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03.160 A 00 DB44 广东省地方标准 DB44/T 21992019 村(居)民委员会工作职责事项指引 Guidelines for the duties of the Villagers (Urban Residents) Committees 2019 - 10 - 31发布 2020 - 01 - 31实施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44/T 21992019 I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术语和定义. . 1 3 村(居)民委员会群众自治工作职责事项. . 1 4 村(居)民委员会协助政府工作职责事项. . 1 5 非村(居)民委员会工作
2、职责事项. . 1 6 机构建设. . 2 7 机构管理. . 2 附录A(规范性附录) 村民委员会群众自治工作职责事项. . 4 附录B(规范性附录) 居民委员会群众自治工作职责事项 . 11 附录C(规范性附录) 村民委员会协助政府工作职责事项 . 16 附录D(规范性附录) 居民委员会协助政府工作职责事项 . 25 附录E(规范性附录) 村(居)民委员会应取消和禁入的事项 . 32 参考文献 . 34 DB44/T 21992019 II 前 言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广东省民政厅提出并归
3、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标准化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惠明、吴金卫、王娟、刘志才、陈科、张杰、苏惠玲、胡葳、谢燕文、黄诗 琳、徐福华、杨明、崔晓雷。 DB44/T 21992019 1 村(居)民委员会工作职责事项指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广东省村(居)民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建设和管理要求等。 本标准适用于广东省村(居)民委员会的建设与管理。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村(居)民委员会 villagers (urban residents) committee 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设立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基层群众性自治
4、组织, 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2.2 社区 community 居住在一定区域内的人们所组成的多种社会关系的生活共同体。分为城市社区和农村社区,合称城 乡社区。 3 村(居)民委员会群众自治工作职责事项 3.1 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展机构建设、综合服务、经济管理、宣传教育、联系群众等工作。 3.2 村民委员会群众自治工作具体事项及办事依据见附录A中表A.1,居民委员会群众自治工作具体 事项及办事依据见附录B中表B.1。 4 村(居)民委员会协助政府工作职责事项 4.1 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协助人民政府及其派出机关开展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计
5、划生育、公共福利、群众文体、宣传教育等工作。 4.2 村民委员会协助政府工作具体事项及办事依据见附录C中表C.1,居民委员会协助政府工作具体 事项及办事依据见附录D中表D.1。 5 非村(居)民委员会工作职责事项 5.1 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村(居)民委员会可拒绝协助工作。 5.2 村(居)民委员会应取消和禁入的事项见附录E中表E.1。 DB44/T 21992019 2 5.3 村(居)民委员会不应作为协助政府工作具体事项的责任主体,如行政执法、拆迁拆建、环境整 治、城市管理、招商引资等。 6 机构建设 6.1 机构设置 村(居)民委员会依法选举产生。 6.2 人员构成 6.2.1 村(居)
6、民委员会成员应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公益,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工 作能力。 6.2.2 村民委员会成员由3至7人组成,应至少有一名妇女成员;居民委员会成员由5至9人组成。 其他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数额由基层政府职能部门、属地乡镇(街道)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核定。 6.2.3 村(居)民委员会所在地为多民族聚居区的,应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 6.2.4 村(居)民委员会所在地为非户籍人口聚居地的,应推动非户籍常住人口参与村(居)民委员 会选举,推进非户籍人口参与社区治理。 6.2.5 村(居)民委员会宜设社会工作者等专职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新进聘用工作人员应有大专以上 学历,人员实行择优录用。
7、 6.3 办公设施 村(居)民委员会应有必要的办公场所和党群服务中心(站),并配备相应的办公、网络通讯、档 案保管等设备。 7 机构管理 7.1 领导归属 7.1.1 村(居)民委员会在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的领导下,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 我监督。 7.1.2 村(居)民委员会接受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的指导、监督,接受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 处的工作指导、支持和帮助。 7.2 权益保护 7.2.1 村(居)民委员会具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资格。 7.2.2 村(居)民委员会的权益依法依规受到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害。 7.2.3 政府财政资金投入建设的办公场所、办
8、公设备等不得随意拍卖、出租。 7.3 规章制度 村(居)民委员会应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并接受乡 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及纪监委、组织、民政、财政、农业、人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7.4 用人机制 DB44/T 21992019 3 7.4.1 应在编制、职数、待遇等方面加大向城乡社区倾斜的力度,注重吸引政治觉悟高、热爱社区事 业、热心服务群众、具有一定专业素养的人才到城乡社区工作。 7.4.2 应设立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和其他专职工作人员岗位等级序列,严格考核、按岗定酬、按绩 付酬。健全薪酬待遇保障机制,依法依规参加社会保险。 7.4.3 应建立
9、健全村(居)民委员会成员选拔晋升和离任生活补助保障机制。 7.5 经费管理 7.5.1 村(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经费、人员报酬以及服务设施和社区信息化建设等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7.5.2 对于村(居)财务、政府拨款和捐赠资金,应建立民主理财制度,接受村(居)务监督委员会 的监督和检查。 7.5.3 村(居)民委员会的专项资金应实行项目管理,接受各级财政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7.5.4 县级人民政府农村部门、财政部门或者乡镇的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任期和离任 经济责任审计。 7.6 档案管理 村(居)民委员会应建立基本情况和文书类、科技类、会计类、声像类、实物类等档案,并按城 市社区档案管
10、理办法村级档案管理办法进行归档。 DB44/T 21992019 4 A A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村民委员会群众自治工作职责事项 表A.1 村民委员会群众自治工作职责事项 序 号 类别 事项内容 法律法规或国务院部门、广东省人民政府规章依据 1 接受领导、指 导和监督 服从、接受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的领 导,维护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的领导核 心地位;每年向党组织报告工作,重大事项 要及时向党组织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4条,广 东省实施办 法第4条 2 接受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的指导、监督; 接受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 处的工作指导、支持和帮助,协助开展相
11、关 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5条,广 东省实施办 法第5条、第43条,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 法第5条 3 接受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人 民政府农业部门、财政部门、审计机关或者 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 开展的或者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的村民 委员会成员任中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配合 开展相关审计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35条, 广东省实施办法第38条,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 厅印发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 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032号)第5条, 中央纪委机关、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监察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计署、国
12、资委印发的党 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 计规定实施细则(审经责发2014102号)第 56条 4 接受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民监督,配合开展 相关监督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0条、 第32条,广东省实施办法第10条、第34条 5 每年年终接受一次由乡、民族乡、镇人民政 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组织、指导、监督和村务 监督委员会主持的民主评议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33条, 广东省实施办法第37条 DB44/T 21992019 5 表A.1 (续) 序 号 类别 事项内容 法律法规或国务院部门、广东省人民政府规章依据 6 接受领导、指 导和监督 接受由不设区
13、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人 民政府和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 事处组织实施的培训工作 广东省实施办法第42条 7 依法履职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履行法 律法规规定的职责,依法办事,办事公道, 廉洁奉公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0条, 广东省实施办法第10条、第31条 8 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召 集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执行村民会 议、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条、第 10条、第21条、第26条,广东省实施办法第2条、第9 条、第23条、第28条 9 村党组织讨论决定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 项;需由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
14、决定的涉及 村和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先提交村 党组织研究讨论,再由村民委员会提交村民 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作出决定 广东省实施办法第31条,关于进一步规范实施村(社 区)班子联席会议制度和党群联席会议制度的通 知(粤委基层治理办20152号) 10 将经公布的村务公开草案报乡、民族乡、镇 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备案审查;在村民 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结束后将其决定、决 议报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 处备案审查 广东省实施办法第9条、第11条、第24条、第28条, 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47条,广东省 村务公开条例第9条 11 召开村民会议制定、遵守并组织实施村民自 治章程
15、和村规民约,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维 护公序良俗,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9条、第 27条,广东省实施办法第10条、第24条、第25条 12 加强机构 建设 提出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具体职数方案并提 交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或村党群联 席会议讨论审议;发扬民主,实行少数服从 多数的民主决策机制和公开透明的工作原 则,建立健全各种工作制度;建立印章使用 的审批、登记、备案、移交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9条, 广东省实施办法第31条、第39条,广东省村民委员会 选举办法第2条,关于进一步规范实施村(社 区)班子联席会议制度和党群联席会议制度的通 知(粤委
16、基层治理办20152号) DB44/T 21992019 6 表A.1 (续) 序 号 类别 事项内容 法律法规或国务院部门、广东省人民政府规章依据 13 加强机构 建设 按照省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在中国共产党 广东省各级委员会的领导下,在地方各级人 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监督下,在设区的市和不 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的 组织实施下,在各级民政部门的指导下,依 法依规按时换届选举;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 或者延期换届的,由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 提交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审议 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4条、第5条、 第6条 14 根据需要设立人民
17、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 生与计划生育等村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负 责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经济管 理、计划生育、公共福利、群众文体等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11条,中华人民共 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7条,广东省实施办法第8条 15 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支持和配合在村成立 村务监督委员会,并支持和配合其开展村民 民主理财,监督村务公开等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32条,广 东省实施办 法第34条,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指 导意见(中办发201767号) 16 村民委员会根据村民居住状况、集体土地所 有权关系等分设村民小组,并领导村民小组 开展工作;村民小组的设立、撤销
18、、更名、 范围调整,由村民委员会召集相关村民小组 会议讨论后提出;督促村民小组实行组务公 开 广东省实施办法第12条、第32条 17 综合管理 编制并实施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 度计划 广东省实施办法第9条 18 依法依规组织村民开展自治活动,实行民主 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 主监督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自我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11条,中华人民共和 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条,广东省实施办法第2条 DB44/T 21992019 7 表A.1 (续) 序 号 类别 事项内容 法律法规或国务院部门、广东省人民政府规章依据 19 综合管理 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
19、,加强农村社会管理, 促进村民团结和家庭和睦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3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村 民委员会组织法第9条,广东省实施办法第9条 20 调解民间纠纷,受理村民纠纷;代表本村处 理与邻村的关系,促进村与村之间的团结、 互助、和谐;协调处理村民小组之间的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11条,中华人民共 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条、第7条、第9条, 广东省实施办法第8条、第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 调解法第7条、第8条 21 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做好计划生育 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9条,广 东省实施办 法第9条 22 加强与驻本村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群众组织 的工作协商 广东省实
20、施办法第23条 23 发展文化教育体育,普及科技知识和社会科 学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9条,广 东省实施办 法第9条 24 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 动,移风易俗,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培育 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9条, 广东省实施办法第9条 25 引导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 态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8条,广 东省实施办 法第9条 26 搞好公共卫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7条,广 东省实施办 法第9条 27 多民族居住地区的社区,教育居民互相帮 助,互相尊重,加强民族团结。非户籍常住 人口
21、占多数的村要推动非户籍常住人口参 与村“两委”选举,推进非户籍常住人口参 与基层社会治理,共建共治共享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9条,广 东省实施办 法第9条 DB44/T 21992019 8 表A.1 (续) 序 号 类别 事项内容 法律法规或国务院部门、广东省人民政府规章依据 28 综合管理 规范管理本村财务、政府拨款和捐赠资金, 建立健全民主理财制度,在银行开设基本账 户,定期向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报告 财务收支情况 广东省实施办法第9条 29 建立和完善村务档案管理制度,健全相应的 工作制度,明确领导、健全机制、保障经费, 规范整理和统一妥善保管村务档案,并做到 真实、准
22、确、完整和规范;方便村民查阅村 务公开档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34条, 村级档案管理办法第4条,广东省档案条例 第11条,广东省实施办法第40条,广东省村务公开条例 第12条 30 实行村务公开制度;在本村规范设置固定村 务公开栏、村务公开电子信息平台等,依照 省人民政府民政主管部门编制的村务公开 事项指导目录和县级人民政府编制的具体 目录,按照广东省村务公开条例规定的 时间、形式、程序和标准,编制村务公开草 案,提交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查确认后,将涉 及村民切身利益、本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事项 以及村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予以公布,并 保证村务公开事项全面、准确、真实,接受 村民查询;根
23、据实际需要,通过会议、宣传 单、广播、明白卡、入户告知、网络、手机 等多种方式同步公开村务;实行事前、事中、 事后全过程公开,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决策 权、参与权、监督权;村民委员会主任是实 施村务公开的主要责任人 广东省实施办法第32条、第33条,广东省村务公开条 例第2条、第3条、第4条、第9条、第10条 DB44/T 21992019 9 表A.1 (续) 序 号 类别 事项内容 法律法规或国务院部门、广东省人民政府规章依据 31 综合服务 推动农村社区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9条,广 东省实施办 法第43条 32 推动农村公共服务,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完 善村级文化、体育设施
24、的综合服务功能 广东省实施办法第9条 33 办理本居住地区村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 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11条,中华人民共 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条,广东省实施办法第9条 34 支持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开展 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9条,广 东省实施办 法第9条 35 照顾五保户、孤儿、低保户、军烈属和残疾 人 广东省实施办法第9条 36 发展经济 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 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 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经济发展;尊 重并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 济活动,不得侵犯其依法经营管理本组织集 体所有的资产的权利
25、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8条,广 东省实施办 法第8条、第9条,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管理规定第6条 37 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 层经营体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 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财产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8条,广 东省实施办 法第9条 38 未设立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依照法律、法规 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和其他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101条,中华人 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8条,中华人民 共和国物权法第6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 理法第1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12条,广东省实施办法第9条 3
26、9 宣传教育 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9条,广 东省实施办 法第9条,广东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第19条 DB44/T 21992019 10 表A.1 (续) 序 号 类别 事项内容 法律法规或国务院部门、广东省人民政府规章依据 40 宣传教育 教育村民依法履行纳税、服兵役、义务教育、 计划生育等义务;教育村民尊老爱幼、扶贫 帮困;教育村民爱护公共财产和设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9条,广 东省实施办 法第9条 41 联系村民 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维护村民选举 权和被选举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条、第 9条、第13条,广东省实
27、施办法第1条、第9条、第15条 42 提高村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水平 广东省实施办法第9条 43 热心为村民服务,接受村民政策法规、办事 指南等咨询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0条, 广东省实施办法第10条 44 收集村民对党委政府和村务管理等意见、投 诉;向当地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 提出建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11条,中华人民共 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条 DB44/T 21992019 11 B B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居民委员会群众自治工作职责事项 表B.1 居民委员会群众自治工作职责事项 序号 类别 事项内容 法律法规或国务院部门、广东省人民政府规 章
28、依据 1 接受领导、指导 和监督 服从、接受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的领导,维护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每年向 党组织报告工作,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党组织报 告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 区治理的意见(中发201713号) 2 接受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的指导、监督;接 受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 审计机关组织实施的居民委员会成员任中和离 任经济责任审计,配合开展相关审计工作;接 受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人民 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的指导、支持和帮助,协 助开展相关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2条,广东省实施办法第2条、第3条、 第14条、第1
29、5条,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 院办公厅印发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 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 201032号)第5条,中央纪委机关、 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监察部、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部、审计署、国资委印发的党政 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 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审经责发2014 102号)第56条 3 接受居民监督 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 行) 4 接受不设区的市(县)、市辖区人民政府的民政 部门的定期培训 广东省实施办法第13条 5 依法履职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履行法律法 规规定的职责,依法办事,办事公道,廉洁奉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
30、法 第3条、第12条 6 向居民会议和居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召开和主持居民会议和居民代表会议,执行居 民会议和居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9条、第10条 7 社区党组织讨论决定涉及居民利益的重大事 项;需由居民会议或者居民代表会议决定的涉 及全体居民利益的重要问题,应先提交社区党 组织研究讨论,再由居民委员会提交居民会议 或者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10条,关于进一步规范实施村(社区) 班子联席会议制度和党群联席会议制度的 通知(粤委基层治理办20152号) DB44/T 21992019 12 表B.1 (续)
31、序号 类别 事项内容 法律法规或国务院部门、广东省人民政府规 章依据 8 依法履职 召开居民会议制定、遵守并组织实施居民公约,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维护公序良俗,弘扬社会 主义核心价值观。将居民会议讨论制定的居民 公约报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 的派出机关备案并监督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3条、第15条 9 加强机构 建设 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问题;采取民主 的方法进行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11条 10 根据需要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 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11条,中华 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3 条 11 可
32、以分设若干居民小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14条,广东省实施办法第7条 12 综合管理 依法组织居民开展自治活动,实行民主选举、 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 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11条,中华 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 条、第2条 13 调解民间纠纷,受理居民纠纷,促进居民团结 和家庭和睦,促进社区平安和谐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11条,中华 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3 条、第1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 第7条、第8条 14 监督和教育编入居民小组的依照法律被剥夺政 治权利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
33、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18条 15 加强与驻本社区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 单位的工作协商,指导业委会、物业管理服务 企业的开展协商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19条,广东省实施办法第3条 DB44/T 21992019 13 表B.1 (续) 序号 类别 事项内容 法律法规或国务院部门、广东省人民政府规 章依据 16 综合管理 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时,居民委员 会予以协助和配合;对物业区域划定有争议的, 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 部门应当征求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 民政府、相关业主、居委会的意见后确定;协 调处理小区业主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投诉;协
34、调 处理业主、物业使用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 务企业对于物业管理服务的争议 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5条、第7条、 第43条、第52条 17 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开展社区科普活动,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 价值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3条 18 爱护公共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3条 19 管理本居民委员会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4条 20 按照规定,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居民委员会 成员办理有关社会保险事宜 广东省实施办法第12条 21 多民族居住地区的社区,教育居民互相帮助, 互相尊重,加强民族团结。非户籍常住人口占
35、多数的社区要推动非户籍常住人口参与社区 “两委”选举,推进非户籍常住人口参与基层 社会治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5条 22 加强对档案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档案工作纳入 社区建设内容,应当配备专门人员管理各类档 案,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设立综合档案室。 广东省档案条例第11条,城市社区档 案管理办法第4条、第6条、第8条、第 15条、第17条 DB44/T 21992019 14 表B.1 (续) 序号 类别 事项内容 法律法规或国务院部门、广东省人民政府规 章依据 23 综合管理 在本社区规范设置固定居务公开栏、居务公开 电子信息平台等,依照省人民政府民政主管部 门编制的居务公开事
36、项指导目录和县级人民政 府编制的具体目录,按照广东省村务公开条 例规定的时间、形式、程序和标准,编制居 务公开草案(提交居务监督委员会审查确认 后),将涉及居民切身利益、本社区经济社会发 展的事项以及居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予以公 布,并保证居务公开事项全面、准确、真实, 接受居民查询;根据实际需要,通过会议、宣 传单、广播、明白卡、入户告知、网络、手机 等多种方式同步公开居务;实行事前、事中、 事后全过程公开,保障居民的知情权、决策权、 参与权、监督权;居民委员会主任是实施居务 公开的主要责任人 广东省村务公开条例第16条 24 宣传教育 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
37、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3条 25 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教育居民互相 帮助、互相尊重,共建共治共享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3条、第5条 26 综合服务 办理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办理本地区的公益事业所需的费用,可以接受 居民和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捐 助、赞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11条,中华 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3 条、第16条,广东省实施办法第8条 27 动员社区各方面力量,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 务活动,可以举办有关的服务事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4条,广东省实施办法第4条 28 因地制宜兴办福利设施 中华人民共和
38、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4条,广东省实施办法第4条 29 有条件的,可以兴办经济实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4条,广东省实施办法第4条 30 联系居民 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维护居民的选举 权和被选举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3条、第8条 DB44/T 21992019 15 表B.1 (续) 序号 类别 事项内容 法律法规或国务院部门、广东省人民政府规 章依据 31 联系居民 热心为居民服务,接受居民政策法规、办事指 南等咨询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3条、第12条 32 收集居民对党委政府和居务管理等意见、投诉; 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
39、出机关反映居民的 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11条,中华 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3条 DB44/T 21992019 16 C C 附 录 C (规范性附录) 村民委员会协助政府工作职责事项 表C.1 村民委员会协助政府工作职责事项 序 号 类别 事项内容 法律法规或国务院部门、广东省人民政府 规章依据 1 国防和军队建 设 将国防教育纳入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内 容,结合征兵工作、拥军优属以及重大节日、纪念 日活动,对村民进行国防教育;可以聘请退役军人 协助开展国防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第21条 2 配合对体格检查合格的应征公民进行政治审查 征兵工作条
40、例第21条 3 退役士兵回安置地时,应热情接待,认真听取他们 的意见和要求,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广东省退伍义务兵安置实施细则第6 条,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4 自觉履行拥军优属的职责和义务,做好优抚对象的 优待、服务和管理工作 广东省拥军优属规定第2条 5 文体教育 配合政府对历史文化保护对象做好保护工作 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59条 6 文物保护单位没有使用单位的,文物保护单位所在 地的村民委员会可以设立群众性文物保护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 第12条 7 协助政府做好全民健身相关工作,对本辖区公共场 所和居民住宅区配置的全民健身器材明确管理和 维护责任人,组织居民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41、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12条,全 民健身条例第17条 8 发展文化教育,完善村级文化设施的综合服务功 能;建好、管好、运行好行政村(社区)综合性文 化服务中心;协助政府做好义务教育工作,督促适 龄儿童、少年入学;协助组织开展扫除文盲的教育 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9 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13 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24条,扫 除文盲工作条例第3条,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 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4号)第2条,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基层综 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粤府 办201613号) 9 协助开展殡葬改革的宣传教育
42、广东省殡葬管理办法第5条 10 应当在文化和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开展相应 的文物保护和非遗传承工作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 法办法第7条 DB44/T 21992019 17 表C.1 (续) 序 号 类别 事项内容 法律法规或国务院部门、广东省人民政府 规章依据 11 文体教育 协助政府开展农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推进 农村公共文化建设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 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 74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 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 (粤府办201613号) 12 协助政府开展社区教育、老年教育 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
43、推进社区教 育发展的意见(教职成20164号)、国 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老年教育发展规划 (2016-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6 74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推 动老年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府办 201741号) 13 安全保卫 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和生产生活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 条,广东省实施办法第9条 14 农村一般以行政村为单位编民兵连或者营 民兵工作条例第11条 15 结合本村实际情况,开展有关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 宣传普及活动和必要的应急演练;突发事件发生 时,按照当地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进行宣传动 员,组织群众开展自救和互救,协助维护社会秩序 中华人
44、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29 条、第55条 16 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协助做好群众治安联防组织 工作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33条,广东省群 众治安联防组织的规定第2条、第5条 17 协助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及时向当地人 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事故隐患、安全生产违法 行为和事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72条, 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38条,广东 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第7条 DB44/T 21992019 18 表C.1 (续) 序 号 类别 事项内容 法律法规或国务院部门、广东省人民政府 规章依据 18 安全保卫 协助人民政府以及公安机关等部门,加强消防宣传 教育;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宣传
45、教育活动,在 公共场所设立消防宣传栏和消防安全标识;应当履 行下列消防安全责任: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宣传 消防法律、法规,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制定防火安 全公约,健全消防安全制度,督促村民遵守;开展 防火安全检查;建立志愿消防队,配备必要的消防 器材,有条件的可以配备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发生火灾时,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灭火救援和火灾事 故调查工作;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6条、第32 条、第41条,广东省实施办法第7条、第15条 19 支持和配合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 广东省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第4条 20 协助人民政府以及公安机关等部门,加强禁毒宣传 教育,落实禁毒防
46、范措施;加强对村级组织成员的 禁毒宣传教育;发现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及时 予以制止、铲除,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16条、第17 条、第19条 21 在当地人民政府指导下,协助有关部门查处传销行 为 禁止传销条例第12条 22 协助有关部门对社区矫正和刑满释放人员进行教 育、帮助和监督;协助社区矫正机构进行社区矫正 广东省实施办法第9条,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第3条 23 协助本地人民政府做好防灾减灾应急知识的宣传 和自然灾害应急演练及救灾工作;加强地质灾害险 情的巡回检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和报告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第6条,广东省社 会力量参与救灾促进条例第3条,地质 灾害防治
47、条例第15条 24 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管理,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规章制 度 广东省渔港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第28 条 DB44/T 21992019 19 表C.1 (续) 序 号 类别 事项内容 法律法规或国务院部门、广东省人民政府 规章依据 25 安全保卫 协助食品药品监管执法、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宣 传引导等职责 国务院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18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市县食品 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粤府 201385号) 26 协助开展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及协助做好租赁房屋 治安管理服务工作 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第6条, 广东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第6条 27 积极发现辖区内的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可应其家属 请求协助其就医 全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5 -2020年) (国办发201544号) 28 社会保障 支持和组织村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医疗保 险。组织被征地农民参保以及推动征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