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03.200A 12备 案 号 : 46845-2015 DB46海 南 省 地 方 标 准DB 46/T 331 2015汽 车 旅 游 营 地 建 设 与 服 务 规 范 Specifications for construction and service of motor tourism campsite 2015 - 07-03 发 布 2015 - 10-01实 施海 南 省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发 布 DB46/T 3312015 I 前 言本 标 准 按 照 GB/T 1.1-2009给 出 的 规 则 起 草 。本 标 准 由 海 南 省 旅 游 发 展 委
2、员 会 提 出 并 归 口 。本 标 准 主 要 起 草 单 位 : 海 南 省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标 准 与 信 息 所 、 海 南 省 标 准 化 协 会 。本 标 准 主 要 起 草 人 : 李 廷 秀 、 张 华 云 、 云 晗 、 杜 磊 、 吴 若 娜 、 李 淑 珍 、 黄 宏 毓 、 李 伟 。 DB46/T 3312015 1 汽 车 旅 游 营 地 建 设 与 服 务 规 范1 范 围本 标 准 规 定 了 汽 车 旅 游 营 地 建 设 与 服 务 规 范 的 术 语 和 定 义 、 营 地 建 设 、 服 务 质 量 、 投 诉 管 理 等 要 求 。本 标 准
3、适 用 于 海 南 省 内 汽 车 旅 游 营 地 建 设 与 服 务 。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对 于 本 文 件 的 应 用 是 必 不 可 少 的 。 凡 是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 仅 所 注 日 期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件 。 凡 是 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 其 最 新 版 本 ( 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 )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GB 2893 安 全 色 GB 2894 安 全 标 志 及 其 使 用 导 则GB 3095-2012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GB 3096-2008 声 环 境 质 量
4、标 准GB 3838-2002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GB/T 5845.2 城 市 公 共 交 通 标 志 第 2部 分 : 一 般 图 形 符 号 和 安 全 标 志GB 8978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GB/T 10001.1 公 共 信 息 图 形 符 号 第 1部 分 :通 用 符 号GB/T 10001.2 标 志 用 公 共 信 息 图 形 符 号 第 2部 分 :旅 游 休 闲 符 号GB 13495 消 防 安 全 标 志GB 15630 消 防 安 全 标 志 设 置 要 求GB/T 16767 游 乐 园 (场 )服 务 质 量GB/T 27306 食
5、 品 安 全 管 理 体 系 餐 饮 业 要 求GB 50016 建 筑 设 计 防 火 规 范 GB 50057 建 筑 物 防 雷 设 计 规 范GB 50140 建 筑 灭 火 器 配 置 设 计 规 范CJJ 45 城 市 道 路 照 明 设 计 标 准DB 46/T 167 旅 游 投 诉 服 务 规 范3 术 语 和 定 义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3.1 汽 车 旅 游以 自 用 或 租 用 汽 车 为 交 通 工 具 的 旅 游 方 式 。 3.2 DB46/T 3312015 2 汽 车 旅 游 营 地为 汽 车 旅 游 者 提 供 停 宿 配 套
6、 服 务 设 施 和 旅 游 休 闲 服 务 设 施 的 场 所 。3.3 旅 居 车一 种 可 移 动 、 具 有 居 家 必 备 的 基 本 设 施 的 车 种 , 兼 具 “ 房 ” 与 “ 车 ” 两 大 功 能 。 其 常 见 的 类 型 有 自行 式 旅 居 车 和 拖 挂 式 旅 居 车 。3.4 自 行 式 旅 居 车具 有 自 主 动 力 , 依 靠 自 身 牵 引 力 前 进 行 驶 的 旅 居 车 。3.5 拖 挂 式 旅 居 车无 动 力 系 统 , 需 要 外 力 牵 引 行 驶 的 旅 居 车 。3.6 营 位以 帐 篷 、 小 型 汽 车 、 自 行 式 旅 居
7、车 、 拖 挂 式 旅 居 车 及 其 他 形 式 出 现 的 , 供 汽 车 旅 游 者 停 车 、 住 宿 的独 立 单 元 。3.7 营 区由 多 个 营 位 组 成 , 主 要 供 汽 车 旅 游 者 停 车 、 住 宿 的 区 域 。 4 营 地 建 设4.1 选 址4.1.1 营 地 周 围 风 景 优 美 , 环 境 质 量 好 , 远 离 易 发 生 滑 坡 、 泥 石 流 、 洪 水 等 自 然 灾 害 的 地 域 。4.1.2 营 地 建 设 应 以 不 破 坏 生 态 环 境 为 前 提 。4.1.3 营 地 应 靠 近 公 路 , 进 出 入 营 区 较 方 便 。4.
8、1.4 营 地 30km 车 程 范 围 以 内 宜 有 加 油 站 。4.2 规 划4.2.1 营 地 的 规 划 目 标 明 确 , 规 划 方 案 符 合 国 家 、 省 及 所 在 地 区 相 关 规 划 的 要 求 。4.2.2 总 体 风 格 特 色 突 出 , 与 周 边 自 然 环 境 和 人 文 环 境 协 调 。4.2.3 合 理 确 定 营 地 建 设 规 模 。 4.2.4 建 筑 布 局 合 理 、 功 能 分 区 明 确 、 交 通 组 织 顺 畅 、 体 现 地 区 和 自 身 特 点 。4.2.5 应 设 有 管 理 服 务 区 、 宿 营 区 、 公 共 生
9、活 区 、 休 闲 服 务 区 和 附 属 设 施 。4.2.6 营 区 布 局 和 功 能 划 分 应 科 学 合 理 、 方 便 管 理 维 护 。4.3 环 境 DB46/T 3312015 3 4.3.1 空 气 质 量 应 达 到 GB 3095-2012中 的 一 级 标 准 。4.3.2 噪 声 质 量 应 达 到 GB 3096-2008中 的 一 类 标 准 。4.3.3 地 面 水 环 境 质 量 应 达 到 GB 3838-2002中 规 定 的 类 要 求 。4.3.4 汽 车 露 营 营 地 的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应 符 合 GB 8978 的 要 求 。4.3
10、.5 周 边 有 可 利 用 或 可 供 观 赏 的 自 然 风 景 ; 周 边 50km 范 围 内 应 有 市 、 镇 或 居 民 点 分 布 。4.3.6 营 地 内 绿 地 比 例 宜 达 到 40 以 上 ; 营 地 内 建 筑 物 70 以 上 应 采 用 非 永 久 性 方 式 建 造 ; 木 板 、 竹制 、 藤 制 等 环 保 材 料 作 为 建 筑 材 料 的 比 例 应 不 少 于 50%。4.4 设 施4.4.1 营 区4.4.1.1 营 区 规 模 适 当 , 可 设 有 汽 车 营 位 、 旅 居 车 营 位 ( 自 行 式 旅 居 车 、 拖 挂 式 旅 居 车
11、) 、 木 屋 营 位 、帐 篷 营 位 。 4.4.1.2 营 位 面 积 应 符 合 表 1 的 规 定 。表 1 汽 车 旅 游 营 地 营 位 面 积营 位 名 称 营 位 最 小 占 地 面 积位 /汽 车 营 位 60木 屋 营 位 60帐 篷 营 位 254.4.1.3 单 个 房 车 营 位 的 地 面 应 做 铺 装 , 防 止 地 基 沉 陷 ; 并 应 预 留 出 给 排 水 、 煤 气 、 电 源 、 有 线 电 视及 互 联 网 等 管 线 接 口 。 所 有 管 线 均 埋 于 地 下 , 不 影 响 景 观 效 果 。4.4.1.4 营 地 建 设 应 保 持 旅
12、 游 者 的 私 密 性 。4.4.2 管 理 服 务 区 4.4.2.1 出 入 口 位 置 合 理 , 应 设 有 接 待 室 、 门 卫 。4.4.2.2 入 口 应 设 临 时 停 车 区 , 并 在 适 宜 位 置 设 立 可 清 晰 识 别 的 营 地 导 示 图 。4.4.2.3 应 设 有 游 客 服 务 中 心 , 位 置 合 理 , 与 出 入 口 道 路 和 其 他 功 能 区 连 接 方 便 。4.4.2.4 应 设 有 相 对 独 立 的 办 公 区 。4.4.2.5 配 套 设 施 选 择 项 目 参 见 附 录 A。4.4.2.6 应 根 据 情 况 配 备 制
13、冷 设 备 。4.4.2.7 应 能 为 露 营 者 提 供 入 住 、 结 账 、 网 络 预 定 、 旅 游 信 息 咨 询 等 服 务 项 目 。4.4.3 休 闲 服 务 区4.4.3.1 宜 根 据 营 地 自 身 特 色 设 置 能 满 足 游 客 露 营 活 动 的 休 闲 娱 乐 项 目 。4.4.3.2 宜 设 有 专 门 面 向 残 疾 人 、 儿 童 和 老 年 人 的 娱 乐 休 闲 项 目 。4.4.3.3 宜 设 有 供 游 客 进 行 休 闲 活 动 的 综 合 性 广 场 。4.4.3.4 娱 乐 休 闲 设 施 应 维 护 良 好 , 使 用 正 常 , 并
14、达 到 GB/T 16767 规 定 的 安 全 和 服 务 标 准 。 4.4.4 公 共 生 活 区4.4.4.1 位 置 合 理 , 与 其 他 功 能 区 之 间 联 系 方 便 。 DB46/T 3312015 4 4.4.4.2 应 具 有 餐 饮 等 服 务 功 能 设 施 , 配 有 开 放 式 厨 房 , 设 施 齐 全 , 并 可 以 提 供 烧 烤 等 设 备 租 赁 服 务 ,能 够 提 供 简 单 的 粗 加 工 或 半 成 品 食 品 , 方 便 顾 客 自 行 加 工 和 烹 煮 , 有 必 要 的 冷 藏 、 冷 冻 设 施 。4.4.4.3 应 空 气 流 通
15、 、 光 线 充 足 。4.4.4.4 卫 生 间 厕 位 总 量 应 充 分 满 足 旺 季 日 均 游 客 量 的 需 求 ; 应 具 有 洗 浴 功 能 设 施 , 淋 浴 间 应 设 有 独立 的 男 女 更 衣 间 及 淋 浴 间 。4.4.4.5 应 配 有 为 老 年 人 、 儿 童 、 残 疾 人 等 服 务 的 专 用 设 施 。4.4.5 汽 车 服 务 区4.4.5.1 区 域 相 对 独 立 , 不 影 响 区 域 外 旅 游 者 的 生 活 。4.4.5.2 应 配 置 基 础 的 车 辆 清 洗 和 维 护 设 施 。 所 有 用 水 均 宜 采 用 回 收 循 环
16、 利 用 的 水 。4.4.5.3 应 引 入 具 有 国 家 二 级 维 修 资 质 的 专 业 汽 车 维 修 机 构 进 驻 营 地 , 或 与 其 形 成 联 动 模 式 。4.5 附 属 设 施 4.5.1 环 保 卫 生 设 施4.5.1.1 垃 圾 处 理 应 做 到 分 类 收 集 、 清 运 、 无 公 害 化 处 理 。 垃 圾 箱 的 布 局 合 理 , 数 量 应 满 足 每 日 所 需 。4.5.1.2 应 备 有 预 防 和 杀 灭 蚊 虫 的 设 备 。4.5.1.3 营 地 内 产 生 的 各 类 污 水 应 收 集 处 理 , 排 放 标 准 应 符 合 GB
17、 8978 的 要 求 。4.5.2 供 水 供 电 设 施4.5.2.1 24 小 时 供 电 、 供 水 。4.5.2.2 宜 利 用 清 洁 能 源 ( 太 阳 能 、 风 能 、 水 能 、 沼 气 等 ) 。4.5.2.3 应 配 备 应 急 照 明 设 施 或 工 具 。4.5.3 通 信 设 施4.5.3.1 全 营 地 范 围 内 应 保 证 通 信 信 号 良 好 , 并 具 备 网 络 服 务 功 能 。 4.5.3.2 应 配 有 用 于 紧 急 联 络 的 通 讯 工 具 , 并 保 持 通 畅 。4.5.3.3 应 提 供 邮 政 收 发 信 和 国 际 、 国 内
18、电 话 服 务 。4.5.3.4 应 设 有 公 共 广 播 设 施 。4.5.4 照 明 设 施4.5.4.1 照 明 设 计 应 满 足 不 同 功 能 区 的 使 用 要 求 , 宜 采 用 分 线 路 、 分 区 域 控 制 , 线 路 宜 埋 地 , 架 空 线应 采 用 绝 缘 线 , 并 避 开 营 位 。4.5.4.2 灯 光 照 度 设 置 合 理 , 兼 顾 照 明 效 果 、 景 观 效 果 与 舒 适 度 要 求 。4.5.4.3 内 部 道 路 照 明 方 式 应 符 合 CJJ 45 的 规 定 。4.5.4.4 应 使 用 环 保 节 能 照 明 , 各 建 筑
19、物 处 均 设 置 有 室 外 照 明 。4.5.5 道 路 设 施4.5.5.1 道 路 应 遵 循 人 行 、 车 行 相 分 离 。 4.5.5.2 各 功 能 区 应 有 道 路 连 接 , 应 采 用 环 保 材 料 铺 装 。 道 路 最 小 宽 度 应 符 合 表 2 的 规 定 。表 2 道 路 宽 度 标 准 DB46/T 3312015 5 项 目 双 行 车 道 单 行 车 道 人 行 道宽 度 6 m 3.5 m 1.5 m注 : 拖 挂 式 房 车 的 道 路 应 适 当 加 宽 为 8 m( 转 弯 半 径 不 小 于 12 m)4.5.5.3 在 道 路 适 宜
20、位 置 设 置 行 进 方 向 、 速 度 限 制 、 警 示 警 告 等 交 通 标 识 。4.6 标 识 系 统4.6.1 营 地 及 进 出 道 路 应 设 置 规 范 、 醒 目 的 公 共 信 息 和 交 通 引 导 标 识 , 符 号 标 志 应 符 合 GB/T 5825.2的 要 求 。4.6.2 应 有 相 关 的 标 识 符 号 , 标 识 符 号 符 合 GB/T 10001.1、 GB/T 10001.2和 GB 2893 的 规 定 。4.6.3 营 地 及 其 周 边 环 境 中 安 全 标 志 的 设 置 和 内 容 均 应 符 合 GB 2894 标 准 的 要
21、 求 。4.6.4 营 地 消 防 安 全 标 志 设 置 应 符 合 GB 15630标 准 的 要 求 , 标 志 内 容 应 符 合 GB 13495 标 准 的 要 求 。4.7 安 全 保 障 措 施 4.7.1 应 针 对 台 风 、 暴 雨 、 火 灾 及 人 身 伤 亡 等 突 发 性 事 件 制 定 应 急 预 案 , 事 故 处 理 及 时 、 妥 当 , 档 案记 录 准 确 、 齐 全 。4.7.2 在 出 入 口 、 公 共 活 动 区 、 营 区 和 休 闲 娱 乐 区 应 设 有 24 小 时 不 间 断 视 频 监 控 设 备 。4.7.3 营 地 出 入 口
22、位 置 及 其 大 小 应 满 足 游 客 车 辆 出 入 的 方 便 及 安 全 。4.7.4 营 地 内 建 筑 、 配 电 设 施 的 防 雷 装 置 应 按 GB 50057规 范 执 行 。4.7.5 营 地 的 防 火 设 计 应 符 合 GB 50016 的 规 定 , 灭 火 器 材 的 配 备 和 设 计 符 合 GB 50140 的 要 求 。4.7.6 营 地 内 消 防 器 材 放 置 位 置 应 合 理 , 醒 目 , 并 保 持 完 整 。4.7.7 营 地 应 配 有 消 防 安 全 管 理 员 。4.7.8 应 设 有 简 单 的 医 务 室 。4.7.9 应
23、购 买 公 共 责 任 保 险 , 并 建 议 游 客 购 买 旅 游 意 外 保 险 。4.7.10 营 地 内 所 供 应 的 食 品 应 安 全 可 靠 , 符 合 GB/T 27306 要 求 。5 服 务 质 量 5.1 经 营 管 理5.1.1 健 全 管 理 体 制 , 建 立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 安 全 责 任 制 度 、 安 全 教 育 防 范 制 度 。5.1.2 服 务 项 目 价 格 合 理 、 定 价 应 符 合 相 关 规 定 , 并 明 示5.1.3 管 理 人 员 配 备 合 理 , 员 工 手 册 规 定 详 细 , 应 有 各 岗 位 的 操 作 规
24、 范 。5.1.4 建 立 有 咨 询 与 投 诉 管 理 的 制 度 , 并 有 对 外 公 开 的 投 诉 电 话 。5.1.5 应 设 有 专 门 部 门 或 专 人 24 小 时 负 责 日 常 安 全 工 作 。5.1.6 应 为 特 定 人 群 ( 老 年 人 、 儿 童 、 残 疾 人 等 ) 提 供 相 关 服 务 。5.2 服 务 要 求5.2.1 咨 询 预 订5.2.1.1 应 有 专 人 负 责 电 话 、 传 真 、 网 络 等 方 式 的 咨 询 和 预 订 服 务 。5.2.1.2 应 提 供 营 地 服 务 项 目 宣 传 品 、 价 目 表 、 所 在 地 旅
25、 游 交 通 图 、 主 要 交 通 工 具 时 刻 表 。 5.2.1.3 每 天 咨 询 服 务 时 间 应 不 少 于 16 小 时 。5.2.2 接 待 入 住 DB46/T 3312015 6 5.2.2.1 应 设 有 专 人 办 理 接 待 入 住 服 务 。5.2.2.2 应 提 供 小 件 行 李 寄 存 放 服 务 。5.2.2.3 值 班 人 员 应 24 小 时 在 岗 。5.2.3 露 营 服 务5.2.3.1 应 设 有 专 人 为 旅 游 者 提 供 餐 饮 、 宿 营 、 休 闲 娱 乐 等 服 务 。5.2.3.2 值 班 人 员 应 24 小 时 在 岗 。
26、5.2.4 收 银 结 账应 为 旅 游 者 提 供 24小 时 收 银 结 账 服 务 。5.3 服 务 人 员 要 求5.3.1 应 对 员 工 进 行 上 岗 培 训 , 使 其 具 备 相 应 的 业 务 知 识 和 技 能 。 5.3.2 着 工 装 、 佩 工 牌 上 岗 , 仪 容 仪 表 端 庄 、 大 方 、 整 洁 。5.3.3 服 务 应 热 情 、 主 动 , 仪 态 应 符 合 各 岗 位 的 规 范 与 要 求 。5.3.4 应 能 提 供 中 英 文 服 务 ; 语 言 文 明 、 简 明 、 清 晰 , 符 合 礼 仪 规 范 。5.3.5 对 旅 游 者 不
27、分 种 族 、 国 籍 、 民 族 、 宗 教 信 仰 、 贫 富 、 亲 疏 , 以 礼 待 人 。5.3.6 尊 重 旅 游 者 的 民 族 习 俗 和 宗 教 信 仰 。5.3.7 对 客 人 提 出 的 问 题 应 设 法 解 决 , 对 暂 时 无 法 解 决 的 应 予 耐 心 解 释 , 不 推 诿 和 应 付 。6 投 诉 与 监 督 管 理6.1 主 动 接 受 相 关 主 管 部 门 及 旅 游 者 的 监 督 , 对 外 公 布 质 量 投 诉 监 督 电 话 。6.2 分 功 能 区 设 意 见 箱 ( 本 ) , 定 期 收 集 分 析 游 客 意 见 , 并 针 对
28、 旅 游 者 意 见 进 行 及 时 改 进 。6.3 对 旅 游 者 的 投 诉 , 应 及 时 按 DB 46/T 167的 要 求 处 理 。 DB46/T 3312015 7 AA附 录 A( 资 料 性 附 录 )管 理 服 务 区 配 套 设 施 项 目A.1 管 理 服 务 区 的 配 套 设 施 项 目 表 A.1 管 理 服 务 区 配 套 服 务 选 择 项 目 序 号 必 备 服 务 项 目1 房 车 租 赁 服 务2 小 汽 车 租 赁 服 务3 自 行 车 租 赁 服 务4 户 外 露 营 用 品 租 赁 服 务5 户 外 露 营 用 品 销 售6 医 疗 应 急 救 援 中 心7 汽 车 基 础 维 修 保 养8 汽 车 营 地 信 息 电 子 查 询 服 务9 自 助 保 险 柜B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