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91.140 DB63 青海省地方标准 DB 63/ 9572011 电梯安全使用工作规范 2011 - 03 - 21 发布 2011 - 05 - 01 实施 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63/ 9572011 I 前 言 本规范依据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编写。 本规范由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并归口。 本规范起草单位: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青海省特种设备检验所、青海联创 科技电气有限公司。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路兴洲、王永利、巩盛、温玉龙、刘勇、马宁社。 DB63/ 9572011 1 电梯安全使用工作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对电梯使用单位的岗位
2、职责、管理制度和维护保养单位职责做了基本规定。 本规范适用于列入特种设备目录的电梯。 本规范不适用于个人和单个家庭使用的电梯。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B63/ 767 电梯使用管理与维修保养规定 特种设备目录(国质检锅200431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 特种设备 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 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3.
3、2 电梯 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 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 3.3 使用单位 是指具有在用电梯管理权利和管理义务的法人、 其它组织和个体工商户。 其既可以是电梯所有权人, 也可以是受电梯所有权人通过合同委托、 同意承担电梯安全管理责任的具有在用电梯管理权利和管理义 务的单位或组织。 3.4 维护保养单位 DB63/ 9572011 2 取得相应许可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的单位。 3.5 电梯作业人员 包括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和电梯司机。 3.6 日常维护保养 是指对电梯进行清洁、润滑、调整、更换
4、易损件和检查等日常维护和保养性工作。其中清洁、润滑 不包括部件的解体,以及调整和更换易损件不会改变任何电梯性能参数。 3.7 严重事故隐患 在用电梯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为严重事故隐患: a) 使用非法生产的电梯; b) 使用的电梯缺少安全装置,或者安全装置失灵; c) 使用应当予以报废的电梯或者不符合规定参数范围的电梯; d) 使用未经检验检测或者经检验检测后,判定为不合格的电梯; e) 使用有明显故障或异常情况的电梯,或者使用经责令整改而未予整改的电梯; f) 电梯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而继续使用的。 3.8 重大维修 是指对电梯安全保护装置或者主要部件进行更新或整体拆卸维修, 但不改变电梯性能参
5、数与技术指 标的过程。 3.9 改造 是指改变电梯受力结构、 传动系统或控制系统等, 致使电梯的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发生变更的过程。 3.10 一般维修 不属于改造和重大维修的其它维修活动的总称。 3.11 监督检验 是指由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对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进行验证性检验。 DB63/ 9572011 3 3.12 定期检验 指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对在用电梯定期进行的检验。 4 岗位职责 4.1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岗位职责 4.1.1 全面负责本单位电梯安全、节能工作。 4.1.2 组织贯彻与
6、电梯安全、节能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 4.1.3 组织建立适合本单位情况的电梯安全、节能管理体系,明确电梯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职责、权 限。 4.1.4 批准本单位电梯安全、节能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 检查。 4.1.5 保证本单位电梯安全、节能必要的资源投入。 4.1.6 发生电梯事故后,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抢救并应在 1 小时内向有关部门报告,配合 事故调查处理。 4.1.7 其它需要明确的职责。 4.2 电梯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岗位职责 4.2.1 贯彻执行与电梯安全、节能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 4.2.2 负责组织制定、修订本单位
7、电梯安全、节能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 援预案,并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批准。 4.2.3 组织电梯安全会议,提出电梯安全、节能运行的各项要求。 4.2.4 组织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参加电梯事故救援,配合事故调查。 4.2.5 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电梯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有关规章制度的培训。 4.2.6 接到安全隐患报告后,组织整改并报告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4.2.7 其它需要明确的职责。 4.3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4.3.1 具体负责电梯的安全、节能工作。 4.3.2 负责建立和管理电梯安全技术档案。 4.3.3 负责制定本单位电梯的维护保养计划和定期检
8、验计划,并组织落实。 4.3.4 定期检查电梯运行、维护保养情况,发现异常情况时立即通知维护保养单位及时处理,制止违 章行为,并做好记录。 4.3.5 检查电梯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检验标志和警示标志,确保齐全清晰。 4.3.6 监督维护保养工作过程和质量,对维护保养记录签字确认。 4.3.7 当电梯出现故障或发现安全隐患时,应及时组织实施整改;电梯存在安全隐患需要停止使用的, 有权作出停止使用的决定,并立即报告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 4.3.8 遇到影响电梯运行或电梯乘客人身安全的突发性事件时,应当迅速采取措施,停止电梯运行。 4.3.9 发生困人等紧急情况时,立即通知电梯维护保养单位进行施救,同
9、时采取相应措施组织救援。 4.3.10 妥善保管电梯层门、机房和电源钥匙。 DB63/ 9572011 4 4.3.11 开展日常巡回检查,做好记录。 4.3.12 参加电梯事故应急救援,配合事故调查。 4.3.13 其它需要明确的职责。 4.4 电梯司机岗位职责 4.4.1 严格执行电梯安全操作规程,遵守电梯安全管理制度。 4.4.2 熟悉本单位电梯的基本性能,熟练掌握电梯操作技能。 4.4.3 按规定如实填写电梯运行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4.4.4 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和维护保养单位。 4.4.5 配合维护保养工作,如实反映电梯运行状况。 4.4.6 及时
10、制止乘客的不安全行为。 4.4.7 发生困人等紧急情况时,立即通知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或电梯维护保养单位进行施救,同时安抚 乘客耐心等待救援。 4.4.8 参加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4.4.9 积极参加电梯事故的救援,配合事故调查。 4.4.10 其它需要明确的职责。 5 管理制度 5.1 巡回检查制度 5.1.1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对本单位电梯开展日常巡回检查,做到定时、定点、定内容,并认真做好 记录。 5.1.2 定期对电梯紧急报警装置进行检查。 5.1.3 定期检查通往机房的通道和机房内的消防设施。 5.1.4 在巡查中发现电梯故障、异常情况和困人事件时,应立即通知维护保养单位。 5.1
11、.5 其它需要制定的内容。 5.2 定期检验制度 5.2.1 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制定电梯定期检验计划,并在安全检验标志有效期届满前个月向检验检测 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 5.2.2 检验前,安全管理人员应做好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等准备工作。 5.2.3 检验时,安全管理人员应在现场配合检验单位做好检验工作。 5.2.4 检验后,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办理领取检验报告的各项手续。经检验发现问题时,安全管理人员 应组织相关部门按期整改。 5.2.5 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不得继续使用。 5.2.6 电梯停用 1 年以上或者停用期跨过 1 次定期检验日期时, 应在封存后 30 日内到特种设备安全监
12、 督管理部门办理停用手续,并张贴停用标志。重新启用时,应当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启用 手续,并向检验检测机构提出检验申请。 5.2.7 其它需要制定的内容。 5.3 电梯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DB63/ 9572011 5 5.3.1 电梯作业人员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后, 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和管理工作。 5.3.2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对电梯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并有记录。 安全教育和技 术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 a) 电梯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标准; b) 电梯安全操作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c) 电梯常见的危险、危
13、害因素和防范措施; d) 事故应急处理技能; e) 事故案例分析; f) 事故报告和处理。 5.3.3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建立培训、教育档案,及时安排电梯作业人员按规定复审特种设备作业 人员证书。 5.3.4 其它需要制定的内容。 5.4 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5.4.1 电梯的维护保养应符合法规、规范和标准的要求,保证电梯的安全性能。 5.4.2 电梯的维护保养工作必须按规定通过合同委托,由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每部电梯应至少 每 15 天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5.4.3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制定电梯维护保养计划。电梯维护保养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 a) 维护保养的项目及内容; b
14、) 维护保养的时间和周期; c) 备品、备件采购计划; d) 资金预算。 5.4.4 日常维护保养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 a) 日常维护保养的内容和要求; b) 日常维护保养的时间和周期; c) 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d) 电梯困人时,维修保养作业人员接到通知后及时抵达的时间; e) 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和相关技术资料的保存方式。 5.4.5 电梯的维护保养分为半月、季度、半年和年度维护保养,其维保的基本项目(内容)和要求应 符合 DB63/767。 5.4.6 其它需要制定的内容。 5.5 故障处理及隐患整改制度 5.5.1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落实故障处理和隐患整改。 5.5.2 电梯出
15、现故障和异常情况时,立即停止使用,及时报告,并通知维护保养单位。 5.5.3 对电梯维护保养单位提出的书面整改意见,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予以确认并负责组织落实。 5.5.4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做好故障和隐患记录,并汇总保存到安全技术档案。 5.5.5 其它需要制定的内容。 5.6 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5.6.1 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收集和管理安全技术档案。 5.6.2 安全技术档案应当按照一梯一档建立。 DB63/ 9572011 6 5.6.3 安全技术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a) 电梯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b) 电梯使用注册登记表; c) 自检和定期检验报告;
16、 d) 巡回检查记录; e) 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f) 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g) 维修、改造资料; h) 电梯维护保养合同。 注:电梯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电梯使用注册登记表,维修、改造资料和事 故记录应当长期保存,其它资料至少保存两年。 5.6.4 使用单位变更时,应向新使用单位移交安全技术档案。 5.6.5 其它需要制定的内容。 5.7 机房和井道管理制度 5.7.1 非电梯作业人员不准进入机房,遇特殊情况须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陪同,方可进入机房。 5.7.2 机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其它物品、设施,机房内应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并确保其 有效性。
17、5.7.3 督促维护保养单位做好机房设备清洁工作。 5.7.4 机房应通风良好、光线充足、门窗完好、开启灵活,无渗水。 5.7.5 机房应做到随时上锁,钥匙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保管。 5.7.6 通往机房的通道不得堆放杂物。 5.7.7 井道内不得安装与电梯无关的其它设备。 5.7.8 其它需要制定的内容。 5.8 层门、机房和电源钥匙的使用及管理制度 5.8.1 层门钥匙应按规定办理备案,并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妥善保管,层门钥匙应由电梯维护保 养人员或本单位电梯作业人员按照正确的操作方法使用,严禁其它无关人员使用。 5.8.2 机房钥匙、电源钥匙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保管和使用,严禁其它无关
18、人员保管和使用。 5.8.3 其它需要制定的内容。 5.9 意外事件或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与应急救援演练制度 5.9.1 设置紧急报警装置,其终端设在能够有效响应的区域,该报警装置应保证其有效性、可靠性和 持续性。 5.9.2 发生困人意外事件时,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及时采取措施,安抚乘客,通知维护保养单位实施 救援。 5.9.3 发生其它意外事件(井道进水、火灾等)时,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及时采取措施疏散乘客,并 停止使用电梯。 5.9.4 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预案应明确以下内容: a) 应急救援组织、相关人员职责与权限; b) 应急状态及处置措施,实施应急救援的方法、步
19、骤和措施; c) 与专业救援组织的联络方式。 DB63/ 9572011 7 5.9.5 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演练全过程要做好记录。记录包括时间,演练内容,负责人,参加人 员,事故类型,演练效果、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等,并持续改进应急救援预案。 5.9.6 其它需要制定的内容。 5.10 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 5.10.1 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报告;法定代表人(负 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 1 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的县以上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情 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的县以上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5.10.2
20、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a)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概况以及电梯种类; b) 事故发生初步情况,包括事故简要经过、现场破坏情况、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和涉险 人数、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初步确定的事故等级、初步判断的事故原因; c) 已经采取的措施; d) 报告人姓名、联系电话; e) 其它有必要报告的情况。 5.10.3 其它需要制定的内容。 6 维护保养单位职责 6.1 维护保养中严格执行国家安全技术规范和 DB63/ 767 的要求,对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负 责,保证日常维护保养质量,并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 6.2 应依照电梯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
21、求,制定电梯的维护保养方案和合理的保养计划,对电梯各 运动部件、安全保护装置及基本功能进行清洁、润滑、检查、调整,更换不符合要求的部件,保证电梯 能够正常、安全运行。 6.3 制定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至少每半年针对本单位维护保养的不同类别(类型)电梯进行一次应 急救援演练。 6.4 应设立 24 小时维护保养值班电话,接到电梯困人故障报告后,应当做详细记录;电梯维护保养人 员必须及时抵达故障电梯所在地实施现场救援,抵达时间不应超过 30 分钟。 6.5 每部电梯的维护保养记录应及时归档,档案至少保存 6 年。 6.6 应协助使用单位制定电梯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 6.7 电梯维护保养人
22、员应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定期接受安全教育与培训,培训记录存档。 6.8 在维护保养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应当书面告知电梯使用单位;发现严重事故隐患,应同时向当 地县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6.9 对维护保养的电梯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自行检查。自行检查在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定期检验 之前进行,自行检查项目根据使用状况决定,但不少于电梯定期检验规定的项目及内容。自行检查报告 须由使用单位和维护保养单位共同确认。 6.10 维护保养单位应对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及其与实物的一致性负责。 6.11 提醒使用单位及时申报定期检验, 电梯维护保养人员应配合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电梯的定 期检验。 6.12 对维护保养的电梯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与转包。 6.13 其它需要明确的职责。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