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65.020.01 B 15 备案号:351882012 DB63 青海省地方标准 DB 63/ T 11362012 防除狼毒复配除草剂防除狼毒技术 2012 - 06 - 15 发布 2012 - 07 - 01 实施 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63/ TXXXX I 前 言 本规程依据GB/T1.12009给出的规则编写。 本规程由青海省畜牧兽医科学院提出并归口。 本规程由青海省畜牧兽医科学院草原所负责起草。 本规程起草人: 王宏生、鲍根生、刚存武、曾辉、李宁、周青平、刘生财、侯秀敏、韩启龙、严振 英、李鸿林、纪亚君、彭忠山。 DB63/ T 11362012 1 防除狼
2、毒复配除草剂防除狼毒技术 1 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应用防除狼毒复配除草剂防除狼毒技术。 本规程适宜在青海省高寒草地应用防除狼毒复配除草剂进行狼毒防控。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2475 农药贮运、销售和使用的防毒规程 DB63/T 659 草地恶性毒草狼毒防治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程 3.1 防除狼毒复配除草剂 由苯氧基羧酸类和3,5,6三氯-2-吡啶基氧乙酸、增效剂和其它辅助剂,按一定比例混合加工而成
3、专用防除狼毒药剂。 3.2 常量喷雾 雾滴直径在200微米左右。 3.3 超低量喷雾 雾滴直径低于75微米。 4 防除狼毒复配除草剂使用技术 4.1 防除标准及原则 狼毒密度在每平方米3株以上就应该开展防治,防除原则按照DB63/T 659执行。 4.2 施药时间和气象条件 DB63/ T 11362012 2 施药时间为狼毒生长的盛花期;气象条件要求风速不超过4米/秒,晴天,无雨。施药后4小时内不 能有雨。 4.3 器械的选择 4.3.1 在狼毒密度达 3 株/平方米5 株/平方米、防除面积小于 1000 公顷,采用背负式常量喷雾器。 4.3.2 在狼毒密度大于 5 株/平方米、防除面积在
4、1000 公顷3000 公顷,采用背负式机动超低量喷雾 器。 4.3.3 在狼毒密度大于 5 株/平方米、防除面积大于 3000 公顷,地势平坦地区,采用牵引式超低量喷 雾机。 4.4 施药量控制 4.4.1 药量 4.4.1.1 用药量 750 毫升/公顷。 4.4.1.2 常量喷雾时用原药加水稀释 100 倍。 4.4.1.3 超低量喷雾时用原药。 4.4.2 超低量喷雾流量 喷头流量应根据施药器械喷洒部件性能确定有效喷幅,并测定行走速度。 作业时的喷头流量按公式(1): .(1) 7.2 VqB Q 式中: Q喷头流量,毫升/秒; V行走速度,米/秒; q要求施药量,升/公顷; B喷雾时
5、的有效喷幅,米。 4.5 施药前期准备 4.5.1 器械校正 施药前必须对施药器械的加压装置、药箱密封性、过滤装置完好性、喷头雾化效果等按要求进行校 正。 4.5.2 施药人员的配备 采用牵引式超低量喷雾机,每台配备3人;采用背负式喷雾器械,每台配施药人员12人。 4.5.3 施药人员编组 采用背负式喷雾器械,每5台编为一组,可23组同时作业,每组配信号员2名(负责作业队两端插 标旗)和机械维修员1名,采用牵引式超低量喷雾机,可1台或数台同时作业,根据需要配信号员和机械 维修人员。 4.6 施药作业 DB63/ T 11362012 3 4.6.1 施药时作业人员行走方向与风向垂直,沿着信号旗
6、方向隔行前进,严禁逆风施药和重复施药。 4.6.2 常量喷雾时,喷头距离地面保持 0.5 米以上,来回摆动喷头;超低量喷雾时,喷头距离地面保 持 1 米以上,喷头沿顺风方向,勿摆动喷头;牵引式超低量喷雾机施药时,喷头距离地面保持 3 米以上。 4.6.3 施药过程中遇喷头堵塞、器械故障时,应及时关闭截止阀,进行清理。 5 药效评价 防效达到90%以上,按照DB63/T 659要求进行药效评价。 6 安全防护 6.1 人员 施药作业人员应身体健康,严禁儿童、体弱多病者、孕妇参与施药。 6.2 防护 按照GB 12475要求,施药时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严禁用手接触农药,谨防药剂进入眼睛、接触皮 肤
7、或吸入体内。 7 施药后注意事项 7.1 警示标志 施药区要树立警示标志,禁牧7天。 7.2 废容器的处理 废容器集中销毁,不能及时处理的应妥善保管,应防止儿童和牲畜接触,严禁用做人、畜饮用用具。 7.3 清洁卫生 7.3.1 施药器械的清洗 严禁在小溪、河流或池塘等水源中冲洗或洗涮施药器械。 7.3.2 剩余药剂的处理 7.3.2.1 未用完药剂 未用完药剂应保存在其原包装中,并密封贮藏,不得用其他容器盛装,严禁用空饮料瓶分装剩余药 剂。 7.3.2.2 未喷完药剂 未喷完药剂在药剂标签许可的情况下,将剩余药剂用完。对于少量的剩余药剂,应集中保存。 7.3.3 防护服的清洗 施药作业结束后,
8、应立即脱下防护服及其他防护用具,装入事先准备好的塑料袋中带回处理。 DB63/ T 11362012 4 7.3.4 施药人员的清洁 施药作业结束后,施药人员应及时用肥皂和清水清洗身体,并更换干净衣服。 8 防除狼毒复配除草剂中毒现场急救 8.1 施药人员如果将农药溅入眼睛内或皮肤上,应及时用大量清水冲洗数次或携带农药标签前往医院 就诊。 8.2 施药人员如果出现头痛、头昏、恶心、呕吐等农药中毒症状,应立即停止作业,离开施药现场, 脱掉污染衣服或携带农药标签前往医院就诊。 9 防除狼毒复配除草剂的贮藏 9.1 贮藏的有效期 防除狼毒复配除草剂有效贮藏期2年,保证产品批次清楚,不应超期积压。 9.2 贮藏条件 应符合相应药品的温度、避光、湿度和通风等贮藏要求。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