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03.200 A 00 备案号:60235-2018 DB63 青 海 省 地 方 标 准 DB 63/T 16772018 乡村旅游点(接待户)等级划分与评定 2018 - 06 - 25发布 2018 - 09 - 25实施 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63/T 16772018 I 目 次 前言.I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与定义.1 4 乡村旅游点(接待户)等级及标识.2 4.1 乡村旅游点(接待户)等级.2 4.2 乡村旅游点(接待户)等级标识、标牌.2 5 乡村旅游点(接待户)等级划分总则.2 5.1 基本要求.2 5.2 设施.2 5.3
2、安全.2 5.4 卫生.3 5.5 环境、卫生保护.3 5.6 旅游服务.3 5.7 旅游服务人员.3 6 乡村旅游点(接待户)星级划分条件.3 6.1 一星级乡村旅游点(接待户).3 6.2 二星级乡村旅游点(接待户).5 6.3 三星级乡村旅游点(接待户).7 6.4 四星级乡村旅游点(接待户).10 6.5 五星级乡村旅游点(接待户).13 7 乡村旅游点(接待户)等级评定评分标准.17 7.1 满分.17 7.2 项目分类及最高得分.18 7.3 各等级基础分.18 7.4 乡村旅游点(接待户)等级划分评分细则.18 8 乡村旅游点(接待户)等级申报.19 8.1乡村旅游点(接待户)等
3、级申请必备条件.19 8.2乡村旅游点(接待户)等级申报后期限.19 9 乡村旅游点(接待户)等级评定.19 9.1乡村旅游点(接待户)等级申报受理单位.19 9.2乡村旅游点(接待户)等级评定程序.19 附录A(规范性附录) 乡村旅游点(接待户)等级评定评分标准.20 DB63/T 16772018 II 附录B(规范性附录) 乡村旅游点(接待户)等级评定申报表.34 DB63/T 16772018 III 前 言 本标准的编写符合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 本标准代替DB63/T 640-2007乡村旅游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 本标准与DB63/T 640-2007相比,修改如下
4、: 修改标准名称、适用范围和术语与定义; 增加了五星级乡村旅游点(示范村)的评定内容; 突出了乡村旅游发展环境建设及消防、环卫的基本要求; 增设了旅游购物、公众信息传播及旅游标识、特色项目体验等内容。 本标准由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厅提出并归口管理。 本标准起草单位:青海省旅游发展委员会、青海师范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小梅、罗赟敏、闫璐璐、高晓辉、朱斌、程晨辉、雷翼丞、邵迎。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DB63/T 640-2007。 DB63/T 16772018 1 乡村旅游点(接待户)等级划分与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乡村旅游点(接待户)质量等级划分的依据、条件、评定的
5、基本要求及从事乡村旅游 活动的经营单位(户)等级评定标准、服务要求和管理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从事乡村旅游活动的乡村旅游点(接待户)、农(牧)家乐等经营单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9664 文化娱乐场所卫生标准 GB/T 10001.1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T 10001.2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2
6、部分:旅游休闲符号 GB 1493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炊)具 GB/T 15566(所有部分)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设置原则与要求 GB/T 15971 导游服务规范 GB/T 16766 旅游业基础术语 GB/T 16868 商品经营服务质量管理规范 GB 16889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GB 18483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GB/T 18972 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 GB/T 18973 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GB/T 26361 旅游餐馆设施与服务等级划分 3 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与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乡村旅游 以农(牧)民为经营主体,以乡村(牧场)独特
7、的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田园风光、农业生产经营 活动、民俗风情、农耕文化、游牧文化、乡(牧)村聚落等为主要吸引物,以城市居民为目标市场,满 足旅游者观光游览、体验、休闲娱乐、餐饮、住宿、度假、健身养生、购物等需求的特色旅游业态。 DB63/T 16772018 2 3.2 乡村旅游点(接待户) 是指位于农村(牧区),能够开展乡村旅游活动的空间区域,具备相应的旅游服务设施及相应的旅 游经营管理机构。即以独特的乡村(牧区)景观、优美的生态环境、参与性很强的农(牧)业活动、传 统的民间技艺和丰富的民俗娱乐活动等乡土特色的旅游资源为吸引物,通过相应设施、设备及人员的投 入,能够开展乡村旅游活动的空间区域
8、。 3.3 农(牧)家乐 本标准所指的农(牧)家乐是指在农(牧)区,农民利用自家院落或被经营者租用的场所,依托其 田园风光、自然景点,以优质优价的经营手段,吸引游客前来吃、住、行、游、娱、购的经营场所。 4 乡村旅游点(接待户)等级及标识 4.1 乡村旅游点(接待户)等级 本标准将乡村旅游点(接待户)的等级共划为五个质量等级。 4.2 乡村旅游点(接待户)等级标识、标牌 通过评审后的乡村旅游点(接待户)可获得相应机构颁发的标牌和证书。 5 乡村旅游点(接待户)等级划分总则 5.1 基本要求 包括乡村旅游点(接待户)硬件设施和服务设施、安全标准、卫生、环境及服务质量等方面基本要 求。凡乡村旅游点
9、(接待户)的基础硬件设施、服务水平与运营管理等,必须符合安全、消防、卫生、 环保等现行有关法规和标准,并能充分保障游客人身和财产安全。 5.2 设施 5.2.1 硬件设施齐备到位,通水通电,游客感觉舒适。 5.2.2 交通设施完善,具备停车功能并具备协调组织能力。 5.2.3 各活动区的配套设施与安全设施齐全有效。 5.2.4 配套设施如住宿、餐饮等功能完善,满足要求。 5.2.5 通讯设施完善,确保畅通稳定。 5.2.6 乡村旅游点(接待户)内住宿、餐饮、游憩等相关配套设施,其建筑物和配套项目的使用权应 一致。 5.3 安全 5.3.1 乡村旅游点(接待户)消防、电力(器)安全必须满足国家的
10、相关规定。 5.3.2 经营单位应当制定相应保障安全运行的应急预案并具备基本解决方法。 5.3.3 掌握火灾扑救基本知识、了解自救互救知识,配备必要、充足、有效的各项消防安全设施。 DB63/T 16772018 3 5.3.4 制定突发自然灾害、食品中毒等应急预案,确保乡村旅游点的正常经营。 5.3.5 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安全监督、操作规程,并确保严格执行。 5.3.6 设备运行正常、安全、可靠,各功能区设置必须设置警示标识。 5.3.7 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 5.3.8 电力电器系统安全保护装置完好有效。 5.3.9 乡村旅游接待点(接待户)安全工作设有专职人员负责。 5.4
11、 卫生 5.4.1 遵守国家、地方政府的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 5.4.2 制定各项卫生制度和措施,定期进行各项卫生检查。 5.4.3 饮用水符合GB 5749的相关规定。 5.4.4 从业人员须持健康证上岗。 5.5 环境、卫生保护 5.5.1 空气质量、污水排放、噪声排放、油烟排放达到国家相关要求,经营场所附近至少25 m内无 污染性单位和污染源。 5.5.2 各项环保设施设备养护良好,加强污染源控制,不造成环境污染和其它公害。 5.5.3 乡村旅游经营区生态状况良好、环境整洁,与周边环境协调,周围无污染单位和污染源。 5.5.4 建立环境卫生规章制度、各项卫生制度与措施,设专人负责执
12、行,定期进行各项卫生检查。 5.5.5 餐饮设施应符合国家及省市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并获得食品卫生许可证。 5.5.6 垃圾箱布局合理,数量满足需求,生活垃圾能够集中收集、统一处理。 5.5.7 旅游厕所清洁、无异味,公共厕所应符合GB/T 18973的规定。 5.5.8 环境卫生要求应符合当地部门的规定。 5.5.9 餐具卫生应符合GB 14934的规定。 5.6 旅游服务 5.6.1 建立服务质量监督保证体系,定期进行服务质量考核。 5.6.2 能提供咨询和投诉服务并明示所有收费项目,设有旅游服务质量投诉电话和意见簿,认真并及 时地处理游客投诉。 5.6.3 遵守国家法律和省市行政规
13、定,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交易。 5.6.4 尊重游客的宗教信仰、民族风俗和个人习惯。 5.6.5 对游客热情、友好、礼貌、真诚,一视同仁。 5.6.6 自觉保护自然资源、社会资源和地方特色民俗文化,倡导绿色消费。 5.7 旅游服务人员 5.7.1 服务人员应具备良好的道德素养、职业素养,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公开公平,服务主动热情, 用语文明,待人礼貌。 5.7.2 咨询服务人员、导游或讲解员尽量能用普通话为游客服务。 6 乡村旅游点(接待户)星级划分条件 6.1 一星级乡村旅游点(接待户) DB63/T 16772018 4 6.1.1 总体环境及基础设施 6.1.1.1 总体环境 总体环
14、境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经营区周边生态环境较好,整洁卫生; b) 经营区内用于接待的建筑面积不少于100 m 2 ,地面经过硬化处理。 6.1.1.2 基础设施 基础设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外部交通基本通畅; b) 有停车场所; c) 设有垃圾桶; d) 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必要的标识牌,字体易于识别。 6.1.2 接待设施 6.1.2.1 餐厅设施 餐厅设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a) 餐厅的使用面积不少于60 m 2 ,能同时容纳30人就餐; b) 餐厅地面已做硬化处理,防滑、易清洗; c) 按要求设置清洗水池,食品原料和餐具分开清洗,有冷藏、冷冻、消毒设施。 6.1.2.2 厕所 厕所应符合
15、下列要求: a) 男女分设,排污合理; b) 通风、采光、照明条件良好; c) 厕所内备有手纸筐、洗手设施等,环境整洁、防蚊虫。 6.1.2.3 标识 标识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合理设置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b) 交通道路设有指示牌。 6.1.3 服务质量要求 6.1.3.1 服务基本原则 服务基本原则应符合下列要求: a) 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诚实信用、公平交易; b) 尊重游客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 c) 对游客礼貌、友好、真诚,平等相待、一视同仁。 6.1.3.2 服务基本规范 服务基本规范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着装整洁,表情自然,举止得体,热情适度; DB63/T 1677
16、2018 5 b) 语言文明,表达清晰。 6.1.3.3 服务人员业务能力、身体素质与技能要求 服务人员业务能力、身体素质与技能要求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服务人员应通过培训; b) 掌握相应的业务知识和服务技能,基本对服务场所内的相关设施能够熟练运用; c) 从业人员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并进行定期健康体检。 6.1.4 特色活动 6.1.4.1 可利用周边的休闲场所尽可能为游客编排休闲路线。 6.1.4.2 至少有1项反映乡村旅游的特色活动。 6.1.4.3 周边乡村景观具有一定的观赏性。 6.1.4.4 有4个以上具有乡村风味、地方特色的菜点。 6.1.5 安全要求 6.1.5.1 经营
17、用房牢固,相关设施安全有效。 6.1.5.2 危险易发地段必须设有警示标志。 6.1.5.3 杜绝卖淫、赌博、贩毒、吸毒及封建迷信等违法活动。 6.1.5.4 做好经营用家禽、家畜的防疫工作。 6.1.5.5 对外公布质量投诉监督电话,投诉必复、及时整改。 6.2 二星级乡村旅游点(接待户) 6.2.1 总体环境及基础设施 6.2.1.1 总体环境 总体环境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经营区周边生态环境较好,与环境较为协调; b) 经营区内用于接待的建筑面积不少于200 m 2 ,地面经过硬化处理。 6.2.1.2 基础设施 基础设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具备停车场所,场地较平整坚实; b) 设
18、有一定数量的垃圾处理设施; c) 指示牌和标识牌设置位置合理、醒目,字体易于识别,特色突出,风格明显; d) 设施齐全,供电安全、可靠。 6.2.2 接待服务设施 6.2.2.1 餐厅服务 餐厅服务应符合下列要求: a) 餐厅使用面积不少于100 m 2 ,能同时容纳60人就餐; b) 餐厅地面防滑,易清理、无异味; c) 餐椅、餐桌、酒具等配套齐全; DB63/T 16772018 6 d) 有5个以上具有乡村风味和地方特色的菜点; e) 有干净、整洁的菜单和饮品单,价格明示。 6.2.2.2 厨房设施 厨房设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a) 设立独立厨房,厨房面积达到相关要求,地面经硬化、防滑易清
19、洗,墙面瓷砖墙裙1.5 m以上; b) 厨房内所用设施均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厨房布局、作业流程合理,通风良好、紧邻餐厅,食品 和非食品存放场所分设,生熟食品分案加工、分器、分区存放; c) 厨房整洁卫生,有防蚊蝇、蟑螂、老鼠等设施;油烟排放达到相关标准; d) 按要求设置清洗水池,食品原料和餐具分开清洗,餐具清洁应符合相关规定; e) 配备有冷藏、冷冻、保鲜及消毒设备及设施; f) 有符合卫生条件要求的废弃物存放器并保持外部清洁; g) 配备有消防设施; h) 食材选择须符合食品卫生相应安全要求。 6.2.2.3 厕所设施 厕所设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公共厕所设置合理、男女厕所分开设置,配齐
20、手纸筐和便后清洁设施; b) 通风、采光、照明条件良好; c) 具备有效处理粪便、防蝇虫的措施。 6.2.2.4 标识 标识应符合下列要求: a) 设置公共信息图形符号,图标醒目有特色; b) 主要交通出入口设有指示牌。 6.2.3 服务质量要求 6.2.3.1 服务基本原则 服务基本原则应符合下列要求: a) 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诚实信用、公平交易; b) 尊重游客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不损害民族尊严; c) 对游客礼貌、友好、真诚,平等相待、一视同仁; d) 高效率完成对客服务。 6.2.3.2 服务基本要求 服装基本要求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着装整洁,表情自然,举止得体,热情
21、适度,做到微笑服务; b) 语言文明,表达简洁、清晰; c) 站、坐、行姿要规范,能够主动服务,避免扎堆闲谈; d) 对客人提出的要求应耐心解答,不推诿、应付。 6.2.3.3 服务人员业务能力、身体素质及技能要求 DB63/T 16772018 7 服务人员业务能力身体素质及技能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掌握相应的业务知识和服务技能,对服务场所内相关设施能够熟练运用; b) 经过专业培训后,持证上岗; c) 从业人员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并进行定期健康体检。 6.2.4 特色活动 6.2.4.1 特色产品展示及旅游购物 特色产品展示及旅游购物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展示乡土特色产品(图片、实物
22、、道具等); b) 销售的产品价格明示,质量符合相关要求,计量准确。 6.2.4.2 休闲活动 休闲活动应符合下列要求: a) 附近有乡村景观和休闲农业设施; b) 能够为游客编排合理休闲的旅游线路; c) 至少2项3项可参与的乡村旅游活动。 6.2.5 安全要求 6.2.5.1 经营用房牢固,用电设施安全。 6.2.5.2 危险易发地段必须设有警示标志。 6.2.5.3 杜绝卖淫、赌博、贩毒、吸毒等违法活动。 6.2.5.4 做好经营用家禽、家畜的防疫工作。 6.2.5.5 须设有质量投诉监督电话,投诉必复、及时整改。 6.3 三星级乡村旅游点(接待户) 6.3.1 总体环境及基础设施 6.
23、3.1.1 总体环境 总体环境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经营区周边生态环境良好,微景观环境突出; b) 经营区建筑外墙干净、美观,主体外观与环境相互协调; c) 主体建筑和配套设施建设能突出乡土特色、民族风格; d) 经营区占地面积不少于800 m 2 ,用于接待的建筑面积在400 m 2 500 m 2 ; e) 接待区地面经过硬化、易清洁处理。 6.3.1.2 基础设施 基础设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有较好的可进入性,路旁绿化良好; b) 停车场布局合理、标志醒目、安全通畅,地面平整坚实,至少可停靠10部机动车辆; c) 主要步道间距150 m 内至少设置1个垃圾桶,垃圾分类回收; d)
24、指示牌和标识牌设置位置合理、醒目,字体易于识别、特色突出; e) 人员集中及生产、娱乐场所配备有消防设施; DB63/T 16772018 8 f) 供电设施通畅,供电方式安全、可靠。 6.3.2 接待服务设施 6.3.2.1 餐厅 餐厅应符合下列要求: a) 餐厅使用面积不少于200 m 2 ,能同时容纳100人就餐,并设有多个独立包间; b) 餐厅布置风格突出,用餐设施配备齐全并体现有一定的地方特色; c) 餐厅灯光照明充足,地面防滑处理并易于清洗; d) 有专门设置或印制的菜单和饮品单,价格明示; e) 配备有8个左右的乡村风味、地方特色的菜点,口感适宜、营养丰富。 6.3.2.2 厨房
25、 厨房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厨房与餐厅面积之比要大于1:2.5,能满足接待需要; b) 厨房布局、作业流程合理,整洁卫生、通风良好、紧邻餐厅; c) 食品和非食品存放场所、食品粗加工间和烹调间分设,生熟食品分案加工,分器、分区存放; d) 至少设置三道清洗水池,食品原料和餐具分开清洗,有冷藏、冷冻及餐具专用消毒设备; e) 厨房地面须硬化防滑处理,墙面瓷砖墙裙2 m以上,设有吊顶和加盖密闭的垃圾桶、废物存放 设施,有防蚊蝇、蟑螂、老鼠等设施; f) 设置有良好的通风排烟设施,油烟排放达到相关标准; g) 选择食材须符合食品卫生相应安全要求。 6.3.2.3 厕所 厕所应符合下列要求: a)
26、公共厕所为水冲式或生态厕所,布局合理、卫生达标; b) 餐厅内设有水冲式的厕所,男女分设及厕位设置不少于3个,配有手纸、手纸篓(筐)、镜台、 流动水盥洗设备等; c) 厕所内通风设备良好,无蚊虫、无异味; d) 配有分散处理粪便、污水的设施;集中处理管道要通畅,分散处理后的废物达标并实现再利用。 6.3.2.4 标识 标识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按标准设置公共信息图形符号,设计精美、有特色; b) 入口处设有导览图、说明牌,出入主要交通道路设有指示牌; c) 标识牌用材生态环保、易清洗; d) 设有周边景区导游图,并具备有旅游咨询服务的能力。 6.3.3 服务质量要求 6.3.3.1 服务基本
27、原则 服务基本原则应符合下列要求: a) 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诚实信用、公平交易; b) 尊重游客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不损害民族尊严; DB63/T 16772018 9 c) 对游客礼貌、友好、真诚,平等相待、一视同仁; d) 高效率完成对客服务。 6.3.3.2 服务基本要求 服务基本要求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着装整洁,表情自然,举止得体,热情适度,做到微笑服务; b) 语言文明,表达简洁、清晰; c) 站、坐、行姿要规范,能够主动服务,避免扎堆闲谈; d) 对客人提出的要求应耐心解答,不推诿、应付。 6.3.3.3 服务人员业务能力、身体素质和技能要求 服务人员业务能力、身
28、体素质和技能要求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掌握相应的业务知识和服务技能,对服务场所内的相关设施能够熟练操作; b) 从业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 c) 从业人员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并进行定期健康体检; d) 掌握基本安全知识,具有使用安全设备的基本技能,能够在紧急情况下操作报警设备; e) 熟悉菜品(点心)的相关营养、口味、食材等知识。 6.3.4 特色活动 6.3.4.1 一般的活动项目 一般活动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a) 至少应具备2项室内活动项目: 1) 引导服务; 2) 娱乐室(设有棋牌、歌舞、桌球等); 3) 小卖部; 4) 婴儿看护及儿童娱乐场地。 b) 至少应具备2项室外活动项目:
29、1) 室外自由活动场所开阔; 2) 附近有健身设施; 3) 紧邻旅游景区或公共文化活动场所; 4) 有观赏性或参与性的农村(牧区)民俗文化活动场所。 6.3.4.2 特色活动项目 特色活动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本地特色产品展示及旅游购物: 1) 有以恰当的形式展示乡土特色产品(图片、实物、道具)等; 2) 能够对外销售的产品,须明示价格,无质量问题,计量准确; 3) 购物场所相对固定。 b) 乡土休闲、体验活动: 1) 可真实体验到1-2项特色产品生产、制作的过程并参与其中; 2) 附近有规模较大的乡村景观和休闲农业设施; 3) 能够为游客编排合理休闲旅游线路; DB63/T 16772
30、018 10 4) 至少有1项可参与的乡村旅游活动(节庆)。 6.3.5 安全要求 6.3.5.1 经营用房牢固,危险易发地段须设有警示标志。 6.3.5.2 杜绝卖淫、赌博、贩毒、吸毒、封建迷信及传销等违法活动。 6.3.5.3 须做好经营用家禽、家畜防疫工作。 6.3.5.4 设有质量投诉监督电话,投诉必复、及时整改。 6.3.5.5 配备有1-2安全人员,并熟知救援、处理突发事件的基本能力。 6.4 四星级乡村旅游点(接待户) 6.4.1 总体环境及基础设施 6.4.1.1 总体环境 总体环境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经营区周边生态环境良好,微景观环境突出; b) 环境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和规
31、定; c) 水源未受污染,污水排放达到相关规定,生活饮用水达到相关规定; d) 经营区建筑外墙干净、美观,主体外观与环境相互协调; e) 主体建筑和配套设施建设,能够突出乡土特色、民族风格; f) 经营区占地面积不少于2000 m 2 ,用于接待的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 m 2 ; g) 经营区布局科学合理,照明、采光、通风条件良好; h) 接待区装修材料环保,地面经过硬化、易清洁。 6.4.1.2 基础设施 基础设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有较好的可进入性,出入便捷,路旁有绿化带; b) 停车场布局、设计合理,标识醒目,排水通畅,地面平整坚实,至少可停靠20部机动车辆, 停车场有专人负责;
32、c) 垃圾桶标识清楚、数量充足,主要步道间距100 m内至少设置1个,垃圾分类回收; d) 指示牌和标识牌位置合理、醒目,设置有中英文及民族语言对照的公共信息图形符号,字体易 于识别、质地颜色统一; e) 污水处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f) 活动场所配备有消防安全设施及可供游人休息的安全装置; g) 供电设施通畅,供电方式安全、可靠; h) 可配有可供游客休闲娱乐的活动场地。 6.4.2 接待服务设施 6.4.2.1 总台服务 总台服务应符合下列要求: a) 位置醒目、宽敞,展示物品摆放整齐; b) 提供售票及价目表、咨询、宣传品、小件物品寄存、交通物流信息、紧急救助及引导等; c) 设有旅游服
33、务质量投诉电话和意见簿; DB63/T 16772018 11 d) 配备有一部对外联络的公用电话。 6.4.2.2 住宿 住宿应符合下列要求: a) 至少有15间可容纳30人以上的住宿设施,客房内采光、采暖、通风设施配套齐全;可适当配 置具有地方特色的住宿设施,如:火炕、帐篷、木屋等; b) 客房内配备有床、床头柜、桌、椅、衣柜等家具,备有必要的茶杯、拖鞋、毛巾等生活用品; c) 客房被褥、枕巾等起居用品干净整洁,做到一客一换; d) 标准间配备有独立卫生间; e) 客房配有电视,至少能收视多个频道; f) 客房温度适宜,通风良好,无异味,住宿期间至少每日打扫1次,可应要求随时整理房间; g
34、) 能提供必要的互联网服务,提供客房贵重物品寄存及物品租借等服务; h) 客房配有电热水壶,卫生间18 h提供冷热水。 6.4.2.3 餐厅 餐厅应符合下列要求: a) 餐厅使用面积不少于300 m 2 ,能同时容纳150人就餐,并设有多个独立包间; b) 餐厅布置协调,用餐设施配备齐全,并体现有一定的地方文化特色; c) 餐厅通风良好,灯光照明充足,地面防滑处理易清洗; d) 有专门设置或印制的菜单和饮品单,价格明示; e) 配备有10个左右的乡村风味菜品,口感适宜、营养丰富; f) 设置有供开展公共活动的空间; g) 备有包间、酒水台、备餐柜。 6.4.2.4 厨房 厨房应符合下列要求:
35、a) 厨房与餐厅面积匹配,能满足接待需要; b) 厨房布局、作业流程合理,整洁卫生、通风良好、紧邻餐厅; c) 食品和非食品存放场所、食品粗加工间和烹调间分设,生熟食品分案加工,分器、分区存放; d) 面点间、凉菜间干净整洁、通透,应配有专用的留样设备,有能够开合的食品输送窗口; e) 至少设置三道清洗水池,食品原料和餐具分开清洗,有冷藏、冷冻及餐具专用消毒设备,配备 有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冷菜柜; f) 厨房地面经硬化防滑处理,墙面均为瓷砖铺设,设有吊顶和加盖密闭的垃圾桶、废物存放设施, 有防蚊蝇、蟑螂、老鼠等设施; g) 设置有良好的通风排烟设施,油烟排放达到相关标准; h) 食材选择须符合
36、食品卫生相应安全要求。 6.4.2.5 厕所 厕所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公共厕所为水冲式或生态厕所,布局合理、男女分设、卫生整洁,设置无障碍设施; b) 餐厅内设有水冲式公共厕所,男女分设及厕位设置不少于4个,配有手纸、手纸篓(筐)、镜 台、流动水盥洗设备等,宜设置无障碍厕位; c) 厕所内通风、采光、照明设备良好,无蚊虫、无异味; DB63/T 16772018 12 d) 配有分散处理粪便、污水的设施;集中处理管道要通畅,分散处理后的废物须达标并实现再利 用。 6.4.3 服务质量要求 6.4.3.1 服务基本原则 服务基本原则应符合下列要求: a) 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诚实信
37、用、公平交易; b) 尊重游客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不损害民族尊严; c) 对游客礼貌、友好、真诚,平等相待、一视同仁; d) 以人为本,高效率完成对客服务。 6.4.3.2 服务基本要求 服务基本要求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着装整洁统一,佩戴工号牌,表情自然、举止得体、热情适度,做到微笑服务; b) 语言文明,表达清晰; c) 站、坐、行姿要规范,能够主动服务,避免扎堆闲谈; d) 对客人提出的要求应耐心解答,暂时无法解答的问题事后需及时处理完善,不推诿、不应付。 6.4.3.3 服务人员业务能力、身体素质及技能要求 服务人员业务能力、身体素质及技能要求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掌握相应的业务
38、知识和服务技能,对服务场所内的相关设施熟练操作; b) 从业人员均经过专业培训; c) 从业人员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并进行定期健康体检; d) 掌握基本安全知识,具有使用安全设备的基本技能,能在紧急情况下操作报警设备; e) 具备应急处理能力,并对当地文化、旅游有基本了解,信息准确。 6.4.4 服务活动项目 6.4.4.1 具备的一般服务 具备的一般服务应符合下列要求: a) 至少应具备6项室内活动项目: 1) 引导服务; 2) 娱乐室(棋牌、歌舞、桌球等); 3) 小卖部; 4) 婴儿看护及儿童活动场地; 5) 阅览室; 6) 多功能厅; 7) 民俗或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室; 8) 健身场
39、所。 b) 至少应具备4项室外活动项目: 1) 室外自由活动场所开阔,可进行散步、娱乐; 2) 附近有可参与的休闲活动场所; 3) 紧邻高等级旅游景区或公共文化活动场所; DB63/T 16772018 13 4) 能给游客提供可观赏或参与的农(牧)业活动场所; 5) 定期可观赏民族、民间歌舞表演; 6) 能提供丰富、健康的夜间娱乐活动。 6.4.4.2 特色服务项目 特色服务项目: a) 本地特色产品展示及销售: 1) 以恰当的形式展示乡土特色产品(图片、实物、道具等); 2) 能够对外销售的产品,价格需明示,无质量问题,计量准确; 3) 购物场所固定。 b) 休闲、体验活动: 4) 可真实
40、体验到3项-4项特色产品生产、制作的过程,并能参与其中; 5) 附近有规模较大的乡村景观和休闲农业设施; 6) 能够为游客编排合理、休闲的旅游线路; 7) 至少有2项可参与的乡村旅游活动(节庆)。 6.4.5 服务质量监督 6.4.5.1 建立服务监督平台 建立服务监督平台应符合下列要求: a) 设有质量投诉监督电话,主动接收公众监督; b) 在经营区入口设置意见箱或在前台显眼位置提供意见薄; c) 有专人负责服务纠纷。 6.4.5.2 投诉处理 投诉处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及时处理投诉,公平处理服务纠纷,并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投诉者,做到有诉必复; b) 定期收集游客意见建议,及时改进。
41、6.4.6 安全要求 6.4.6.1 经营用房牢固,用电设施安全。 6.4.6.2 危险易发地段须设有警示标志。 6.4.6.3 杜绝卖淫、赌博、贩毒、吸毒、封建迷信及传销等违法活动。 6.4.6.4 须对周边生态环境保护作出相关义务提示。 6.4.6.5 配备有数名相应安全人员,并熟知救援、处理突发事件的基本能力。 6.4.6.6 建立有专门的卫生保洁制度,有专人负责执行。 6.4.7 宣传营销 6.4.7.1 具备网上营销能力,数据及时更新,能结合需要开展营销活动。 6.4.7.2 与当地旅行社建立有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客源稳定。 6.4.7.3 制作有介绍乡村旅游点的宣传资料,内容全面。
42、 6.5 五星级乡村旅游点(接待户) DB63/T 16772018 14 6.5.1 总体环境及基础设施 6.5.1.1 总体环境 总体环境应符合下列要求: a) 与周边乡村旅游接待点形成集中布局、错位发展、整体推进的经营格局; b) 经营区环境优美,空气质量及噪声污染限制达到高等级标准; c) 经营场所附近水源未受污染,生活污水排放、生活饮用水达到相关规定; d) 经营区建筑外墙干净、美观,主体外观与环境相互协调; e) 主体建筑和配套设施建设,能够突出乡土特色、民族风格; f) 经营区占地面积不少于3000 m 2 ,用于接待的建筑面积不少于1500 m 2 ; g) 经营区布局科学合理
43、,照明、采光、通风条件较好; h) 经营区装修材料环保,地面经过硬化、易清洁处理。 6.5.1.2 基础设施 基础设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内外道路通畅,出入便捷,路旁有绿化带、景观带; b) 停车场或共用停车场所布局、设计合理,配备有大型房车停靠的泊位及相应设施,标识醒目、 排水通畅,地面平整坚实,地面设有车位标,可停泊30-40部机动车辆,停车场有专人负责; c) 须设有为游客提供咨询服务的游客中心,位置合理,规模适度,有专业咨询人员提供讲解; d) 垃圾桶标识明显、数量充足,主要步道间距80 m内至少设置1个,垃圾分类回收;有生活垃 圾分类处理设施,能实现污水无害化处理; e) 指示牌和标识牌位置合理、醒目,设置有中英文对照及民族文字的公共信息图形符号,字体易 于识别、质地颜色统一; f) 各活动场所配备有消防安全设施及可供游人休息的安全装置; g) 宜采用太阳能等清洁能源设施,供电设施安全、可靠,配有应急器具,保养良好; h) 无线通信网络全覆盖和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信息接收通畅; i) 有供游客休闲娱乐的较大活动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