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65.120 B 52 DB51 四川省地方标准 DB51/T 15722013 长薄鰍 配合饲料 2013 - 06 - 01 发布 2013 - 07 - 01 实施 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51/T 15722013 I 目 次 前 言 . . II 1 范围 .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 1 3 产品分类与规格 . . 1 4 技术要求 . . 2 5 试验方法 . . 2 6 检验规则 . . 4 7 标志、标签 . . 4 8 包装、运 输、贮存 . . 4 DB51/T 15722013 II 前 言 本标准由四川省水产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四川省质
2、量技术监督局批准。 本标准由四川省巴中市水产渔政局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 伟、成玉蓉、赵清泉、张 彬。 DB51/T 15722013 1 长薄鰍 配合饲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长薄鳅(Leptobotia elongata)配合饲料的产品分类与规格、技术要求、试验方法、 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与贮存。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5917 饲料粉碎粒度的测定 GB/T5918 配合饲料混合均匀度的测定 GB/T6432
3、饲料中粗蛋白质测定方法 GB/T6433 饲料中粗脂肪的测定 GB/T6434 饲料中粗纤维的含量测定 GB/T6435 饲料水分和其他挥发性物质含量的测定 GB/T6436 饲料中钙测定方法 GB/T6437 饲料中总磷的测定 分光光度法 GB/T6438 饲料中粗灰分的测定 GB/T10648 饲料标签 GB/T14699.1 饲料 采样 GB/T16765 颗粒饲料通用技术条件 GB/T18823 饲料检测结果判定的允许误差 NY5072 无公害食品 渔用配合饲料安全限量 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2006)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2006)第658号 3 产品分类与规格 长薄鳅配合饲料按饲
4、喂对象不同分鱼苗配合饲料、鱼种配合饲料、成鱼配合饲料三种。各类产品与规 格 见表1. 表1 长薄鳅配合饲料的产品分类与规格 产品规格mm 产品分类 喂养对象的体重g 粒径 粒长 鱼苗配合饲料 5 1.5 为粒径的12 倍 DB51/T 15722013 2 4 技术要求 本产品所用的原料应当符合国家饲料卫生标准要求,原料粉碎粒度(筛上物)筛孔尺寸为0.18mm, 指标大小应小于等于8。 4.1 感官要求 色泽一致,无发霉、变质、虫害、结块及异味。 4.2 物理指标 饲料加工物理指标见表 2。 表2 长薄鳅配合饲料的物理指标 (%) 项 目 指 标 水分含量 12 感官指标 色泽一致、大小均匀、
5、无霉变、结 块或异味,无虫孳生和非饲用物 混合均匀度(cv) 8 鱼苗饲料(水中浸泡5min) 10 鱼种饲料(水中浸泡5min) 8 颗粒饲料水中 稳定性(溶失 率) 成鱼饲料(水中浸泡5min) 8 鱼苗饲料 10 鱼种饲料 4 颗粒饲料粉化 率 成鱼饲料 4 4.3 主要营养成分 配合饲料的主要营养成分见表 3。 表3 主要营养指标 (%) 项 目 粗蛋白 粗脂肪 粗纤维 粗灰分 赖氨酸 总 磷 鱼苗饲料 45 6 5 17 2.5 1.8 鱼种饲料 40 5 6 15 2.3 1.6 成鱼饲料 38 4 7 14 2.0 1.4 4.4 安全卫生指标 按 NY5072 的规定执行。 5
6、 试验方法 5.1 气味与外观的检验 取样品 100g 放入白色瓷盘中,在无阳光直射和无异味存在的环境条件下,采用感官检测评定。 5.2 加工质量检测 DB51/T 15722013 3 5.2.1 粉料粉碎粒度 5.2.2 采用网孔基本尺寸为 0.18 mm 的 20050-0.180/0.125 GB/T 6003.11997试验筛。按照 GB/T 5917 标准执行。在筛分过程中用长毛刷轻轻刷动筛上物,直至不能筛下粉料为止,再将长毛刷在筛框 上轻轻敲打,以抖落其所带物料。 5.2.3 混合均匀度 按 GB/T5918 执行。 5.2.4 颗粒饲料水中稳定性 5.2.4.1 仪器和设备 5
7、.2.4.1.1 恒温烘干箱; 5.2.4.1.2 分析天平,感量为 0.1mg; 5.2.4.1.3 金属筛网盘:高 6.5cm、直径 12cm,筛孔基本尺寸比被测颗粒直径小一级; 5.2.4.1.4 温度计:精度 0.1; 5.2.4.1.5 平底容器; 5.2.4.1.6 秒表。 5.2.4.2 测定步骤 称取10.0g试样(精确到0.1g)均匀地分布在筛盘中,然后置于盛有水深为5cm的平底容器中,水温 保持(252),浸泡(硬颗粒饲料浸泡时间为5min,膨化饲料浸泡时间为20min)后,将筛盘从水中 提升露出水面,又缓慢沉入水中,使饲料离开筛底,如此反复三次后,将筛盘从水中取出,斜放使
8、水沥 干,从筛盘中取出饲料,与另一份对照料同时放入烘箱中,在105恒温下干燥至恒重,分别准确称量, 水中稳定性,以溶失率表示,按式(1)计算: P=(W1-W2)/w1* 100(1) 式中: P 溶失率(%) W1 对照料烘干后质量(g) W2经浸泡处理试样烘干后质量(g) 每个试样应取两个样平行进行测定,以其算术平均值为结果,允许相对误差小于等于4%。 5.2.5 颗粒饲料含粉率和粉化率 按GB/T16765的规定执行,其中试验筛的筛孔基本尺寸应比测定颗粒直径小一级。 5.2.6 水分 按GB/T6435执行 5.3 主要营养成分指标 5.3.1 粗蛋白质 按GB/T6432规定执行。 5
9、.3.2 粗脂肪 按GB/T6433规定执行。 DB51/T 15722013 4 5.3.3 粗纤维 按GB/T6434规定执行。 5.3.4 粗灰分 按GB/T6438规定执行。 5.3.5 总磷 按 GB/T6437 规定执行。 5.3.6 赖氨酸 按GB/T15398规定执行。 6 检验规则 6.1 出厂检验 6.1.1 产品应经企业质控部门逐批进行出厂检验,经检验合格并附具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 6.1.2 出厂检验项目:感官指标、水分、水中稳定性、粗蛋白质、净含量。 6.1.3 出厂检验批量由生产企业根据生产工艺、设备、配方、原料等的变化情况自行确定,抽样方法 按 GB/T 1469
10、9.1 规定执行。 6.2 型式检验 6.2.1 产品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但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产品定型时; b) 工艺条件、原料来源有较大的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c) 停产三个月以上,重新恢复生产时; d)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e) 国家质量监督部门提出要求时。 6.2.2 型式检验抽样应在出厂检验合格的成批产品中抽取,抽样方法按 GB/T 14699.1 规定执行。 6.3 判定规则 所检项目全部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合格品;如出现不合格项目,应在同批产品中两倍量重新抽样 进行复检(微生物指标不得复检),如复检结果仍不合格
11、,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判定各项指标合 格与否时,须考虑分析允许误差,分析允许误差按GB/T18823的规定执行。 7 标志、标签 按GB 10648 规定执行。 8 包装、运输、贮存 8.1 包装 DB51/T 15722013 5 8.1.1 包装要求 应符合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中第20条、第21条规定。 8.1.2 产品包装 产品采用无毒塑料编织袋、复合塑料编织袋等进行包装。 8.1.3 运输包装 产品运输采用无毒塑料编织袋、复合塑料编织袋等进行包装。 8.2 运输、贮存 产品运输和贮存必须符合保质、保量、运输安全和分类等储存的要求;不得和有毒有害物质混装、 混堆,防污染、防潮、防晒、防雨淋,存放于阴凉通风干燥处。 8.3 保质期 在规定的贮存条件下,从生产之日起,原包装产品保质期为 60天。 _ DB51/T 1572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