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65.020.20 B 05 DB46 备案号:33824-2012 海南省地方标准 DB 46/ T 262012 胡椒优良种苗培育技术规程 Technical Rules for fine seedling of Pepper 2012- 04 - 05 发布 2012- 05 - 05 实施 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46/ T262012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和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香料饮料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郑维全、邬华松
2、、谭乐和、杨建峰、刘爱勤、桑利伟、郝朝运、鱼欢、李志刚、 祖超。 DB46/ T262012 1 胡椒优良种苗培育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胡椒(Piper nigrum L.)优良种苗培育过程中的主要技术内容和要求,包括苗圃选 地、规划和建设,培养基质配制,种苗培育,种苗出圃分级及检验,以及包装、标志和运输等技术要点。 本标准适用于海南胡椒优良种苗培育与生产。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
3、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1-2008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4285-1989 农药安全使用标准 GB 6000-1999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 GB/T 8321(所有部分)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 GB 15569-2009 农业植物调运检疫规程 NY/T 360-1999 胡椒 插条苗 NY/ T 969-2006 胡椒栽培技术规程 NY 50232002 无公害食品 热带水果产地环境条
4、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1992年第98号 植物检疫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1995年第5号 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 3 术语和定义 标准NY/T 3601999和NY/ T 9692006确认的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母树 胡椒优良种苗种植后13年内长势优良、无病虫害的植株。 3.2 主蔓 生长着分枝、气根,腋芽饱满的蔓。 3.3 插条苗 按NY/T 3601999规定,采用主蔓修剪而成的带有分枝、叶片、气根,腋芽饱满的一段主蔓。 3.4 DB46/ T262012 2 细河沙 经过筛选干净、不含杂质、颗粒(直径2mm)大小均匀的河沙。 3.5 细椰糠 经过筛
5、选干净、不含杂质、形状(直径3mm)大小均匀,并经过晒干或充分发酵后的椰糠。 3.6 假植 插条苗在一定条件下培育生根、生长的过程。 3.7 培养基质 按一定比例将NAA(萘乙酸)、IBA(吲哚丁酸),或轻壤土、细河沙、细椰糠配制而成的培养液或 培养土。 4 苗圃选地、规划和建设 4.1 选地 园地环境质量除应符合NY5023-2002的相关规定外,宜选择交通方便,地势平坦,靠近水源、排灌 条件好的静风环境,以土层深厚(50 cm以上)、富含有机质,疏松、肥力中等以上的砂质土壤(或通过 配制培养基质达到所需养分要求)为宜,雨季能防水害、夏季能防高温干旱,冬季能防低温寒害。不宜 选用道路旁或菜地
6、,以及多次育苗、有病虫害的园地,尤其是曾经种植茄子、烟草、番茄等园地。 4.2 规划 苗圃规划以面积20003000 m2 为宜,包括必要的主干道、支道、区间 小道,以及遮光、蓄水、排 水和喷淋等设施,道路可将苗圃划分为若干功能小区。 4.3 建设 4.3.1 整地 提早一个月将苗圃地犁翻晒白,反复犁耙23次,清除树根、树枝、石头等杂草杂物,平整起畦, 畦约长500 cm宽120 cm高30 cm ,畦间距40 cm,或采用砖混结构筑造畦的四周和畦沟。 4.3.2 道路 包括主干道、支道、区间小道,主干道宽2.53.0 m,支道宽1.0 1.5 m,区间小道宽约0.40.6 m。 4.3.3
7、小区 以主干道将苗圃地划分为2个功能区,一个用于插条苗催根,另一个用于插条苗生根培育;以支道将 功能区划分为若干小区,每个小区设纵横区间道各一条, 小区内设苗床35个,每个苗床可按长500 cm 宽120 cm设计。 4.3.4 设施 采用镀锌钢架平顶式网格状结构,构建遮光、 喷淋棚架系统,高度以2.52.8m为宜,遮光网能控 制收放,有一定的抗风能力;以砖混结构筑造蓄水、排水、苗床等设施。 DB46/ T262012 3 4.4 土壤消毒 土壤中的胡椒瘟病疫霉菌、枯萎病镰刀菌、根结线虫、根粉蚧等对胡椒种苗生长危害较严重,育苗 前应进行土壤消毒处理。进行土壤消毒工作时,操作人员须戴手套和口罩,
8、防止药物接触皮肤或吸入口 内;工作后操作人员须漱口,并用消毒液(或肥皂)清洗手和脸部。 4.4.1 甲醛消毒 每平方米用50ml甲醛, 配制600012000ml水溶液喷洒苗床培养土, 并用薄膜严密覆盖1012d即可。 4.4.2 多菌灵消毒 每立方米培养土拌50多菌灵粉40g,再用薄膜严密覆盖23d即可。 4.4.3 敌百虫消毒 苗圃土壤地下害虫严重时,可用90敌百虫晶体500g,加饵料(玉米粉或麦皮等)50kg制成毒饵, 撤在苗床上诱杀。 5 培养基质 5.1 催根培养液 以NAA(萘乙酸)100110 mgL- 1 + IBA(吲哚丁酸)2530 mgL-1配制成水溶液,pH6.06.5
9、 , 用于插条苗催根处理。 5.2 假植培养土 以轻壤土:细河沙:椰糠按比例3:1:1充分混匀配制而成,用于插条苗假植培育。 6 种苗培育 主要包括母树选取,插条苗获取、分级与假植。 6.1 母树选取 选取种植后13年内主蔓生长健壮、气根发达,无病虫害的植株作为母树。 6.2 插条苗获取 6.2.1 季节 割蔓以春、秋两季为宜,在秋季不宜迟于9月份。一般在晴天或阴天下午割蔓,高温、干旱或低温 天气,风雨天气均不宜割蔓。 6.2.2 方法 6.2.2.1 主蔓去顶 在割蔓前710 d,按插条苗要求留分枝,修剪主蔓顶端多余部分,促进主蔓积累养分。 6.2.2.2 插条苗修剪 DB46/ T2620
10、12 4 用锋利枝剪或小刀将插条主蔓切断,由下而上将主蔓从支柱解开,按照NY/T 3601999规定的插条 苗标准和要求进行修剪。 6.3 插条分级 按照NY/T 3601999规定的插条苗质量指标和要求,将插条分级,存放在荫凉地方,保持湿润。 6.4 插条苗假植 6.4.1 催根处理 用催根培养液浸泡插条苗分枝以下部分的主蔓约5分钟,然后取出进入生根培育。 6.4.2 生根培育 按行距约20 cm将苗床开成45斜面,按株距约10 cm将插条苗排列在斜面上,气根紧贴斜面,主蔓 顶端二节分枝外露,培土压实,避免压伤主蔓,淋水保湿,可隔13 d淋水一次。 6.4.2.1 光照 插条苗假植期间不能强
11、光照,前期荫蔽度80左右,约15 d后根据插条苗长势适当增加光照强度, 荫蔽度70左右,种苗出圃前约7 d可增加光照强度,荫蔽度在60左右,防止阳光直晒。 6.4.2.2 水肥 插条苗假植约15 d后,可施0.3%尿素,或0.3 %磷酸二氢钾水溶液,或20%牛粪腐熟水肥(鲜牛粪: 水按1:4沤制腐熟),每隔710 d淋一次,共淋23次。 6.4.2.3 病虫害防治 病虫害主要包括根颈萎蔫病、炭疽病、细菌性叶斑病,以及危害嫩枝、嫩叶的粉蚧类、茶角盲蝽、 蚜虫等。 6.4.2.3.1 病害防治 以“预防为主,药剂防治为辅”的原则,定期对苗圃进行病害检查, 病害发生时可采用以下防治措 施。 6.4.
12、2.3.1.1 根颈萎蔫病、炭疽病防治 可用百菌清75%可湿性粉剂500600倍液喷雾,或多菌灵25%可湿性粉剂5001000倍液喷雾,或可 杀得77%可湿性粉剂500600倍液喷雾,每隔710 d喷雾1次,连续喷雾23次。 6.4.2.3.1.2 细菌性叶斑病防治 可用72%农用硫酸链霉素可溶性粉剂2000倍溶液喷雾,或1%波尔多液,或雷多米尔500倍液喷雾,每 隔710 d喷雾1次,连续喷雾23次。 6.4.2.3.2 虫害防治 定期对苗圃进行虫害检查,及时发现 适时防治,可采用以下方法防治,每隔710 d喷雾1次,连续 喷雾23次。 6.4.2.3.2.1 粉蚧防治 DB46/ T262
13、012 5 可用25.5%阿维-丙溴磷600800倍液喷雾,或15% 阿维毒-毒死蜱600800倍液喷雾,每隔710 d 喷雾1次,连续喷雾23次。 6.4.2.3.2.2 角盲蝽防治 可用敌百虫90%固体5001000倍液喷雾防治,每隔710 d喷雾1次,连续喷雾23次。 6.4.2.3.2.3 蚜虫、刺蛾、金龟子等昆虫防治 可选用4.5%高效氯氰菊酯500600倍液喷雾, 或菊酯类农药喷雾,或功夫500-600倍液喷雾防治, 每隔710 d喷雾1次,连续喷雾23次。 7 种苗出圃等级及检验 7.1 出圃要求 7.1.1 叶片数不少于 10 片。 7.1.2 主蔓生根节数不少于 2节。 7.
14、1.3 种苗主蔓粗壮且无机械损伤,枝叶富有光泽。 7.1.4 无检疫性病虫害;枝条、叶片无病害病斑;受损的叶片数量不超过单苗叶片总数的 10%;出圃 时应进行杀菌杀虫消毒。 7.2 等级 7.2.1 分级标准 在符合7.1出圃要求的前提下,分级应以种苗各等级质量符合胡椒优良种苗质量指标(见表1)。 表1 胡椒优良种苗质量指标 级 别 项 目 一级 二级 三级 种苗长度,cm 3540 3035 30 种苗粗度,cm 0.7 0.6 0.5 种苗节数,个 57 45 4 种苗顶部枝条腋芽数,个 2 生根节数,节 4 3 2 根平均长度,cm 5 4 3 假植时间,d 4060 枝序数,个 2 枝
15、序带叶片数,片 10 10 10 腋芽饱满度 饱满 DB46/ T262012 6 7.2.2 分级判定规则 7.2.2.1 不符合 7.1中任何一项的种苗不准出圃,全部指标均符合 7.2 质量指标一级的,判定为一级 种苗;不符合一级种苗等级指标中任何一项,但达到质量指标二级的,则判定为二级种苗;不符合二级 种苗等级指标中任何一项,但达到质量指标三的,则判定为三级种苗;否则判定为不合格种苗。 7.2.2.2 各级允许的不合格种苗只能是邻级,不能是隔级。 7.2.2.3 同一批检验种苗中,允许有 5%低于本级标准,但应达到次一级标准,超出此范围,视为二级 种苗,以此类推,否则判定该批种苗为不合格
16、。 7.2.2.4 种苗出圃时应具有检验或检疫部门出具的当次、当批种苗有效的检疫合格证书,无此证书的 种苗不准出圃。 7.3 检验 7.3.1 外观检验 7.3.1.1 目测检验种苗枝条、叶片生长健壮程度。 7.3.1.2 目测检验种苗主蔓、根生长健壮程度。 7.3.1.3 用钢卷尺、游标尺分别测量种苗主蔓长度、粗度(种苗中部),以及根生长的平均长度。 7.3.1.4 检验结果记入附录 A 的表格中。 7.3.2 疫情检验 根据植物检疫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 部分)和GB 15569-1998的规定进行疫 情检验。 7.3.3 检验规则 7.3.3.1 组批:同一批种苗作为一个检验批
17、次。 7.3.3.2 抽样:采用随机抽样法, 999 株以下抽样 10,千株以上,在 999 株以下抽样 10的基础上, 对其余株数再抽样 2,计算方法如下: a) 999 株以下抽样数 = 具体株数10 b) 千株以上抽样数 999株以下抽样数+(具体株数-999 株)2 7.3.3.3 时间:种苗出圃时进行检验,须附有质量检验证书(见附录 B)。 8 包装、标志和运输 8.1 包装 以种苗200300株为一组, 采用约长60cm宽45cm高35cm的竹筐或塑料筐包装, 包装内外附标志。 8.2 标志 标志内容包括品种、级别、数量、育苗单位、合格证号及出圃日期。 8.3 运输 运输途中应注意
18、种苗保湿、严防重压、日晒,运达目的地后,应及时打开包装检视,且尽快定植。 DB46/ T262012 7 AA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胡椒种苗质量检验记录表 品种: N0. : 育苗单位: 购苗单位: 出圃株数: 抽样株数: 粗度 (cm) 长度 (cm) 枝序数 (个) 叶片数 (片) 生根节数 (节) 根长度 (cm) 样株号 疫情 初评级别 审核人(签字): 校核人(签字): 检测人(签字): 检测日期: 年 月 日 DB46/ T262012 8 BB 附 录 B (资料性附录) 胡椒种苗质量检验证书 育苗单位 育苗地址 购苗单位 品 种 出圃株数 抽样株数 检验结果 一级: 二
19、级: 三级: 检验意见 检验单位(签章) 证书有效期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注:本证一式三份,育苗单位、购苗单位、检验单位各一份。 审核人(签字): 校核人(签字): 检测人(签字): DB46/ T262012 9 CC 附 录 C (资料性附录) 胡椒种苗标签 标签正面: 标签反面: 出 圃 日 期: 合 格 证 书: 育 苗 单 位: 胡 椒 种 苗 数 量: 株 分 级: 级 品 种 名 称: 6.0cm 3.0cm 3.0cm2.0cm 1.5cm2.5cm 1.0cm 1.5cm 4.5cm 1.5cm 注:长度单位为cm,标签用150g 的牛皮纸,;标签长8.0cm,宽4.5cm;标签孔用金属 包边。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