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65.020.30 B46 备案号:60859-2018 DB63 青 海 省 地 方 标 准 DB 63/T 16952018 实验用喜马拉雅旱獭 配合饲料 2018 - 09 - 25发布 2018 - 12 - 01实施 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63/T 16952018 I 前 言 本规程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编写。 本规程由青海省科学技术厅提出并归口。 本规程起草单位:青海喜马拉雅动物实验中心有限公司、青海央宗药业有限公司、青海省野生动植 物保护协会。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吴天一、范微、徐楠、张玲、周国华、张评浒、张毓。 DB63/T 1695201
2、8 1 实验用喜马拉雅旱獭 配合饲料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实验用喜马拉雅旱獭配合饲料的质量要求、检测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 和贮存等。 本部分适用于以能量饲料、蛋白质饲料、矿物质饲料和多种营养性饲料添加剂等饲料原料加工生产 的,能够满足实验用喜马拉雅旱獭营养需求的配合饲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0648 饲料标签 GB/T 14699.1 饲料采用方法 GB/T 14924.1 实验动物 配合饲料 通用标准 G
3、B/T 14924.2 实验动物 配合饲料 卫生标准 GB/T 14924.3 实验动物 配合饲料 常规营养成分的测定 GB/T 14924.10 实验动物 配合饲料 氨基酸的测定 GB/T 14924.11 实验动物 配合饲料 维生素的测定 GB/T 14924.12 实验动物 配合饲料 矿物质和微量元素的测定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实验用喜马拉雅旱獭 Experimental Himalayan Marmot 指经人工饲育适应青藏高原低氧环境,对其携带的病原微生物和寄生虫实行控制,遗传背景明确或 者来源清楚,用于科学研究、教学、生产和检定等其他科学研究的青藏
4、高原特有种鼠喜马拉雅旱獭。 3.2 配合饲料 Formula feeds 根据实验用喜马拉雅旱獭的营养需求,将多种饲料原料按饲料配方经加工生产的均匀混合颗粒饲 料。 4 质量要求原则 DB63/T 16952018 2 4.1 原料要求 原料应符合GB/T 14924.1的规定。 4.2 感官要求 配合饲料应混合均匀、新鲜、无杂质、无霉变、无发酵、无虫蛀及鼠咬。 4.3 加工质量要求 4.3.1 成品粒度直径0.5 ,长度3 cm5,呈棒状。 4.3.2 配合饲料不得掺入抗生素、驱虫剂、防腐剂、色素、促生长剂以及激素等药物及添加剂。 4.4 营养成分指标 4.4.1 常规营养成分见表1。 表1
5、 常规营养成分 指标 喜马拉雅旱獭颗粒料 水分,% 7.0010.00 粗蛋白,% 11.5013.50 粗脂肪,% 2.002.30 粗纤维,% 30.5033.50 粗灰分,% 6.507.77 钙,% 1.001.20 磷,% 0.500.60 4.4.2 氨基酸见表2。 表2 氨基酸指标 指 标 喜马拉雅旱獭颗粒料 赖氨酸,% 0.55 胱氨酸,% 0.49 精氨酸,% 0.87 组氨酸,% 0.58 苯丙氨酸,% 0.32 络氨酸,% 0.09 苏氨酸,% 0.41 亮氨酸,% 0.80 异亮氨酸,% 0.34 缬氨酸,% 0.03 4.4.3 矿物质及微量元素见表3。 表3 矿物质
6、及微量元素 DB63/T 16952018 3 指标 喜马拉雅旱獭颗粒料 镁,% 0.30 钾,% 0.80 钠,% 0.30 铁,mg/kg 280 锰,mg/kg 63.27 铜,mg/kg 11.23 锌,mg/kg 35.00 4.4.4 维生素见表4。 表4 维生素指标 指标 喜马拉雅旱獭颗粒料 维生素A,IU/kg 10000 维生素D,IU/kg 1500 维生素E,IU/kg 50.00 维生素K,mg/kg 0.60 维生素B1,mg/kg 9.43 维生素B2,mg/kg 5.00 维生素B6,mg/kg 6.77 维生素B12,mg/kg 0.03 烟酸,mg/kg 62
7、.70 泛酸,mg/kg 20.40 叶酸,mg/kg 2.21 4.5 卫生标准 实验用旱獭配合饲料卫生标准应符合GB/T 14924.2的规定。 5 营养成分的测定方法 5.1 常规营养成分的测定按GB/T 14924.3的规定进行。 5.2 氨基酸的测定按GB/T 14924.10的规定进行。 5.3 维生素的测定按GB/T 14924.11的规定进行。 5.4 矿物质和微量元素的测定按GB/T 14924.12的规定进行。 6 检验规则 6.1 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6.1.1 出厂检验 6.1.1.1 出厂产品的检验以同批原料生产的产品为一批。 6.1.1.2 出厂检验的项目为感官指标
8、和常规营养指标。 DB63/T 16952018 4 6.1.2 型式检验 6.1.2.1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一般应进行型式检验: a) 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 正式生产后,如配方、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 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d)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e)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6.1.2.2 检验项目为感官指标、常规营养成分、氨基酸以及卫生指标。 6.1.2.3 申请新产品时,还应增检维生素、矿物质及微量元素等指标。 6.2 采样方法 按GB/T 14699.1的规定执行。 6.3 判定规则 6.3.1 质量检验中如单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则该产品不合格。 6.3.2 微生物检验中的不合格指标不得复检 6.3.3 判定范围以检验方法误差的2倍计复检。 7 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7.1 标签 配合饲料标签按GB/T10648的规定执行。 7.2 包装 配合饲料包装袋应采用防水、无毒、卫生、结实、抗拉性能良好的材料。 7.3 运输 配合饲料运输应保证运输工具的清洁,防止受农药、化学药品等有害物质的污染;运输中注意防潮、 防雨淋、防暴晒。运输应保证包装的完整。 7.4 贮存 配合饲料储藏条件应干燥、避光、防虫、防鼠、防农药和其他有害物质的污染。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