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03.080A 10备 案 号 : 48866-2016 DB46海 南 省 地 方 标 准DB 46/T 3492016商 业 洗 涤 服 务 质 量 规 范 Service quality Standards for Laundry Business in Commerce 2016 - 01 -19 发 布 2016- 04-01实 施海 南 省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发 布 DB46/T 3492016 I 前 言本 标 准 依 据 GB/T 1.1-2009给 出 的 规 则 起 草 。本 标 准 由 海 口 市 旅 游 发 展 委 员 会 提 出 ,海 南 省 旅 游
2、 发 展 委 员 会 归 口 。本 标 准 主 要 起 草 单 位 : 海 口 市 旅 游 标 准 化 建 设 委 员 会 、 海 南 省 标 准 化 协 会 、 海 口 市 洗 染 业 协 会 、 海口 观 澜 湖 度 假 酒 店 。本 标 准 主 要 起 草 人 : 林 一 民 、 杨 昭 山 、 金 佳 佳 、 谢 巍 、 韦 春 丽 、 陈 秋 媛 、 梁 倩 敏 。 DB46/T 3492016 1 商 业 洗 涤 服 务 质 量 规 范1 范 围本 标 准 规 定 了 洗 涤 业 的 术 语 和 定 义 、 基 本 要 求 、 接 收 与 交 付 、 洗 涤 要 求 、 服 务 改
3、 进 。本 标 准 适 用 于 海 南 省 辖 区 内 的 宾 馆 酒 店 及 商 业 洗 涤 企 业 ,不 适 用 于 医 院 、 辐 射 、 危 化 等 特 种 行 业 的布 草 及 衣 物 的 洗 涤 。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对 于 本 文 件 的 应 用 是 必 不 可 少 的 。 凡 是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 仅 所 注 日 期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件 。 凡 是 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 其 最 新 版 本 ( 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 ) 适 用 于 本 标 准 。 GB 4287 纺 织 染 整 工 业 水 污
4、 染 物 排 放 标 准GB 8978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GB 9663-1996 旅 店 业 卫 生 标 准GB 13495 消 防 安 全 标 志GB 13271 锅 炉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GB 15603 常 用 化 学 危 险 品 贮 存 通 则GB/T 26396 洗 涤 用 品 安 全 技 术 规 范GBZ/T 160.46 工 作 场 所 空 气 有 毒 物 质 测 定 卤 代 不 饱 和 烃 类 化 合 物SB/T 10271 洗 染 业 开 业 的 专 业 条 件 和 技 术 要 求SB/T 10624 洗 染 业 服 务 经 营 规 范SB/T
5、10625洗 染 业 服 务 质 量 要 求SB/T 10989-2013 衣 物 洗 涤 质 量 要 求 3 术 语 和 定 义SB/T10783-2012 界 定 的 以 及 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 为 了 便 于 使 用 , 以 下 重 复 列 出 了 SB/T10783-2012 中 的 一 些 术 语 和 定 义 。3.1 洗 涤 ( laundry)利 用 各 种 设 备 、 工 具 等 机 械 力 、 洗 涤 剂 , 在 介 质 (如 水 、 干 洗 剂 等 )中 对 衣 物 进 行 清 洗 的 程 序 。SB/T 10783-2012.洗 涤 术
6、 语 5.13.2 水 洗 ( washing) 以 水 作 为 介 质 的 洗 涤 方 式 。 DB46/T 3492016 2 SB/T 10783-2012.洗 涤 术 语 5.23.3 干 洗 ( dry cleaning)以 干 洗 剂 作 为 介 质 的 洗 涤 方 式 。SB/T 10783-2012.洗 涤 术 语 5.33.4 熨 烫 (ironing and pressing)为 恢 复 衣 物 的 形 态 和 外 观 , 借 助 于 适 当 工 具 对 其 进 行 加 热 、 加 压 、 冷 却 、 定 型 的 处 理 程 序 。SB/T 10783-2012.熨 烫 术
7、 语 7.1 3.5 织 补 (darning)对 破 损 的 衣 物 , 按 照 其 原 色 、 原 纱 、 原 结 构 进 行 修 复 , 使 其 接 近 或 恢 复 原 貌 的 操 作 过 程 。SB/T 10783-2012.织 补 术 语 8.13.6 布 草 (linen )指 家 居 和 酒 店 、 饮 食 、 美 容 美 发 等 服 务 性 行 业 用 的 床 上 用 品 、 毛 巾 、 台 布 、 窗 帘 、 椅 套 、 地 毯 等 各种 纺 织 用 品 的 总 称 。3.7 消 毒 ( disinfecting)用 紫 外 线 、 活 性 氧 、 活 性 氯 消 毒 剂 或
8、 高 温 、 熏 蒸 等 设 备 和 手 段 杀 灭 病 菌 病 毒 的 过 程 。4 基 本 要 求4.1 经 营 资 质4.1.1 从 事 洗 涤 业 的 经 营 者 , 应 当 有 固 定 的 营 业 场 所 , 配 备 与 经 营 规 模 相 适 应 并 符 合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的专 用 洗 涤 、 保 管 、 污 染 防 治 等 设 施 设 备 , 取 得 营 业 执 照 , 依 法 经 营 。4.1.2 洗 涤 企 业 开 业 应 符 合 SB/T 10271 的 有 关 要 求 。4.2 经 营 管 理4.2.1 应 严 格 按 照 有 关 法 律 、 法 规 和 行 业
9、 的 有 关 规 定 组 织 经 营 生 产 。 4.2.2 应 制 定 各 项 相 关 服 务 的 操 作 规 程 、 服 务 规 范 、 安 全 生 产 制 度 , 有 完 整 的 业 务 流 程 记 录 。4.2.3 洗 涤 企 业 在 营 业 场 所 醒 目 处 应 悬 挂 营 业 执 照 、 服 务 项 目 价 目 表 、 客 户 须 知 、 投 诉 受 理 单 位 及 电话 。4.2.4 应 使 用 印 有 本 企 业 字 号 、 地 址 、 电 话 的 收 取 凭 证 。 DB46/T 3492016 3 4.2.5 应 制 订 从 业 人 员 培 训 计 划 , 岗 前 应 对
10、 从 业 人 员 的 洗 涤 业 务 知 识 与 操 作 技 能 进 行 培 训 , 确 保 洗 涤质 量 及 服 务 质 量 。4.2.6 应 实 施 全 过 程 质 量 监 督 , 发 现 问 题 应 采 取 纠 正 措 施 进 行 解 决 并 进 行 记 录 。4.2.7 应 设 立 质 监 员 岗 位 , 做 到 质 量 工 作 有 人 管 , 办 事 有 标 准 , 形 成 高 效 、 严 密 的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4.2.8 应 确 保 洗 涤 服 务 达 到 行 业 质 量 标 准 。 特 殊 情 况 下 , 经 营 者 可 以 根 据 客 户 意 愿 进 行 保 值 清
11、 洗 , 但应 由 经 营 者 和 客 户 协 商 一 致 作 出 书 面 洗 涤 约 定 , 包 括 清 洗 费 用 、 服 务 内 容 、 质 量 标 准 和 保 值 额 度 等 。4.2.9 旅 馆 业 、 餐 饮 企 业 的 布 草 及 客 衣 应 有 相 对 独 立 的 清 洗 车 间 及 设 备 , 不 得 用 于 医 院 、 辐 射 、 危 化等 特 种 行 业 的 布 草 及 衣 物 洗 涤 。4.3 环 境 与 设 施 要 求4.3.1 从 事 水 洗 或 干 洗 的 经 营 者 应 根 据 业 务 范 围 , 配 备 洗 涤 服 务 必 要 的 专 业 洗 涤 工 具 。4
12、.3.2 洗 涤 场 所 内 外 应 整 齐 清 洁 , 设 有 专 用 的 洗 涤 设 施 、 储 存 设 施 和 运 输 设 备 。4.3.3 洗 涤 工 作 场 所 内 房 屋 建 筑 应 坚 固 , 光 线 充 足 , 地 面 、 墙 面 易 清 洁 。 4.3.4 工 作 场 所 内 应 通 风 良 好 , 可 采 用 自 然 通 风 或 机 械 通 风 。4.3.5 应 配 备 完 善 的 上 下 水 道 和 环 保 处 理 设 施 , 污 水 及 废 气 排 放 应 符 合 GB 4287、 GB 8978、 GB 13271、GBZ/T 160.46的 有 关 规 定 。4.3
13、.6 应 按 有 关 法 律 、 法 规 要 求 配 备 消 防 安 全 设 施 , 安 全 消 防 标 志 应 符 合 GB 13495 的 有 关 要 求 。4.4 人 员 要 求4.4.1 从 业 人 员 上 岗 前 宜 取 得 市 县 级 防 疫 部 门 出 具 的 健 康 证 。4.4.2 从 事 水 洗 、 干 洗 的 从 业 人 员 , 应 经 过 专 业 培 训 , 考 核 合 格 后 上 岗 。4.4.3 应 遵 守 职 业 道 德 , 有 良 好 的 服 务 意 识 和 敬 业 精 神 。4.4.4 接 待 人 员 应 着 工 装 、 佩 工 牌 上 岗 , 仪 容 仪 表
14、 端 正 、 大 方 、 整 洁4.4.5 洗 涤 人 员 工 作 时 应 穿 戴 洁 净 的 工 作 衣 帽 , 操 作 前 双 手 应 清 洗 干 净 。4.4.6 应 配 备 与 经 营 规 模 相 适 应 的 质 检 人 员 , 质 检 人 员 应 由 熟 悉 洗 衣 洗 涤 工 作 、 有 一 定 洗 涤 经 验 的 人员 担 任 。 4.4.7 设 备 操 作 人 员 应 经 过 专 业 安 全 培 训 , 特 殊 工 种 应 持 证 上 岗 。4.5 卫 生 要 求4.5.1 工 作 场 所 应 制 定 健 全 的 卫 生 管 理 制 度 、 消 毒 制 度 , 定 期 对 室
15、内 空 气 和 物 体 表 面 进 行 消 毒 。4.5.2 干 洗 剂 应 回 收 利 用 并 定 期 要 求 更 换 , 采 用 机 械 通 风 排 除 工 作 场 所 内 废 气 。 如 使 用 锅 炉 , 大 气 污染 物 排 放 应 符 合 GB 13271的 要 求 。4.5.3 经 洗 涤 的 衣 物 应 符 合 SB/T 10989-2013 中 4.7 的 卫 生 要 求 。4.5.4 经 洗 涤 的 布 草 应 符 合 GB 9663-1996 中 3.1的 卫 生 要 求 。4.6 安 全 管 理4.6.1 设 施 设 备 应 具 备 安 全 的 防 护 装 置 。4.6
16、.2 机 械 、 电 器 、 压 力 容 器 应 定 期 进 行 安 全 测 试 和 维 护 保 养 , 符 合 安 全 规 定 的 要 求 。4.6.3 使 用 锅 炉 的 企 业 应 制 定 蒸 汽 锅 炉 事 故 应 急 处 置 预 案 。 4.6.4 应 有 相 应 的 防 盗 、 防 火 措 施 , 配 备 经 过 专 业 安 全 培 训 的 专 职 或 兼 职 安 全 员 。4.6.5 下 班 前 应 安 排 专 人 检 查 洗 涤 场 所 , 消 除 安 全 隐 患 。4.6.6 应 按 照 GB/T 26396的 要 求 , 正 确 选 择 和 使 用 洗 涤 用 品 。4.6
17、.7 应 按 照 GB 15603 的 要 求 贮 存 易 燃 、 易 爆 、 易 腐 蚀 的 洗 涤 用 品 。 DB46/T 3492016 4 5 接 收 与 交 付5.1 衣 物 接 收5.1.1 应 向 客 户 提 供 服 务 的 真 实 信 息 , 对 客 户 提 出 或 询 问 的 有 关 问 题 , 做 真 实 正 确 的 答 复 。5.1.2 收 取 客 户 衣 物 时 , 应 检 查 衣 袋 内 是 否 有 遗 留 物 品 , 饰 物 及 辅 件 是 否 齐 全 , 衣 物 的 破 损 及 脏 净 程度 等 情 况 。5.1.3 应 认 真 填 写 收 取 凭 证 , 凭
18、证 应 包 括 下 列 内 容 :衣 物 名 称 、 数 量 、 颜 色 、 瑕 疵 状 况 、 服 务 内 容 、 收费 价 格 、 收 取 日 期 、 客 户 姓 名 、 地 址 、 电 话 及 监 督 电 话 等 , 参 见 附 录 A。 宾 馆 酒 店 洗 衣 部 门 收 取 客 人 衣物 时 应 认 真 填 写 酒 店 洗 衣 单 , 参 见 附 录 B。5.1.4 应 提 示 客 户 将 易 损 、 易 腐 蚀 及 贵 重 的 饰 物 或 辅 件 取 下 自 行 保 管 , 并 在 收 取 凭 证 上 注 明 。5.1.5 应 明 确 洗 涤 方 式 , 对 衣 物 的 新 旧 程
19、 度 、 脏 净 程 度 、 衣 物 面 料 质 地 、 性 能 变 化 程 度 ( 标 准 允 许 范围 内 ) 、 洗 涤 效 果 应 向 客 户 讲 明 , 取 得 客 户 当 面 确 认 并 在 收 取 凭 证 上 注 明 。 5.1.6 对 确 实 不 易 洗 涤 或 有 不 能 除 净 的 顽 固 性 污 渍 , 应 告 知 客 户 并 进 行 协 商 , 确 认 洗 涤 效 果 , 取 得 客户 当 面 确 认 并 在 收 取 凭 证 上 注 明 。5.1.7 凭 证 填 写 完 毕 后 , 应 与 客 户 分 别 签 名 、 单 位 盖 章 。 收 取 凭 证 应 一 式 三
20、联 , 一 联 存 根 , 一 联 附 在加 工 的 衣 物 上 。 另 一 联 交 客 户 保 存 , 作 为 领 取 衣 物 的 凭 证 。5.2 衣 物 交 付5.2.1 应 严 格 遵 守 各 工 序 衣 物 的 交 接 手 续 , 保 持 良 好 的 衣 物 保 管 条 件 , 防 止 丢 失 或 损 坏 。5.2.2 应 根 据 约 定 完 成 洗 涤 、 熨 烫 等 服 务 项 目 , 在 规 定 的 或 与 客 户 事 先 约 好 的 时 间 内 交 付 , 不 得 擅 自更 改 。5.2.3 洗 涤 后 的 衣 物 或 布 草 , 经 检 验 合 格 后 , 折 叠 平 整
21、, 包 装 完 好 , 根 据 客 户 的 收 取 凭 证 核 对 无 误 后 ,交 付 客 户 。5.2.4 客 户 收 取 凭 证 丢 失 , 应 凭 本 人 身 份 证 件 办 理 交 付 手 续 。 5.3 企 业 间 的 接 收 与 交 付接 收 企 业 布 草 及 衣 物 时 , 应 签 订 洗 涤 合 同 , 并 按 合 同 约 定 接 收 与 交 付 。 合 同 内 容 应 包 含 洗 涤 物 的 来源 、 类 型 、 数 量 、 瑕 疵 状 况 、 洗 涤 方 式 、 服 务 费 用 计 算 、 服 务 约 定 、 违 约 责 任 、 争 议 解 决 等 。6 洗 涤 要 求
22、6.1 操 作 流 程6.1.1 水 洗6.1.1.1 衣 物 水 洗6.1.1.1.1 检 查 分 类 : 根 据 衣 物 颜 色 、 质 地 、 污 渍 程 度 进 行 分 类 , 检 查 衣 物 的 纽 扣 、 拉 练 、 洗 涤 说 明以 及 装 饰 物 品 , 参 考 洗 涤 说 明 决 定 是 手 洗 还 是 机 洗 。 6.1.1.1.2 预 去 渍 : 将 重 污 衣 物 浸 入 水 中 或 用 清 洁 剂 轻 轻 的 刷 洗 直 到 污 迹 去 除 。6.1.1.1.3 手 洗 : 易 撕 破 、 掉 色 、 变 形 的 衣 物 应 手 洗 。6.1.1.1.4 机 洗 和
23、脱 水 : 根 据 衣 物 颜 色 、 质 地 、 污 渍 种 类 , 选 择 合 适 的 洗 涤 剂 , 确 定 合 适 的 洗 涤 程 序和 时 间 , 来 实 现 去 污 目 的 。 DB46/T 3492016 5 6.1.1.1.5 烘 干 ( 晾 干 ) : 衣 物 根 据 洗 涤 说 明 选 择 是 平 坦 或 挂 在 衣 架 上 晾 干 ; 或 用 烘 干 机 烘 干 , 烘 干时 需 注 意 烘 干 温 度 。6.1.1.1.6 熨 烫 : 熨 烫 使 衣 物 达 到 平 整 、 挺 括 的 效 果 , 并 达 到 消 毒 目 的 。6.1.1.1.7 质 检 : 质 检 人
24、 员 应 对 洗 涤 后 的 衣 物 质 量 进 行 检 查 , 不 合 格 的 应 返 工 重 新 处 理 。6.1.1.1.8 包 装 : 将 衣 物 折 叠 平 整 , 包 装 完 好 , 等 待 客 人 上 门 来 取 或 按 约 定 送 达 。6.1.1.2 布 草 水 洗6.1.1.2.1 检 查 分 类 : 按 布 草 颜 色 、 质 地 、 污 渍 程 度 进 行 分 类 处 理 , 使 洗 涤 具 有 针 对 性 。6.1.1.2.2 预 洗 : 利 用 水 和 机 械 作 用 力 的 作 用 , 去 除 洗 织 物 上 的 水 溶 性 污 垢 , 为 主 洗 去 污 奠 定
25、 良 好 的基 础 。 一 般 布 草 至 少 应 冲 水 一 次 。6.1.1.2.3 主 洗 : 根 据 污 垢 种 类 、 污 垢 程 度 , 以 及 污 垢 在 布 草 上 存 在 的 时 间 , 选 择 合 适 的 洗 涤 剂 , 确定 合 适 的 洗 涤 温 度 和 时 间 , 来 实 现 去 污 目 的 。6.1.1.2.4 漂 白 消 毒 : 此 过 程 是 去 除 主 洗 步 骤 中 不 能 完 全 去 掉 的 色 素 类 污 垢 , 增 加 布 草 的 观 赏 感 , 并 达 到 消 毒 目 的 。 操 作 中 应 控 制 水 温 , 同 时 根 据 污 垢 类 型 及 织
26、 物 结 构 控 制 好 漂 白 剂 的 投 放 量 和 投 放 时 间 。6.1.1.2.5 漂 洗 和 过 水 : 应 保 持 一 定 的 温 度 30 50 , 让 布 草 中 残 存 含 有 污 垢 的 洗 液 成 分 向 水 中 扩散 , 随 水 排 掉 。6.1.1.2.6 过 酸 中 和 : 洗 涤 中 通 常 使 用 的 洗 涤 剂 呈 碱 性 , 应 加 入 中 和 剂 进 行 过 酸 中 和 , 使 布 草 的 酸 碱度 接 近 人 体 皮 肤 的 酸 碱 度 , 最 终 pH 值 达 到 6.5 7.0。6.1.1.2.7 脱 水 : 利 用 洗 衣 设 备 滚 筒 高
27、速 旋 转 时 产 生 的 离 心 力 , 使 滚 筒 内 织 物 含 水 量 最 大 限 度 地 减 低 。6.1.1.2.8 后 处 理 : 将 洗 净 的 布 草 根 据 不 同 用 途 进 行 柔 软 或 上 浆 处 理 。6.1.1.2.9 烘 干 : 使 用 烘 干 机 设 定 合 适 温 度 及 时 间 将 布 草 烘 干 。6.1.1.2.10 整 烫 消 毒 : 熨 烫 使 布 草 达 到 达 平 整 、 挺 阔 、 整 洁 美 观 的 效 果 , 并 达 到 消 毒 目 的 。6.1.1.2.11 质 检 : 质 检 人 员 应 对 洗 涤 后 的 布 草 质 量 进 行
28、检 查 , 不 合 格 的 应 返 工 重 新 处 理 。6.1.1.2.12 包 装 : 将 洗 净 的 布 草 分 类 打 包 , 包 装 整 齐 、 不 外 露 , 确 保 在 运 送 过 程 中 不 发 生 污 染 和 损 坏 。6.1.1.2.13 发 货 : 按 照 商 家 要 求 , 根 据 订 单 要 求 核 对 布 草 数 量 , 按 时 将 洗 净 布 草 送 达 。 6.1.2 干 洗6.1.2.1 检 查 分 类 : 应 认 真 识 别 衣 物 布 料 、 污 迹 性 质 , 选 择 使 用 正 确 的 洗 涤 方 法 , 确 保 洗 涤 质 量 。 应检 查 衣 物
29、上 的 扣 子 和 饰 物 在 溶 剂 中 洗 涤 是 否 会 变 形 或 溶 解 , 若 易 变 形 , 应 在 洗 涤 前 取 下 。6.1.2.2 预 去 渍 : 人 工 用 助 剂 将 污 染 严 重 的 污 垢 和 不 溶 于 干 洗 溶 剂 的 污 渍 ( 如 果 汁 、 指 甲 油 、 油 漆 、墨 水 等 ) 进 行 预 先 的 处 理 。 去 渍 原 则 是 在 不 伤 害 织 物 纤 维 和 色 泽 的 情 况 下 尽 量 去 除 。6.1.2.3 干 洗 : 将 预 处 理 过 的 衣 物 放 进 干 洗 机 中 , 用 干 洗 溶 剂 进 行 全 面 地 洗 涤 并 甩
30、 ( 烘 ) 干 。6.1.2.4 熨 烫 消 毒 : 熨 烫 使 衣 物 达 到 美 观 、 挺 括 、 整 齐 、 平 滑 的 效 果 , 并 起 到 杀 灭 各 种 细 菌 、 寄 生 虫的 消 毒 作 用 。6.1.2.5 质 检 : 质 检 人 员 应 对 洗 涤 后 的 衣 物 干 洗 质 量 进 行 检 查 , 不 合 格 的 应 返 工 重 新 处 理 。6.1.2.6 包 装 : 将 衣 物 折 叠 平 整 , 包 装 完 好 , 等 待 客 人 上 门 来 取 或 按 约 定 送 达 。6.2 质 量 要 求 6.2.1 水 洗6.2.1.1 各 类 不 同 质 地 的 衣
31、 物 经 洗 涤 后 , 应 达 到 各 部 位 洗 净 , 不 变 色 、 串 色 、 搭 色 , 无 损 伤 、 异 味 。6.2.1.2 去 除 衣 物 上 的 污 渍 应 不 损 面 料 、 不 褪 色 。 DB46/T 3492016 6 6.2.1.3 布 草 类 经 洗 涤 后 应 洁 净 清 爽 , 不 泛 灰 、 泛 黄 , 无 损 伤 、 异 味 , 外 观 整 齐 无 明 显 变 形 , 酸 碱 度pH 值 应 达 到 中 性 。6.2.1.4 毛 巾 类 纺 织 品 经 洗 涤 后 应 洁 白 、 透 亮 , 无 污 渍 、 异 味 , 手 感 柔 软 蓬 松 。6.2
32、.2 干 洗6.2.2.1 洗 涤 后 衣 物 无 损 伤 、 不 起 毛 球 ( 特 殊 、 松 结 构 组 织 织 物 除 外 ) , 不 串 色 、 搭 色 , 无 花 绺 、 沾渍 、 异 味 。6.2.2.2 应 在 不 伤 衣 物 的 质 地 条 件 下 去 除 污 渍 , 不 留 痕 迹 ( 特 殊 面 料 织 物 与 客 户 约 定 情 况 除 外 ) 。6.2.2.3 衣 物 的 辅 件 、 饰 物 等 不 短 缺 、 不 受 损 。6.2.3 熨 烫6.2.3.1 衣 物 熨 烫 应 平 整 、 挺 括 、 线 条 齐 直 、 整 洁 美 观 。6.2.3.2 衣 物 熨
33、烫 应 自 然 平 服 , 不 变 形 、 漏 烫 , 无 死 褶 、 亮 光 、 烫 痕 。 6.2.3.3 布 草 熨 烫 应 保 证 干 燥 , 折 叠 后 平 整 、 无 褶 皱 。6.2.4 衣 物 织 补6.2.4.1 织 补 使 用 的 原 材 料 与 织 补 物 的 质 地 、 颜 色 、 规 格 相 一 致 。6.2.4.2 织 补 后 的 部 位 与 原 织 物 的 质 地 、 颜 色 、 经 纬 组 织 、 密 度 和 花 纹 变 化 相 一 致 ; 对 特 殊 的 料 子 ,特 殊 复 杂 花 纹 纺 织 物 的 纺 织 , 在 密 度 和 纹 路 上 的 变 化 应
34、大 致 相 同 。6.2.4.3 织 补 后 织 物 表 面 平 服 , 无 残 丝 、 毛 屑 , 四 周 接 口 严 密 , 工 艺 细 致 , 织 补 牢 固 , 外 观 良 好 。6.2.4.4 针 织 衣 物 织 补 后 线 圈 均 匀 , 松 紧 适 度 , 无 轴 缩 或 鼓 痕 的 现 象 。6.2.4.5 织 补 后 应 熨 烫 织 补 处 , 熨 烫 平 服 、 光 洁 。7 服 务 改 进7.1 应 制 定 服 务 质 量 监 测 计 划 并 严 格 执 行 , 定 期 进 行 质 量 分 析 。 7.2 应 设 立 投 诉 电 话 , 接 受 客 户 投 诉 。7.3
35、服 务 过 程 中 出 现 投 诉 纠 纷 时 , 应 妥 善 解 决 , 避 免 发 生 冲 突 。7.4 应 建 立 服 务 质 量 检 查 和 评 定 制 度 , 定 期 对 员 工 服 务 质 量 进 行 检 查 评 定 , 奖 优 罚 劣 。7.5 应 建 立 客 户 满 意 度 调 查 、 回 访 机 制 , 及 时 收 集 意 见 和 建 议 , 持 续 改 进 服 务 质 量 。 DB46/T 3492016 7 AA附 录 A( 资 料 性 附 录 )收 取 凭 证XX洗 涤 公 司 收 取 凭 证店 址 : 收 送 热 线 : 编 号 :客 户 姓 名 : 电 话 : 地
36、址 :收 衣 日 期 : 特 别 要 求 : 交 衣 日 期 :名 称 数 量 颜 色 服 务 内 容 单 价 金 额 备 注总 计 : 名 称 数 量 ( 件 ) 名 称 数 量 ( 件 ) 检 查瑕 疵状 况 1.起 皱 起 泡 2.汗 渍 污 渍3.色 花 色 泛 4.返 黄5.磨 损 破 损 6.缺 纽 扣7.勾 排 丝 8.极 光9.起 球 10.缩 水11.脱 线 12.硬 化 搭 色13.修 补 过 14.蛀 洞15.霉 斑 其 他 特 殊 情 况收 件 人 签 字 : 客 户 签 字 :日 期 : 日 期备 注 :1. 服 务 内 容 包 括 干 洗 、 水 洗 、 熨 烫 及
37、 其 他 特 别 要 求 。2. 本 店 按 照 送 洗 衣 物 上 的 洗 涤 标 识 操 作 , 经 洗 涤 后 出 现 的 非 洗 涤 质 量 事 故 问 题 , 本 店 不 负 责 任 。 3. 客 户 对 本 店 的 洗 涤 服 务 质 量 不 满 意 的 , 可 在 取 衣 后 的 两 天 内 持 原 始 凭 证 向 本 店 提 出 。4. 客 户 在 送 交 衣 物 前 应 自 行 检 查 衣 物 内 有 无 遗 留 物 品 。 DB46/T 3492016 8 BB附 录 B( 资 料 性 附 录 )酒 店 洗 衣 单XX宾 馆 /酒 店 洗 衣 单 编 号 :姓 名 : 日
38、期 : 房 号 : 特 快 品 种 数 量 ( 件 ) 瑕 疵 状 况 单 价 收 费 干 洗西 装 上 衣 XX西 裤 XX衬 衫 XX水 洗外 套 XXT 恤 XX净 烫衬 衣 XX 客 人 签 字 : 客 人 核 数 ( 件 )酒 店 核 数 ( 件 )加 快 服 务 费总 计 金 额接 收 时 间 : 收 回 时 间 :签 名 : 签 名 :备 注 :1.此 表 格 应 由 客 人 填 写 及 签 字 。2.上 午 11 点 前 所 收 衣 物 , 当 日 下 午 6 点 前 送 达 。 11点 之 后 收 衣 , 第 二 天 上 午 12点 送 回 。3.瑕 疵 状 况 包 括 污 渍 、 泛 黄 、 起 球 、 缺 纽 扣 、 破 损 、 蛀 洞 、 脱 线 、 勾 排 丝 、 硬 化 、 缩 水 等 情 况 。4.送 洗 衣 物 的 数 量 应 当 面 向 收 洗 人 点 清 。5.特 快 服 务 可 在 4 小 时 内 送 回 , 加 收 百 分 之 百 的 加 快 服 务 费 。6.相 关 投 诉 应 在 24 小 时 内 提 出 。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