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13.220.01 C 80 DB45 广西壮族自治区 地方标准 DB45/T 2048 2019 微型消防站建设管理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construction and management of minature fire stations 2019 - 12 - 05 发布 2019 - 12 - 30 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45/T 20482019 I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术语和定义 . 1 3 一般规定 . 1 4 建站标准 . 2 5 日常管理 . 5 6 联动调度 . 6 7 火灾扑救 . 6 附
2、录 A(资料性附录) 微型消防站备案登记表 . 7 附 录 B(规范性附录) 火灾高危单位界定标准 . 8 附 录 C(规范性附录)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 . 9 附 录 D(资料性附录) 微型消防站运行情况记录表 . 11 附 录 E(资料性附录) 微型消防站个人基本技能训练操作规程 . 12 附 录 F(资料性附录) 场所情况熟悉记录表 . 14 附 录 G(资料性附录) 微型消防站火灾扑救登记表 . 15 DB45/T 20482019 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 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提出 并宣贯监督。 本标准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消
3、防救援总队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玉林市消防救援支队。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郑西、万绍杰、罗晖、谭新、唐安军、张秋霞、蓝学敏、罗兴、谭钦、吴宇、 魏巍、陈晓露。 DB45/T 20482019 1 微型消防站建设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微型消防站的术语和定义、一般规定、建站标准、日常管理、联动调度、火灾扑救等 内容。 本规范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住宅小区和具有固定经营 场所的个体工商户设立的微型消防站的建设和管理。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微型消防站 minature fire stations
4、 单位以“灭早、灭小、灭初期”为目标,组建的有人员、有装备,具备扑救初期火灾能力的志愿消 防队。 2.2 训练 train 以熟悉场地和火灾易发点情况,按照附录 E所列内容为对象所进行的练习。 2.3 演练 drill 以接警、侦查、出动、处置、报告、联络、扑救为内容的练习。 3 一般规定 3.1 微型消防站由单位或场所管理方建设,消防安全责任人承担建设责任,消防安全管理人承担管理 责任。 3.2 微型消防站的建设与管理,应遵循科学合理、便于出动、 利于扑救的原则。 3.3 微型消防站应配备必要的通讯设备、装备器材,能够与当地消防救援指 挥中心,与邻近各微型消 防站联动。 3.4 微型消防站队
5、员应为本单位或场所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年龄不宜大于 55周岁。 3.5 微型消防站应承担以下任务: a) 组织制定各项管理制度,按规定配备器材装备并保持完整好用; b) 熟悉掌握本单位、本场所消防安全情况及重点部位等火灾易发点; c) 制定完善火灾扑救预案,定期开展火灾扑救演练; d) 开展经常性训练,提升火灾扑救能力; e) 扑救初期火灾,协助保护火灾现场。 DB45/T 20482019 2 3.6 微 型消防站建成后,建设单位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填写微型消防站备案登记表(见附录 A)报 所属辖区消防救援机构;登记情况有变更的,应在五个工作日内报备。 3.7 同一建筑物内有两个以上单位使用或管
6、理的,可成立专门管理机构或者共同委托同一管理机构, 按照建筑物的整体规模和等级建设相应的微型消防站。 4 建站标准 4.1 微型消防站的建站级别 微型消防站应按火灾危险性、场所规模及重要程度分级建设。分级建设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a) 达到火灾 高危 单位 界定 标准 ( 见 附录 B) 的场所,以及候车厅、候船厅的建筑面积在 5 000 m2 以上的客运车站和客运码头,建筑总面积 20 000 m2 以上的公共图书馆,应当建立一级微型消 防站; b) 除前项规定以外的达到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见附录 C)的场所,住宿床位在 90 张以 上的福利院,户数在 1 000户以上住宅小区,其他发
7、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 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场所,应当建立二级微型消防站; c) 除前两项规定以外的场所,可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建立三级微型消防站。 4.2 站房和装备设置 4.2.1 微型消防站应设置站房。微型消防站站房宜单独设置,无法单独设置时可与消防控制室、保安 值班室等合用,但应设置专用标识。配备有消防车辆的,应在微型消防站站房旁设置专用车位。站房或 专用区域面积不宜小于表 1的规定。 表 1 微型消防站站房或专用区域面积 类别 一级微型消防站 二级微型消防站 三级微型消防站 站房或专用区域面积() 12 8 4 4.2.2 站房选址应符合下列条件 : a) 便
8、于出动的区域; b) 靠近主要疏散出口; c) 生产、贮存危险化学品的场所,微型消防站应设置在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或侧风处。 4.2.3 微型消防站站房或专用区域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在显著位置悬挂“微型消防站”标牌; b) 配置办公桌椅、电脑、办公柜等基本设施; c) 悬挂各项规章制度和火灾处置流程,并公示值班信息; d) 配备装备器材架,架上器材放置整齐、标识清晰、取用方便;训练器材应单独放置,避免与灭 火器材混用。 4.2.4 微型消防站器材装备配备数量不应低于表 2的规定。 DB45/T 20482019 3 表 2 微型消防站装备器材配备标准 4.2.5 占地面积较大或单体建筑较
9、多的场所可根据实际配置小型消防车、消防巡逻车、消防摩托(电 动)车。不适宜配备小型消防车辆的微型消防站,应结合单位实际配置便于微型消防站队员快速到场处 置的交通工具及推车式灭火器等便于移动的消防器材设备。 4.3 人员配备及职责 4.3.1 微型消防站队员数量,应按下列公式 ( 1)计算。 Q=K1K 2N . (1) 式中: Q微型消防 站应有消防员数量; K1基于单位 人员数量的修正系数; K2基于场所 危险性的修正系数; N微型消防 站消防员数量基准。 注 1:单位实际人员小于计算结果的,全部人员均为微型消防站队员。 注 2:计算结果含小数时,四舍五入取整。 4.3.2 修正系数 K1应
10、按表 3的规定取值。 序号 类别 器材名称 单位 配备标准 一级 二级 三级 基数 标准 基数 标准 基数 标准 1 灭火 器材 消防水枪 支 6 必配 4 必配 2 必配 2 干粉灭火器( 4 公斤装) 具 10 必配 8 必配 6 必配 3 水带 盘 8 必配 6 必配 4 必配 4 分水器 个 1 选配 1 选配 / / 5 消火栓扳手 把 2 必配 2 必配 1 必配 6 背负式高压细水雾灭火装置 具 1 选配 1 选配 / 选配 7 个人防 护装备 消防头盔 顶 9 必配 6 必配 4 必配 8 灭火防护服 套 9 必配 6 必配 4 必配 9 消防手套 双 9 必配 6 必配 4
11、必配 10 消防安全腰带 条 9 必配 6 必配 4 必配 11 灭火防护靴 双 9 必配 6 必配 4 必配 12 通讯 器材 值班电话 台 1 必配 1 必配 1 必配 13 手持扩音器 台 3 必配 2 必配 1 必配 14 对讲机 台 6 选配 4 选配 2 选配 15 其余 器材 手持强光照明灯具 个 3 必配 2 必配 1 必配 16 消防斧 把 2 必配 2 必配 1 必配 17 铁铤 根 2 必配 1 必配 1 选配 18 手抬机动泵 台 1 选配 1 选配 1 选配 注 1: 可根据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以及重大危险源、重点保护对象的灾害特点,在微型消防站合理配备防火隔热 服、轻型
12、防化服、堵漏器材、侦检器材、移动排烟机、灭火毯等特种器材 。其中,人员密集场所可配备 破拆器材、逃生绳、缓降器等器材 。 注 2: 使用天然水源或人工水池作为消防用水的单位应配备手抬机动泵。 DB45/T 20482019 4 表 3 修正系数 行业或场所 单位人员数 修正系数( K1) 生产加工企业 X 1 000 1.4 300 X 1 000 1.3 20 X 300 1.2 X 20 1 仓储物流企业 X 200 1.4 100 X 200 1.3 20 X 100 1.2 X 20 1 公众聚集场所 X 300 1.4 100 X 300 1.3 10 X 100 1.2 X 10
13、1 其他 X 100 1.4 X 100 1 注: 同时包含两种及以上性质的场所,取最高修正系数值。 4.3.3 修正系数 K2应按表 4的规定取值。 表 4 修正系数 计算单位 K2 甲、乙类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生产、充装、储存、销售企业 1.5 属于火灾高危单位的公众聚集场所 1.4 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博物馆 1.3 国家机关及性质重要的办公场所 1.2 其他场所 1 注: 同时包含两种及以上性质的场所,取最高修正系数值。 4.3.4 微型消防站队员数量基准应按表 5确定。 表 5 微型消防站队员数量基准 消防站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N(消防员数量基数) 9 人 6 人 4 人 4.3.
14、5 微型消防站应设站长、队员、驾驶员等岗位。 4.3.6 微型消防站站长职责: a) 熟悉本场所基本情况 , 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b) 掌握人员和器材装备情况,并确保装备器材完整好用; c) 组织熟悉场所火灾扑救预案,掌握常见火灾事故的种类、特点及处置对策; d) 组织开展日常训练和熟悉演练; DB45/T 20482019 5 e) 组织指挥初期火灾扑救; f) 组织建立业务资料档案; g) 安排人员值班值守,布置当日值班工作。 4.3.7 微型消防站队员职责: a) 熟悉本场所基本情况; b) 熟悉重点部位或本区域可能发生灾害种类的处置对策; c) 掌握装备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保持器材装备
15、完整好用; d) 参加训练和演练,完成初期火灾扑救任务。 4.3.8 微型消防站驾驶员负责车辆和车载灭火救援设备的维护保养,并应履行以下职责: a) 熟悉单位消防水源、消防设施情况,熟悉重点部位具体位置; b) 熟练掌握车辆构造及车载固定装备的技术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能够及时排除一般故障; c) 及 时补充车辆的油、水、电、气、灭火器具,保持良好的车况。 4.3.9 微型消防站实行 24小时值班,一级、二级微型消防站值班人员不应少于 3人,三级微型消防站 不应少于 2人。 5 日常管理 5.1 交接班 5.1.1 通报值班值守情况。 5.1.2 检查清点装备器材。 5.1.3 安排值班值守人员
16、。 5.1.4 布置当日值班工作。 5.1.5 填写微型消防站运行情况记录表(附录 D)等材料。 5.2 日常训练 5.2.1 按照日常训练制度和计划安排,开展以消防知识、基础体能、灭火技能等科目为主要内容的学 习和训练。具体内容如下: a) 消防知识。燃烧常识、火场安全防护常识、扑救初期火灾及疏散逃生常识、常见火灾特点与处 置程序 、个人防护装备及消防设施的使用维护等消防知识; b) 体能训练。俯卧撑、仰卧起坐、长跑等基础体能训练; c) 技能训练。整理水带操、着灭火防护服操、操作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操、一人一盘水带连接操、 利用室内消火栓快速出水操等; d) 训练操作规程详见附录 E。 5.2
17、.2 微型消防站人员应每月开展累计不少于半天的业务训练,训练计划、内容和实施情况应存档备 查。 5.3 熟悉和演练 5.3.1 熟悉场所内容: a) 内部及周边交通道路、水源情况; b) 重大危险源的分类、数量及分布情况; c) 内部消防设施种类、分布及 完好情况; d) 重点区域和重点部位火灾风险情况; DB45/T 20482019 6 e) 火灾扑救预案和应急处置 基本程序。 5.3.2 熟悉场所要求: a) 每月开展熟悉场所工作不少于两次; b) 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应增加熟悉场所频次; c) 填写场所情况熟悉记录表(见附录 F)。 5.3.3 演练内容:以贴近实战为目的,开展接处警
18、、人员出动、火情侦查、现场处置等内容的训练。 5.3.4 演练要求: a) 每半年开展演练不少于一次; b) 讲评演练情况,总结经验,并做好记录; c) 针对暴露出的问题,修改预案内容。 5.4 装备器材管理 微型消防站应加强装备器材管理,定期进行维护,确保装备器材完整好用。 5.5 档案管理 微型消防站应加强档案建设,明确档案责任人和保管人员,分类别、分年度及时整理归档、妥善保 存,做到制度化、规范化管理。 6 联动调度 6.1 一级、二级微型消防站应纳入当地消防救援机构指挥调度体系。有条件的微型消防站可配备公网 集群对讲机等设备和调度终端,接入当地消防救援指挥中心。 6.2 微型消防站应开
19、展多站联防,以综治网格为单位建立联防体系,综治网格负责人为本网格内微型 消防站联防长,在专业消防救援力量到场前,负责协调调度网格内周边微型消防站联合开展火灾扑救工 作。 7 火灾扑救 7.1 微型消防站接到火情报告后,应立即出动,前往处置。 7.2 微型消 防站队员到达火场后,应根据现场情况及时处置火情,组织人员疏散并保持通讯畅通,及 时报告现场情况。当发现有人员被困时,应第一时间组织营救。 7.3 进入火灾现场的队员,须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危险等级采取防护措施。 7.4 火灾扑救行动结束后,微型消防站队员应及时清点器材装备,组织战评,并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单 位主管部门(见附录 G)。 DB45/
20、T 20482019 7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微型消防站备案登记表 见表 A.1。 表 A.1 微型消防站备案登记表 微型消防站名称: 编号: 基 本 情况 微型消防站类型 ( 一、 二、 三)级 微型消防站 建设管理 单位名称 建成日期 地 址 值班电话 站房建设 形式 场地内既有办公用房、保安值班室等 合用 与消防控制室合用 单独建设 站房 或专用 区域 面积 (平方米) 队员 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站内职务 单位 现 任职务 联系电话 消防 设 备 器材 配备 消防车辆 (辆) 灭火器 (具) 消防水枪 (支) 消防水带 (盘) 分水器 (个) 消火栓扳手 (把) 消防斧
21、(具) 消防头盔 (顶) 灭火防护 服(套) 消防手套 (双) 消防腰带 (条) 灭火防护靴 (双 ) 简易防毒面 具(具) 强光灯(个) 铁铤(根) 值班电话 (台) 对讲机 (台) 手持扩音器 (台) 手抬机动泵 (台) 背负式高压细水雾灭火装置 (具) 其他消防 设 备、器材 消防 设 备 器材名称 配置数量 备注 DB45/T 20482019 8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火灾高危单位界定标准 火灾高危单位界定标准如下: a) 建筑总面积 20 000 m2以上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b) 建筑总面积 10 000 m2以上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c)
22、建筑总面积 2 500 m2以上的歌舞娱乐、游艺、放映场所; d) 床位数 300张以上的医院、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床位数 1 500张以上的寄宿制 学校; e) 单个厂房建筑面积或者车间建筑面积 2 500 m2以上,而且同一时间用工 100人以上的劳动密集 型企业; f) 总储量 1 000 m3以上的甲、乙类易燃气体的生产、充装、储存、销售单位;总储量 5 000 m3以 上的甲、乙类易燃液体的生产、充装、储存、销售单位;建筑总面积 3 000 m2以上的甲、乙类 可燃固体及可燃纤维的生产、储存、销售单位;建筑总面积 10 000 m2 以上储存其他可燃物质 的仓库、堆场;
23、g) 建筑高度 50 m 以上的电信楼、财贸金融楼、广播电视楼、电力调度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 度楼,重要的办公楼、科研楼、档案楼,建筑高度 100 m以上的其他公共建筑; h) 地下公共建筑以及城市地下轨道交通; i) 单机容量 300 000 kW以上或者规模容量 800 000 kW以上的大型发电厂; j) 采用木结构或者砖木结构建筑的全国重点 文物保护单位。 DB45/T 20482019 9 附 录 C (规范性附录)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 C.1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 C.1.1 商场 (市场 )、宾馆 (饭店 )、体育场 (馆 )、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 : a
24、) 建筑面积在 1 000 m2(含本数,下同 )以上且经营可燃商品的商场 (商店、市场 ); b) 客房数在 50 间以上的宾馆 (旅馆、饭店 ); c) 公共的体育场 (馆 )、会堂; d) 建筑面积在 200 m2以上的公共娱乐场所 (“公共娱乐场所”系指公安部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 全管理规定第二条所列场所 )。 C.1.2 医院、养老院和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 : a) 住院床位在 50张以上的 医院; b) 老人住宿床位在 50张以上的养老院; c) 学生住宿床位在 100张以上的学校; d) 幼儿住宿床位在 50张以上的托儿所、幼儿园。 C.1.3 国家机关 : a) 县级以上
25、的党委、人大、政府、政协; b) 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 c) 中央和国务院各部委的办事机关; d) 共青团中央、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的办事机关。 C.1.4 广播、电视和邮政、通信枢纽 : a) 广播电台、电视台; b) 城镇的邮政、通信枢纽单位。 C.1.5 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 : a) 候车厅、候船厅的建筑面积在 500 m2以上的客运车站和客运码头; b) 民用机场。 C.1.6 公共 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档案馆以及具有火灾危险性的 文物保护单位 : a) 建筑面积在 2 000 m2以上的公共图书馆、展览馆; b) 公共博物馆、档案馆; c) 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县级以上文物保
26、护单位。 C.1.7 发电厂 (站 )和电网经营企业 。 C.1.8 易 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售单位 : a) 生产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工厂; b) 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灌装站、调压站; c) 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专用仓库 (堆场、储罐场所 ); d) 营业性汽车加油站、加气站,液化石油气供应站 (换瓶站 ); e) 经营丙类火灾危险性的液体且店内存放总量 800 kg 的商店,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甲、乙 类)且店内甲类物品存放总量 200 kg或甲、乙类物品存放总量 500 kg,或者经营甲类物品 面积 50 m2、经营乙类物品 100 m2的商店,经营管道燃气(含天
27、然气、油制气、水煤气、液 DB45/T 20482019 10 化石油气等)的单位,使用瓶组集中供应燃气的经营、管理单位,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作为 主要生产原料或生产过程中的中间产品、副产品有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企业。 C.1.9 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生产车间员工在 100人以上的可燃、易燃产品的劳动密集型企业。 C.1.10 重要的科研单位: a) 国家、部(委)、省级科研单位; b) 负责国家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单位; c) 设备价值 1 000 万元的科研 单位; d) 科研试验中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科研单位; e) 储存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甲、乙类) 200 kg的科研单位。 C
28、.1.11 高层公共建筑、地下铁道、地下观光隧道,粮、棉、木材、百货等物资仓库和堆场: a) 高层公共建筑的办公楼 (写字楼) 、公寓楼等; b) 城市地下铁道、地下观光隧道等地下公共建筑和城市重要的交通隧道; c) 国家储备粮库、总储量在 10 000 t以上的其他粮库 ; d) 总储量在 500 t以上的棉库; e) 总储量在 10 000 m3以上的木材堆场; f) 总储存价值在 1 000万元以上的可燃物品仓库、堆场; g) 国家和省级等重点工程的施工现场。 C.1.12 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人身重大伤亡或者财产重大损失的单位。 DB45/T 20482019
29、 11 附 录 D (资料性附录) 微型消防站运行情况记录表 见表 D.1。 表 D.1 微型消防站运行情况记录表 运行情况记录: 站长(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 注: 微型消防站运行情况登记表每月填写一次,应将消防站日常管理、消防设施运行情况、演练和训练情况、火灾 情况及设施的检查,装备的保养、维修、补充、更新、检查等内容如实进行记录。每月 5日前进行填写。 DB45/T 20482019 12 附 录 E (资料性附录) 微型消防站个人基本技能训练操作规程 E.1 整理水带操 E.1.1 器材设置:在平地上标出起点线,距起点线 20 m、 50 m处分别标出水带线和终点线,在水带线至 终
30、点线之间放置 1盘完全甩开的水带。 E.1.2 操作程序:听到 “开始 ”的口令后,参训队员迅速跑至水带放置区 ;将甩开的水带对折,在对折处 卷起,并整理规范,携水带冲出终点线后喊“ 好 ”。 E.2 着灭火防护服操 E.2.1 器材设置:在平地上标出起点线,起点线前 1m处标出器材线。灭火防护服在器材线前整齐摆放 成一行。灭火防护服的叠放方法:消防安全腰带折成双叠 ,横放在地面上;灭火防护服上衣正叠,尼龙 搭扣对齐展平,沿两侧向背后折起,拦腰折成两叠,衣领翻向两侧,平放在安全带上;头盔平放在上衣 上,帽徽朝向操作者,帽顶朝上;灭火防护裤子套在灭火防护靴上,放在上衣后,靴跟与器材线相齐。 E.
31、2.2 操作程序:听到 “开始 ”的口令后 ,参训队员脱下鞋子,双手握住靴子上沿穿好靴子、裤子,拉好 裤子背带、拉链,粘好尼龙搭扣;第二步:戴好头盔,系好帽带;第三步:双手沿上衣袖筒向外伸入, 双臂将上衣绕至身后,穿好上衣,粘好尼龙搭扣,束紧并扣好安全腰带,喊 “好 ”;听到 “卸装 ”的口令, 参训队员按照相反的步 骤将防护服卸下,恢复原位。 E.3 操作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操 E.3.1 器材设置:在场地上标出起点线,起点线上放置干粉灭火器一具,起点线 15 m处放置油槽一个 (注满柴油并点燃)。 E.3.2 操作程序:听到 “开始 ”的口令后 ,参训队员在起点线提起干粉灭火器,跑到距油槽 2
32、 m左右 ;当使 用外置贮气瓶式灭火器时,参训队员一手紧握喷射软管前端的喷嘴根部(如有间歇式喷射阀的,则握住 间歇喷射阀的开启压把),另一只手提起贮气瓶的开启提环 (如果贮气瓶的开启是手轮式的,应按逆时针 方向旋开至最大 ),迅速提起灭火器,对准火焰的根部喷射干粉灭火剂;当使用内置 贮气瓶式或贮压式 灭火器时,操作者应先将开启压把上的保险销拔掉,然后一只手握住喷射软管前喷嘴根部,另一手提起 气瓶并将开启压把下压,干粉即可喷出灭火。 E.4 一人一盘水带连接 E.4.1 器材设置:在平地上标出起点线,起点线前 1 m、 18 m处分别标出器材线和终点线。器材线上放 置水枪 1支、 65 mm水带
33、 1盘。 E.4.2 操作程序:听到 “ 开始 ” 的口令后, 参训队员甩开水带,连接水带接口和水枪,冲出终点线后喊 “ 好 ”。 DB45/T 20482019 13 E.5 利用室内消火栓快速出水操 E.5.1 器材设置:建筑物前 10 m处标出起点线,距离起点线 1m处标出器材线,器材线上放置水带 2盘、 水 枪 1支,建筑物首层设置消火栓 1个。 E.5.2 操作程序:参训队员准备好器材,返回器材线后立正喊 “ 好 ”, 听到 “预备 ”的口令,参训队员做 好操作准备。听到 “开始 ”的口令,队员携带 1盘水带和水枪跑至消火栓处,打开消火栓箱,依次连接水 带与消火栓接口,水枪与水带接口
34、,成立射姿势,举手喊 “好”。 DB45/T 20482019 14 附 录 F (资料性附录) 场所情况熟悉记录表 见表 F.1。 表 F.1 场所情况熟悉记录表 班(组)长(签名): 单位(部门)负责人(签名): 巡查时间: 组训情况 熟悉场所(部位) 联系人及电话 地 址 参与人员、数量 带队人员 熟悉线路 道路水源 情况 重大危险 源情况 内部消防 设施情况 重点区域 和部位火 灾风险情 况 火灾扑救 预案和应 急处置基 本程序 发现问题 DB45/T 20482019 15 附 录 G (资料性附录) 微型消防站火灾扑救登记表 见表 G.1。 表 G.1 微型消防站火灾扑救登记表 出动 时间 起火单位 (部位) 起 火 时 间 处 置 情 况 战 评 情 况 备 注 _ 中华人民共和国 广西地方 标准 微型消防站建设管理规范 DB45/T 20482019 广西 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统一印制 版权专有 侵权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