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03.120.20 A 00 备案号: 43182-2014 DB46 海南省 地 方 标 准 DB 46/291 2014 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评价规则 Rules for evaluating the safety management in the use of special equipment 2014 - 07-08 发布 2014- 09 -01 实施 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46/ 291 2014 I 目 次 前言 引言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3 5 安全管理评价 9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2、)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评价打分表 12 附录 B(规范性附录)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综合评价报告 16 参考文献 18 DB46/ 291 2014 II 前 言 本 规则 第四章 为强制性 条款 。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 规则 由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并归口 。 本 规则 起草单位 :海南省锅炉压力容器与特种设备检验所。 本 规则 起草人 : 张国健 邢谷贤 郭晟 张勇 覃杰 张方刚。 本 规则 为首次发布。 DB46/ 291 2014 III 引 言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作为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的主体责任单位,其对于特种设备的使用安全管理直接关 系到特种设
3、备安 全,是确保特种设备安全的重要环节。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相关安全 技术规范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使用安全管理提出了一系列的要求。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 范 TSG Z1001-2011 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规范 第九条明确提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每年至少一 次对本单位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目标及实施情况进行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实施持续改进”。 近年来 ,随着的经济发展 ,我省在用特种设备总量每年以 20%的速度增长,但我省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安全管理情况复杂,管理风险较大,影响我省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制定本规 则旨在吸收国内外特种设备 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充分结合我省特种设备具
4、体情况,通过安全标准化管理规范帮助指导特种设备使 用单位持续改进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状况 ,不断消除、降低和控制特种设备使用的安全风险 , 全面提高我 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同时为我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供评价方式和评价标准,推动我省 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标准化和分类监管,对我省特种设备监督管理工作的开展有一定的指导性意义。 DB46/ 291 2014 1 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评价规则 1 范围 本规则规定了 术语和定义、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 基本要求 、 安全管理评价的方法。 本规则 适用于海南省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自我评价,也适用于其他机构对特种 设备使用单位管理
5、状况和管理水平的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规则 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8218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 规则 : 3.1 特种设备 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 起重机械、 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 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其他特种设备。 3.2 使用单位 是指具有特种设备管
6、理权利和管理义务的单位或个人。其既可以是特种设备产权所有者,也可以是 受特种设备产权所有者委托、具有在用特种设备管理权利和管理义务者。 3.3 安全附件 是指控制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温度、压力、容量、液位等技术参数的测量、控制仪表或装置, 通常指安全阀、爆破片、压力表、液位计、温度计等及其数据采集处理装置。 3.4 安全保护装置 是指用于控制载荷、位置、速度、防止坠落、倾覆、机械伤害的装置,通常是指载重量、力矩限制 器、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制动器、限位装置、安全带(压杠)、防坠器、门锁及其连锁装置等。 3.5 监督检验 DB46/ 291 2014 2 是指在特种设备制造或安装过程中,
7、在企业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由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核准的检验机构对制造或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单位进行的制造或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进行的验 证性检验,属于强制性法定检验。 3.6 定期检验 是指定期检查验证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一些强制性技术措施。 3.7 改造 承压类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改造:是指改变主要受压元件的结构致使设备运行 参数、盛装介质、用途等发生变更的活动。 机电类特种设备(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改造: 是指改变原特种设备受力结构、机构(传动系统)或者控制系统,致使特种设备的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
8、 发生变更的活动。 3.8 重大维修 是指更换或修理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受压元件;更换或修理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 专用机动车辆、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影响强度的主要受力构件、安全保护装 置,不改变特种设备原 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的活动。 3.9 注销 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达到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报废条件的,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依法履行报废义务,采取必要措施消除该特种设备的使用功能,并向原登记的负 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证书注销手续。 3.10 重大危险源 指长期或者临时 生产、搬运、 经营、处置、 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按照重大危险源
9、辨识 GB18218-2009规定,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包括场所和设施 )。 3.11 严重事故 隐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严重事故隐患: a.使用非法生产的特种设备; b.缺少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或者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失灵而继续使用; c. 使用应当予以报废的特种设备或者不符合规定参数范围的特种设备; d.使用超期未检或者经检验检测判为不合格的特种设备; e.使用有明显故障、异常情况的特种设备,或者使用经责令整改而未予整改的特种设备; f.特种设备发生事故不予报告而继续使用 ; 3.12 特种设备事故 因特种设备的不安全状态或者相关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在特种设备制
10、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 (含 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检验检测活动中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特种设备严重损坏或 者中断运行、人员滞留、人员转移等突发事件。 3.13 甲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DB46/ 291 2014 3 是指 特种设备发生事故后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 使用单位 , 存在 以下情况之一的 使用单位即 可 判定为甲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 a.特种设备 发生事故后可能造成 10人以上死亡后果的 使用单位 ; b.使用特种设备的 重要场所(如学校、幼儿园以及医院、车站、客运码头、商场、体育场馆、展览 馆、公园、机场、市场、举行重大会议的场所,酒店、大型写字楼等
11、 公众聚集场 所 ); c.含有经检验判为限定条件使用的 特种设备 的使用单位 ; d.含有 关系国家或地方重大经济安全的特种设备 的使用单位 ; e. 特种设备含有重大危险源 的使用单位 。 4 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4.1 组织机构及职责 4.1.1 机构设置和人员的配备 4.1.1.1 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为公众提供服务的特种设备运营使用单位,应当对特种设 备的使用安全负责,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其他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应当根据情况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 4.1.1.2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根据本单位规模、
12、特 种设备数量、特性等配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并保证 所有的在岗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不含辅助人员)配备数量的要求见表 1。 表 1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配置要求表 序列 特种设备 名称 作业人员配备要求(每台设备 /每班) 1 锅炉 a)蒸发量小于 4t/h 的锅炉(热水锅炉供热量 2.8MW),司炉工、水处理作 业人员 1 名; 锅炉房内有多台同时 运行的锅炉,其持证司 炉工应当为每台锅炉 人数总和的 70%以上。 有机热载体锅炉每班 持证司炉工数量,参照 热水锅炉配备。 b )蒸发量小于 10t/h(热水锅炉供热量 7MW) ,大于或等于 4t/h 的(热水 锅炉供热量 2.8MW
13、),燃煤锅炉司炉工 2 名,燃油(气)锅炉或电锅炉 司炉工 1 名;水处理作业人员 1 名; c ) 蒸发量小于或等于 35t/h(热水锅炉供热量 24.5MW),大于或等于 10t/h (热水锅炉供热量 7MW),的,燃煤锅炉司炉 4 名,燃油(气)锅炉或电 锅炉司炉 3 名,水处理作业人员 2 名。 2 压力容器 a)压力容器每班次持证作业人员 1 名。 b)对于连续运行的生产企业应当根据其装置来确定。因每个装置复杂程度不同,每个车间(工段)、 每班应当配备持证 压力容器作业人员 2 名。 c)气瓶充装每套装置每班应当配备持证充装人员 2 名、充装检查人员 2 名。 3 压力管道 根据压力
14、管道的分类,每个车间(工段)、每班每个种类的压力管道应当配备持证压力管道作业人 员 1 名。 4 电梯 医院提供患者使用的电梯、直接用于旅游观光的速度大于 2.5m/s 的乘客电梯,以及采用司机操作 的电梯,由持证的电梯司机操作。其他电梯由使用单位根据实际使用情况确定。 5 起重机械 a)地控式起重机械每班每工位配备的司机 1 名;除地控式起重机械以外的起重机械每台每班配备 的司机 1 名。 b)有驾驶室的起重机械每班每工位配备的指挥人员 1 名,且司机和指挥不得为同一人。 c)架桥机每台每班配备的司机 1 名、指挥人员 1 名,是否配备司索视现场实际情况确定。 DB46/ 291 2014
15、4 6 场(厂) 内专用机 动车辆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人员配备不少于每台 /班持证作业人员 1 名。 7 大型游乐 设施 A 级大型游乐设施每台每班持证作业人员 2 名。 B、 C 级大型游乐设施每台每班持证作业人员 1 名。 8 客运索道 每条每班的司机、维修岗位必须持证有相应的作业人员证。其中,脱挂抱索器客运索道司机岗位应 持索道维修作业人员证。 4.1.2 职责 4.1.2.1 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职责 使用单位是特种设备安全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是特种设备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特种设备 的安全全面负责,应当制定明确的、公开的、文件化的安全目标,为实现安全目标提供必需的资源
16、保障, 并对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考核。 4.1.2.2 安全管理负责人的职责 安全管理负责人受主要负责人委托,全面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的使用安全管理,按照本 规则 的要求,组 织管理本单位的特种设备。 4.1.2.3 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掌握相关的安全技术知识,熟悉特种设备法规和标准,持证上岗, 并履 行以下职责: a) 检查和纠正特种设备使用中的违章行为,发现问题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 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 b) 收集、管理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c) 编制日常安全检查计划并组织落实; d) 编制定期检验计划并落实定期检验的报检工作; e
17、) 提出应急救援演习计划,负责组织应急救援演习具体工作; f) 组织实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工作; g) 配合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安全监督检查、检验检测和作业人员考 核。 4.2 2 安全管理制度 4.2.1 制度的建立 使用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的性质 、生产规模的特点、技术等条件,制定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 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的岗位职责,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的特种设备安全法律、 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及其他要求,并将相关要求及时转化为本单位的管理制度,贯彻到各 项工作中。 4.2.1.1 各部门的职责 应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各职能部门
18、的岗位责任制。应包括: a)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职责; b) 特种设备使用部门职责; c) 其他有关部门职责。 DB46/ 291 2014 5 4.2.1.2 各级人员的岗位责任制 应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包括: a) 法人代表岗位职责; b)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岗位职 责; c)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专职 /兼职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d)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岗位职责; e) 特种设备日常维护保养人员岗位职责; f) 特种设备检查检测人员岗位职责。 4.2.1.3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 应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特种设备 安全管理的 规章制度,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9、: a) 作业人员培训教育制度; b) 维护保养制度; c) 日常检查制度; d)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e) 安全会议制度; f) 档案管理制度; g) 定期报检制度; h) 事故处理及报告制度 ; i) 特种设备节能减排制度; j) 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k) 接受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 l) 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4.2.1.4 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使用单位应当根据生产工艺、设备特点,编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一般包括运行参数、操作步骤、 巡回检查、运行记录、异常处理、安全注意事项等。 4.2.2 制度的修订 为确保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有效性和适用性,使用单位应明确评审和修订的 时间
20、及 频次,定期进行评审和修订,保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为最新有效版本。 4.2.3 制度的保存及悬挂 制度的形式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电子化形式或其它媒体形式。管理制度应字迹清楚,注明日期 (包括修订日期),易于识别,应有编号(包括版本编号),并保管有序且有一定的保存期限。岗位职责、 操作 规程等制度规定要 放置或 悬挂在特种设备使用现场,并易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阅读。 4.2.4 制度的宣贯及落实 为确保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能够得到有效的落实,使用单位应定期进行宣贯、全员培训 及考核 ,确保 全体员工了解掌握相关管理规章制度,在工作中严格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4.3 设备管理 DB46/
21、291 2014 6 4.3.1 采购 4.3.1.1 使用单位应当采购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特种设备。 4.3.1.2 不得购买国家明令淘汰、报废的特种设备。 4.3.2 安装、改造和重大维修 使用单位应当选择取得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安装、改造或维修,督促和协助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将拟 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情况书面告 知当地(县、市、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 实行监督检验的,督促施工单位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监督检验。 施工结束后,使用单位应当组织竣工验收并妥善保存施工资料。 4.3.3 使用登记 4.3.3.1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的三
22、十日内,向当地(县、市、 区)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 4.3.3.2 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4.3.4 登记变更 4.3.4.1 移装 特种设备在登记机关行政区域内移装的,使用单位应当在移装完成后投入使用前向登记机关申请变 更登记。 特种设备跨原登记机关行政区域移装的,使用单位应当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手续。移装完成 后,向移装地登记机关申请使用登记,领取新的使用登记证。 4.3.4.2 过户或变更 特种设备产权发生变更时,原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办理注销手续,并将设备全部文件资料移交新 使用单位,新使用单位应当按 4.3.3
23、条的要求办理手续。 4.3.4.3 停用及重新启用 设备停用 1年以上的,应当封存设备,在封存后 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报停,将使用登记证交回登 记机关保存;重新启用的,应当经定期检验合格后,到登记机关办理重新启用手续。 使用单位在设备停用期间应当 对设备进行必要的维护和保养。 4.3.4.4 报废 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达到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报废条件的,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依法履行报废义务,采取必要措施消除该特种设备的使用功能,并向原登记的负 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证书注销手续。 前款规定报废条件以外的特种设备,达到设计使用年限可以继续使用的
24、,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 要求通过检验或者安全评估,并办理使用登记证书变更,方可继续使用。允许继续使用的,应当采取加 强检验、检测和维护保养等措施,确保使用安全。 4.3.5 运行与维护 DB46/ 291 2014 7 4.3.5.1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持证 上岗操作,应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管理制度,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操 作规程进行操作并做好相应记录,不得擅自离岗。 4.3.5.2 使用单位对在用特种设备应当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至少每月组织一次自行检查,每年进 行一次全面检查,并作出记录。 4.3.5.3 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运营使用单位应当将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
25、使用说明、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易于为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 4.3.5.4 使用单位应当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 录。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安全附件、 安全保护装置或取消其功能。 4.3.5.5 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隐患后,方可重 新投入使用,并做好相关记录。 4.3.5.6 在用电梯 至少每 15日进行一次日常维护保养。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必须由取得电梯维修许可 资质的单位进行。其他特种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由使用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使用单位无能力进行日常维 护保养的,应当委托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实施,
26、但必须签订相应的合同,明确法律责任。 4.3.5.7 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在每日投入使用前,其运营使用单位应当进行试运行和例行安全检查, 并对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进行 检查确认,并作出记录。 4.3.5.8 锅炉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锅炉 水(介)质处理,并接受特种设备检验机 构的定期检验。从事锅炉清洗, 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并接受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的监督检 验。 4.3.6 定期检验 4.3.6.1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 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使用单位应当积极配合检验检测工作,提供必要的检验检测
27、工作条件,告知检验检测人员安全注意 事项。检验完成后应当及时取得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报告、安全附件校验报告、安全保护装置校验报告并 存入设 备安全技术档案。 4.3.6.2 在定期检验后,应当按照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意见通知书的要求及时整改,并且在规定的时 限内向检验机构提交填写了处理结果的 检验意见 通知书以及整改报告等见证材料。 4.3.6.3 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4.3.7 隐患排查和治理 4.3.7.1 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主要研究、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安全工作,对 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督促改进薄弱环节的工作。使用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管理人
28、员、作业人员、工 程技术人员排查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做好记录,并建立特种设备隐患台账。 4.3.7.2 使用单位应 当根据隐患排查的结果,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对隐患及时进行治理。隐患治理方案 应当包括目标和任务、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机构和人员、时限和要求。严重事故隐患在治理前应 当采取控制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隐患治理措施应当包括: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教育措施、防护 措施和应急措施。 4.3.7.3 隐患 治理完成后,应当对治理情况进行验证和效果评估并保存相关资料。 4.3.7.4 使用单位无力解决的严重事故隐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当书面向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 报告;对特种设备安全
29、监督管理部门、检验检测机构发现的安全隐患,使用单位应当及时书面反馈治理 结果。 4.3.8 节能管理 DB46/ 291 2014 8 使用单位应当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节能管理,加强作业人员节能知识的培训教育,制定资源综 合利用规划,积极开展特种设备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淘汰落后工艺、产品。 4.3.9 风险评价与控制 4.3.9.1 使用单位应开展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辨识,确定特种设备可能存在的使用风险,并进行科学 的评价分析,确定危害程度和可能影响的范围。 4.3.9.2 使用单位应针对风险评价的结果采取风险控制措施,风险控制应与风险的程度相适应,重大 危险源的特种设备,其控制措施应得到充分论
30、证。 4.4 应急管理与事故处理 4.4.1 应急救援 4.4.1.1 应急机构和队伍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应当按规定建立应急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特种设备应急管理工作,建立与本 单位设备使用特点相适应的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指定专兼职应急救援人员或与附近具备相应能力的应 急救援队伍签订服务协议,并组织培训、训练。 4.4.1.2 应急预案 使用单位应当按规定制定特种设备应急专项预案,根据设备和生产特点制定应急处置方案或措施, 形成应急处置体系。 4.4.1.3 应急设施、装备、物资 使用单位应当按规定建立应急设施,配备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护、 保养,确保其完好、可靠。
31、4.4.1.4 应急演练 使用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并对演 练效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改进 应急管理工作。 4.4.1.5 事故救援 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使用单位应当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积极开展事故救援。 4.4.2 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 4.4.2.1 事故报告 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使用单位应当按规定及时向上级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政府有 关部门报告,并妥善保护事故现场及有关证据。 4.4.2.2 配合事故调查和处理 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使用单位应当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结束,使用单位应当根据事故调查结论进行整改。事故设备仍有使用价值
32、的应当 对其进行 全面检查消 除隐患,并经检验合格后, 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4.5 人员管理 DB46/ 291 2014 9 4.5.1 培训教育 4.5.1.1 使用单位应当确定安全培训教育主管部门,制定并实施安全培训教育计划(至少每年 2次), 提供相应的资源保证,加强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 业知识、作业技能。 4.5.1.2 本单位没有培训能力的,应当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培训。 4.5.1.3 作业人员培训教育的内容应当包括:特种设备安全基本知识、生产工艺及操作规程、新技术、 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规章制度、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源、防
33、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事故案例等。 4.5.1.4 作业人员的培训教 育应有书面记录,并经 受 培训人员签字确认。 4.5.2 持证上岗 4.5.2.1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 一格式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 员和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保证特种设备安全。 4.5.2.2 持有 特种设备作业证书的人员 ,必须经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人雇(聘) 用后 (证书聘用栏盖使用单位公章 ),方可在许可的项目范围内作业。 4.5.2.3 使用单位应当
34、对本单位持有作业证书的人员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档案和内部培训教 育档 案,并按规定及时组织作业人员参加证件复审。 档案应由专人妥善保管。档案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a)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 b)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或复印件; c)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记录 ; d)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工作情况考核记录。 4.6 记录与档案管理 4.6.1 记录管理 4.6.1.1 记录建立 使用单位应当根据管理制度编制各类记录表格,记录特种设备采购、人员培训、使用运行、维护保 养、自行检查、应急演练、故障处置等过程。记录应当填写完整、字迹清楚、标识明确,并有相关人员 签字确认。 4.6.1.2 记录保
35、存 使用单位应当确定各类记录的保存期,并将其存放在安全地点妥善保管,便于查阅,避免损坏。重 要的安全记录应当以适当方式或者按法规要求妥善保管,以防损坏。 4.6.2 特种设备安全档案 使用单位应当建立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档案,至少包括设备、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台帐、作业 人员和管理人员台帐、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4.6.2.1 设备、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台帐 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台账,内容至少包括设备名称、设备种类、制造单位、购置时间、安装 单位、检验情况、使用状态、重大维修情况及其他变更情况。 DB46/ 291 2014 10 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 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
36、器仪表应当建立台账。 4.6.2.2 人员台帐 使用单位必须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台账,内容至少包括姓名、作业类别、作业证号、 取证时间、换证情况。 4.6.2.3 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使用单位必须逐台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内容至少包括: a) 使用登记表; b) 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护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相关技术资 料和文件; c) 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 报告 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 d) 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e) 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 保养记 录; f) 特种设备的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g
37、) 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能效测试报告、能耗状况记录以及节能改造技术资料。 5 安全管理评价 5.1 总要求 5.1.1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或其委托的其他机构 )应每年对特种设备的使用状况进行安全管理评价,查 找、分析和预测特种设备系统使用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及风险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措施,提高使用 单位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水平。 5.1.2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或其委托机构)应以本规则或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法规、标准和 规范为依据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进行评价。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应重新进 行 评价: a) 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 b) 管理体制或安全管理机构、体系变更的;
38、c) 使用单位性质发生变更的; d) 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的; e) 涉及使用特种设备的种类增加、变更的 ; f) 企业申请重新评价的 。 5.1.3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分类 根据海南省特种设备的分布和使用情况,将需要重点监控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列为甲类特种设备使 用单位 (定义见 3.13),其他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为乙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类型不 同,采取的评价指标也不同,具体操作见附录 A特种设备 使用 安全管理评价打分表。 5.1.4 评价工作通过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机构设置及职责 、安全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应急管理与 事故处理、作业人员管理、记录和档案等方面,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39、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标准化状况进 DB46/ 291 2014 11 行安全管理评价。甲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评价的满分为 1000分,乙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评价的满分为 820分。 5.1.5 安全管理评价的方式为:资料核对、抽查考核和现场核查。 5.1.6 本规则根据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风险存在情况,将 其 评价结果 分为 A、 B、 C三级: A级风险最小、 B级次之、 C级风险最大,需要重点监管。 5.1.7 评价小组 应 由具备相应的能力和经验的人员组成 。 5.1.8 评价小组应根据现场评价结果签发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综合 评价报告(见附录 B)。 5.1.9 评价结果处理 5.1.9.1 风
40、险等级 为 A级、 B级 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应按照 评价小组的结论对所有不合格内容提出 整改措施和计划,进行限期整改;风险等级 为 C的 级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应按照评价小组的结论对所有 不合格内容进行整改,整改后,重新评价。 5.2 安全管理评价方法 5.2.1 抽样规定 实施安全管理评价时,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考核,抽查的人数应覆盖在册特种设备的作业种类和 项目。对特种设备抽查的数量以每类设备在册数( H)按比例抽取,抽查的数量应覆盖所有种类的特种 设备,同类设备在抽样时以高参数设备为主要抽查对象。抽查数量 按下列规定: a) H 10, 抽查 H台; b) 10 H 100,抽查
41、10台; c) 100 H 500,抽查 15台; d) 500 H 1000,抽查 20台; e) H 1000,抽查 30台。 5.2.2 评价方法 5.2.2.1 安全管理评价的内容及评价方法见附录 A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评价打分表;甲类特种 设备使用单位需要评价打分表中所有的项目,乙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只需要评价在打分表中用标识的 项目。 5.2.2.2 否决条件与判定条件的确定 明确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是否有以下判定与否决条件,如有降级情况按照打分表中的说明进行降级处 理;遇到打 分表中直接判定为 C级 的情况,则其他指标不予评价,直接算作最低级别。否决条件及判定 条件的汇总情况见表 2。
42、 表 2 否决条件与判定条件 否决事项 否决标准 备注 安全管理标准化 未推行安全管理标准化。 风险等级为 A 级 的 否决条件 安全事故记录 近 3 年生产厂区发生过较大以上特种设备事故或社会影 响较大的生产安全事故的。 使用单位存在重大问题 1、使用非法生产的特种设备 风险等级为 C 级 的直接判定条件 2、未办理使用登记 3、使用国家明令淘汰、报废的特种设备 4、使用存在故障、异常情况经责 令改正而未予改正的特 种设备 DB46/ 291 2014 12 5、现场发现重大违法行为或者严重事故隐患 6、使用经检验检测判为不合格的特种设备 7、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 8、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43、 5.2.3 分数的计算 评价完成后,将各评价项目的 应得 分和实得分分别相加(没有评价的项目算作空项分,不计算在内), 得到 应得 分总分 Yn和实得分总分 Sn,计算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评价实得分率 Pn: Pn=Sn/Yn100% 5.2.4 根据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评价实得分率 Pn及否决条件与判定条件存在 情况,确定特种设备使用单 位风险等级。 A级认定 标准: Pn 90%且没有出现风险等级为 A级 的 否决条件中的任一情况。 B级认定标准: 70% Pn 90%,或 Pn 90%但出现风险等级为 A级 的 否决条件中的任一情况。 C级认定标准: Pn 70%,或者出现风险等级为 C级 的
44、 直接判定条件中的任一情况。 DB46/ 291 2014 12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评价打分表 类别 评价内容 评价说明 评分办法 标准分 乙类使用单位 应考评项目 实得分 备注 机构 设置 及职 责 ( 70 分) 机构设置 与人员配 备( 40 分) 使用单位应当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 安全管理人员。( 20 分) 查阅组织机构相关文件,检查是否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 者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未设置的不得分,有缺陷的每项扣 10 分。 出现 机构 设置 及相 关人 员职 责未 落实 情况 的,不 能进 入 A级 企业 20 使用单位配备的特种设备作业人
45、员数量应当满足 相关要求。( 20 分) 查阅特种设备台帐、作业人员台账和人员证书以及现场抽 查,检 查是否按照要求配备作业人员,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 5分。 20 职责( 30 分)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履行的相关职 责和义务。( 10 分) 查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职责编制情况及落实情况。未编制的不得 分,未有效落实的扣 5 分。 10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应当履行的相关职责和 义务。( 10 分) 查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职责编制情况及落实情况。未编制的 不得分,未有效落实的扣 5 分。 10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履行的相关职责和义 务。( 10 分) 查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
46、 员职责编制情况及落实情况。未编制的不 得分,未有效落实的扣 5 分。 10 安全 管理 制度 (60 分 ) 制度的建 立( 20 分) 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岗位职责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的各项制度。( 20 分) 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确定各岗位职责和安全管理制度是否齐全,每缺一项 扣 5 分。 20 制度的修 订( 10 分) 使用单位应当及时对岗位职责、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的各项制度及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定期进行评 审以及修订。( 10 分) 查阅相关文件,检查是否建立相关制度对其进行明确。未明确的扣 5 分, 存在缺陷的每项扣 2 分。 查阅相 关记录,未按照要求开展评审和修订工作的的不得分没有
47、定期进行 评审和修订的每次扣 2 分。 查阅制度相关制度和岗位职责与现行法律、法规、规范不相符的每项扣 2 分。 10 制度的保 存及悬挂 ( 10) 使用单位应档案要求编制和保存岗位职责、特种设 备管理的各项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10) 检查文件,查阅是否建立相应的文件进行明确,未明确的不得分,不符合 相关要求的扣 5 分。 现场检查岗位职责、特种设备管理的各项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悬挂是否 符合要求,每发现一处不符合的扣 5 分。 10 制度的宣 贯及落实 ( 20 分) 使用单位应当定期对岗位职责和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宣 贯和培训,确保使其得到有效落实。( 20分) 查阅相关宣贯和培训记录材
48、料,没有进行宣贯和培训的不得分,没有定期 进行的每次扣 5 分。 现场检查(询问员工与现场检查相关情况)相关岗位职责、操作规程等制 20 DB46/ 291 2014 13 度的落实情况。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每项扣 5 分。 设备 管理 ( 55 0 分) 采购( 20) 使用单位应当采购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特种设 备,不购买国家明令淘汰、报废的特种设备。( 20分) 查阅设备台账和安全技术档案,发现不符合要求 的扣 20 分。 如果存在购买 使用国家明令淘汰、报废的特种设备的,直接作为最低级别 ( C 级 ) 进行 监管。 20 安装、改 造和重大 维修( 20 分) 使用单位应当选择取得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安装、 改造或维修工作。( 20 分) 查阅设备台账和安全技术档案及现场抽查,发现存在有与没有取得相应资 质的单位进行安装、改造或重大维修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