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65.020.20 B 38 DB52 贵州省地方标准 DB 52/T 11482016 地理标志产品 剑河钩藤 Product of geographical indicationUncaria in Jianhe 2016 - 12 - 22 发布 2017 - 06 - 21 实施 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52/T 1148 2016 I 目 次 前言 . . II 1 范围 .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 1 3 术语和定义 . . 1 4 地理标志 产品保护范围 . . 1 5 生长环境 、栽培和加工 . . 1 6 质量要求 . . 2 7 试验方法 .
2、. 2 8 检验规则 . . 3 9 标志标签 、包装、运输和贮存 . 4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剑河钩藤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图 . 5 DB52/T 11482016 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 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内容,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与GB/T 17924 -2008地理标志产品标准通用要求制定。 本标准的附录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剑河县人民政府提出。 本标准由贵州省标准化院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剑河县中等职业学校、贵州大学中药
3、材研究所、黔东南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剑河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常海、李金玲、李穗渝、彭先彦、陈守玉、潘伯银。 DB52/T 11482016 1 地理标志产品 剑河钩藤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地理标志产品剑河钩藤的术语和定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生长环境、栽培 和加工、质量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 剑河钩藤。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
4、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DB52/T 751 地理标志产品 剑河钩藤生产技术规程 WM/T 2 药用植物及制剂外经贸绿色行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四部)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剑河钩藤 产于剑河县域内的茜草科钩藤属植物钩藤(Uncaria rhynchophylla(Miq.) Jacks.)的干燥带钩枝 条。 4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 剑河钩藤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1年第70号公告批准的范围, 包括贵州省剑河县久仰乡、南哨乡、太拥镇、柳川镇、观么乡、盘溪镇、敏洞乡、南寨乡、南加镇、南 明
5、镇、岑松镇、革东镇等12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见附录。 5 生长环境、栽培和加工 符合 DB52/T 751 地理标志产品 剑河钩藤生产技术规程的要求。 DB52/T 11482016 2 6 质量要求 6.1 感官指标 剑河钩藤商品外观质量标准参照DB52/T 751执行。 6.2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1 中的规定。 表1 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水份,% 10.00 总灰分,% 3.00 浸出物,% 13.00 钩藤碱,% 0.02 6.3 安全质量指标 6.3.1 重金属及有害元素含量指标 应符合 WM/T 2 规定的限量。 6.3.2 农药残留量指标 应符合 WM/T 2 规定的限
6、量。 7 试验方法 7.1 感官指标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四部)通则 0212“药材和饮片检定通则”执行。 7.2 理化指标 7.2.1 水份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四部)通则 0832“水份测定法”第二法测定。 7.2.2 总灰分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四部)通则 2302“灰分测定法”测定。 DB52/T 11482016 3 7.2.3 浸出物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四部)通则2201“浸出物测定法”项下醇溶性浸出物测定法的热浸法 测定,用乙醇作溶剂。 7.2.4 钩藤碱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四部)通则 0512“高效液相色谱法”测定。 7.3 安全质量指标的检验 7.3.1
7、 铅、镉、砷、汞、铜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四部)通则 2321“铅、镉、砷、汞、铜测定法”测定。 7.3.2 有机氯类、有机磷类、拟除虫菊酯类农药残留量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四部)通则 2341“农药残留量测定法”测定。 8 检验规则 8.1 组批 以同一生产期限内同一产地生产的同一等级的产品为同批次。 8.2 抽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四部)通则 0211“药材和饮片取样法”执行。 8.3 检验分类 8.3.1 交收检验 8.3.1.1 每批次产品交收前应经生产单位质检部门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并附有合格证的产品方可交收。 8.3.1.2 交收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要求、水分、总灰分、浸出物
8、、钩藤碱。 8.3.2 型式试验 8.3.2.1 型式检验项目为第 6 章规定的全部检验项目。 8.3.2.2 正常生产时,每个采收季节进行一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 a) 生产者首次批量生产前; b) 生长环境、栽培或加工工艺有重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c)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8.4 判定规则 8.4.1 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规定质量要求的产品,则为为合格。 8.4.2 凡霉变、有污染或所检指标中有一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DB52/T 11482016 4 8.5 复检 对检验结果有异议时,应对留存样品进行复检 ,或在同
9、批产品中重新按8.2抽样抽样方法规定加倍 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以复验结果为准。 9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9.1 标志标签 包装物上应标注地理标志产品标志,注明品名、产地、规格、毛重、净重、生产者、生产日期或批 号、产品标准号等。包装袋上的储运图示应符合GB/T 191规定。 9.2 包装 钩枝用打包机打包,每件50公斤;钩一般用麻袋包装,每件25公斤。包装物应洁净、干燥、无污染。 9.3 运输 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干燥、无异味、无污染、运输中应防雨、防潮、防暴晒、防污染,严禁与可能 污染其品质的货物混装运输。 9.4 贮存 应贮藏于荫凉、干燥、通风处,与地面和墙壁有一定距离。入库钩藤水分不得超过10.00%,不得与 有损钩藤质量的物质混贮。 DB52/T 11482016 5 A A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剑河钩藤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图 A.1 剑河钩藤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图 图A.1 剑河钩藤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图 _ DB52/T 1148-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