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59.060 W 52 DB51 四川省地方标准 DB51/T 19152014 芳纶纤维 2014 - 12 - 22 发布 2015 - 01 - 01 实施 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51/T 19152014 I 目 次 前 言 . . II 1 范围 .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 1 3 术语和定义 . . 1 4 型号编制 . . 1 5 要求 . . 2 6 检验方法 . . 2 7 检验规则 . . 3 8 包装、标 志、运输、贮存 . . 5 DB51/T 19152014 II 前 言 本标准由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四川省质
2、量技术监督局批准。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蓝晨光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国家合成树脂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谢鹏、陈敏剑、陈超峰、黄正安、宋桂荣、王永桂。 DB51/T 19152014 1 芳纶纤维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芳纶纤维(一下简称“纤维”)的要求、质量保证规定以及交货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对苯二胺、对苯二甲酰氯、芳杂环第三单体为聚合单体,经溶液聚合,湿法纺丝制 成的芳纶纤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
3、1-2008 包 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3364-2008 碳纤维直径和根数试验方法 GB/T 7690.2-2001 增强材 料 纱线试验方法 第2部分:捻度的测定 GB/T 9995-1997 纺织材料含水率和回潮率的测定 烘箱干燥法 GJB 348-1987 芳纶复丝拉伸性能测试方法 浸胶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单丝 single filament 单根纤维。 3.2 束(股)丝 strand 由喷丝头喷出未经合股处理的多根纤维。 3.3 复丝 complex roving 由多股束丝组成。 4 型号编制 芳纶纤维的型号编制应符合图1的规定。 DB51
4、/T 19152014 2 图1 芳纶纤维规格代号 示例: F-3-5804S8,表示该芳纶纤维产品复丝线密度为580tex,是由4股束丝组成,束丝捻向为S,捻度为8。 5 要求 5.1 外观 纤维表面应无污染,外观为金黄色或黄褐色,束丝柔软、毛丝少;纤维同批次色泽均匀,用色卡 评定应在3级及以上;型束(股)丝接头数不多于2个/5km,型束(股)丝接头数不多于4个/5km。 5.2 技术指标 芳纶纤维的技术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性能指标 指标 序号 项目 型 型 1 线密度偏差, % 2 3 2 密度, g/cm 3 1.440.01 1.440.01 3 单丝直径, m 13 18
5、13 20 4 捻向 S或 Z S 或 Z 5 捻度 , T/m 15 15 6 水分, % 3.5 3.5 7 上浆剂含量, %(质量百分比) 2.0 2.0 8 复丝悬垂度, mm 65 65 9 断裂伸长率, % 2.6 2.6 10 断裂伸长率变异系数( C V 值) , % 5 5 11 断裂强度, cN/dtex 27.5 25 12 断裂强度变异系数( C V 值) , % 5 10 13 拉伸弹性模量, cN/dtex 750 750 14 力 学 性 能 拉伸弹性模量变异系数( C V 值) , % 5 7 6 检验方法 6.1 外观 DB51/T 19152014 3 在D
6、 65光源下, 目测检查纤维污染、 毛丝状况; 用评定沾色用灰色样卡评定纤维色泽均匀性; 束 (股) 丝接头数检测由缕线测长仪对复丝进行退纱(50001)m,查点总接头数,并按公式(1)进行计算: n N J = (1) 式中: J 束(股)丝接头数; N 长度为5000m的复丝总接头数; n 复丝股数。 6.2 线密度偏差 按DB * 的规定测定。 6.3 密度 按DB * 的规定测定。 6.4 单丝直径 按DB * 的规定测定。 6.5 捻向 按GB/T 7690.2-2001的规定测定。 6.6 捻度 按GB/T 7690.2-2001的规定测定。 6.7 水分 按DB * 的规定测定。
7、 6.8 上浆剂含量 按DB * 的规定测定。 6.9 复丝悬垂度 按DB * 的规定测定。 6.10 断裂强度、断裂伸长率、模量 按DB * 的规定测定。 7 检验规则 7.1 检验分类 本标准规定的检验分类如下: a) 鉴定检验; b) 质量一致性检验。 DB51/T 19152014 4 7.2 检验条件 除另有规定外,应在下列条件下进行所有检验: a) 温度:(232); b) 相对湿度:(505)。 7.3 鉴定检验 7.3.1 通则 下列任一情况发生时,应执行鉴定检验: a) 首次生产时; b) 转产时; c) 纤维生产停产三个月及以上,恢复生产时; d) 纤维正式生产后,原材料来
8、源、工艺或设备有改变时。 7.3.2 检验项目 鉴定检验项目应符合表2的规定。 7.3.3 受检样品数量 鉴定检验受检样品数量为1只卷装。 7.3.4 合格判据 当全部检验结果均符合第3章规定时为合格。 表2 检验项目表 序 号 检验项目 鉴定 检验 质量一致性 检验 要求的章条号 检验方法的章条号 1 外观 4.1 5.5.1 2 线密度偏差 4.2 5.5.2 3 密度 4.2 5.5.3 4 单丝直径 4.2 5.5.4 5 捻向 4.2 5.5.5 6 捻度 4.2 5.5.6 7 水分 4.2 5.5.7 8 上浆剂含量 4.2 5.5.8 9 复丝悬垂度 4.2 5.5.9 10
9、断裂伸长率 4.2 11 断裂伸长率变异系数( C V 值) 4.2 12 断裂强度 4.2 13 断裂强度变异系数( C V 值) 4.2 14 拉伸弹性模量 4.2 15 力 学 性 能 拉伸弹性模量变异系数( C V 值) 4.2 5.5.10 注: 必检项目;不检项目。 DB51/T 19152014 5 7.4 质量一致性检验 7.4.1 检验项目 质量一致性检验项目应符合表2的规定。 7.4.2 组批 同一批原料、 在同一工艺条件下连续生产的同一型号纤维产品为一检验批次, 每批不超过2000 kg。 7.4.3 抽样 从一批次产品中抽取10只卷装作为样品。从样品中随机抽取1只卷装作
10、为检验线密度偏差、水分、 上浆剂含量的样品;从样品中随机抽取5只卷装作为检验力学性能、外观的样品。 7.4.4 合格判据 当全部检验结果均符合第3章规定时,判该批产品合格;若有不合格项,允许自同批产品中抽取两 倍数量的样品,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复检仍有不合格项,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8 包装、标志、运输、贮存 8.1 包装及标志 8.1.1 产品采用避光塑料袋或塑料膜包装,外套纸盒,包装内放置标签。标签内容含: a) 产品名称、型号; b) 检验合格印章; c) 检验员代号; d) 检验日期。 8.1.2 包装好的产品装于纸箱内,纸箱应符合运输条件的要求,纸箱外有明显标志。标志内容含: a) 生产单位名称、地址; b) 产品名称、型号; c) 执行标准号; d) 净含量; e) 产品批号; f) 生产日期; g) “怕雨”、“怕晒”、“向上”等图示标志,其标志符合 GB/T 191-2008 的规定。 8.2 运输和贮存 8.2.1 产品按一般化学品运输,运输时应防雨、防晒、向上。 8.2.2 产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处,避免受潮、暴晒。产品贮存期为 24 个月,如贮存期超过 24 个月, 按质量一致性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_ DB51/T 1915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