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13.200C 50 DB50重 庆 市 地 方 标 准DB50/T 978 2020生 产 型 企 业 新 冠 肺 炎 疫 情 防 控 技 术 指 南 2020 -03- 04 发 布 2020- 03-05 实 施重 庆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 布 DB50/T 9782020 I 前 言本 标 准 按 照 GB/T 1.1-2009给 出 的 规 则 起 草 。本 标 准 由 重 庆 市 卫 生 健 康 委 员 会 提 出 并 归 口 。本 标 准 起 草 单 位 : 重 庆 市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 重 庆 市 卫 生 健 康 综 合 行 政 执 法
2、总 队 、 重 庆 市 经 济 和 信息 化 委 员 会 、 重 庆 市 质 量 和 标 准 化 研 究 院 、 重 庆 机 电 控 股 ( 集 团 ) 公 司 、 重 庆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安 全 总 站 。本 标 准 主 要 起 草 人 : 李 志 峰 、 项 云 成 、 余 松 华 、 罗 庆 、 张 戈 宁 、 王 鹏 、 杨 泉 、 赵 林 、 李 昉 罡 、 张 幕 。 DB50/T 9782020 1 生 产 型 企 业 新 冠 肺 炎 疫 情 防 控 技 术 指 南1 范 围本 标 准 规 定 了 生 产 型 企 业 新 冠 肺 炎 疫 情 防 控 的 基 本 要 求 、
3、 物 资 管 理 、 环 境 管 理 、 消 毒 与 通 风 、 人 员管 控 、 生 产 运 营 、 应 急 处 置 技 术 要 求 。本 标 准 适 用 于 生 产 型 企 业 新 冠 肺 炎 疫 情 防 控 工 作 。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对 于 本 文 件 的 应 用 是 必 不 可 少 的 。 凡 是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 仅 注 日 期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凡 是 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 其 最 新 版 本 ( 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 )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 GB/T 21417.1 医 用 红
4、 外 体 温 计 第 1部 分 : 耳 腔 式GB/T 36758 含 氯 消 毒 剂 卫 生 要 求YY 0469 医 用 外 科 口 罩YY/T 0969 一 次 性 使 用 医 用 口 罩新 冠 肺 炎 流 行 期 间 办 公 场 所 和 公 共 场 所 空 调 通 风 系 统 运 行 管 理 指 南 肺 炎 机 制 综 发 2020 50号3 基 本 要 求3.1 组 织 保 障3.1.1 应 成 立 由 主 要 负 责 人 牵 头 的 疫 情 防 控 领 导 小 组 。3.1.2 应 组 成 专 班 负 责 疫 情 防 控 工 作 , 做 到 责 任 到 人 ( 管 理 层 、 车
5、间 、 班 组 、 楼 栋 等 ) 。3.2 方 案 制 定 3.2.1 应 编 制 防 控 领 导 小 组 组 织 架 构 图 及 工 作 流 程 图 。3.2.2 应 制 定 疫 情 期 间 企 业 管 理 办 法 , 返 岗 人 员 管 理 办 法 , 防 疫 物 资 储 备 方 案 , 消 毒 及 通 风 等 相 关 工作 方 案 。3.2.3 应 制 定 应 急 预 案 , 应 急 预 案 包 括 应 急 管 理 组 织 架 构 图 及 操 作 规 程 与 措 施 。3.3 信 息 报 告 制 度3.3.1 应 与 所 在 辖 区 街 道 ( 乡 镇 ) 政 府 、 园 区 建 立
6、联 系 。3.3.2 应 建 立 疫 情 信 息 报 送 制 度 。3.3.3 应 明 确 定 点 收 治 医 院 。4 物 资 管 理4.1 应 按 照 防 疫 物 资 储 备 方 案 的 要 求 采 购 口 罩 、 乙 醇 消 毒 液 、 含 氯 消 毒 剂 、 洗 手 液 、 护 目 镜 等 防 护 用 品 。 DB50/T 9782020 2 4.2 防 护 使 用 的 医 用 红 外 体 温 计 、 消 毒 剂 、 一 次 性 使 用 医 用 口 罩 、 医 用 外 科 口 罩 等 防 疫 物 资 应 分 别 符合 GB/T 21417.1、 GB/T 36758、 YY/T 096
7、9、 YY 0469 和 相 关 标 准 要 求 。4.3 应 建 立 防 疫 物 资 采 购 、 发 放 台 账 。4.4 应 设 置 废 弃 防 护 用 品 专 用 回 收 装 置 , 并 安 排 专 人 负 责 处 置 。5 环 境 管 理5.1 生 产 环 境 整 治5.1.1 应 做 好 清 洁 和 环 境 治 理 , 确 保 充 分 通 风 透 气 。5.1.2 应 确 保 工 作 场 所 内 有 洗 手 台 等 卫 生 设 施 。5.1.3 复 工 前 应 对 企 业 所 有 场 所 进 行 1 次 预 防 性 消 毒 。5.2 宿 舍 环 境 整 治 5.2.1 复 工 前 应
8、 对 宿 舍 环 境 预 防 性 消 毒 1 次 。5.2.2 应 建 立 出 入 体 温 监 测 制 度 。5.2.3 宿 舍 应 按 照 原 安 置 人 员 的 70%安 置 新 返 岗 员 工 。5.2.4 应 避 免 头 顶 头 休 息 , 宜 在 床 外 围 设 布 帘 隔 断 。5.2.5 消 毒 用 品 和 个 人 洗 漱 用 品 应 分 开 放 置 。5.2.6 公 共 卫 生 间 应 设 置 洗 手 设 施 , 并 放 置 肥 皂 、 洗 手 液 等 。5.3 食 堂 安 全 卫 生5.3.1 复 工 前 应 对 食 堂 、 餐 厅 、 餐 具 进 行 预 防 性 消 毒 1
9、 次 。5.3.2 采 购 人 员 进 出 应 按 照 监 测 登 记 制 度 执 行 , 进 出 厨 房 及 餐 厅 应 进 行 体 温 测 量 。5.3.3 不 采 购 、 加 工 、 食 用 野 生 动 物 。5.3.4 不 应 自 行 宰 杀 活 畜 活 禽 , 不 应 制 作 售 卖 凉 菜 。 6 消 毒 与 通 风6.1 日 常 消 毒6.1.1 宿 舍 、 餐 厅 、 厨 房 、 更 衣 室 、 办 公 室 、 生 活 垃 圾 堆 放 处 及 吸 烟 点 等 , 应 每 天 早 晚 消 毒 各 1 次 ,电 梯 按 钮 、 门 把 手 等 频 繁 接 触 部 位 应 适 当 增
10、 加 消 毒 频 次 。6.1.2 通 勤 车 使 用 后 应 立 即 消 毒 、 更 换 椅 垫 套 。6.2 日 常 通 风6.2.1 工 作 场 所 每 天 应 至 少 2 次 通 风 , 每 次 30min以 上 ; 全 封 闭 式 厂 房 , 新 风 系 统 应 全 天 保 持 正 常 运行 。6.2.2 集 中 空 调 管 理 应 按 国 务 院 应 对 新 型 冠 状 病 毒 肺 炎 疫 情 联 防 联 控 机 制 综 合 组 印 发 的 新 冠 肺 炎 流行 期 间 办 公 场 所 和 公 共 场 所 空 调 通 风 系 统 运 行 管 理 指 南 执 行 。 7 人 员 管
11、控7.1 监 测 登 记 制 度 DB50/T 9782020 3 7.1.1 应 建 立 体 温 检 测 点 , 落 实 人 员 值 守 , 对 进 出 人 员 严 格 检 测 体 温 。7.1.2 每 日 早 、 晚 上 下 班 应 对 全 员 测 量 体 温 。7.1.3 通 勤 车 应 配 专 人 测 量 体 温 。7.1.4 应 对 员 工 、 外 来 人 员 执 行 体 温 监 测 制 度 , 做 好 信 息 登 记 , 发 现 异 常 及 时 处 置 。7.2 个 人 防 护7.2.1 所 有 员 工 上 岗 期 间 应 全 程 配 戴 口 罩 。7.2.2 企 业 体 温 检
12、测 人 员 、 保 洁 人 员 上 岗 期 间 应 佩 戴 口 罩 、 手 套 。7.2.3 企 业 工 作 和 生 活 场 所 应 设 置 洗 手 设 施 和 消 毒 用 品 。8 生 产 运 营8.1 会 议 管 理 疫 情 期 间 , 宜 采 取 电 视 电 话 会 议 或 视 频 会 议 。 如 须 集 中 开 会 , 应 符 合 以 下 要 求 :a) 选 择 可 开 窗 通 风 的 会 议 室 , 会 议 期 间 保 持 通 风 良 好 ;b) 参 会 人 员 应 佩 戴 口 罩 , 人 员 之 间 应 保 持 1 m 以 上 的 距 离 ;c) 会 议 结 束 后 , 场 地 、
13、 办 公 桌 椅 等 应 进 行 消 毒 。8.2 宿 舍 管 理8.2.1 员 工 进 出 宿 舍 应 严 格 执 行 体 温 监 测 制 度 。8.2.2 宿 舍 应 保 持 清 洁 卫 生 。8.2.3 员 工 返 回 宿 舍 后 不 应 串 门 、 聚 集 。8.3 就 餐 管 理8.3.1 上 班 前 应 对 食 堂 服 务 人 员 进 行 体 温 测 量 , 并 做 好 记 录 。8.3.2 厨 师 及 食 堂 服 务 人 员 应 持 有 健 康 证 明 。 8.3.3 食 堂 员 工 应 统 一 佩 戴 手 套 、 口 罩 、 帽 子 等 。8.3.4 应 采 取 分 段 供 应
14、 、 分 散 就 餐 , 避 免 人 员 聚 集 。8.3.5 食 堂 餐 厅 应 保 持 通 风 良 好 。8.4 物 流 快 递 管 理8.4.1 物 流 、 快 递 交 接 宜 尽 量 避 免 人 员 间 直 接 接 触 和 近 距 离 接 触 。8.4.2 来 自 重 点 疫 区 的 生 产 配 套 物 资 、 快 递 包 裹 、 信 件 等 应 进 行 外 包 装 消 毒 处 理 。8.5 宣 传 与 教 育8.5.1 防 疫 宣 传应 通 过 宣 传 板 、 企 业 微 信 、 电 子 大 屏 等 开 展 宣 传 , 强 化 防 护 意 识 。8.5.2 健 康 教 育 应 教 育
15、 引 导 员 工 注 意 个 人 卫 生 , 加 强 锻 炼 , 科 学 膳 食 。8.5.3 及 时 就 医 DB50/T 9782020 4 应 关 注 员 工 身 体 状 况 , 出 现 症 状 , 及 时 督 促 员 工 按 规 定 去 定 点 医 院 就 医 , 并 将 员 工 就 诊 信 息 及 时 告知 员 工 及 家 属 。9 应 急 处 置9.1 发 现 病 例若 有 疑 似 病 例 , 应 及 时 采 取 隔 离 、 安 排 送 医 等 措 施 , 并 向 辖 区 乡 镇 ( 街 道 ) 政 府 、 园 区 报 告 。 若 为确 诊 病 例 , 应 实 施 疫 区 封 锁 、 限 制 人 员 聚 集 等 措 施 , 防 止 疫 情 播 散 。9.2 消 毒应 在 专 业 人 员 指 导 下 对 疑 似 /确 诊 病 例 的 活 动 场 所 及 使 用 过 的 物 品 进 行 消 毒 。 本 标 准 发 布 后 , 相 关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若 有 新 要 求 , 按 其 要 求 执 行 。A 本 标 准 发 布 后 , 相 关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若 有 新 要 求 , 按 其 要 求 执 行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