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03.120.20 A 00 备案号: DB42 湖北省地方标准 DB 42/T 1493 2018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现场评审 工作指南 Guideline for on-site assessment of competence accreditation of inspection body and laboratory (报批稿) 2018 - 12 - 26 发布 2019 - 02 - 26 实施 湖北省市场 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42/T 1493 2018 I 目 次 前言 . III 引言 . V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
2、义 . 1 4 评审要求 . 2 5 评审程序 . 3 6 终止评审 . 9 附录 A(资料性附录)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申请书 . 10 附录 B(资料性附录) 资质认定现场评审任务委派通知书 . 26 附录 C(资料性附录)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现场评审观察记录 . 27 附录 D(资料性附录) 检验检测机构对资质认定评审组的工作评价反馈表 . 28 附录 E(资料性附录)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报告 . 29 附录 F(资料性附录)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审核表 . 86 DB42/T 1493 2018 II DB42/T 1493 2018 I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
3、1 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许可技术评审 中心提出。 本标准由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许可技术评审中心、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湖北省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湖北省标准化与质量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翔、李旺林、汪君、汪丰焰、石晋、王琴、杨易、邵璇、胡妮丽。 DB42/T 1493 2018 IV DB42/T 1493 2018 V 引 言 为规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技术评审工作,加强专业技术评价机构的监督管理,提升检验检测机 构的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的
4、规定,特制 定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现场评审工作指南,以统一评判标准和尺度,指导和规范现场评 审工作。 本指南从工作职责、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记录、结果判定等方面,做出规范要求和详细规定, 有利于提升现场评审的标准化水平,并对检验检测机构规范检验行为、提高服务质量起引导作用。 本指南主要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评审工作程序、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评审员管理要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 构通用要求等法规制定 。 DB42/T 1493 2018 1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现场评审工作指南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检验检测机
5、构资质认定的评审要求、评审程序和终止程序。 本标准适用于湖北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工作。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现场评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RB/T 214 检验检测机构 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RB/T 214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 RB/T 214中的 某些术语和定义。 3.1 检验检测机构 i
6、nspection body and laboratory 依法成立,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利用仪器设备、环境设施等技术条件和专业技能,对产品 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进行检验检测的专业技术组织 。 RB/T 214-2017,定义 3.1 3.2 资质认定 mandatory approval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省级 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对检验检测 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实施的评价许可。 RB/T 214-2017,定义 3.2 3.3 资质认定评审 assessment of mandatory approval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
7、省级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 规定,自行 或者委托专业技术评价机构,组织评审人员,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评审要求 和特定领域评审要求所进行的审查和考核。 RB/T 214-2017,定义 3.3 DB42/T 1493 2018 2 3.4 评审机构 accerditation body 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部门委托,承担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申请材料审核、评审安排、评审报 告审核等技术辅助工作的机构。 4 评审要求 4.1 总则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所涉及评审机构、检验检测机构和评审组应满足: a)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技术规范的要求; b
8、) 评审机构应对资质认定评审全面负责; c)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配合评审机构以及评审组开展工作; d) 评审组应对现场评审活动、评审结论和评审材料的真实性、符合性负责; e) 评审要保持客观、公正。 4.2 评审机构职责 评审机构在评审中的职责应包括 : a)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在规定工作日内组织完成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工作; b) 负责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组织现场评审、评审报告审核等; c) 对其承担的技术评审活动和技术评审结论的真实性、符合性负责。 4.3 评审组长职责 评审组长在评审中的职责应包括: a) 遵守评审纪律和行为准则,对评审组成员进行指导(必要时),对评
9、审组成员的现场评审表现 做出评价; b) 对检验检测机构申请材料进行文件评审; c) 制定评审计划 和评审 方案,包括日程安排、工作内容、评审 员 分工; d) 联系申请机构,对现场评审工作所需资源进行准备; e) 现场评审首次 会议前,应召开预备会,向评审组成员介绍评审的工作内容、分工和要求; f) 组织实施现场评审; g) 处理评审活动中的异常和争议,并及时向评审机构报告; h) 组织对检验检测机 构现场评审整改 情况的跟踪验收; i) 现场评审记录的客观性与准确性审核; j) 负责提出现场评审结论,编制和 提交 评审报告及相关资料; k) 对现场评审活动的合法性、规范性以及评审结论的准确
10、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l) 完成评审机构交办的其它有关事项。 4.4 评审组成员职责 评审组成员在评审中的职责应包括: a) 遵守评审纪律和行为准则; b) 按照各自专业分工完成评审工作; DB42/T 1493 2018 3 c) 向组长汇报评审情况 ,提交有关评审记录,对其评审内容和评审结论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 性负直接责任; d) 参与评审报告和 评审 结论的讨论和确定; e) 根据分工对被评审机构整改情况进行确认或验收; f) 协助组长完成其它相关工作。 4.5 观察员职责 观察员应由当地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相关部门的人员担任,全程参加现场评审。其职责应包括: a) 对评审组和检
11、验检测机构在评审活动中的行为进行监督,监督评审过程中是否公正,并在规定 时间内将有关情况书面反馈至评审机构; b) 协调检验检测机构为评审组现场核查提供工作便利条件,维护现场评审秩序,并在相应文书上 签字; c) 不参与评审 组评审结论的评价,对评审结论有异议时,应专题报告评审机构; d) 督促检验检测机构按照评审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开展整改,并负责跟踪验收,确认整改落实情况。 4.6 技术专家职责 技术专家在评审中的职责应包括: a) 遵守评审纪律和行为准则,遵守评审组日程安排; b) 按照评审组分工,协助组长或评审员确定现场试验考核项目,协助评审组开展检验检测能力确 认工作; c) 向组长汇报
12、评审情况,提交有关评审记录,对其评审内容和评审结论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 性负直接责任; d) 根据分工对被评审机构整改情况进行确认或验收; e) 协助组长完成其它相关工作。 5 评审程序 5.1 总则 评审流程图如图 1所示: DB42/T 1493 2018 4 现 场 评 审 工 作 实 施 整 改 的 跟 踪 验 证 评 审 材 料 汇 总 上 报 评 审 机 构 评 审 材 料 材 料 移 交 材 料 接 收 评 审 启 动 材 料 审 查 组 建 评 审 组 下 达 评 审 通 知 书 领 取 材 料 材 料 评 审 编 制 评 审 计 划 现 场 评 审 记 录 编 写 现 场
13、评 审 评 审 组 内 部 会 议 沟 通 交 流 现 场 检 查 首 次 会 议 末 次 会 议 预 备 会 议 图 1 评审流程图 5.2 评审启动 5.2.1 材料接收 评审机构按照相关规定接收通过受理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申请书(参见附录 A)及附件。 5.2.2 材料审查 评审管理员在资料交接 1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复核审查,包括审查申请机构的法人登记、 注册证书(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审核其经营范围是否包含检验、检测、检验检测或者 相关表述,是否有影响其检验检测活动公正性的诸如生产、销售等经营项目,并在评审机构数据库做好 相应登记工作。 5.2.3 组建评 审组
14、评审管理员应在 3个工作日内从注册备案的评审专家库中选择合适的评审组长和评审员 /技术专家, 组成评审组,并编制好资质认定现场评审任务委派通知书(参见附录 B),报评审机构负责人审核、 批准。 5.2.4 下达评审通知书 评审管理员将资质认定现场评审任务委派通知书(参见附录 B)下达评审组长。 5.2.5 领取材料 DB42/T 1493 2018 5 评审组长按照相关要求登陆湖北省行政审批系统领取资质认定现场评审任务委派通知书(参见 附录 B),下载申请机构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申请书(参见附录 A)及附件。 5.2.6 材料评审 评审组长组织评审员 /技术专家对申请机构提交 的申请材料进行
15、评审。了解其检验检测工作类型、 能力范围、仪器设备、人员和环境资源配置;了解机构管理体系运行,并依据本指南、相关特定领域评 审要求及相应技术标准,对申请机构的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等进行文件符合性审查,初步评价 机构质量管理体系的是否有效运行,并确认是否具备现场评审要求,申请材料初审主要包括: a) 对申请机构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申请书(参见附录 A)及附件进行复核,审查法人登 记、注册证书(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核实其经营范围是否满足检验检测要求; b) 申请机构是否有固定合法的工作场所; c) “申请资质认定检验检测能力表”(参见附录 A 附表 1)中项目 /参数及所依据标准是否
16、正确, 是否属于资质认定范围; d)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申请书(参见附录 A)中仪器设备(标准物质)配置是否满足其申 请项目 /参数的检验检测能力要求,是否能够独立调配使用; e) 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特定领域的检验检测人员职称和相关工作经历是否满足资质认定条 件的要求; f) 组织机构框图是否清晰;非独立法人申请机构在组织机构图中是否明确其母体机构的位置和与 其他部门或岗位的关系,并说明母体机构所从事的其他活动; g) 管理体系描述是否清楚,职责是否清晰 ,相关部门和岗位职责是否明确,能否有效运行并进行 自我改进; h) 管理体系文件应系统、完整,程序文件与质量手册之间有清晰的关联,具
17、有可操作性; i) 质量手册的内容是否符合标准的相关要求; j) 质量方针是否明确,质量目标是否具有可测量、操作性,质量活动是否处于受控状态; k) 程序文件应符合其质量手册要求,并满足标准对建立程序的要求。 符合上述要求的,评审组长可准备组织实施现场评审;若不具备现场评审条件,由评审组长联系申 请机构,由评审机构按程序终止评审。 5.2.7 编制评审计划 评审组长接到评审任务后及时通知评审组成员,同时与 被评审机构、评审组成员确定评审时间。评 审组长应对评审工作内容、评审组分工进行策划安排,拟定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现场评审日程表 (参见附录 E表 11)。现场评审应做好以下策划: a) 评审
18、组长应严格按评审机构下达任务时规定的时限进行策划; b) 评审组长与评审组成员沟通任务分工,告知现场评审工作要求; c) 评审组长合理拟定日程,包括内部会议、首次会议、末次会议时间安排,以及评审活动的时间、 要素和区域安排; d) 评审组长与评审组成员沟通,确定现场试验考核项目和方式; e) 当涉及多场所评审时,日程表应覆盖所有场所;评审组长应提前与被评审 机构确认各地点间的 距离、路程用时、交通方式等; f) 评审组长应提前 3 个工作日将资质认定现场评审任务委派通知书(参见附录 B)、检验 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现场评审日程表(参见附录 E 表 1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现场考 核试验项目计划
19、表(参见附录 E 表 13)、被评审机构申请相关资料、申请资质认定的检验 DB42/T 1493 2018 6 检测能力、仪器设备(标准物质)配置表等按照分工发至评审组成员,以便提前做好技术能力 评审工作。 5.3 现场评审工作实施 评审组应在资质认定现场评审任务委派通知书(参见附录 B)下发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实施现 场评审。在评审组现 场评审工作开始前,应准备好以下资源。 评审组: a) 评审工作文件,主要包括: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申请书(参见附录 A)及附件、资质 认定现场评审任务委派通知书(参见附录 B)、现场评审所需工作记录表格等; b) 考核试卷、试题(适用时); c) 现场评审
20、考核盲样(适用时)等。 被评审机构: a) 相对独立的评审工作场所,配备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 b) 评审联络人员; c) 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必要时); d) 工作餐、住宿预定安排(不含住宿费用)。 5.3.1 预备会议 评审组长应在现场评审前主持召开全体评审组成员预备 会。预备会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说明评审目的、范围和依据; b) 介绍文件审查情况; c) 明确评审组成员职责 , 确定 或 调整 (必要时) 评审组成员分工 ; d) 明确每个评审员现场评审时需完成的任务以及填写的表格; e) 明确现场评审要求,统一评审标准和有关判定原则; f) 听取评审组成员有关工作建议,
21、解答评审组成员提出的疑问; g) 确定评审日程表、现场试验项目及有关要求; h) 必要时要求被评审机构提供与评审相关的补充材料; i) 声明评审工作的公正、客观、保密要求; j) 评审组长对新获证评审员和技术专家进行必要的培训和评审经验交流(必要时)。 5.3.2 首次会议 评审组长主持首次会议,参加首次会议的人员包括评审组全体成员,被评审机构管理层、技术负责 人、质量负责人、授权签字人、业务部门负责人等。首次会议应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a) 评审组长 介绍评审组成员,宣布评审组成员分工; b) 评审组长宣读资质认定现场评审任务委派通知书(参见附录 B), 明确 评审的 目的、依据、 范围
22、和涉及的部门、人员; c) 被评审机构负责人介绍机构概况,介绍评审准备工作情况和最近一次自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 况; d) 评审组长 确认评审日程 安排 ,明确提交现场试验结果报告的时间; e) 介绍评审方法 、 程序 和 要求,强调评审判定原 则; f) 强调公正客观原则, 说明评审的局限性、时限性,评审采用抽样方式,可能存在的风险性。但 评审组应可能保证抽样具备代表性,使评审结论公正和科学; g) 澄清有关问题,明确限制条件(如洁净区、危险区、限制交谈人员等); DB42/T 1493 2018 7 h) 向被评审机构做出保密承诺; i) 评审组长强调评审组成员应遵守评审机构相关规定,不得
23、收取任何费用,申请机构也不应支付 评审员任何费用; j) 被评审机构应为评审组配备的陪同人员,确定评审组的工作场所及所需资源。 5.3.3 现场检查 首次会议结束后,评审组对被评审机构的关键场所及工作场地进行现场检查。评审组有针对性地检 查其环境 条件、仪器设备、设施是否符合检验检测的要求,必要时进行有关问题提问,做好记录。对于 多场所被评审机构,评审组必须全面进行现场考察。 5.3.4 现场评审 现场评审包括但不限于通过查阅记录、现场试验、现场提问、现场座谈、授权签字人考核等方式收 集客观证据,对被评审机构进行能力确认。现场评审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a) 评审组通过对被评审机构质量记录和技
24、术记录查证,评价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检验检测活 动的正确性; b) 质量记录是否充分、完整,能否反映管理体系运行状况的有效性; c) 技术记录是否清晰、准确、规范,是否具有可追溯性; d) 证书或报告 格式、内容是否合理,并包含足够的信息,电子记录是否保存完整和可追溯; e) 评审组通过现场试验,考核检验检测人员操作能力以及环境、设备等保证能力,考核检验人员、 现场试验人员应具有代表性; f) 现场试验人员考核和现场试验项目抽取应具有代表性。现场试验项目抽取比例原则为:,如是 复查的,要求涵盖所有大类,现场试验参数占总数 15%以上;如是新申请(迁址)的,要求涵 盖所有大类,现场试验参数占总
25、数 30%以上;扩项的比例视情况而定; g) 评审组通过对检验检测人员现场提问,评价其是否被进行资格确认和授权,是否具备相应的能 力; h) 现场提问包 括但不限于被评审机构管理层、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授权签字人、各管理岗 位人员以及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的人员; i) 现场提问可与现场检查、操作考核、查阅记录等活动相结合进行; j) 评审组可通过现场座谈考核被评审机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对体系文件的理解和实际工作中 运用情况,了解其专业知识和职责认知; k) 评审组可通过现场座谈与参会人员进行沟通交流,澄清现场观察中的一些问题; l) 现场座谈包括但不限于管理人员、内审员、监督员、主要抽样和检验
26、人员; m) 评审组长主持授权签字人的考核,评审组成员参加,考核的内容包括授权签字人应具备的条件 和申 请授权领域范围的技术经历等,亦可根据现场观察发现的问题进行有针对性考核,并对其 做出评价,确定申请人的授权签字领域或范围。 5.3.5 现场评审记录编写 评审组长负责汇总和撰写评审组意见,完成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报告(参见附录 E)。 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a) 现场评审依据、评审组人员、评审时间、评审范围、评审的基本过程; b) 被评审机构管理体系运行有效性和公正性、诚信性评价; c) 人员素质、仪器设备、环境条件等检验检测条件和检验检测报告正确可靠性评价; d) 建议批准通过资质认
27、定的检验检测项目和授权签字人及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DB42/T 1493 2018 8 e) 不 符合项及需要整改问题; f) 新增地点、新增能力、新增授权签字人、其他变更或其他需要说明(适用时)情况; 评审结论可分为“符合”“基本符合”“基本符合(需现场复核)”和“不符合”。 5.3.6 评审组内部会议 现场评审期间,应召开评审组内部会议,以便互通交流评审意见,主要内容包括不仅限于: a) 交流评审情况,讨论评审发现的问题,确定是否构成不符合项; b) 针对评审工作进度,必要时调整评审员的工作任务; c) 对评审情况进行汇总,确定评审通过的检验检测能力,提出不符合项和整改要求,初步形成评
28、审结论。 5.3.7 沟通交流 评审组意见形成后,评审组与被评 审机构代表进行沟通: a) 向被评审机构代表通报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情况和评审结论,征询对方意见; b) 听取被评审机构的意见; c) 必要时解答被评审机构代表关心的问题,消除双方观点差异; d) 针对多场所被评审机构,评审组应与各被评审机构交换意见,分别沟通评审中发现的问题。 5.3.8 末次会议 评审组长主持末次会议,评审组全体成员参加,被评审机构参加人员同首次会议,末次会议内容包 括但不限于: a) 通报评审情况; b) 指出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c) 宣读评审结论; d) 对“基本符合项”、“不符合项”提出整改要求;
29、e) 再次 强调公正客观原则, 说明评审的局限性 、时限性,评审采用抽样方式,可能存在的风险性; 但评审组已 尽量 保证抽样具备代表性,使评审结论公正和科学; f) 被评审机构负责人就评审结论发表意见; g) 观察员针对现场评审工作情况进行评价,完成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现场评审观察记录(参 见表 C),必要时可书面向评审机构说明; h) 评审组成员、被评审机构负责人和观察员在相关工作表中签字并签署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评审报告(参见附录 E); i) 评审组长宣布评审工作结束。 5.4 整改的跟踪验证 5.4.1 现场评审结束后,检验检测机构应在规定时间内对评审组提出的不符合内容进行整改。整改
30、完 成后形成书 面材料报评审组签字确认。评审组长在收到整改材料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跟踪验证,向 评审机构上报评审相关材料。 5.4.2 对评审结论为“基本符合”的检验检测机构,应采取对整改报告和相应见证材料评审的方式进 行验证: a) 检验检测机构提交整改报告和相应见证材料; b) 评审组长根据见证材料确认整改是否有效,是否符合要求; DB42/T 1493 2018 9 c) 整改符合要求的,由评审组长完成“整改完成记录、评审组长确认意见表”(参见附录 E 表 9)。 5.4.3 对评审结论为“基本符合(需现场复核)”的检验检测机构,应采取现场检查的方式进行跟踪 验证 : a) 检验检测机
31、构提交整改报告和相应见证材料 ; b) 评审组长组织相关评审人员,对需要整改的不符合内容进行现场检查,确认整改是否有效; c) 整改有效、符合要求的,由评审员在现场复核后编制现场复核报告,评审组长完成“整改完成 记录、评审组长确认意见表”(参见附录 E 表 9); d) 评审检验检测机构整改不符合要求的,评审组不予推荐相关的检验检测技术能力。 5.5 评审材料汇总上报 评审组长应在资质认定现场评审任务委派通知书(参见附录 B)下发之日起 60个工作日完成现 场评审(含整改),并将相关评审资料提交至评审组织机构,包含但不限于: a) 法人证明材料; b)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通知 表(参见检
32、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审核表附录 F 表 1) 或资质认定现场评审任务委派通知书(参见附录 B); c)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现场评审日程表(参见附录 E 表 11); d) 首次、末次及座谈会签到表; e) 现场试验项目汇总表(参见附录 E 表 7); f)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报告(参见附录 E); g) 整改报告; h) 证书附表; i) 检验检测机构对资质认定评审组的工作评价反馈表(参见附录 D); j)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现场评审观察记录 (参见附录 C)(必要时)。 5.6 评审机构评审材料 评审管理员收到评审报告后,于 3个工作日内对评审材料 完整性、合理性进行评审(必要时督促
33、评 审组长补正),并报送评审机构负责人审核、批准。 5.7 材料移交 评审机构在完成评审报告的审核和批准后,由评审管理员及时报送审批部门。 6 终止评审 如下情形,评审组长应与评审机构及时沟通,经同意后可终止评审: a) 检验检测机构无合法的法律地位; b) 检验检测机构人员严重不足; c) 检验检测机构场所与检验检测要求严重不满足; d) 检验检测机构缺乏必备的仪器、设备、标准物质; e) 检验检测机构管理体系严重失控; f) 检验检测机构存在严重违法违规问题; g) 检验检测机构不配合评审,致使评审无法进行; h) 检验检测机构申 请资质认定与真实情况不符合的。 DB42/T 1493 2
34、018 10 A A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申请书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申请书 机构名称(印章): 主管部门(印章): 申 请 日 期 :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编制 DB42/T 1493 2018 11 填 表 须 知 1.本申请书须用墨笔填写或计算机打印,字迹应清楚。 2.本申请书填写页数不够时可附页,但须连同正页编为第 页,共 页。 3.本申请书“主管部门”是指检验检测机构的行业主管部门或上级法人单位(无行业主管部门 的独立法人单位可不填此项)。 4.本申请 书所选项在“”内划“”。 5.本申请书的每一项须由检验检测机构如实填写,须经检验检测机构法定代表
35、人或被授权人(适 用时)签名有效。 6.本申请书适用于首次、扩项、地址变更、复查和其他申请。 DB42/T 1493 2018 12 1.概况 1.1 检验检测机构名称: 地址: 邮编: 传真: E-mail: 负责人: 职务: 固定电话:手机: 联络人: 职务: 固定电话:手机: 社会信用代码: 1.2 所属法人单位名称(若检验检测机构是法人单位的不填此项): 地址: 负责人: 职务: 电话: 社会信用代码: 1.3 主管部门名称(若无主管部门的不填此项): 地址: 负责人: 职务: 电话: 1.4 检验检测机构设施特点: 固定临时可移动多场所 1.5 法人类别 1.5.1独立法人检验检测机
36、构 社团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其他 1.5.2检验检测机构所属法人(非独立法人检验检测机构填此项) 社团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其他 2.申请类型 2.1资质认定 首次扩项地址变更复查其他 2.2 已获资质认定情况: 资质认定 证书编号:证书有效期至: 3.申请资质认定的专业类别 4.检验检测机构资源 4.1检验检测机构总人数:名。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名,占;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名,占;初级专业技术职称名,占;其他名,占 %。 4.2检验检测机构设备设施资产情况: DB42/T 1493 2018 13 固定资产原值:万元。 仪器设备总数:台(套)。 产权状况:自有 %;租用 %;合资 %。 4.3检验检
37、测机构总面积 。 检验检测场地面积: ;温恒面积: m2;户外检验检测场地面积: m2。 场地产权状况:自有 %;租用 %;其他 %。 4.4多场所名称地点(适用时): 4.5本次新申请的地点(适用时): 5.附表 附表 1:检验检测能力申请表 附表 2:授权签字人汇总表 附表 2-1:授权签字人基本信息表 附表 3:组织机构图 附表 4:检验检测人员表 附表 5:仪器设备(标准物质)配置表 6.随申请书提交的附件 6.1典型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每个类别 1份) 6.2质量手册( 1套)(适用于首次评审) 6.3程序文件( 1套)(适用于首次评审) 6.4其他证明文件: 6.4.1法人地位证明
38、文件(适用 于首次、复查) 6.4.1.1独立法人检验检测机构需提供法人登记 /注册证书 6.4.1.2非独立法人检验检测机构需提供下列材料: 6.4.1.2.1检验检测机构设立批文 6.4.1.2.2所属法人单位法律地位证明文件 6.4.1.2.3法人授权文件 6.4.1.2.4最高管理者的任命文件 6.4.2固定场所产权 /使用权证明文件 6.4.3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首次申请除外) 6.4.4从事特殊领域检验检测人员资质证明(适用时) 7.希望评审时间: 年 月 日 DB42/T 1493 2018 14 8.检验检测机构自我承诺 8.1本检验检测机构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
39、和国认证认可条例、检 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8.2本检验检测机构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及特定领域评审要 求。 8.3本检验检测机构承诺所提交的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均为真实信息。 检验检测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名:日期: 检验检测机构被授权人签名(适用时):日 期: DB42/T 1493 2018 15 附表 1 检验检测能力申请表 检验检测机构地址: 第 页,共 页 序号 类别 (产品 /项目/参数 ) 产品 /项目 /参数 依据的标准(方法)名称 及编号(含年号) 限制范围 说明 序号 名 称 一 家用电器 1 电冰箱 1.1 #
40、1.2 # 2 电视机 2.1 # 2.2 # 注: “检验检测能力”应依据国家、行业、地方、国际、区域标准。依据其他标准或方法的,应在“说明”中注明; 以产品标准申请检验检测能力的,对于不具备检验检测能力的参数,应在“限制范围”中注明;只能检验检测“产 品标准”的非主要参数的,不得以产品标准申请; 多场所的检验检测机构,应按照不同场所分别填写本表; 本表对“家用电器”等的填写仅为“示例”。检验检测机构可不受本“示例”限制,依据自身行业特点填写。示 例:“家用电器”,以汉字数字(一、二、三 )为序,设立通栏填写检验检测大类;以阿拉伯数字( 1、 2、 3 )为序, 填写类别 (产品 /参数 /
41、项目 ) ;以次级阿拉伯数字( 1.1、 1.2、 1.3 )为序,填写产品 /参数 /项目的名称; 对于具备食品检验能力的综合性检验检测机构,本表食品能力和非食品能力分开填写; 可使用 xls 文件格式制作。 DB42/T 1493 2018 16 附表 2 授权签字人汇总表 检验检测机构地址: 第 页,共 页 注: 多场所的检验检测机构,应按照不同场所分别填写本表; 对于具备食品检验能力的综合性检验检测机构,本表食品授权签字人和非食品授权签字人分开填写。 序号 姓名 职务 /职称 申请授权签字领域 备注 正体 签名 DB42/T 1493 2018 17 附表 2-1 授权签字人基本信息表
42、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职 务: 职 称: 文化程度: 部门: 电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申请签字的领域: 何年毕业于何院校、何专业、受过何种培训: 从事检验检测工作的经历: 授权签字人签名: 相关说明(若授权领域有变更应予以说明): 注:每位授权签字人填写一张表格。 DB42/T 1493 2018 18 附表 3 组 织 机 构 图 注:独立法人的应表明本检验检测机构内部和外部关系; 非 独立法人的应表明本检验检 测机构在所在法人单位的位置,以及检验检测机构的内部和外部关系; 直接关系(例如:行政隶属)用实线连接,间接关系(例如:业务指导)用虚线连接。 DB42/T 1493
43、 2018 19 附表 4 检验检测人员表 检验检测机构地址: 第 页,共 页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文化程度 职务(岗位) 职称 所学专业 从事本技术领域年限 现在部门岗位 注:与检验检测工作无关的人员无需填写(如财务、后勤人员)。 DB42/T 1493 2018 20 附表 5 仪器设备(标准物质)配置表 检验检测机构地址: 第 页,共 页 序号 类 别 (产品 /项目 /参数 ) 产品 /项目 /参数 依据的标准(方法) 名称及编号(含年 号) 仪器设备(标准物质) 溯源方式 有效日期 确认结果 序号 名称 名称 型号 /规格 /等级 测量范围 注:申请时,该表的前 4 项与申请书附表 1 对应,为了简化此表的填写,参数相同的不重复填写,序号可以不连续; 溯源方式填写:检定、校准、内部校准等; 多场所的检验检测机构,按不同场所分别填写; 确认意见分为“符合”和“不符合”两种,检验检测机构应对仪器设备检定校准的数据和结果进行分析,判断是否符合检验检测标准、技术规范、程序的要求。 DB42/T 1493 2018 21 附表 6: 检验检测机构法人性质变更审批表 检验检测机构名称 (印章) 年 月 日 法人性质变更 (适用于法人单位) 原法人性质 变更后法人性质 备注 所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