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65.020.30 B43 备案号:72067-2020 DB63 青 海 省 地 方 标 准 DB 63/T 17872020 出栏牦牛适度补饲技术 2020 - 05 - 26发布 2020 - 07 - 01实施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63/T 17872020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青海省农业农村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青海省畜牧兽医科学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璐、崔占鸿、项洋、刘书杰、柴沙驼、王迅、郝力壮。 本标准由青海省农业农村厅监督实施。 DB63/T 17872020 1 出栏牦牛适度补饲技术 1
2、 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放牧饲养条件下出栏牦牛适度补饲的技术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青海省牦牛生产区的2岁和3岁牦牛适时出栏养殖。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NY 5126 无公害食品 肉牛饲养兽医防疫准则 3 定义 下列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出栏牦牛 年龄为2岁和3岁,在草地放牧饲养的基础上,通过适度补饲技术提高营养饲养后生长达到规定出栏 体重的牦牛。 3.2 适度补饲 以家畜需要量和草地供给量为判定依据,结合牦牛的干物质采食量,采用“缺多
3、少,补多少”方法 实施出栏牦牛营养补饲,提高其生产性能的调控过程。 4 操作规范及技术要求 4.1 出栏牦牛草地放牧管理 4.1.1 放牧草场分夏季草场和秋季草场,夏季草场放牧时间为6月1日至8月20日,秋节草场放牧时 间为8月21日至9月30日。 4.1.2 放牧时间。夏季草场为7:0019:00,秋节草场为8:0018:00。 4.1.3 理论营养载畜量。夏季放牧草场每公顷载畜量2.5头3头出栏牦牛,秋季放牧草场每公顷载 畜量为5头6头出栏牦牛。 4.2 出栏牦牛适度补饲技术 4.2.1 补饲精料配方及养分含量 DB63/T 17872020 2 补饲精料由玉米、豆粕、菜籽粕、棉籽粕、菜籽
4、油、磷酸氢钙、石粉、膨润土和预混料等组成,制 成颗粒型饲料,具体原料组成和营养水平见附录A。 4.2.2 补饲时间 补饲时间为当年6月9月,共4个月。 4.2.3 精料补饲量 4.2.3.1 6月初至7月中旬,2岁牦牛精料补饲量1.25 kg、3岁牦牛1.50 kg。 4.2.3.2 7月中旬至8月底,2岁牦牛精料补饲量0.85 kg、3岁牦牛1.00 kg。 4.2.3.3 9月份,2岁牦牛精料补饲量1.20 kg、3岁牦牛2.00 kg。 4.2.4 补饲方法 牦牛归牧后,按年龄和体重进行分群,根据不同时间的精料补饲量投喂。 4.2.5 饮水 为了防止牦牛夏、秋季草场(地处在高山地区)放牧
5、时没有得到充足的饮水,归牧补饲时同时提供 给牦牛清洁的饮水,有益于牦牛的生长和健康状况。 4.3 出栏牦牛体重测定 4.3.1 出栏牦牛每月称重1次,每次称重连续2天,称重时间在早晨放牧前空腹进行,具体采用动物 称重系统测定。 4.3.2 2岁牦牛日增重平均大于等于600 g,3岁牦牛日增重平均大于等于650 g。 4.3.3 2岁牦牛出栏体重大于等于150 kg,3岁牦牛出栏体重大于等于200 kg。 5 注意事项 5.1 确保做好牦牛的定期防疫及驱虫工作,按照NY 5126实施。 5.2 因夏、秋季节雨水较多,补饲精料存放过程中,注意观察精料是否有发霉变质的问题,确保精料 质量良好才能使用
6、。 5.3 补饲时间正处于草地暖季牧草生长期,牧草鲜嫩,适口性好,会出现牦牛采食精料少甚至不采食 的情况,此时采用口腔涂抹少量精料诱导采食的办法,牦牛会逐渐开始采食并适应精料补饲。 DB63/T 17872020 3 A A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出栏牦牛适度补饲精料配方及养分含量 B 出栏牦牛适度补饲精料配方及养分含量见表A.1. 表A.1 出栏牦牛适度补饲精料配方及养分含量 原料 含量(%) 营养物质 含量 玉米 71 ME(Kcal/g) 3.14 豆粕 10 DM(%) 90.45 菜粕 5 CP(%) 15.43 棉粕 8 EE(%) 3.51 菜籽油 1 ADF(%) 5.29 磷酸氢钙 1 NDF(%) 13.33 石粉 1 HC(%) 8.04 食盐 1 ASH(%) 6.08 膨润土 1 Ca (%) 0.83 预混料 1 P (%) 0.42 注:为风干基础。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