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麦多课文档分享! | 帮助中心 海量文档,免费浏览,给你所需,享你所想!
麦多课文档分享
全部分类
  • 标准规范>
  • 教学课件>
  • 考试资料>
  • 办公文档>
  • 学术论文>
  • 行业资料>
  • 易语言源码>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麦多课文档分享 > 资源分类 > PDF文档下载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分享到QQ空间

    DB44 T 2137-2018 并联审批实施规范.pdf

    • 资源ID:1488000       资源大小:501.33KB        全文页数:9页
    • 资源格式: PDF        下载积分:5000积分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账号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5000积分(如需开发票,请勿充值!)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如需开发票,请勿充值!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需开发票,请勿充值!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支付方式: 支付宝扫码支付    微信扫码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交流精品资源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DB44 T 2137-2018 并联审批实施规范.pdf

    1、ICS 01.120 A 00 备案号:61531-2019 DB44 广东省地方标准 DB44/T 21372018 并联审批实施规范 Parallel approval implementation specification 2019 - 07 - 24发布 2019 - 08 - 01实施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44/T 21372018 I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通则. . 1 5 部门职责. . 2 5.1 组织部门职责. . 2 5.2 牵头部门职责. . 2 5.3 联审部门职责. .

    2、2 5.4 监督部门职责. . 2 6 主题确定. . 2 7 审批流程. . 2 7.1 申请. . 2 7.2 受理. . 3 7.3 审查. . 3 7.4 决定. . 4 8 审批服务. . 4 8.1 咨询服务. . 4 8.2 证件制作与送达. 4 9 监督与评估. . 4 9.1 监督. . 4 9.2 评估. . 4 DB44/T 21372018 II 前 言 本标准按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广东省标准化研究院提出。 本标准由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广东省标准化研究院、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本标准的主要起草人:陈丽

    3、君、韩谞、刁维新、谢恺、陈少媚、孟卫东、黎巧能、徐剑、黎东初、 陈思嘉、章旭丹。 DB44/T 21372018 1 并联审批实施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并联审批的术语和定义、通则、部门职责、主题确定、审批流程、审批服务、监督与 评估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政府部门行政许可、公共服务及相关的行政权力事项并联审批的实施,其他相关 单位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B44/T 1147-2017 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编写规范

    4、DB44/T 1148-2017 行政许可事项业务手册编写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并联审批 parallel approval 同一申请人同时申请办理两个或两个以上具有关联性的行政许可、公共服务及相关的行政权力事 项,统一接收,内部流转,多个部门或部门内设的多个机构同步审批,分别作出审批决定的审批方式。 3.2 申请人 applicant 提出申请办理并联审批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3.3 组织部门 organization departments 在并联审批过程中起统筹协调作用的部门。 3.4 牵头部门 leading department 在并联审批

    5、过程中起主导作用的部门。 3.5 联审部门 joint examination and approval department 配合牵头部门完成自身职权范围内审批的部门。 DB44/T 21372018 2 4 通则 并联审批应能优化办事流程、压缩办事时间、提高审批效率。一次并联审批,申请人宜只提交一次 申请、递交一套材料。并联审批宜结合“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互联网办理。 5 部门职责 5.1 组织部门职责 5.1.1 建立并公开并联审批机制。 5.1.2 确定并联审批的主题、牵头部门和联审部门。 5.1.3 组织相关部门对并联审批服务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5.2 牵头部门职责 5.

    6、2.1 联系和协调各联审部门。 5.2.2 主导实施指定主题的并联审批。 5.2.3 主持编写指定主题的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应注明申请人可申请的并联审 批事项、应提供的材料、可容缺材料、总费用、办理时限、可获得的办理结果等内容,可参考DB44/T 1147-2017、DB44/T 1148 -2017。 5.2.4 根据需要,组织联合审查(见7.3.2)。 5.3 联审部门职责 5.3.1 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自身职权范围内审批工作。 5.3.2 及时向牵头部门和组织部门反馈并联审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5.3.3 向牵头部门提供主题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事项的办事指南、业务手册

    7、、操作规范、标准等。 5.3.4 配合牵头部门,参加联合审查。 5.3.5 配合组织部门,对并联审批服务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5.4 监督部门职责 5.4.1 监督和检查各部门的并联审批工作。 5.4.2 建立并公开并联审批的投诉、举报制度。 5.4.3 督促联审部门在规定时间内按职责做出决定。 6 主题确定 主题内的各个事项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 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b) 属于同一申请人; c) 事项具有关联性; d) 申请材料由申请人提供,或联审部门之间共享提供; e) 办理流程能实现同步并行办理,或经优化设计和部门协调后可以实现。 7 审批流程 DB44/T 21372018

    8、3 7.1 申请 申请人可向并联审批实体窗口或网上办事大厅提出申请。 窗口工作人员应进行登记并向申请人出具申请材料收件凭证(要求见DB44/T 1148-2017, 6.13.2.6);通过网上办理的,系统应自动登记并生成收件凭证,供申请人自行下载打印。 可要求申请人签署“责任告知书”等文件,明确申请人的权利和义务。 7.2 受理 7.2.1 受理审核 并联审批服务窗口人员应以主题的办事指南为依据,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核: a) 能当场做出受理决定的,应当场做出受理决定(要求见DB44/T 1148-2017,6.13.3.4),并 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受理通知书应注明本次

    9、并联审批所受理的具体事 项以及总费用、办理时限、可获得的办理结果; b) 不能当场做出受理决定的,并联审批服务窗口人员应将电子化申请材料抄告给联审部门,由联 审部门决定是否予以受理。联审部门做出受理决定并告知并联审批窗口人员后,窗口人员及时 将受理决定告知申请人,并在规定时限内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通过网上办理的,若符合受理条件,网上应自动生成受理通知书供申请人打印;若不符合受理条件 的,网上应指引申请人去接受咨询服务(见8.1)或生成不予受理决定书供申请人打印。 7.2.2 信息共享 牵头部门通过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等渠道,将申请材料等信息共享给相关联审部门。 7.2.3

    10、 一次性告知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牵头部门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7.2.4 容缺受理 对主要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但次要材料有误或暂缺的,在申请人作出办结前补齐材料的 承诺后,应给予容缺受理。主要申请材料和次要材料,应由相关联审部门在办事指南中予以明确。 事项互为前置,如前置事项能在联审部门之间办理的,应给予容缺受理。 7.3 审查 7.3.1 审批审查 各联审部门根据事项的业务手册对职权范围内的行政许可、公共服务及相关的行政权力事项进行审 批审查(要求见DB44/T 1148-2017,6.13.4),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结果反馈给牵头部门。出现下列情况,

    11、 应做相应处理: a) 发现问题,且能在联审部门内部协调解决的,牵头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召开联席会议等 形式组织联审部门协调解决; b) 发现问题,不在联审部门职权范围内,但在政府其他部门职权范围内的,牵头部门应邀请相关 部门参与协调解决,并告知组织部门; c) 发现问题,但超出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则并联审批终止; d) 没问题或问题解决后,则进入下一环节; e) 涉及跨层级审查的,应内部流转。 DB44/T 21372018 4 7.3.2 联合审查 7.3.2.1 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的审查方式、审查内容相同或相似时,应由牵头部门组织联合审查,如 联合踏勘、联合会审、联合验收等。 7.3.

    12、2.2 联合审查应统一时间和地点。联合审查前,若需申请人配合,牵头部门应汇总所有部门的配 合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7.3.2.3 联合审查的结果需要通知申请人时,如整改要求,牵头部门应汇总所有部门的意见,一次性 告知申请人。 7.3.2.4 实行联合审查后,联审部门不应再单独组织相同或相似的审查,个别项目需再次复核的,需 报牵头部门同意。 7.3.3 进度回馈 联审部门应该通过指定渠道,定期将审批进度回馈给牵头部门和监督部门。 7.4 决定 联审部门根据审查的结论,作出审批决定(要求见DB44/T 1148-2017,6.13.5),并送至牵头部门。 8 审批服务 8.1 咨询服务 8.1

    13、.1 牵头部门和联审部门应设置咨询岗位,并提供咨询渠道,为申请人提供申请材料、申请条件、 批准条件等咨询服务。 8.1.2 组织部门或牵头部门可设置项目专员岗位,负责跟进项目的进展。 8.2 证件制作与送达 8.2.1 联审部门在做出予以批准的决定后,应制作相关的证件和文书,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至牵头部门。 含电子证件的,应提供电子证件的下载途径和使用说明。 8.2.2 牵头部门应汇总各联审部门的证件和文书,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法定或者约定的方式送达申请 人。如存在不通过或者部分通过,文书中应注明相关的理由和法律依据。 8.2.3 涉及有容缺材料的情形,应补齐材料后再送达办理结果。 9 监督与评估 9.1 监督 监督部门应对并联审批的实施全过程监督。 9.2 评估 9.2.1 组织部门应对并联审批的事项、相关部门及实施过程进行效能评估。 9.2.2 组织部门可组织专家、专业机构、社会代表或服务对象参与等第三方评估。 _ DB44/T 21372018 1 广东省地方标准 并联审批实施规范 DB44/T 21372018 * 广东省标准化研究院组织印刷 广州市海珠区南田路563号1304室 邮政编码:510220 网址:www.bz360.org 电话:020-84250337 D B44 /T 213 7 20 1 8


    注意事项

    本文(DB44 T 2137-2018 并联审批实施规范.pdf)为本站会员(ownview251)主动上传,麦多课文档分享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麦多课文档分享(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08-2019 麦多课文库(www.mydoc123.com)网站版权所有
    备案/许可证编号:苏ICP备17064731号-1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