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59.060 B 32 DB51 四川省地方标准 DB51/T 2149.62016 竹原纤维试验方法 第 6 部分:含油率试验方法 2016 - 05 - 18 发布 2016 - 07 - 01 实施 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51/T 2149.62016 I 目 次 前 言 . . II 1 范围 .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 1 3 术语和定义 . . 1 4 原理 . . 1 5 试剂和仪器 . . 1 6 试验通则 . . 2 7 试验 . . 2 8 结果计算 . . 2 9 试验报告 . . 2 DB51/T 2149.62016 II 前 言 本标
2、准按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四川省纤维检验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 本标准起草单位:四川省纤维检验局、四川长江林业集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南希,陈荣,王康建,刘才容,高翠强,陈娇,吴楠,杨绍智,姚文斌,张 尉,俞伟鹏。 DB51/T 2149.62016 1 竹原纤维试验方法 第 6 部分:含油率试验方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竹原纤维含油率的试验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竹原纤维含油率的测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
3、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 GB/T 14334 化学纤维 短纤维取样方法 DB51/T 2148 竹原纤维 3 术语和定义 DB51/T 2148 竹原纤维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含油率 oil content 竹原纤维中所含油剂质量对含油竹原纤维干燥重量的百分率。 4 原理 利用油剂能溶解于特定有机溶剂的性质, 将适当的有机溶剂通过脂肪抽取器把试样中的油剂萃取出 来,蒸发溶剂,称量萃取油剂后纤维的烘干重量,与萃取前试样烘干重量比较,计算得到试样的含油率。 5 试剂和仪器 5.1 试剂 石油醚(分析纯,沸程 60 90)
4、。 5.2 仪器 5.2.1 脂肪抽取器:冷凝管高度 240 mm,抽出筒 d 37 mm 80 mm,250 mL 蒸馏烧瓶。 5.2.2 三角烧瓶:250 mL。 5.2.3 玻璃砂芯坩埚:No.2-2;抽滤瓶:500mL。 5.2.4 烘箱:能保持温度 105 3。 DB51/T 2149.62016 2 5.2.5 天平:最小分度值 0.1mg。 5.2.6 恒温水浴锅:室温至 100。 5.2.7 称量瓶:d 40mm 70mm。 5.2.8 干燥器。 6 试验通则 按以下要求进行取样: ( 1)散件的实验室样品按需取出; ( 2)批量样品中的实验室样品抽取按 GB/T 14334规
5、定。 7 试验 7.1 试样准备 取 5 g左右样品三份,分别放于已知质量的称量瓶中。 7.2 试验步骤 将试样烘至恒重,取出迅速放于干燥器中冷却,称量并记录重量。将称量后试样用定性滤纸包成圆 柱状,置于脂肪抽出器抽出筒内,试样高度应低于溢流口约 10 mm 15 mm,底瓶中加入 150 mL石油醚。 调节恒温水浴锅温度 70 90 ,在恒温下进行抽取,控制回流速度为 4次 /h6次 /h,从提取液开始滴 落计时,抽提 3 h。完成后,取出试样,在通风柜内风干,放入已知质量的称量瓶中,烘至恒重。取出 迅速放于干燥器中冷却,称量并记录重量。 8 结果计算 8.1 含油率计算 含油率按式( 1)
6、分别计算每个试样的含油率: %100 1 21 = m mm Q ( 1) 式中: Q含油率; m 1 样品测定前干质量,单位为克( g); m 2 样品测定后干质量,单位为克( g)。 试验结果以两次试验的算术平均值表示;若两次平行试验结果差异大于 0.3%,则取备样进行第三 次试验,试验结果取三次试验的算术平均值。 8.2 数值修约 试验结果按 GB/T 8170 规定修约至小数点后两位。 9 试验报告 DB51/T 2149.62016 3 试验报告包括: a) 样品的名称和规格; b) 温湿度条件; c) 被选作批量样品包装件的号码标识; d) 采用的试验方法及所有的试验参数; e) 实验样品的各项性能测试结果,如果需要计算标准差和变异系数时,需写入报告; f) 经协商后对试验步骤的修改提示及其他与标准不一致的部分; g) 观察到的异常情况; h) 试验人员,试验日期。 _ DB51/T 2149.6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