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备案 号: 19099-2006青 海 省 地 方 标 准 DB DB63/572206融雪剂 Snow-m eltingagent 206-07-12发布 206-08-1实施青 海 省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发布发布发布发布 DB63/5722006 I 前 言本标 准由 青海 省技 术监 督局 提出 。 本标 准起 草单 位: 青海 省盐 业股 份有 限公 司。 本标 准由 青海 省盐 业股 份有 限公 司归 口解 释。 本标 准起 草人 :刘 生强 、王 书青 、王 力学 、温 怀轲 本标 准自 2006年 08月 01日起 实施 DB63/5722006 1 融雪剂1范围
2、本标 准规 定了 融雪 剂的 产品 分类 、技 术要 求、 检验 规则 、包 装、 标志 、运 输、 贮存 。 本标 准适 用于 生产 和使 用于 道路 、桥 梁及 其他 公共 设施 和公 共场 所的 融雪 剂产 品。2规范 性引 用文 件 下列 文件 中的 条款 通过 本标 准的 引用 而成 为本 标准 的条 款。 凡 是 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 , 其 随 后所 有 的修改 单 ( 不 包括 勘误 的内 容) 或 修 订版 均不 适用 于本 标准 , 然 而 , 鼓 励 根据 本标 准达 成协 议的 各方 研 究是否 可使 用这 些文 件的 最新 版本 。凡 是不 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
3、,其 最新 版本 适用 于本 标准 。 GB/T5462 2003工业 盐GB/T13025.1 1991 制盐 工业 通用 实验 方法 粒度 的测 定GB/T6920 1986水质 PH值的 测定 玻璃 电极 法GB/T5486.3 2001 无机 硬质 绝热 制品 实验 方法 含水 率的 测定GB/T13025.4 1991 制盐 工业 通用 实验 方法 水不 溶物 的测 定GB/T10124 1988金属 材料 实验 室均 匀腐 蚀全 浸试 验方 法 GB/T7475 1987水质 铜、 锌、 铅、 镉的 测定 原子 吸收 分光 光度 法GB/T7485 1987水质 总砷 的测 定 二
4、乙 基二 硫代 氨基 甲酸 银分 光光 度法GB/T7468 1987水质 总汞 的测 定 冷原 子吸 收分 光光 度法定 量包 装商 品计 量监 督管 理办 法 国家 质量 监督 检验 检疫 总局3产品 分类 融雪 剂按 其形 态分 为 两类 : 类: 固体 融雪 剂 类: 液体 融 雪剂4技术 要求4.1感官 指标固体 融雪 剂为 白色 或灰 白色 固体 ,无 异味 。 液体 融 雪剂 为 均一 液体 , 无异 味4.2融雪 剂性 能指 标符合 表 1规定 。 表 1融雪 剂性 能指 标:序 号 项目 指标 类 类1性状 粒径 6m 均一液体,不得分层或有沉淀物2水 分 6%(游离水分)
5、3溶解速度 氯化钠 a的溶解速度 4PH值 6.5 9.05水不溶物 5%6融雪能力试验 氯化钠 a融雪能力的 90% DB63/5722006 2 5试验 方法5.1感官 指标目测 、嗅 辨检 验。5.2性状5.2.1固体 融雪 剂粒 径检 测用 筛孔 径为 6分 样筛 ,按 GB/T13025.1测定 5.2.2液体 融雪 剂以 视觉 检验 ,均 一液 体, 不得 分层 或有 沉淀 物。5.3水 分 (固 体融 雪剂 )水 分的 测定 按 GB/T5486.3含水 率的 实验 方法 进行 。5.4溶解 速度 (固 体融 雪剂 )20 条件 下, 将 200g融雪 剂放 入 2000ml烧杯
6、 中加 水至 1000ml,不 断搅 拌, 至全 部溶 解为 止, 记录全部 溶解 的时 间。 在同 等条 件下 作氯 化钠 对比 试验 。 5.5PH值的 测定PH值的 测定 按 GB/T6920进行 。5.6水不 溶物水不 溶物 测定 按 GB/T13025.4进行 。5.7融雪 能力5.7.1试验 设备 和材 料 5.7.1.1试验 设备 :a低温 恒温 箱 b低温 温度 计c10ml量筒 d100ml瓷蒸 发皿5.7.1.2材料制备 冰块 : 在 两 个 100ml瓷蒸 发皿 中各 加入 50ml水, 放 入 10 恒温 箱内 冷冻 12小时 , 制 备 成形 状相同 的冰 块。 融雪
7、 剂试 液的 配制 :准 确取 适量 融雪 剂, 配制 成 0.2g/ml的融 雪剂 试液 500ml,摇 匀备 用。5.7.2试验 方法取融 雪剂 试液 6ml(V0), 在 恒 温 箱 内 -10 条件 下倒 入制 备的 冰块 中, 30min后计 量液 体的 总体 积 (V 融雪剂 ), 减 去 融雪 剂溶 液 6ml(V0), 差 值 为融 化出 水的 体积 即融 冰能 力 (以融 冰能 力代 表融 雪能 力 )。 在同等 条件 下氯 化钠 对比 试验 。 5.7.3试验 结果 计算按下 式计 算 : 7金属碳钢腐蚀试验 氯化钠 a的腐蚀率的 60%8重金属含量 铅 50mg/kg砷
8、5mg/kg镉 5mg/kg 汞 0.5mg/kga.本标准中各项试验使用的氯化钠均为 GB/T5462 203日晒工业盐二级品。b.指 1m2草坪施撒融 雪剂 有效 成分 的质 量( g)。本标准中各项 试验 溶液 均 为 0.2g/mL(包括固体 和液 体),固体融 雪 剂 溶 液 浓 度 为 每 毫 升 溶 液 含 融 雪 剂 的 质 量 , 液 体 融 雪 剂 溶 液 浓 度 为 每 毫 升 溶 液 含 融 雪 剂 有 效 成 分 的质 量。 DB63/5722006 3 K=V融雪剂 V0 100%( 1)V氯化钠 V0( 1)式 中: K融雪 剂与 氯化 钠的 融雪 能力 比:V
9、融雪剂 融雪 剂所 融的 液体 总体 积 ml:V氯化钠 氯化 钠所 溶的 液体 总体 积 ml:V0融雪 剂或 氯化 钠溶 液体 积 6ml。5.8金属 碳钢 腐蚀 试验按 GB/T10124进行 ,试 验时 间 48小时 。在 同等 条件 下作 氯化 钠对 比试 验。5.9重金 属含 量 5.9.1铅测 定按 GB/T7475进行 。5.9.2砷测 定按 GB/T7485进行 。5.9.3镉测 定按 GB/T7475进行 。5.9.4汞测 定按 GB/T7468进行 。6检验 规则 6.1抽样由相 同的 工艺 、 配 方 、 原 辅 料生 产的 一次 交付 的产 品视 为一 批。 每 批
10、产品 以袋 ( 件 ) 为 单 位根 据 批量大 小抽 取样 品。 固体 融雪 剂取 样以 袋为 单位 根据 批量 大小 按表 2确定 进行 ,液 体融 雪剂 取样 以件 为单位根 据批 量大 小按 表 3确定 进行 , 表 2固体 融雪 剂取 样数 量 取样 时, 用 取 样器 插入 袋子 中部 采样 , 每 份 样重 不得 不少 于 300g, 样品 混合 均匀 后, 以 四 分法 缩 分为两 等份 ;每 份重 1000g; 一份 检验 ,一 份保 存于 密封 的棕 色广 口瓶 中三 个月 ,以 备复 检或 仲裁 。表 3液体 融雪 剂取 样数 量 取样 时, 将 液体 融雪 剂 充分 摇
11、匀 后 用移 液管 插入 容器 中部 采样 ,每 份样 重不 得不 少于 200mL,采 样品摇 匀后 分为 两等 份; 每份 1000mL; 一份 检验 ,一 份保 存于 密封 的棕 色细 口瓶 中三 个月 ,以 备复 检或仲裁 。6.2检验 项目 批量(袋) 取样数量(袋) 120 7120 40 140 20 1620 40 2 40 30 批量(件) 取样数量(件) 180 10180 40 1340 10 1710 20 21 20 26 DB63/5722006 4 6.2.1型式 检验在下 述情 况下 , 应 委 托有 资质 的检 验机 构, 按 本 标准 规定 的全 部项 目进
12、 行型 式检 验, 并 出 具检 测 报告以 监督 产品 质量 。 a).新产 品定 型鉴 定、 老产 品转 型再 生产 或企 业停 产一 年以 上恢 复再 生产 时;b).原材 料或 生产 工艺 有较 大变 动时c).质量 监督 机构 或行 业管 理部 门提 出要 求时 d).正常 生产 时每 两年 检验 一次 ;6.2.2出厂 检验每批 产品 须按 表 1中 16项进 行检 验,产 品 经检 验合 格后 方可 出厂 ,同 时封 存同 批号 1000g样品 备 查 ;检验 报告 随货 同行 交受 货方 。 6.3判定 规则表 1中第 6、 7、 8项中有一项不合格既判定该产品不合格;其他各项
13、不合格时,应抽取同批产品 的备 用样 ,按 不合 格项 进行 复检 ,复 检仍 达不 到本 标准 规定 判定 该批 产品 不合 格。 7包装 、标 志、 运输 、贮 存7.1包装固体产品用塑料编织袋,内衬塑料袋包装。液体产品由生产厂根据各自产品要求确定包装。每件净含 量可 根据 受货 方要 求确 定。 7.2标志产品 包装 应标 明: 产 品 名称 、 本 标 准编 号、 净 含 量、 生 产 日期 ( 批 号) 、 贮 存 期、 生 产 单位 、 地 址和联 系方 法, 并注 明 “ 严禁 食用 ” 。企 业根 据产 品性 状确 定贮 存期 ,同 时附 合格 证及 产品 使用 说明 书。产品 使用 说明 书上 应明 确产 品使 用方 法、 使用 量、 注意 事项 及过 量使 用的 危害 。 7.3运输运输 工具 必须 清洁 、 干 燥 , 运 输 装卸 时应 轻装 轻卸 , 防 止 包装 破损 , 产 品 受潮 。 产 品 出厂 后, 由 于 运输 、保 管不 善, 使品 质下 降时 ,应 由有 关责 任方 负责 。 7.4贮存产品 应贮 存于 通风 、干 燥、 防雨 、防 潮、 防晒 处妥 善保 管, 防止 包装 破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