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65.020.30 B 44 DB52 贵州省地方标准 DB52/T 12412017 贵州生态鸡放养技术规程 Technical regulation of ecological grazing chicken in Guizhou province 2017 - 12 - 08 发布 2018 - 03 - 01 实施 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52/T 12412017 I 目 次 前 言 . . II 1 范围 .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 1 3 术语和定义 . . 1 4 养殖环境要求 . . 3 5 品种选择及引进 . . 4 6 育雏 . . 4 7
2、放养期管理 . . 6 8 饲料使用 . . 7 9 兽药使用 . . 7 10 疫病防控 . . 7 11 无害化处理 . . 8 12 检疫 . . 8 DB52/T 12412017 II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内容,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贵州省畜禽遗传资源管理站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贵州省畜牧兽医研究所、贵州省畜禽遗传资源管理站、贵州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 中心、贵州农业职业学院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唐继高、杨敏、张芸、杨忠诚、孙鹃、张
3、双翔、沈德林、龚俞、焦仁刚、杨民、 杨红文、唐宇、吴廷昌、张义玲、宋汝谋、皮泉、韦骏、吴进军、侯萍、刘林洋、黎恒铭、姜桃、蔡兴 芳、杨正文、黄锡阳、罗勇、司宗贵、陈昌华、唐英秀、韩雪、顾永芬、王燕、陈正霞、幸好学、沈力、 申金容、尹杨莎。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DB52/T 12412017 1 贵州生态鸡放养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贵州生态鸡放养的环境要求、品种选择及引进、育雏、放养期管理、饲料使用、兽药 使用、疫病防控、无害化处理、检疫等。 本标准适用于贵州省内生态鸡的放养。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4、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13078 饲料卫生标准 GB 15618 土壤环境标准 GB 18596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HJ/T 81 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 NY 5027 无公害食品 畜禽饮用水水质 NY 5032 无公害食品 畜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使用准则 NY 5339 无公害农产品 畜禽防疫准则 NY/T 5030 无公害农产品 兽药使用准则 NY/T 388 畜禽场环境质量标准 NY/T 682 畜禽场场地设计技术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2010令第6号动物检疫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
5、国农业部2010令第7号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2017公告第25号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贵州生态鸡 选择地方鸡种在贵州独特气候条件、自然资源及生态环境条件下,采取舍饲与天然放养相结合,实 现适度规模化、标准化养殖的鸡。 DB52/T 12412017 2 3.2 放养 将脱温鸡白天放养在林地、果园、农田等生态自然环境中,以其自由觅食,适当给予人工补饲,晚 上回圈集中管理的养殖方式。 3.3 放养区 经隔离的林地、果园、茶园、草地、农田、山地等适宜饲养鸡群的天然场所。 3.4 禁养区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
6、禁止建设养殖场或禁止建设有污染物排放的养殖场的区域。 3.5 全进全出 同一鸡舍或同一放养区在同一段时期内只饲养同一批次的鸡,同时进场、同时出场的管理制度。 3.6 育雏天数 从雏鸡孵化出壳到育雏结束所经历的天数(一般夏秋季30天,冬春季40天)。 3.7 放养天数 从放养第一天起到出栏所经历的天数(一般为120天150天)。 3.8 出栏天数 从鸡出壳到出栏所经历的全部天数(一般为150天180天)。 3.9 废弃物 养殖过程中产生的鸡粪、垫料、污水、病死鸡、过期兽药、残余疫苗、疫苗瓶、包装袋等。 3.10 开饮 雏鸡第一次饮水。 DB52/T 12412017 3 3.11 开食 雏鸡第一
7、次采食。 4 养殖环境要求 4.1 选址 4.1.1 地形地势 应选择地势高燥、缓坡、采光充足、水源充足卫生、排水良好、供电稳定、交通便利、环境安静、 隔离条件好、具有一定遮荫条件的草地、林带、果园或其它适宜环境等。 4.1.2 防疫条件 防疫条件满足NY/T 5339的要求,养殖场选址应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所要求的条件。 4.1.3 环境条件 卫生、大气环境应符合NY/T 388和GB 3095的要求,放养区环境应符合HJ/T 81的规定。 4.1.4 土壤质量 应符合GB 15618规定。 4.1.5 饮用水水质 饮用水水质应符合NY 5027规定。 4.1.6 禁养规定 生活饮用水源
8、、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等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禁养 区内,禁止建设养殖场或禁止建设有污染物排放的养殖场。 4.2 布局与设施 4.2.1 场区划分 规模放养场应设生活管理区、养殖区和无害化处理区。生活管理区和养殖区、无害化处理区应相互 隔离。养殖场场区设计应符合NY/T 682要求。 4.2.2 生活管理区 生活管理区位于养殖区的上风或侧风方向,地势较高处,主要包括办公室和生活用房。 4.2.3 养殖区 养殖区主要包括育雏区、放养区和生产辅助区,位于无害化处理区的上风方向,建有雏鸡舍、放养 鸡舍、饲料库、蛋库、消毒室、兽医室等,入口处设置相应的消毒设施。放养区有分隔围栏
9、及喂料槽、 饮水器等设施。 DB52/T 12412017 4 4.2.4 无害化处理区 无害化处理区应位于养殖区的下风位或侧风位,且地势较低处,设置有贮粪池、病鸡隔离室、污水 处理池、污物堆放点、病死鸡无害化处理室等。 4.3 放养鸡舍建造 4.3.1 鸡舍建造基本要求 鸡舍应建造在地势较高处,能防雨、遮阳、避风、保暖,鸡舍周围应有足够供放养鸡进出鸡舍的通 道。 4.3.2 鸡舍建造遵循原则 遵循就地取材原则,满足牢固耐用、遮风挡雨、防寒保暖、采光、通风的需要,鸡舍地面和墙体应 便于清洗和消毒,耐磨损、耐酸碱。 4.3.3 放养鸡舍 放养鸡舍可采用移动式拼装鸡舍和固定鸡舍,整体结构可采取木架
10、结构或钢架结构。大小以8平方 米10平方米,每平方米饲养量以8羽12羽为宜,在鸡舍中间或靠墙处用木材或竹材设梯形栖(休息) 架,栖架总高度1.5米左右,应牢固。 5 品种选择及引进 5.1 品种选择 5.1.1 鸡苗品种应选择适应性强、耐粗饲、抗病能力强、觅食能力强及易放养的地方品种。 5.1.2 鸡种应来源于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种鸡场,种鸡场应具有 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5.2 引种要求 5.2.1 同批次放养鸡应来自于无特定疾病(如禽流感、鸡新城疫、支原体病、禽白血病、禽结核、马 立克氏病等)的种鸡场或育雏场,经过免疫及产地检疫合格。 5.2.2 运输工具运输前后应经
11、过彻底清洗和消毒。 6 育雏 6.1 育雏前准备 6.1.1 育雏室的检修、清洗和消毒 新建育雏鸡舍使用前1周,应进行清洁与消毒,使用过的育雏室每批育雏鸡转出后,先清除舍内的 灰尘、粪渣、羽毛、垫料等杂物,然后用高压水枪进行清洗,清洗的顺序是屋顶-墙壁-设备-用具-地面 -下水道。 清洗干净后,对门窗、设备、用具、电路等进行检修,然后用生石灰水或2%4%烧碱进行泼洒,待 干燥后将垫料、用具放在育雏室内,用三氯异氰脲酸钠烟熏剂进行熏蒸。方法是先关闭窗户和通风口, DB52/T 12412017 5 然后将称量好的三氯异氰脲酸钠烟熏剂置于铁桶或陶瓷容器内,用火点燃,关门熏蒸24小时,开门开窗 通风
12、1天2天。空舍1周后再进鸡,在进鸡前一天在用消毒液对鸡舍内外环境进行喷雾消毒。 6.1.2 育雏用具及投入品的配备 需准备饮水器、饲料桶、开食盘、升温设施、干湿球温湿度计、连续注射器、滴瓶、喷雾器、饲料、 电解多维、疫苗、消毒药、抗菌药、抗球虫药等。按每100羽鸡准备40 kg(1件)来自正规饲料厂家生 产的肉小鸡全价饲料,每50羽鸡配备1个饮水器、1个饲料桶、1个开食盘。 6.1.3 育雏室的升温 在进鸡前1天开始升温至36 38 ,升温过程中要检查升温效果,如采用煤炉供温,要检查烟管 是否有漏烟现象。 6.2 雏鸡饲喂 6.2.1 开饮 雏鸡到场后1小时2小时后给予饮水。第一周饮用温开水,
13、水温18 20 ,饮水量控制在2小时 内饮完为宜,在水中添加多维(如速补20、电解多维等)及预防鸡白痢和大肠杆菌病的药物,药物一般 连用3天5天,宜现配现用,搅拌均匀。 6.2.2 开食 开食料选用肉用小鸡料,饲料质量符合GB 13078要求。开食应在开饮后2小时4小时进行,可采用 开食盘或将饲料直接撒在清洁消毒过的深色塑料布上,任其啄食,少喂勤添。 6.2.3 日常饲喂 育雏前3天,自由采食;第4天7天,每天定时定量饲喂8次6次;第2周,每天定时定量饲喂6次; 第3周4周,每天定时定量饲喂5次4次。每次喂料量应以全群鸡在30分钟左右采食完为宜。 6.3 育雏期环境管理 6.3.1 温度 前3
14、天以35 33 为宜,第47天以33 30 为宜,第二周起每周降2 3 ,第四周逐渐 过渡到自然环境温度。育雏各阶段要求温度均匀、恒定,切忌忽高忽低。 6.3.2 湿度 第一周相对湿度以65%70%为宜,以后保持55%60%。 6.3.3 通风 根据雏鸡日龄、群体大小以及季节变化,适时调整进风口的位置及大小,保持鸡舍内空气无异味。 冬季在通风前预先提高室温2 3 ,然后再适当打开门窗进行通风换气。 6.3.4 密度 雏鸡饲养密度随日龄增加而减少,第一周以40羽/平方米50羽/平方米为宜。第二周后逐渐减少, 第四周时密度以20羽/平方米30羽/平方米为宜。 DB52/T 12412017 6 6
15、.3.5 光照 在育雏的前1周每天给予23小时24小时光照,以后每周减少3小时4小时,4周后降至自然光照。 第1周灯泡瓦数以40瓦为宜,第2周3周以25瓦为宜。灯泡悬挂在离地2米高的位置,灯与灯间距为3米。 7 放养期管理 7.1 放养场地要求 7.1.1 查看放养场地四周围栏是否有漏洞,如有漏洞应及时进行修补。放养前,使用高效地毒灭鼠药 (如溴敌隆等)进行灭鼠。 7.1.2 放养地周围应禁止喷洒农药,放养场内不得使用可能导致鸡群中毒或体内残留农药(如有机磷 类)等有害物质,放养场应常备解毒药物( 解磷定、阿托品 )。 7.2 放养鸡挑选 对拟放养鸡群进行筛选,淘汰病弱、残次个体。 7.3 放
16、养时间选择 雏鸡脱温后,选择白天天气暖和,气温不低于l5 时放养。放养时间视季节、外界温度和雏鸡体 况而定,气温低的季节,适当延迟至40日龄50日龄开始放养,刮风下雨,露水太大时停止放养。 7.4 放养鸡管理 7.4.1 佩戴脚环 雏鸡放养前应佩戴可追溯脚环。 7.4.2 转群 选择在晚上进行,转群到放养场前后 3 天应在饮水中加入电解质多维。 7.4.3 放牧调教 7.4.3.1 转入放养鸡舍的脱温鸡不宜立即放养,应在放养鸡舍内进行 5 天7 天的适应性饲养。 7.4.3.2 开始放养的前几天,每天放养 2 小时4 小时,以后逐渐增加放养时间。放养地点最初选在 鸡舍周围,逐渐由近到远,可通过
17、移动料桶,料槽的方法训练,在训练时可通过吹口哨、敲打料桶等使 鸡形成条件反射。 7.4.4 公母分群饲养 根据公母鸡生长发育特性宜在7周后公母分群饲养。 7.4.5 分区轮牧 根据放养场地面积和植被状况,将放养区划分为若干小区进行分区轮牧,每小区用围栏、尼龙网或 铁丝网等隔开,高度不低于1.8米,每一放养小 区放养同一日龄同一批次鸡,每小区放养持续时间以保 证植被再生长为宜,一般10天15天,放养密度每亩不超过50羽为宜。 DB52/T 12412017 7 7.4.6 日常观察 观察鸡行为姿态,羽毛蓬松度和光泽,粪便状态与颜色,发现异常鸡只应及时挑出隔离处理。 7.4.7 饮水 每50只鸡配
18、置1个10 kg的饮水器或在舍内设置自动饮水设施。 7.4.8 合理补喂饲料 5周龄8周龄,每天每只喂料50克70克;9周龄14周龄,每天每只喂料70克100克;15周龄至 上市每天每只喂料100克150克。 8 饲料使用 应符合NY 5032规定。采用全价配合饲料或肉鸡浓缩料加本地原料配制,更换饲料需3天的过渡期。 9 兽药使用 应符合NY/T 5030要求,宜使用中草药对放养鸡进行鸡病防治。 10 疫病防控 10.1 环境卫生 10.1.1 每批鸡出栏后应实施清洗、消毒、灭虫和灭鼠。灭虫、灭鼠应选择符合农药管理条例规定 的菊酯类杀虫剂和抗凝血灭鼠药。 10.1.2 鸡舍清理完毕到进鸡前至少
19、空舍 1 周2 周。 10.2 消毒 10.2.1 放养场内应备有 2 种以上不同类型的消毒药交替使用,结合平时饲养管理,对鸡舍、放养场地、 用具等进行定期消毒,在免疫前后三天内不宜进行消毒,当发生鸡传染病时,应尽快隔离病死鸡,并对 可疑鸡群、鸡舍、排泄物、放养场地、用具、物品等进行消毒。 10.2.2 放养场入口处设置消毒通道,人员进出养殖场应经过消毒通道进行喷雾消毒,消毒池内的消毒 液应定期更换。工作服、工作帽、手套、毛巾、鞋等用品应定期消毒,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放养 场。 10.2.3 放养场入口处设置与大门同宽,长度 8 米、深度 0.3 米的消毒池,池内定期更换消毒液。 10.2
20、.4 每批鸡出售后,宜对鸡舍墙壁、地面、饲养设备以及鸡舍周围彻底冲洗,待鸡舍充分干燥后, 选用 2 种以上的消毒剂交替进行三次以上的喷洒消毒,在进下一批鸡之前,再进行一次消毒。消毒剂 可选用过氧乙酸、火碱、有机氯制剂、复方季铵盐等成份的消毒剂,所选消毒剂的使用浓度、配制方法 等,见产品使用说明书。 10.2.5 坚持常规消毒、定期消毒、紧急消毒相结合,正常情况下,放养区每周消毒一次,周围发生疫 情每日消毒一次。 10.3 防疫 应符合NY/T 5339要求。 DB52/T 12412017 8 10.4 免疫 10.4.1 疫苗应符合相应的国家生物制品质量标准,不得使用已经过期的、来源不明的、
21、非法生产、标 签脱落不能认定或者保存不当的疫苗。 10.4.2 疫苗在运输过程中应有冷藏箱或保温瓶,严防日光曝晒,贮存时应分类保存,避免混淆。 10.4.3 应按使用说明书使用疫苗,已稀释的疫苗应在规定时间内用完。 10.4.4 免疫程序参见表 1。 表1 免疫参考程序 日龄 疫苗 1 马立克氏 57 新支二联苗(H120) 57 新支流(H9)三联苗 1214 法氏囊 1921 新支二联苗(H120) 2628 禽流感 5560 新城疫 I 联 11 无害化处理 11.1 病死鸡处理 病死鸡按照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程的规定执行。养殖场应配置粪污收集、贮存、 处理等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 11.2 废弃物处理 应建专门的收集池进行集中处理。鸡粪、垫料废弃物等应用专车通过专用通道运出鸡舍进行堆积发 酵等无害化处理。养殖场有贮粪池,避免粪水直接进入环境,污水应根据情况应用物理、化学或生物方 法进行净化处理。污染物排放按照GB 18596、HJ/T 81规定执行。 12 检疫 每批放养鸡出栏时应按国家相关要求进行检疫,并取得检疫合格证明后方可销售。检疫办法按照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执行。 _ DB52/T 1241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