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65.020.030B 44备 案 号 : 31130-2016 DB46海 南 省 地 方 标 准DB 46/T 3782016眼 镜 蛇 人 工 养 殖 技 术 规 程 Farming techniques standard for cobra 2016-07-15发 布 2016-10-15实 施海 南 省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发 布 DB46/T 3782016 1 前 言本 标 准 按 GB/T 1.1-2009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1部 分 : 标 准 的 结 构 和 编 写 给 出 的 规 则 起 草 。本 标 准 由 海 南 省 林 业 厅 科 技
2、提 出 并 归 口 。本 标 准 起 草 单 位 : 沈 阳 师 范 大 学 两 栖 爬 行 动 物 研 究 所 、 海 南 省 野 生 动 植 物 保 护 管 理 局 、 海 口 久 周 龟类 动 物 研 究 中 心 。本 标 准 主 要 起 草 人 员 : 李 丕 鹏 、 方 林 、 莫 燕 妮 、 陆 宇 燕 、 周 婷 、 王 世 力 、 苏 文 学 。 DB46/T 3782016 2 眼 镜 蛇 人 工 养 殖 技 术 规 程1 范 围本 标 准 规 定 了 眼 镜 蛇 养 殖 的 术 语 和 定 义 、 养 殖 场 建 设 、 饲 养 管 理 、 卫 生 防 疫 与 治 疗 、
3、安 全 措 施 与 动物 福 利 、 档 案 管 理 等 技 术 要 求 。本 标 准 适 用 于 舟 山 眼 镜 蛇 和 孟 加 拉 眼 镜 蛇 的 养 殖 , 其 它 种 类 眼 镜 蛇 人 工 养 殖 可 参 照 执 行 。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对 于 本 文 件 的 应 用 是 必 不 可 少 的 。 凡 是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 仅 注 日 期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 凡 是 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 其 最 新 版 本 ( 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 )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GB 13078 饲 料 卫
4、生 标 准GB 16548 病 害 动 物 和 病 害 动 物 产 品 生 物 安 全 处 理 规 程HJ/T 81 畜 禽 养 殖 业 污 染 防 治 技 术 规 范LY/T 1565 陆 生 野 生 动 物 饲 养 场 通 用 技 术 条 件 两 栖 、 爬 行 类NY/T 471 绿 色 食 品 畜 禽 饲 料 及 饲 料 添 加 剂 使 用 准 则NY/T 1167 畜 禽 场 环 境 质 量 及 卫 生 控 制 规 范NY/T 1168 畜 禽 粪 便 无 害 化 处 理 技 术 规 范NY 5027 无 公 害 食 品 畜 禽 饮 用 水 水 质 NY 5030 无 公 害 食 品
5、 畜 禽 饲 养 兽 药 使 用 准 则NY 5032 无 公 害 食 品 畜 禽 饲 料 和 饲 料 添 加 剂 使 用 准 则3 术 语 和 定 义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3.1 眼 镜 蛇 Cobra毒 蛇 , 毒 液 含 有 混 合 性 毒 素 ; 隶 属 于 爬 行 纲 , 有 鳞 目 , 蛇 亚 目 , 眼 镜 蛇 科 , 眼 镜 蛇 属 。 最 明 显 的 特征 是 颈 部 可 变 大 向 外 膨 起 , 并 在 背 部 出 现 黑 白 斑 。 本 标 准 专 指 舟 山 眼 镜 蛇 ( Naja atra Cantor, 1842)和 孟 加 拉
6、眼 镜 蛇 ( Naja kaouthia Lesson, 1831) 。 3.2 DB46/T 3782016 3 蛇 苗 infancy snake孵 化 出 壳 至 30 日 龄 的 眼 镜 蛇 , 即 从 未 开 口 吃 食 到 开 口 吃 食 初 期 ( 开 口 期 ) 的 蛇 仔 。3.3 开 口 期 open feed蛇 苗 经 过 第 一 次 蜕 皮 后 主 动 开 口 吃 食 的 初 期 。3.4 幼 蛇 juvenal cobra1月 龄 至 3月 龄 的 眼 镜 蛇 。3.5 成 蛇 adult cobra性 成 熟 的 的 眼 镜 蛇 。3.6 种 蛇 progenit
7、ive cobra经 过 2 a 3 a饲 养 后 , 形 态 正 常 , 身 体 健 康 , 体 重 在 1 kg以 上 , 可 参 与 繁 殖 的 眼 镜 蛇 。3.7 孵 化 介 质 incubation medium孵 化 眼 镜 蛇 卵 所 用 的 保 温 和 保 湿 材 料 , 有 蛭 石 、 细 沙 、 沙 土 、 锯 末 等 。 4 养 殖 场 建 设4.1 养 殖 场 资 质4.1.1 具 有 独 立 法 人 资 格 。4.1.2 具 有 准 许 饲 养 眼 镜 蛇 的 野 生 动 物 驯 养 繁 殖 许 可 证 。4.1.3 具 备 规 范 化 人 工 饲 养 眼 镜 蛇
8、的 场 地 、 养 殖 设 施 、 以 及 相 应 的 设 备 和 条 件 。4.2 人 员 配 备 及 要 求4.2.1 养 殖 场 应 有 配 备 与 眼 镜 蛇 养 殖 管 理 相 关 的 兽 医 、 养 殖 技 术 员 和 饲 养 员 等 。4.2.2 兽 医 负 责 全 场 眼 镜 蛇 的 健 康 状 况 检 查 、 疾 病 诊 断 和 治 疗 等 工 作 , 应 具 备 兽 医 师 技 术 职 称 , 或 具有 一 定 的 蛇 病 救 治 实 践 经 验 。4.2.3 养 殖 技 术 人 员 负 责 全 场 眼 镜 蛇 的 饲 养 和 繁 殖 技 术 与 管 理 , 应 具 备 中
9、 专 以 上 或 同 等 学 历 的 文 化 程 度 , 并 具 有 一 定 的 眼 镜 蛇 养 殖 管 理 实 践 经 验 , 或 具 有 5 a 以 上 的 蛇 类 养 殖 从 业 经 历 和 丰 富 实 践 经 验 。4.2.4 饲 养 员 负 责 眼 镜 蛇 的 日 常 饲 养 、 孵 化 和 巡 查 工 作 , 接 受 过 3 个 月 以 上 的 眼 镜 蛇 饲 养 技 术 培 训 。4.2.5 其 他 人 员 包 括 来 场 接 受 培 训 的 学 员 、 进 出 养 殖 区 的 饲 养 辅 助 人 员 等 , 应 在 养 殖 技 术 人 员 或 者 饲养 员 的 指 导 下 开
10、展 相 关 工 作 。 DB46/T 3782016 4 4.3 建 设 原 则4.3.1 应 适 合 规 模 化 养 殖 过 程 的 操 作 与 集 约 化 管 理 。4.3.2 应 满 足 眼 镜 蛇 饲 养 和 繁 育 最 基 本 的 条 件 。4.3.3 应 保 证 眼 镜 蛇 、 人 和 环 境 的 安 全 。4.3.4 应 在 满 足 安 全 、 健 康 养 殖 前 提 下 , 以 最 小 化 场 地 和 设 施 建 设 成 本 为 宜 。4.4 选 址4.4.1 选 择 光 照 充 分 , 背 风 向 阳 , 地 势 平 坦 、 干 燥 , 水 量 充 足 、 便 于 取 用 之
11、 处 建 场 。4.4.2 场 区 周 围 3 km 内 无 化 工 厂 和 矿 场 , 距 离 主 干 线 公 路 、 学 校 、 医 院 、 社 区 、 村 庄 、 居 民 点 、 畜 禽饲 养 场 、 屠 宰 场 和 肉 类 加 工 厂 、 畜 禽 和 水 产 ( 品 ) 等 农 贸 市 场 、 集 市 等 场 所 应 不 小 于 1 km。4.4.3 场 址 选 择 应 符 合 LY/T 1565 和 NY/T 1167的 相 关 规 定 。4.5 场 区 规 划 4.5.1 养 殖 场 内 应 分 为 明 确 的 养 殖 管 理 区 、 养 殖 区 、 辅 助 养 殖 区 和 废 弃
12、 物 无 害 化 处 理 区 , 其 中 养 殖 管理 区 应 位 于 上 风 口 、 废 弃 物 无 害 化 处 理 区 应 位 于 下 风 口 。4.5.2 养 殖 管 理 区 主 要 包 括 行 政 管 理 和 技 术 管 理 的 办 公 场 所 、 员 工 生 活 场 所 等 。4.5.3 养 殖 区 由 养 殖 池 、 圈 养 室 、 人 工 孵 化 室 等 构 成 。4.5.4 辅 助 养 殖 区 主 要 包 括 饲 料 库 、 饲 料 加 工 间 、 隔 离 间 、 蛇 病 诊 疗 室 、 蛇 伤 急 救 室 和 工 具 房 等 , 其中 隔 离 区 、 蛇 病 诊 疗 室 应
13、远 离 饲 料 库 、 饲 料 加 工 间 。4.5.5 养 殖 场 大 门 外 有 场 名 标 牌 和 警 示 标 牌 , 各 功 能 区 门 旁 有 门 牌 和 编 号 。5 设 施 设 备5.1 养 殖 房 舍 建 设5.1.1 养 殖 房 舍 宜 采 用 高 强 度 的 保 温 隔 热 材 料 建 筑 。 5.1.2 养 殖 房 舍 内 墙 表 面 应 光 滑 平 整 无 缝 隙 , 墙 面 不 易 脱 落 。5.1.3 养 殖 房 舍 墙 壁 安 装 有 通 风 换 气 的 排 气 扇 或 留 有 通 风 孔 , 室 内 地 面 应 硬 化 处 理 , 可 设 有 排 水 和 排污
14、管 道 , 通 往 室 外 处 安 装 有 防 护 网 。 防 护 网 以 孔 径 2 mm 左 右 、 10 10 目 的 不 锈 钢 丝 网 为 宜 。5.1.4 养 殖 房 舍 内 外 均 有 照 明 设 施 。5.1.5 养 殖 房 舍 门 窗 应 坚 固 、 密 封 , 安 装 有 插 销 和 门 锁 等 。5.1.6 养 殖 房 舍 门 口 应 设 有 消 毒 槽 , 槽 内 放 有 消 毒 液 。5.2 室 内 养 殖 池5.2.1 用 于 室 内 池 养 的 新 建 房 舍 长 以 场 地 地 势 和 面 积 而 定 , 宽 、 高 分 别 以 6 m 8 m、 2.2 m 2
15、.5 m为 宜 。5.2.2 室 内 用 砖 砌 或 木 板 围 建 成 养 殖 池 , 池 高 1 m, 池 上 有 可 以 打 开 的 封 闭 顶 盖 。 顶 盖 以 木 板 、 木 质边 框 的 纱 网 或 铁 网 制 成 , 纱 网 以 14 14 目 的 玻 璃 纤 维 PVC窗 纱 网 为 宜 , 铁 网 以 10 10目 的 不 锈 钢 丝网 为 宜 。 蛇 苗 养 殖 池 规 格 以 长 1 m 1.5 m、 宽 0.6 m 0.9 m 为 宜 , 幼 蛇 、 成 蛇 和 种 蛇 养 殖 池 规 格 以 长 2 m 2.5 m、 宽 1 m 1.5 m 为 宜 。 室 内 留
16、有 1.5 m 2 m 的 饲 养 通 道 。5.2.3 池 内 放 置 有 蛇 床 、 食 盆 和 饮 水 盆 , 蛇 床 根 据 室 内 面 积 大 小 而 定 , 放 置 在 中 央 或 一 边 。 DB46/T 3782016 5 5.2.4 在 种 蛇 养 殖 池 的 室 外 相 应 位 置 可 建 围 墙 高 1 m 2 m、 供 蛇 活 动 的 小 院 , 小 院 搭 有 防 雨 布 , 并 用10 10目 不 锈 钢 纱 网 或 4 4目 不 锈 钢 丝 网 进 行 封 闭 , 院 内 可 适 当 种 植 花 草 等 。 养 殖 池 开 有 供 蛇 进 出 小院 的 蛇 洞 ,
17、 洞 口 直 径 15 cm 25 cm。5.3 圈 养 室5.3.1 室 内 圈 养 的 房 舍 由 一 排 或 者 二 排 相 对 的 多 间 连 体 圈 养 室 构 成 , 每 间 圈 养 室 规 格 以 长 3 m 4 m、宽 3 m 为 宜 。5.3.2 圈 养 室 内 放 置 有 蛇 床 、 食 盆 和 饮 水 盆 , 蛇 床 根 据 室 内 面 积 大 小 而 定 , 放 置 在 中 央 或 一 边 。5.3.3 圈 养 室 外 可 建 高 1 m 2 m、 供 蛇 室 外 活 动 的 小 院 , 小 院 搭 有 防 雨 布 , 并 用 10 10目 不 锈 钢 纱网 或 4 4
18、 目 不 锈 钢 丝 网 进 行 封 闭 , 院 内 可 适 当 种 植 花 草 等 。 圈 养 室 开 有 供 蛇 进 出 小 院 的 蛇 洞 , 洞 口 直径 15 cm 25 cm。5.3.4 圈 养 室 和 小 院 门 上 留 有 观 察 蛇 的 活 动 小 窗 。 5.4 笼 箱5.4.1 笼 箱 供 饲 养 种 蛇 , 可 采 用 单 体 或 多 层 货 架 式 等 形 式 构 建 , 笼 箱 可 为 全 木 板 结 构 或 木 板 框 架 加 围细 网 的 结 构 。 细 网 规 格 以 蛇 大 小 而 定 , 宜 采 用 10 10 目 不 锈 钢 纱 网 、 4 4目 不 锈
19、 钢 丝 网 或 孔 径 1 cm的 PVC冲 孔 网 。5.4.2 笼 箱 长 70 cm 80 cm, 宽 50 cm 60 cm, 高 15 cm 20 cm。5.4.3 箱 内 靠 外 侧 放 置 有 小 型 的 食 盆 和 饮 水 盆 。5.4.4 箱 体 表 面 光 滑 , 箱 门 安 装 有 门 扣 或 插 销 等 。5.5 其 他 主 要 饲 养 设 备 设 施5.5.1 应 配 置 孵 化 设 备 、 蛇 床 、 饲 喂 器 具 、 加 温 设 备 、 冷 冻 设 备 和 安 保 监 控 设 备 等 。5.5.2 孵 化 设 备 包 括 孵 化 器 具 、 孵 化 介 质 和
20、 照 卵 器 具 。 以 室 内 自 然 温 度 下 孵 化 为 宜 , 可 在 养 殖 房 舍 或孵 化 室 内 地 面 围 设 孵 化 池 , 或 采 用 木 箱 、 泡 沫 箱 、 陶 瓷 缸 和 塑 料 桶 等 孵 化 器 具 。 5.5.3 蛇 床 可 用 光 滑 的 木 板 、 瓦 片 等 搭 建 。 蛇 苗 的 蛇 床 可 采 用 瓦 片 错 落 摆 放 搭 建 , 幼 蛇 、 商 品 蛇 和 种蛇 的 蛇 床 以 木 板 搭 建 成 3 4 层 , 每 层 蛇 床 板 之 间 距 离 略 高 于 蛇 体 最 宽 处 。 蛇 床 底 层 或 蛇 床 板 底 部 可 根据 加 温
21、需 要 铺 设 温 控 电 加 热 垫 , 蛇 床 外 可 根 据 蛇 房 保 温 需 要 围 盖 毛 毯 或 棉 被 等 保 暖 、 避 光 材 料 , 或 在 蛇池 一 侧 安 装 加 热 灯 。5.5.4 可 采 用 陶 瓷 浅 盆 、 塑 料 浅 盆 、 或 不 锈 钢 浅 盘 作 为 蛇 的 食 盆 和 饮 水 盆 , 食 盆 和 饮 水 盆 的 大 小 应 与饲 喂 的 蛇 大 小 和 数 量 相 适 应 。5.5.5 房 舍 应 具 备 冬 季 防 寒 保 暖 和 夏 季 防 暑 降 温 的 设 施 , 无 冬 眠 饲 养 应 安 装 安 全 可 靠 的 加 温 设 备 。 饲养
22、 房 舍 应 采 用 地 暖 等 加 温 设 备 , 蛇 床 或 局 部 加 温 可 采 用 电 取 暖 器 、 电 热 板 等 加 温 设 施 。5.5.6 饲 料 加 工 间 应 有 专 门 的 饲 料 加 工 间 或 区 域 , 应 配 备 有 屠 宰 、 清 洗 、 加 工 和 冷 藏 等 设 备 设 施 , 包括 饲 料 粉 碎 机 、 搅 拌 机 、 家 禽 脱 毛 机 、 屠 宰 器 具 等 。 大 型 养 殖 场 可 自 建 冷 库 , 小 型 养 殖 场 和 家 庭 式 养 殖可 采 用 300 L 或 更 大 的 冷 柜 等 。5.5.7 蛇 病 诊 疗 室 应 配 备 有
23、 动 物 医 院 常 规 检 验 化 验 和 治 疗 设 备 。5.5.8 蛇 伤 急 救 室 应 配 备 有 蛇 伤 急 救 和 救 护 的 器 械 和 药 品 。 5.5.9 养 殖 场 应 在 房 舍 内 安 装 烟 雾 探 测 和 消 防 设 备 。5.5.10 养 殖 场 应 有 足 够 的 无 害 化 处 理 设 施 处 理 粪 便 等 废 弃 物 , 处 理 应 符 合 NY/T 1168 的 相 关 规 定 。6 饲 料 和 饮 水 DB46/T 3782016 6 6.1 饲 料6.1.1 种 类6.1.1.1 饲 料 主 要 包 括 开 口 饵 料 和 日 常 饲 料 。6
24、.1.1.2 蛇 苗 的 开 口 饵 料 可 采 用 人 工 饲 养 的 长 出 四 肢 而 尾 巴 尚 未 消 失 的 蝌 蚪 或 者 幼 蛙 , 幼 蛇 、 商 品 蛇和 种 蛇 的 日 常 饲 料 可 采 用 鸡 雏 、 鸭 雏 、 人 工 饲 养 的 虎 纹 蛙 等 。6.1.1.3 饲 料 应 适 口 性 强 , 营 养 全 面 ; 应 根 据 眼 镜 蛇 不 同 生 长 发 育 时 期 的 营 养 要 求 和 健 康 状 况 的 需 要 ,应 适 当 添 加 饲 料 添 加 剂 和 ( 或 ) 药 物 添 加 剂 。6.1.1.4 饲 料 添 加 剂 的 使 用 应 符 合 NY
25、5032、 NY/T 471 的 相 关 规 定 。6.1.1.5 在 饲 料 中 使 用 药 物 添 加 剂 应 符 合 NY 5030 的 相 关 规 定 。6.1.2 饲 料 质 量 卫 生6.1.2.1 饲 料 质 量 卫 生 应 符 合 GB 13078 的 相 关 规 定 。 6.1.2.2 饲 料 品 质 应 新 鲜 、 无 毒 、 无 害 、 无 寄 生 虫 , 严 禁 使 用 腐 败 变 质 的 饲 料 , 严 禁 添 加 激 素 等 违 禁药 品 。6.1.2.3 加 工 前 需 对 饲 料 进 行 清 洗 , 剔 除 胃 肠 道 等 内 脏 ; 鸡 雏 和 鸭 雏 应 脱
26、 毛 后 加 工 。6.1.2.4 严 禁 在 疫 区 采 购 饲 料 。6.1.3 饲 料 加 工 和 储 藏6.1.3.1 饲 料 加 工 前 , 对 加 工 设 备 和 工 具 彻 底 进 行 清 洗 和 消 毒 。6.1.3.2 可 采 用 人 工 切 、 剪 或 搅 拌 机 、 粉 碎 机 等 设 备 进 行 饲 料 加 工 。6.1.3.3 所 添 加 的 饲 料 添 加 剂 和 ( 或 ) 药 物 添 加 剂 应 与 加 工 好 的 饲 料 充 分 搅 拌 混 匀 。6.1.3.4 应 根 据 投 喂 量 即 时 加 工 饲 料 , 回 收 的 饲 料 和 原 料 应 储 藏 于
27、 冷 库 或 冷 柜 中 。 饲 料 应 分 类 标 记 存放 , 回 收 料 与 原 料 需 隔 离 存 放 , 不 得 混 存 。6.2 饮 水 6.2.1 眼 镜 蛇 的 饮 用 水 需 符 合 NY 5027的 相 关 规 定 。6.2.2 在 蛇 池 、 蛇 箱 或 蛇 房 内 固 定 位 置 放 置 专 用 饮 水 器 具 。6.2.3 每 天 至 少 更 换 一 次 饮 水 器 具 , 盛 水 量 以 不 超 过 饮 水 器 具 高 度 的 四 分 之 三 为 宜 。7 养 殖 管 理7.1 引 种7.1.1 应 从 具 有 种 源 繁 育 能 力 和 资 质 的 养 殖 场 引
28、 种 。7.1.2 引 种 包 括 种 蛇 、 蛇 卵 、 开 口 的 蛇 苗 和 幼 蛇 的 引 进 , 要 求 谱 系 清 晰 。 不 进 行 种 源 选 育 的 养 殖 场 以蛇 卵 或 蛇 苗 引 进 为 宜 。7.1.3 引 进 前 在 林 业 主 管 部 门 办 理 相 应 的 手 续 或 证 明 ; 需 要 从 野 外 捕 获 野 生 眼 镜 蛇 作 为 种 源 时 , 应 提前 在 捕 获 地 林 业 主 管 部 门 办 理 审 批 手 续 。 7.1.4 作 为 种 源 引 进 的 眼 镜 蛇 应 谱 系 清 晰 , 形 态 特 征 明 显 , 无 遗 传 缺 陷 , 并 与
29、 本 场 饲 养 的 种 蛇 亲 缘 关系 较 远 。7.1.5 新 引 种 眼 镜 蛇 进 入 场 区 前 应 经 过 隔 离 饲 养 和 严 格 检 疫 。7.2 孵 化 DB46/T 3782016 7 7.2.1 孵 化 前 的 准 备7.2.1.1 孵 化 前 , 对 孵 化 器 具 和 孵 化 介 质 进 行 清 洗 和 消 毒 处 理 。7.2.1.2 清 洗 消 毒 孵 化 介 质 时 , 可 采 用 水 洗 2 3 次 后 经 阳 光 下 暴 晒 至 干 即 可 。7.2.1.3 清 洗 消 毒 后 , 将 孵 化 介 质 装 入 孵 化 器 具 或 平 铺 在 孵 化 场
30、地 上 , 孵 化 介 质 厚 15 cm 20 cm或 为一 枚 眼 镜 蛇 卵 的 7 10 倍 。7.2.1.4 孵 化 介 质 的 湿 度 以 70%左 右 为 宜 。 湿 度 的 检 测 可 采 用 手 握 孵 化 介 质 的 方 式 , 即 用 手 抓 起 一 团孵 化 介 质 , 紧 握 松 开 后 用 拇 指 轻 拨 孵 化 介 质 , 孵 化 介 质 能 散 开 为 宜 。7.2.2 孵 化 管 理7.2.2.1 将 蛇 卵 单 层 横 放 在 孵 化 介 质 上 面 , 再 在 蛇 卵 上 面 覆 盖 保 湿 材 料 如 湿 布 等 。 用 小 型 孵 化 器 具 孵化 时
31、 , 宜 加 盖 箱 盖 、 塑 料 薄 膜 或 湿 布 ( 毛 巾 、 纱 布 等 ) 。7.2.2.2 种 源 选 育 的 蛇 卵 要 按 窝 分 开 单 独 孵 化 , 孵 出 的 蛇 苗 直 至 种 蛇 均 按 窝 单 独 饲 养 。 7.2.2.3 孵 化 湿 度 保 持 在 70%左 右 。 每 天 定 时 检 查 湿 度 , 必 要 时 及 时 补 充 水 分 维 持 湿 度 。7.2.2.4 采 用 自 然 温 度 孵 化 时 , 将 孵 化 器 放 入 房 内 阴 凉 潮 湿 处 即 可 , 亦 可 加 温 至 30 。7.2.2.5 3 d 4 d 检 查 一 次 蛇 卵
32、, 拣 选 出 未 受 精 卵 和 死 胎 卵 。 对 未 受 精 卵 或 者 死 胎 卵 可 采 用 照 卵 器 或手 电 筒 检 查 , 即 手 握 蛇 卵 , 在 背 光 处 用 手 电 筒 从 下 照 射 , 看 到 卵 壳 内 有 网 状 血 丝 样 结 构 , 即 为 受 精 卵 ;无 网 状 血 丝 样 结 构 或 者 昏 暗 一 团 , 即 为 未 受 精 卵 或 死 胎 卵 。 应 将 死 胎 卵 掩 埋 处 理 。7.3 蛇 苗 饲 养7.3.1 蛇 苗 饲 养 前 , 应 对 饮 水 器 具 、 蛇 箱 或 蛇 池 等 进 行 清 洗 和 消 毒 。7.3.2 蛇 苗 出
33、 壳 后 , 即 可 放 入 蛇 箱 或 蛇 池 中 饲 养 。 饲 养 密 度 以 每 平 方 米 80 100条 为 宜 。7.3.3 温 度 保 持 在 28 30 , 湿 度 保 持 在 65% 75%。 温 度 、 湿 度 过 高 或 过 低 时 , 可 采 用 通 风 、 加温 、 洒 水 等 方 法 调 节 。7.3.4 在 第 一 次 蜕 皮 前 仅 提 供 饮 水 , 水 中 可 添 加 0.01%的 复 合 维 生 素 或 5%葡 萄 糖 。7.3.5 在 开 口 期 , 投 喂 小 蛙 或 长 出 四 肢 的 蝌 蚪 作 为 开 口 饵 料 , 诱 蛇 主 动 捕 食 开
34、 口 。 每 天 早 、 晚 定 时 定 点 多 次 投 喂 , 防 止 蛇 苗 相 互 吞 食 。7.3.6 定 期 将 个 体 较 大 的 蛇 苗 分 拣 , 按 相 同 大 小 分 箱 或 分 池 饲 养 管 理 。7.4 幼 蛇 饲 养7.4.1 根 据 蛇 体 大 小 调 整 饲 养 密 度 , 以 每 平 方 米 30 40条 为 宜 。7.4.2 温 度 保 持 在 28 30 , 湿 度 保 持 在 60% 70%。 温 度 、 湿 度 过 高 或 过 低 时 , 可 采 用 通 风 、 加温 、 洒 水 等 方 法 调 节 。7.4.3 每 天 喂 食 一 至 两 次 加 工
35、 的 鸡 雏 、 鸭 雏 或 蛙 , 投 喂 时 间 一 般 在 上 午 9 时 至 10 时 。7.4.4 每 次 投 喂 量 以 蛇 体 重 的 15%左 右 为 宜 。 应 根 据 蛇 活 动 情 况 和 投 喂 饲 料 的 剩 余 量 , 及 时 调 整 投 喂频 次 和 投 喂 量 。7.4.5 喂 食 4 h 6 h 后 检 查 蛇 进 食 情 况 , 并 进 行 清 理 , 撤 离 食 盘 , 更 换 饮 水 , 打 扫 卫 生 。7.4.6 定 期 将 个 体 较 大 的 蛇 苗 分 拣 , 按 相 同 大 小 分 箱 或 分 池 饲 养 管 理 。 7.5 成 蛇 饲 养7.
36、5.1 箱 养 以 每 箱 可 单 条 或 2 3 条 为 宜 , 池 养 和 圈 养 的 饲 养 密 度 以 每 平 方 米 10 15 条 为 宜 。7.5.2 温 度 保 持 在 28 30 , 湿 度 保 持 在 60% 70%。 温 度 、 湿 度 过 高 或 过 低 时 , 可 采 用 通 风 、 加温 、 洒 水 等 方 法 调 节 。 DB46/T 3782016 8 7.5.3 3 d 5 d 投 喂 一 次 , 投 喂 一 般 在 上 午 9时 至 10时 开 始 。7.5.4 每 次 投 喂 量 以 蛇 体 重 的 15%左 右 为 宜 。 应 根 据 蛇 活 动 情 况
37、 和 投 喂 饲 料 的 剩 余 量 , 及 时 调 整 投 喂频 次 和 投 喂 量 。7.5.5 喂 食 4 h 6 h 后 检 查 蛇 进 食 情 况 , 并 进 行 清 理 , 撤 离 食 盘 , 更 换 饮 水 , 打 扫 卫 生 。7.6 种 蛇 挑 选 、 饲 养 和 交 配7.6.1 种 蛇 选 育 从 蛇 卵 开 始 , 挑 选 谱 系 清 晰 、 每 窝 卵 数 量 多 而 大 、 受 精 率 高 的 蛇 卵 按 窝 孵 化 。7.6.2 蛇 苗 应 按 窝 进 行 饲 养 和 管 理 。7.6.3 从 蛇 苗 开 始 , 挑 选 形 态 特 征 典 型 、 外 形 完 整
38、 的 健 康 蛇 苗 和 幼 蛇 作 为 种 蛇 。7.6.4 在 选 育 过 程 中 , 将 不 符 合 挑 选 要 求 的 蛇 作 为 商 品 蛇 进 行 淘 汰 。7.6.5 种 蛇 可 采 用 圈 养 、 池 养 或 箱 养 方 式 饲 养 , 圈 养 和 池 养 的 密 度 应 低 于 商 品 蛇 , 以 每 平 方 米 6 8条 为 宜 ; 箱 养 以 每 箱 单 条 为 宜 。7.6.6 种 蛇 饲 养 方 法 和 要 求 除 按 7.5 的 规 定 外 , 应 增 加 自 然 光 照 时 间 , 控 制 喂 食 量 , 7 d 10 d投 喂 一 次 , 并 在 饲 料 中 添
39、 加 复 合 维 生 素 和 矿 物 质 ( 尤 其 是 钙 ) 等 添 加 剂 。 添 加 剂 用 量 和 方 法 科 参 考 所 购 买 商品 的 使 用 说 明 。7.6.7 按 照 一 雌 一 雄 到 三 雌 一 雄 的 性 别 比 例 , 将 不 同 窝 的 种 蛇 群 养 , 任 其 自 由 选 择 进 行 交 配 。 发 现 产卵 后 , 将 卵 移 入 孵 化 室 进 行 孵 化 。8 安 全 管 理8.1 制 度 建 设8.1.1 制 定 养 殖 场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规 章 制 度 , 成 立 安 全 管 理 小 组 , 负 责 具 体 管 理 和 检 查 监 督 。
40、8.1.2 制 定 养 殖 人 员 、 眼 镜 蛇 、 兽 药 和 添 加 剂 使 用 、 公 共 卫 生 等 方 面 的 安 全 管 理 工 作 细 则 , 要 求 分 工明 确 , 责 任 到 人 。8.1.3 严 格 遵 守 上 述 规 章 制 度 和 工 作 细 则 。 8.2 人 员 安 全 管 理8.2.1 养 殖 场 区 应 有 醒 目 的 安 全 警 示 标 志 。8.2.2 外 来 人 员 和 非 养 殖 及 技 术 管 理 人 员 未 经 许 可 不 得 进 入 养 殖 区 ; 如 需 进 入 时 , 应 有 养 殖 人 员 或 技术 管 理 人 员 陪 同 。 严 禁 外
41、 来 人 员 或 非 养 殖 人 员 接 触 眼 镜 蛇 。8.2.3 在 养 殖 区 和 蛇 房 内 应 配 备 专 用 的 蛇 钳 、 蛇 夹 、 防 护 手 套 等 捕 蛇 用 具 , 严 禁 徒 手 接 触 眼 镜 蛇 。8.2.4 在 养 殖 区 和 ( 或 ) 蛇 房 内 应 配 备 眼 镜 蛇 蛇 伤 急 救 包 、 急 救 设 施 和 药 品 等 , 对 员 工 进 行 蛇 伤 救 护技 术 培 训 , 并 定 期 进 行 救 护 演 练 。8.2.5 应 与 当 地 医 院 或 具 有 蛇 伤 救 治 经 验 的 医 生 建 立 固 定 联 系 ; 发 生 被 眼 镜 蛇 意
42、 外 咬 伤 时 , 经 过 紧 急救 护 处 理 后 , 应 及 时 送 医 院 治 疗 或 联 系 医 生 处 置 。8.3 眼 镜 蛇 安 全 管 理8.3.1 对 新 引 进 的 眼 镜 蛇 , 应 经 两 周 以 上 的 隔 离 饲 养 和 观 察 , 经 检 疫 合 格 后 方 可 放 入 养 殖 区 内 饲 养 。 8.3.2 每 天 定 时 观 察 眼 镜 蛇 活 动 状 态 , 发 现 病 蛇 后 应 及 时 采 取 措 施 进 行 隔 离 , 并 上 报 技 术 管 理 人 员 进行 处 理 。8.3.3 每 天 检 查 养 殖 区 的 房 舍 门 窗 、 防 护 网 、
43、蛇 圈 、 蛇 池 和 蛇 箱 等 , 确 保 完 好 无 损 。 DB46/T 3782016 9 8.3.4 加 强 养 殖 场 基 础 设 施 的 检 查 和 维 护 , 提 高 自 然 灾 害 抵 抗 能 力 , 严 防 台 风 、 涝 灾 等 引 起 的 场 舍 倒塌 和 眼 镜 蛇 逃 逸 等 事 故 发 生 。8.3.5 发 现 眼 镜 蛇 逃 逸 , 及 时 上 报 并 组 织 围 捕 , 并 调 查 分 析 逃 逸 原 因 , 采 取 有 效 措 施 杜 绝 隐 患 。8.3.6 装 运 过 程 中 , 蛇 袋 和 蛇 箱 透 气 性 良 好 , 封 口 严 密 ; 如 发
44、生 眼 镜 蛇 逃 逸 , 应 立 即 搜 索 围 捕 。8.3.7 运 输 应 符 合 国 际 航 协 活 体 动 物 运 输 规 则 , 活 体 野 生 动 植 物 装 运 准 备 及 运 输 规 则 的 相 关规 定 。8.4 兽 药 和 添 加 剂 使 用 安 全 管 理8.4.1 对 兽 药 和 添 加 剂 应 做 到 定 点 保 存 , 专 人 管 理 , 购 入 、 保 存 和 使 用 记 录 详 细 。8.4.2 兽 药 的 使 用 应 符 合 NY/T 5030 的 相 关 规 定 。8.4.3 严 禁 使 用 “三 无 ”、 过 期 、 变 质 的 兽 药 和 添 加 剂
45、等 产 品 。8.5 公 共 卫 生 安 全 管 理 8.5.1 养 殖 场 垃 圾 、 废 弃 物 、 污 水 、 粪 便 等 按 HJ/T 81、 NY/T 1167、 NY/T 1168的 相 关 规 定 执 行 , 眼镜 蛇 尸 体 按 GB 16548 的 相 关 规 定 处 理 。8.5.2 严 格 遵 守 GB 13078、 NY/T 417、 NY 5030、 NY 5032 的 相 关 规 定 , 确 保 食 用 或 药 用 的 眼 镜 蛇 符 合食 用 或 药 用 的 有 关 规 定 。8.5.3 不 得 销 售 病 蛇 及 其 冷 冻 品 或 干 品 , 在 治 疗 期
46、或 休 药 期 间 的 病 蛇 不 能 作 为 食 用 蛇 和 药 材 原 料 销 售 。8.5.4 眼 镜 蛇 发 生 传 染 病 或 疑 似 烈 性 传 染 病 时 , 应 及 时 上 报 主 管 部 门 , 并 做 好 隔 离 和 防 疫 措 施 , 严 防病 原 体 扩 散 。9 卫 生 防 疫9.1 制 度 建 设9.1.1 制 定 严 格 的 卫 生 防 疫 制 度 , 并 落 实 到 人 。 9.1.2 定 期 进 行 卫 生 防 疫 检 查 , 及 时 维 护 和 完 善 卫 生 防 疫 措 施 。9.2 工 作 人 员 卫 生 管 理9.2.1 工 作 人 员 应 定 期 体
47、 检 , 患 有 传 染 性 疾 病 者 在 痊 愈 前 不 得 担 任 饲 料 加 工 和 饲 养 的 工 作 。9.2.2 工 作 人 员 工 作 时 应 穿 工 作 服 , 工 作 服 应 经 常 清 洗 消 毒 , 保 持 整 洁 ; 饲 料 加 工 、 养 殖 管 理 和 病 蛇救 治 护 理 等 人 员 的 工 作 服 应 标 示 明 确 , 严 禁 交 叉 使 用 。9.2.3 工 作 人 员 上 班 期 间 应 注 意 个 人 卫 生 , 接 触 饲 料 和 蛇 前 应 清 洁 消 毒 双 手 。9.2.4 工 作 场 所 严 禁 吸 烟 喝 酒 、 乱 丢 废 物 、 随 地
48、 吐 痰 和 大 声 喧 哗 。9.3 生 产 卫 生 管 理9.3.1 每 月 对 场 区 进 行 卫 生 大 扫 除 , 安 放 灭 鼠 器 具 , 清 除 杂 草 和 虫 蝇 。 对 垃 圾 、 废 弃 物 和 粪 便 等 及 时进 行 无 公 害 处 理 。9.3.2 养 殖 区 及 其 基 础 设 施 应 每 周 打 扫 一 次 , 笼 箱 和 蛇 床 应 5 d 7 d 清 洗 消 毒 一 次 , 食 盆 和 饮 水 盆 应 及 时 更 换 和 清 洗 消 毒 。9.3.3 饲 料 加 工 间 、 饲 料 加 工 设 备 和 用 具 在 使 用 前 和 使 用 后 需 清 洗 和
49、消 毒 。9.3.4 养 殖 区 、 饲 料 加 工 间 和 产 品 加 工 间 不 应 囤 放 杂 物 。9.3.5 严 禁 饲 料 、 药 品 、 添 加 剂 、 蛇 冷 冻 品 或 制 品 混 放 。 DB46/T 3782016 10 9.3.6 不 同 区 域 的 用 具 不 得 交 叉 使 用 , 做 到 专 物 专 用 。9.3.7 定 期 对 蛇 房 进 行 喷 洒 消 毒 , 每 周 对 笼 箱 、 食 盆 和 饮 水 盆 等 进 行 浸 泡 消 毒 。9.3.8 新 笼 箱 、 食 盆 、 饮 水 盆 或 闲 置 后 重 新 使 用 的 上 述 物 品 需 经 清 洗 消 毒 后 方 可 使 用 。9.3.9 在 病 蛇 诊 疗 期 间 , 应 每 天 对 诊 疗 场 所 、 笼 箱 和 用 具 进 行 消 毒 ; 诊 疗 结 束 后 , 应 对 诊 疗 场 所 、 笼箱 和 用 具 进 行 全 面 消 毒 。9.3.10 传 染 病 发 生 时 , 应 对 场 区 进 行 全 面 消 毒 ; 对 发 病 的 蛇 房 、 笼 箱 及 其 他 用 具 进 行 重 点 消 毒 , 并 暂停 使 用 。9.3.11 在 养 殖 区 及 蛇 房 、 饲 料 加 工 间 等 生 产 场 所 的 门 前 设 立 消 毒 池 或 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