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33.040.40 M 32 DB52 贵州省地方标准 DB52/T 13662018 出租车安全防范车载定位终端 Vehicle Positioning Terminal For Taxi Safety Prevention 2018 - 11 - 28 发布 2019 - 05 - 28 实施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52/T 1366 2018 I 目 次 前言 . . II 1 范围 .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 1 3 术语和定义 . . 1 4 要求 . . 2 5 试验方法 . . 3 6 检验规则 . . 7 7 标志、标 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
2、7 DB52/T 13662018 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贵州省机械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贵州省机械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遵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朝辉、靳新宇、包晓帆、李卫东、胡学军、蔡京甫、张洁、孙瑾、贺威、 孟勤、戚婉君、张翊堂。 DB52/T 13662018 1 出租车安全防范车载定位终端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出租车安全防范车载定位终端(以下简称:定位终端)的术
3、语和定义、要求、检验方 法、检验规则及标志、 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出租车安全防范车载定位终端。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5211 安全防范报警设备 环境适应性要求和试验方法 GB/T 19056 汽车行驶记录仪 GB 20816 车辆防盗报警系统 乘用车 GA/T 75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 GA/T 553 车辆反劫防盗联网报警系统通用技术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静态测
4、试 Lab test 样品在实验室环境中,在静止状态下进行的测试。 3.2 动态测试 dynami c test 样品安装在行驶的汽车中,在运动状态下进行的测试。 3.3 定位误差 Positioning error 在一段时间内车载定位终端接收机在一固定点测算值与该点实际精确值的均方差根(即)。即车 载终端处于被监控状态时,车载终端的实际所处位置与在报警监控运营服务平台的电子地图上显示位置 的系统误差。 DB52/T 1366 2018 2 3.4 热启动时间 warm start time 定位终端在内部存储单元中存储有上一次的定位信息, 定位终端再次上电后重新完全定位所需要的 时间。 3
5、.5 冷启动时间 cold start time 定位终端在内部存储单元中没有存储任何的定位信息,定位终端上电后完全定位所需要的时间。 3.6 接入点名称 Access point name 用户在通过GPRS上网时必须设置的一个网络参数。 3.7 IP 地址及端口 IP Addre ss and port 定位终端进行网络通讯时必须设置的一个参数。 4 要求 4.1 外观 产品表面色泽均匀、整洁、无明显伤痕、裂痕、变形等现象,丝印字迹清楚,指示灯显示清晰。 4.2 功能要求 4.2.1 一般要求 定位终端应具有以下功能: a) 基本功能; b) 设置功能; c) 报警联动功能; d) 超限报
6、告功能; e) 身份认证功能; f) 数据通信功能。 4.3 性能要求 4.3.1 定位终端参数 定位终端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冷启动时间:60 s; b) 热启动时间:5 s; c) 静态漂移:15 m; d) 动态定位精度:15 m。 DB52/T 13662018 3 4.3.2 定位数据本地存储不低于 15 天。 4.3.3 其它参数 性能要求应包括的其他参数如下: a) 工作电压 9 V36 V; b) 平均功耗:4 W; c) 工作温度:-25 +75 ; d) 存储温度:-40 +85 ; e) 相对湿度:0%95%(无凝结)。 4.3.4 环境要求 环境应符合以下的要求: a
7、) 高温:应满足 GB/T 15211 中 8 要求,严酷等级为 4 级; b) 低温:应满足 GB/T 15211 中 10 要求,严酷等级为 4 级; c) 恒定湿热:应满足 GB/T 15211 中 12 要求,严酷等级为 2 级; d) 冲击:应满足 GB/T 15211 中 20 要求,严酷等级为 3 级; e) 正弦振动:应满足 GB/T 15211 中 23 要求,严酷等级为 4 级。 4.3.5 电磁兼容性要求 电磁兼容性应符合以下要求: a) 抗汽车电点火干扰:定位终端在进行汽车点火干扰时,不应出现异常现象,通讯功能、定位功能 等应正常; b)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试验中及试
8、验后不应出现电气故障, 数据记录功能应正常, 试验前存 储的数据不应丢失;在试验中允许显示和功能出现异常现象,但在试验结束后功能应恢复正常。 4.3.6 定位终端主机及配套器件外壳防护等级应符合 GB 20816 中 4.2.8.2 的要求。 4.4 接口要求 定位终端接口应满足GB/T 19056中4.4.1.3的要求。 5 试验方法 5.1 试验条件 5.1.1 环境条件 除气候环境适应性试验外,所有测试均应在下述正常条件下进行: a) 环境温度-25 75 ; b) 相对湿度 0%75%; c) 大气压力 86 kPa106 kPa; d) 试验周围的噪声声压级应不大于 65 dB。 D
9、B52/T 1366 2018 4 5.1.2 工作条件 定位终端的测试应搭建必要的测试平台,且应符合以下的要求: a) 提交试验的定位终端应同时提供产品说明书和测试说明文件,若未特别说明,按所提供文件描 述的实际工作状态进行试验; b) 样品的输入端应与能提供或模拟产生规定的输入信号的装置或电路连接; c) 样品的输出端应与规定的受控设备或模拟装置连接; d) 若未特别说明,样品应由标称电压 12 V0.2 V 的直流电源供电; e) 测试用运营服务平台或模拟装置、测试用 SIM 卡; f) 其它辅助装置,如:万用表、可调直流电源等。 5.1.3 通讯环境 5.1.3.1 样品涉及通讯性能的
10、测试,是建立在传输信道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完成的,任何传输信道错误都 会影响测试结果。 5.1.3.2 测试前首先检查通讯环境是否良好, 测试中若发现样品的通讯故障, 用标准样机作同样的试验, 排除通讯信道故障引入的误判, 如确为通讯信道故障, 应停止试验, 待通讯信道恢复正常后再继续试验。 5.1.3.3 定位模块存在同样的问题,参照 5.1.3.2 条处理。 5.2 一般性能检查 5.2.1 外观检查 环境照度300 lx以上,目距300 mm500 mm,用卡尺等量具对照图纸检验样品的外形尺寸,并目测 检查外观应符合4.1的要求。 5.3 电气性能试验 参照GB/T 19056第5.3条的规
11、定进行。 5.4 功能试验 5.4.1 基本功能试验 基本功能试验详见表1。 表1 定位终端的基本功能试验 功能 试验方法 位置信息 试验现场宜选在空旷地点,通过测试平台下发指令,然后观察回传信息;回传信息包含确定位置 所需的各项数据,静态测试时回传信息满足静态漂移:15 m,动态定位精度:15 m。 按规定的时间 间隔跟踪 分别取 20 s、120 s 和 240 s 作为时间间隔测试,每次要求回传信息在 10 条以上;动态测试时 车辆速度宜保持在 20 km/h30 km/h。回传信息应完整,时间间隔误差不大于 1 s;同时执行定 位功能,定位功能不影响本功能的时间间隔。 接收短信 分别将
12、中英文,半、全角标点符号发到终端,屏幕显示无乱码;终端收到信息时有声音提示, 对未读短信在显示屏上有标记提示。 DB52/T 13662018 5 5.4.2 设置功能试验 按照表2所列的项目,顺序通过现场及远程指令对定位终端进行设置,观察终端反馈的信息。 表2 定位终端的设置功能试验 功能 试验方法 预置短信 在现场(通过手柄或遥控器)及远程指令设置; 终端应反馈设置成功信息,通过“菜单”查看设置是否成功。 设置运营服务平台 IP 地址及端口 (或同类参数) 在现场(通过手柄或遥控器)及远程指令设置; 终端反馈设置成功信息,通过“菜单”查看设置是否成功。 设置 APN 名称 (或同类参数)
13、在现场(通过手柄或遥控器)及远程指令设置; 终端反馈设置成功信息,通过“菜单”查看设置是否成功。 设置设备编号 在现场(通过手柄或遥控器)及远程指令设置;终端反馈设置成功信息, 通过“菜单”查看设置是否成功,反馈信息中能够解析出 SIM 卡号 5.4.3 定位终端的报警联动功能 报警联动功能详见表3。 表3 报警联动功能 功能 试验方法 报警联动 按下报警终端“紧急报警”按钮,定位终端应不大于 15 s 间隔连续不少于 3 向测试平台告警。 报警确认 在定位终端处于报警状态时,测试平台接到定位终端报警后回发短信予以确认; 定位终端收到报警确认信息后停止连续报警。 监听 在定位终端处于报警状态时
14、测试平台下发监听指令;设备自动回拨下发指令中指定的电话号 码;在监听过程中,被监听方不能听到监听方的声音;同时具备监听语音录音功能。 远程熄火 在定位终端处于报警状态时,测试平台可以下发熄火指令;定位终端接到指令后, 发出警告音,延时熄火。 解除熄火 测试平台下发解除熄火指令;定位终端接收测试平台指令后,立即解除熄火。 DB52/T 1366 2018 6 5.4.4 定位终端的超限报告功能 超限报告功能详见表4。 表4 定位终端的超限报告功能 功能 试验方法 超速限制 在测试平台上设置连续超过时间和速度;使用静态测试,将定位装置接 入到模拟装置测试;查看平台是否收到终端的超速报告,并在终端上
15、声 光提示减速。 区域限制 在测试平台上设置定位终端的行驶区域;使用静态测试,将定位装置接 入到模拟装置测试;查看测试平台是否收到定位终端的使出区域报告, 并在定位终端上提示区域报警信息。 取消限制 在平台上取消报警信息;查看定位终端上是否实时取消报警。 限制使能 在平台上取消所有限制功能,然后打开超速限制;在终端上输入模拟的 超速信号;查看平台和终端上是否报警。 5.4.5 身份认证功能 分别在平台和定位终端上测试,修改或设置参数时,需进行身份认证。 5.5 环境性能 按GB/T 19056中5.9条的规定进行。 5.6 电磁兼容 5.6.1 抗汽车电点火干扰验收 按GB/T 19056规定
16、的方法 进行;试验完成后应符合4.3.5中的要求。 5.6.2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按GB/T 19056规定的方法 进行;试验完成后应符合4.3.5中的要求。 5.7 外壳防护等级 按GB/T 19056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时定位终端不通电, 试验后检查定位终端的数据记录和通信 功能。 5.8 对外接口试验 按GB/T 19056中数据通信接口检查的的规定进行。 DB52/T 13662018 7 6 检验规则 6.1 检验分类 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6.2 出厂检验 定位终端出厂前,应经出厂检验合格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目为基本功能、设置功能、报警联动功 能。 6.3 型式检验 6.3.1
17、如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产品新设计试生产或产品定型鉴定时; b) 转产或转厂; c) 停产后复产; d) 结构、材料或工艺有重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e) 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明显差异时。 6.3.2 型式试验为全部项目,如果有一项检验不符合要求,则判定定位终端型式检验不合格。 7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7.1 标志、标签 产品的外包装应包括如下内容: a) 产品中文名称、规格型号、标称电源电压等; b) 制造商名称、详细地址、邮编、电话、产品商标、制造日期、制造地; c) 产品所执行的标准编号及标准名称。 7.2 产品合格证 每台出厂的定位终端应有检验合格证,内容如下: a) 出厂检验结论、检验日期; b) 检验员标识。 7.3 包装 7.3.1 包装箱应防潮、防尘、防震。 7.3.2 单个包装箱内应有使用说明书、保修卡、产品合格证或检验标志及附件清单。 7.4 运输 在运输过程中,不应摔撞、跌落和雨雪淋袭;搬运应轻拿轻放、按堆码层次要求整齐堆放,严禁滚 动和抛掷。 7.5 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低于40 、干燥通风良好的室内环境中,周围应无腐蚀性气体的存在。 _ DB52/T 1366-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