垫料发酵技术一样,发酵
13、成熟的垫料摊 DB 63/T 12212013 5 平后用未发酵的锯末覆盖,厚度5厘米10厘米,间隔24小时后进猪饲养。或用薄膜密封覆盖发酵床, 充分发酵5天7天后,每平方米加入益生菌菌种0.5千克拌匀,喷上植物营养液5天7天后即可进猪。 对前期发生过重大动物疫情及发酵床发酵高温段上移、出现臭味、持水能力下降等需要彻底更新的垫 料,在圈内二次发酵生产生物有机肥,操作过程和产品标准应符合NY 884和NY 525要求。 7.4.5.4 温度控制 夏季管理主要立足于常规降温管理措施(如开动风机加快空气交换等),对发酵床体逐步减少垫料 的补水量,让垫料水分逐步控制到38%。将垫料适当压实, 日常养护
14、时不要深翻垫料,疏粪管理时只需 将表层垫料与粪尿混合均匀即可。适当加大补菌量,特别是粪尿集中排泄区。 8 饲养管理 8.1 饲养密度 20千克50 千克仔猪0.83头/平方米 1.25头/平方米;50千克-100千克育肥猪0.67头/平方米 0.83头/平方米;冬季育肥猪0.5头/ 平方米。20千克以下保育猪可适当 增加密度。同批饲养的猪体重相 差控制在4千克范围内。 8.2 营养管理 生猪的饲养按NY/T 5033 、NY 5032执行,饲料中不得添加抗生素、高剂量铜、锌等微量元素添加 剂。根据猪的生长情况,投入1015的符合GB 13078规定的青绿饲料。饲养用水符合NY 5027的规 定
15、。 8.3 疫病防治 生猪饲养过程中防疫按NY 5339、NY5 030执行,并根据当地疫病发生情况,制定合理的免疫程序, 正常免疫、监测。对发病猪及时诊断、隔离治疗,病死猪按相关规定处理。生猪在进圈前应先行驱除 体内外寄生虫。 8.4 消毒 人员出入、大门消毒池、车辆、办公及生活环 境、排污沟等环节消毒,按照NY 5030执行。圈舍在 饲养过程中发酵床内严禁使用化学药品和消毒药物。必须对猪舍消毒,可将猪赶出猪舍,用塑料布将发 酵床封严后进行。 8.5 出栏 商品猪养殖采用全进全出制度。当猪只体重达90千克应及时出栏销售。出栏前经当地动物卫生监督 机构检疫合格方可出栏上市。 8.6 生产记录
16、养殖场应建立养殖生产记录,对每批、每群猪都应建立日志及效益分析。生产记录具体包括:品种、 饲料来源、饲料消耗、生产性能、淘汰情况;发病、治病情况;死亡原因、死亡率;无害化处理情况; 免疫,用药,销售、产地检疫等。生产记录表格参见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生 产记录应形成档案,由专人负责管理,保存期两年以上。 DB 63/T 12212013 6 A A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生产记录 生产记录见表A.1。 表A.1 生产记录 变 动 情 况 ( 数 量 ) 圈舍号 时间 合计 出生 调入 调出 死淘 存栏数 备注 注1:圏舍号:填写畜禽饲养的圈、舍、栏的编号或名称。
17、不分圈、舍、栏的此栏不填。 注2:时间:填写调入、调出和死淘的时间。 注3:变动情况(数量): 填写出生、调入、调出和死淘的数量。调入的需要在备注栏注明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编号, 并将检疫证明原件粘贴在记录背面。调出的需要在备注栏注明详细的去向。死淘的要在备注栏注明死亡和淘 汰的原因。变动合计=出生+调入-调出-死亡。 注4:存栏数:填写存栏数,为上次存栏数和变动数量之和。 DB 63/T 12212013 7 B B 附 录 B (资料性附录) 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使用记录 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使用见表B.1。 表B.1 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使用记录 投入产品名称 开始使用时间 生产厂家
18、批号加工日期 用 量 停止使用时间 备 注 注1:外购的饲料应在备注栏注明原料组成。 注2:自加工的饲料在生产厂家栏填写自加工,并在备注栏写明使用的药物、饲料添加剂的详细成分。 DB 63/T 12212013 8 C C 附 录 C (资料性附录) 消毒记录 消毒记录见表C.1。 表C.1 消毒记录 时间 消毒场所 消毒药名称 用药剂量 消毒方法 操作员签名 注1:时间:填写实施消毒的时间。 注2:消毒场所:填写圈舍、人员出入通道和附属设施等场所。 注3:消毒药名称:填写消毒药的化学名称。 注4:用药剂量:填写消毒药的使用量和使用浓度。 注5:消毒方法:填写熏蒸、喷洒、侵泡、焚烧等。 DB
19、63/T 12212013 9 D D 附 录 D (资料性附录) 免疫记录 免疫记录见表D.1。 表D.1 免疫记录 时间 圏舍号 存栏 数量 免疫 数量 疫苗 名称 生产 厂家 批号(有 效期) 免疫 方法 免疫 剂量 免疫 人员 备注 注1:时间:填写实施免疫的时间。 注2:圏舍号:填写动物饲养的圈、舍、栏的编号或名称。不分圈、舍、栏的此栏不填。 注3:批号:填写疫苗的批号。 注4:免疫数量:填写同批次免疫畜禽数量,单位为头。 注5:免疫方法:填写免疫的具体方法,如注射部位等方法。 注6:备注:记录本次免疫中未免疫动物的耳标号。 DB 63/T 12212013 10 E E 附 录 E
20、 (资料性附录) 诊疗记录 诊疗记录见表E.1。 表E.1 诊疗记录 时间 圏舍号 畜禽 标识编码 月龄 发病数 病因 诊疗 单位 诊疗 人员 用药 名称 用药 方法 诊疗 结果 注1:畜禽标识编码:填写15位畜禽标识编码中的标识序号,按批次统一填写。 注2:圏舍号:填写动物饲养的圈、舍、栏的编号或名称。不分圈、舍、栏的此栏不填。 注3:诊疗单位:填写做出诊断结果的单位,如某某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注4:诊疗人员:诊疗人员填写执业兽医的姓名。 注5:用药名称:填写使用药物的名称。 注6:用药方法:填写药物使用的具体方法,如口服、肌肉注射、静脉注射等。 DB 63/T 12212013 11
21、F F 附 录 F (资料性附录)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记录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记录见表F.1。 表F.1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记录 日 期 数 量 处理或死亡原因 畜禽标 识编码 处理方法 处理单位 (或负责人) 备 注 注1:日期:填写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日期。 注2:数量:填写同次处理的病死畜禽的数量,单位为头、只。 注3:处理或死亡原因:填写实施无害化处理的原因,如染疫、死因不明等。 注4:畜禽标识编码:填写15位畜禽标识编码中的标识顺序号,按批次统一填写。 注5:处理方法:填写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GB16548规定的无害化处理方法。 注6:处理单位:委托无害化处理场实施无害化处理的填写处理单名称;由本场自行实施无害化处理的由实施无害 化处理的人员签字。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