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DB44 ICS 87.040.20 G 51 备案号:32918-2012 广东省地方标准 DB44/T 9632011 汽车修补漆 Automobile refinishing paint 2011-12-21 发布 2012-04-01 实施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44/T 9632011 前 言 本标准按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定编写。 本标准参照了国内相关汽车涂料标准。 本标准由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广州市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庞贝捷漆油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广州福田纳路涂料
2、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慕莲、何国山、周煜、王书平、代涛、冯炳忠、康东升、祁康法、魏远芳。 DB44/T 9632011 1 汽车修补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修补漆的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和贮存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溶剂型汽车修补用底漆、中涂漆和面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 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724 涂料细度测定法 GB/T 1727 漆膜一般制备方法 GB/T 1731 漆膜柔韧性测定法 GB/T 17
3、32 漆膜耐冲击测定法 GB/T 1740 漆膜耐湿热测定法 GB/T 1765 测定耐湿热、耐盐雾、耐候性(人工加速)的漆膜制备法 GB/T 1766 色漆和清漆 涂层老化的评定方法 GB/T 1771 色漆和清漆 耐中性盐雾性能的测定 GB/T 1865 色漆和清漆 人工气候老化和人工辐射曝露 滤过的氙弧辐射 GB/T 3186 色漆、清漆和色漆与清漆用原材料取样 GB/T 5209 色漆和清漆耐水性测定 浸水法 GB/T 6682 分析实验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T 6739 色漆和清漆 铅笔法测定漆膜硬度 GB/T 9271 色漆和清漆 标准试板 GB/T 9274 色漆和清漆 耐液
4、体介质的测定 GB/T 9278 涂料试样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温湿度 GB/T 9286 色漆和清漆 漆膜的划格试验 GB/T 9750 涂料产品的包装标志 GB/T 9753 色漆和清漆 杯突试验 GB/T 9754 色漆和清漆 不含金属颜料的色漆漆膜的20、60、85镜面光泽的测定 GB/T 13491 涂料产品包装通则 GB 24409 汽车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产品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算监督管理办法 3 产品分类 汽车修补漆分为底漆、中涂漆和面漆。 DB44/T 9632011 2 4 要求
5、4.1 产品应符合表 1 和表 2 的要求。 表1 面漆 序号 项目 底漆 中涂漆 色漆 底色漆+ 罩光漆 1 漆膜外观 平整光滑,无明显光泽不均、无流挂、无起皱等现象 2 在容器中状态 搅拌后分散均匀,无硬块 3 细度 1 , m 40 20 - 4 耐冲击性,J - 4.9 5 杯突试验,mm 5 3 6 光泽 1 (60) - 白色85,其它色90 90 7 漆膜硬度 HB 8 柔韧性,mm 2 9 划格试验,级 1 10 耐盐雾性(168 h) 无异常 - 注:细度和光泽项目不适用于哑光修补漆。 表2 序号 项目 复合涂层 1 1 漆膜外观 平整光滑,无明显光泽不均、无流挂、无起皱等现
6、象 2 杯突试验,mm 3 3 光泽 2 ,(60) 白色85,其它色90 4 划格试验,级 1 5 耐水性(168 h) 无异常 6 耐汽油性(93#汽油,4 h) 无异常 7 耐酸性 (0.05 mol/L H 2 SO 4 ,7 h) 无异常 8 耐碱性(0.1 mol/L NaOH,7 h) 无异常 9 耐湿热性(96 h),级 1 10 耐盐雾性(168 h) 无异常 11 耐人工气候(氙灯)老化试验,800 h 不起泡、不生锈、不开裂、不脱落;变色1 级;失光2 级 注1:复合涂层是由底漆、中涂漆和面漆或底漆和面漆所组成的涂层; 注2:光泽项目不适用于哑光修补漆。 4.2 净含量
7、产品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规定。 4.3 有害物质限量 DB44/T 9632011 3 产品中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GB 24409规定。 5 试验方法 5.1 取样 产品按GB/T 3186规定取样,样品混合均匀后应分成两份,一份密封贮存备查,另一份作检验用 样品;也可由供需双方商定的方法取样,取样量根据检验需要确定。 5.2 试验环境 除另有规定外,试板的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温湿度应符合GB/T 9278规定。 5.3 试板制备 5.3.1 底材 漆膜外观、耐冲击性、漆膜硬度、划格试验、柔韧性项目用马口铁板;耐人工气候(氙灯)老化试 验项目用经磷化处理的碳素结构冷
8、轧钢板或铝板;光泽(60 )项目用玻璃板;其他各项均采用经磷化 处理的碳素结构冷轧钢板(或商定的底材,但应在报告书中注明)。马口铁板、铝板、玻璃板和钢板 的要求及处理应符合GB/T 9271规定。 5.3.2 制备方法 先将产品搅拌均匀,按产品的使用配比混合均匀,并放置规定的熟化时间后,按 GB/T 1727规定 的喷涂法制板。 5.4 漆膜外观 按5.3制板后,在散射的日光下观察,漆膜应平整光滑,无明显光泽不均、无流挂、无起皱等现象。 5.5 在容器中状态 允许容器底部有沉淀,经搅拌后分散均匀,无硬块,则评为“搅拌后分散均匀,无硬块”。 5.6 细度 按GB/T 1724规定。 5.7 耐冲
9、击性 按GB/T 1732规定。 5.8 杯突试验 按GB/T 9753规定。 5.9 划格试验 按GB/T 9286规定,单一涂层的划格间距为1 mm,复合涂层的划格间距为2 mm。 DB44/T 9632011 4 5.10 光泽(60) 按GB/T 9754规定。 5.11 漆膜硬度 按GB/T 6739规定。 5.12 柔韧性 按GB/T 1731规定。 5.13 耐水性 试板为普通碳素冷轧钢板(150 mm70 mm0.5 mm 1.2 mm)4块,3块投入试验,1块作标准 板。按GB/T 1727规定中的喷涂法制板,在 GB/T 9278规定的环境条件下养护7 d后,用1:1的石蜡
10、和 松香混合物包封试板背面与周边,待其冷却,然后浸入水温为40 1 的GB/T 6682规定的三级水 中浸泡至规定的试验时间取出,按GB/T 5209的规定检查漆膜,如三块试板中有两块未出现起泡、脱 落、生锈、明显失光或发白等涂膜病态现象,则评为“无异常” ,如出现以上涂膜病态现象, 按GB/T 1 7 6 6 规定描述。 5.14 耐汽油性、耐酸性、耐碱性 试板为普通碳素冷轧钢板(150 mm70 mm0.5 mm 1.2 mm)4块,3块投入试验,1块作标准 板。试板制备及养护同5.13,按GB/T 9274中的甲法(浸泡法)规定,其中耐汽油性试液为93#汽油, 耐酸性试液为0.05 mo
11、l/L(质量分数)H 2 SO 4 溶液,耐碱性试液为0.1 mol/L(质量分数)NaOH溶液; 在规定的试验时间后取出用水冲洗并擦干,放置1 h后在散射的日光下目视观察,如三块试板中有两块 未出现起泡、开裂、剥落、明显变色、失光(允许轻微变色失光)等涂膜病态现象,则评为“无异常”。 如出现以上涂膜病态现象,按GB/T 1766规定描述。 5.15 耐湿热性 试板为普通碳素冷轧钢板(150 mm70 mm0.5 mm 1.2 mm) 4块, 3块投入试验, 1块作标准板, 试验按GB/T 1740的规定进行。 5.16 耐盐雾性 试板为普通碳素冷轧钢板(150 mm70 mm0.5 mm1.
12、2 mm)4块,3块投入试验,1块作标准 板。试板制备按GB/T 1765规定,养护同5.13,除另有商定 外,试板投试前应划两道交叉线,并划透 至底材。然后置于盐雾箱中,按GB/T 1771规定进行试验。连续试验48 h检查一次,两次检查后,每隔 72 h检查一次,每次检查后样品要变换位置。试验结束后,目视检查试板划线处涂膜表面单向锈蚀蔓延 程度和未划线区涂膜破坏现象。检查时应注意观察沿切线漆膜下面锈蚀蔓延情况,以单侧蔓延锈蚀及 起泡情况不超过2 mm为准。在未划线区指试板划线处2 mm外至样板周边5 mm以内的区域,如三块试 板中有两块未出现起泡、生锈、开裂、明显变色等涂膜病态现象,则评为
13、“无异常”,如出现以上涂膜 病态现象,按GB/T 1766规定描述。 5.17 耐人工气候(氙灯)老化试验 DB44/T 9632011 5 5.17.1 试板 试板为普通碳素冷轧钢板或铝板(150 mm70 mm0.5 mm1.2 mm)4块,3块投入试验,1块 作标准板。试板制备按GB/T 1765规定。 5.17.2 试验条件 按 GB/T 1865规定。推荐的辐照度为 0.51 W/m 340 2 nm,黑标温度为652或黑板温度为63 2,相对湿度为50%5%,喷水周期为每次喷水时间18 min0.5 min,两次喷水之间的无水时间 为102 min0.5 min;循环周期为连续光照
14、。其它试验条件可由供需双方商定。 5.17.3 结果评定 按GB/T 1766规定。 5.18 净含量 按JJF 1070规定。 5.19 有害物质限量 按GB 24409规定。 6 检验规则 6.1 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6.1.1 出厂检验 产品由生产厂质量检验部门按本标准的规定检验,并附上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书,必要时另附使 用说明书方可出厂。检验项目为漆膜外观(表1和表2)、在容器中状态、耐冲击性、杯突试验(表1和 表2)、光泽(表1和表2)、漆膜硬度、划格试验(表1和表2)。 6.1.2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第四章规定的全部项目。在正常生产的条件下,耐人工气候
15、(氙灯)老化试验项 目每两年至少检验一次,其余项目每年至少检验一次。 6.2 判定规则 检验项目的检验结果均达到本标准要求时,该试验样品为符合本标准要求。 7 标志、包装、贮存和运输 7.1 标志 产品外包装应标明生产单位名称、地址、产品名称、商标、生产日期、保质期、批号、产品标准 DB44/T 9632011 6 号、净含量、合格证、产品使用说明、易燃的图示标志等。产品标志应符合GB/T 9750规定。 7.2 包装 产品应包装在清洁、干燥、密封的容器中,包装容器和包装净含量按客户要求执行,产品包装应符 合GB/T 13491规定。 7.3 贮存 产品应在535的条件下密封贮存,不得与腐蚀性物品和强氧化物混存,并应隔绝火种远离热 源,夏天温度过高时应设法降温。超过保质期可按本标准规定的项目进行检验,如结果符合要求,仍 可使用。 7.4 运输 产品在运输中应防止烟火、雨淋、冰冻及日光暴晒,轻装轻卸、不得倒置,并符合交通部门有关 规定。 8 安全规定 产品含有机溶剂,有毒性,属易燃液体,施工现场应采取通风、防火、预防中毒等安全措施,涂 装作业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