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65.020.30 B 41 DB51 四川省地方标准 DB51/T 18492014 代替 DB51/T 575-2006 家畜布鲁氏菌病防治技术规范 2014 - 09 - 19 发布 2014 - 10 - 01 实施 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51/T 18492014 I 目 次 前 言 . . II 1 范围 .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 1 3 术语和定义 . . 1 4 流行病学特点 . . 1 5 样品采集 、保存和运输包装要求 . 2 6 实验室诊断 . . 2 7 疫情报告 . . 3 8 疫情处理 . . 3 9 免疫 . . 4 10 监测
2、. . 5 11 人员防护 . . 5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酶联免疫吸附试验(ELI SA). . 6 DB51/T 18492014 II 前 言 本标准于 2006 年首次发布,2014年 5月第一次修订。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 DB51/T 575-2006 同时废止。 本标准附录 A 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四川省农业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 本标准由四川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余勇、毛光琼、张东、陈斌、阳爱国、邓永强、郭莉、侯巍、陈冬、文豪、吴 宣、邢坤、张代芬、罗毅。 DB51/T 18492014 1 家畜布鲁氏菌病防治技
3、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家畜布鲁氏菌病的样品采集、实验室诊断、疫情报告、疫情处理、免疫、监测和人员 防护。 本标准适用于家畜布鲁氏菌病的防治。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6548 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 GB/T 18635 动物防疫基本术语 GB/T 18646 动物布鲁氏菌病诊断技术 GB/T 16569 畜禽产品消毒规范 NY/T 541 动物疫病实验室检验采样方法 NY/T 907 动物布氏杆菌病控制技
4、术规范 NY/T 1467 奶牛布鲁氏菌病PCR诊断技术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布鲁氏菌病(brucellosis) 由布鲁氏菌属细菌引起的以感染家畜为主的人兽共患的传染病,我国将其列为二类动物疫病。 4 流行病学特点 4.1 流行特点 潜伏期一般为 14d 180d。多种动物对布鲁氏菌易感。家畜中羊、牛、猪的易感性最强。母畜比公 畜、成年畜比幼年畜发病多。在母畜中,第一次妊娠母畜发病较多。带菌动物,尤其是患畜、流产胎儿、 胎衣是主要传染源。消化道、呼吸道、生殖道是主要的感染途径,也可通过损伤的皮肤、粘膜等感染。 常呈地方性流行。 4.2 临床症状 最显著症状是
5、怀孕母畜发生流产,流产后可能发生胎衣滞留和子宫内膜炎,从阴道流出污秽不洁、 DB51/T 18492014 2 恶臭的分泌物。公畜往往发生睾丸炎、附睾炎或关节炎。 4.3 病理变化 主要病变为生殖器官的炎性坏死,淋巴结、肝、肾、脾等器官形成特征性肉芽肿(布病结节) 。有 的可见关节炎。胎儿主要呈败血症病变,浆膜和粘膜有出血点和出血斑,皮下结缔组织发生浆液性、出 血性炎症。 5 样品采集、保存和运输包装要求 采集、保存和运输包装须符合下列要求。 5.1 样品的采集和保存 5.1.1 组织样品 组织样品采集流产胎衣、绒毛膜和流产胎儿的肺、脾、胃内容物等。 5.1.2 血清样品 采集动物血液,每头不
6、少于 5ml。分离血清装入灭菌离心管中,加盖密封后冷藏保存。 5.1.3 采集样品时,应采集双份作备份,填写样品采集登记表。样品容器须加贴防水标签,并写明样 品编号、采集地点、采样人、动物种类、时间等。 5.2 样品运输包装 5.2.1 内包装要求:不渗水的主容器;不渗水的辅助包装;必须在主容器和辅助包装之间填充吸附材 料。吸附材料必须充足,能够吸收主容器内所有的液体。多个主容器装入一个辅助包装时,必须将它们 分别包裹。 5.2.2 外包装要求:包装材料要不易破碎,要注意防水和渗漏。必要时填充防震材料和适当冷冻剂。 6 实验室诊断 6.1 病原学诊断 6.1.1 显微镜检查 采集流产胎衣、绒毛
7、膜和流产胎儿的肺、脾、胃内容物等组织,制成抹片,用柯兹罗夫斯基染色法 染色,镜检,如果发现有红色球杆状小杆菌时,而其它菌为蓝色,即可初步诊断。 6.1.2 分离培养 病料可用胰蛋白胨琼脂斜面或血液琼脂斜面、肝汤琼脂斜面、 3%甘油 0.5%葡萄糖肝汤琼脂斜面等 培养基培养,培养时,一份在普通条件下,另一份放于含有 5 10%二氧化碳的环境中, 37培养 7d 10d。然后进行菌落特征检查和单价特异性抗血清凝集试验可确诊布鲁氏菌病。 6.1.3 PCR 诊断 奶牛新鲜原乳、流产母牛乳汁、流产母牛阴道分泌物、血液、流产胎儿胃液、种公牛精液,可采用 PCR 诊断,见 NY/T 1467。 DB51/
8、T 18492014 3 6.2 血清学诊断 6.2.1 虎红平板凝集试验(RBPT)(按 GB/T 18646 操作)。 6.2.2 酶联免疫吸附试验(见附录)。 6.2.3 全乳环状试验(MRT)(按GB/T 18646操作)。 6.2.4 试管凝集试验(SAT)(按GB/T 18646操作)。 6.2.5 补体结合试验(CFT)(按GB/T 18646操作)。 6.3 结果判定 县级以上动物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布鲁氏菌病诊断结果的判定。 6.3.1 疑似疫情判定 符合 4.1、4.2 和4.3 时,判定为疑似疫情。 6.3.2 疑似患病动物判定 6.2.1 或6.2.2或 6.2.3为阳性时
9、,判定为疑似患病动物。 6.3.3 确诊患病动物 6.3.3.1 符合 6.1.1,且 6.1.2 或6.1.3 阳性时,判定为患病动物。 6.3.3.2 未免疫动物,6.2.4 或6.2.5 阳性时,判定为患病动物。 7 疫情报告 7.1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疑似疫情,应及时向县级以上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7.2 疫情报告内容包括: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染疫和疑似染疫动物种类和数量、同群动物数量、 免疫情况死亡情况、临床症状、病理变化、诊断情况、流行病学和疫源追踪情况,已采取的控制措施, 疫情报告单位、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7.3 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疫情报告并确认后,按规定及时上报。
10、 8 疫情处理 8.1 发现疑似疫情,畜主应限制动物移动;对疑似患病动物应立即隔离。 8.2 确诊后,按下列要求处理。 8.2.1 扑杀 对患病动物全部扑杀。 8.2.2 隔离 8.2.2.1 对受威胁的畜群(病畜的同群畜)实施隔离,可采用圈养和固定草场放牧两种方式隔离。 8.2.2.2 隔离饲养用草场,远离交通要道,居民点或人畜密集区。场地周围最好有自然屏障或人工栅 栏。 DB51/T 18492014 4 8.2.3 无害化处理 患病动物及其流产胎儿、胎衣、排泄物、乳、乳制品等按照 GB16548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 物安全处理规程进行无害化处理。 8.2.4 流行病学调查 开展流行病
11、学调查和疫源追踪;对同群动物进行监测。 8.2.5 消毒 8.2.5.1 对患病动物污染的场所、用具、物品严格进行消毒。 8.2.5.2 饲养场的金属设施、设备可采取火焰、熏蒸等方式消毒;养畜场的圈舍、场地、车辆等,可 选用 2%烧碱等有效消毒药消毒;饲养场的饲料、垫料等,可采取深埋发酵处理或焚烧处理;粪便消毒 采取堆积密封发酵方式。皮毛消毒用环氧乙烷、福尔马林熏蒸等。 9 免疫 9.1 免疫接种 9.1.1 免疫接种的对象:牛、羊等。种用、乳用动物禁止免疫。 9.1.2 免疫接种的范围:甘孜州、阿坝州部分疫区县。 9.1.3 免疫接种时间:根据所选择疫苗的使用说明书要求的时间和程序进行免疫。
12、 9.1.4 免疫接种方式:根据不同疫苗、不同畜种选用适合的免疫接种方式。 9.1.5 疫苗的运输、贮藏和使用应符合兽药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9.2 疫苗接种要求 9.2.1 疫苗使用前须检查包装,是否破损。 9.2.2 对家畜的要求:接种的家畜临床未见异常,处于安静状态,畜体清洁。病畜、体质瘦弱畜暂不 接种,待患病畜康复后再按规定接种。 9.2.3 器械要求 9.2.3.1 根据接种途径、畜种及其日龄等因素,选择适合的针头或灌喂器具。 9.2.3.2 注射器和针头应洁净,并用湿热方法高压灭菌或用洁净水加热煮沸消毒至少 15 分钟。不可使 用化学方法消毒。 9.2.3.3 灭菌后的注射器与针头
13、放置 7d 以上的,使用前应重新灭菌消毒。 9.2.4 接种操作 9.2.4.1 疫苗在使用间歇中应冷藏,避免日光直射。 9.2.4.2 疫苗稀释后,应放在冷藏容器内,严禁冻结。气温在 15以下,须在 6h 内用完;气温在 15 27,须在 3h 内用完。 9.2.4.3 吸出的疫苗不可回注于瓶内;针筒排气溢出的疫苗应吸积于酒精棉球上,用过的酒精棉球、 碘酊棉等应集中无害化处理。 9.2.4.4 注射部位必须消毒,疫苗的稀释液及注射剂量按疫苗使用说明书进行。 9.2.4.5 严禁与其它疫苗混合注射,接种时每头畜须更换针头。 9.2.4.6 紧急接种时,免疫接种顺序应从安全区到受威胁区,最后到疫
14、区。 DB51/T 18492014 5 9.3 免疫档案 免疫接种后应建立免疫档案。免疫档案须填写畜主姓名、畜种、疫苗名称、疫苗生产厂家、疫苗来 源、批号、免疫剂量、免疫时间、免疫耳标编号、防疫员签名、畜主签名等内容。 10 监测 10.1 监测方法 常规监测以血清学方法为主,按 6.2 中的监测方法进行。 10.2 监测范围、数量 10.2.1 所有的奶牛、奶山羊和种畜每年必须进行 1 次以上血清学监测。 10.2.2 免疫地区:对新生畜、未免疫畜、免疫一年半或口服免疫一年以后的牲畜进行监测(猪可在口 服免疫半年后进行)。监测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每个县抽检 300 头(只)以上。 10.2.
15、3 非免疫地区:监测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每个县抽检 200 头(只)以上 10.3 监测时间 对成年动物监测时,牛在 8 月龄以上,羊、猪在 5 月龄以上,怀孕动物则在初产后半个月至 1 个月 间进行;免疫接种过的动物,在接种后 18 个月(猪接种后 6 个月)进行。 10.4 监测结果处理 及时对监测结果分析、汇总和报告,确诊为阳性动物时,应立即进行无害化处理。 11 人员防护 11.1 饲养场工作人员: 每年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发现有患布鲁氏菌病的应及时调离岗位, 隔离治疗。 工作人员的工作服、用具要保持清洁,不得带出场。 11.2 疫情处置人员: 进入感染或可能感染场和无害化处理地点,
16、需要穿防护服, 戴可消毒的橡胶手套, 戴标准手术用口罩和护目镜,穿胶靴。处理工作完毕后,对场地及其设施进行彻底消毒。在场内或处理 地的出口处脱掉防护装备,将脱掉的防护装备置于容器内进行消毒处理。对换衣区域进行消毒,人员用 消毒水洗手,工作完毕要洗浴。 DB51/T 18492014 6 A A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酶联免疫吸附试验(ELISA) A.1 材料准备 A.1.1 具备国家批文的布鲁氏菌ELISA检测试剂盒 A.1.2 蒸馏水或超纯水 A.1.3 移液器,量程5-200 l A.1.4 一次性滴头 A.1.5 酶标仪 A.2 检测步骤 A.2.1 所有试剂(除酶标结合物外)使
17、用前必须恢复至室温。推荐试剂在37预热20-30min。 A.2.2 加样:除对照孔外,每孔中加入90ul稀释液,在稀释液中加入 10ul的1/10预稀释的样品,最后 加入100ul对照孔。室温(20-25)孵育1h。 A.2.3 按洗涤程序洗板5次。 A.2.4 每孔加入100ul酶标结合物,室温25孵育30min。 A.2.5 按洗涤程序洗板5次。 A.2.6 每孔加100ul底物,室温避光孵育10min。 A.2.7 每孔加入100ul终止液。 A.2.8 读取OD450nm。 A.3 读板和结果判定 A.3.1 试验有效性 阳性对照的 OD 值大于1.0;阴性对照的 OD 值小于等于 0.2。 A.3.2 结果判定 临界值=阳性样品的平均值 x0.4 OD值高于或等于临界值的样本为阳性;OD值低于临界值的样本为阴性。 _ DB51/T 1849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