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DB42 湖北省地方标准 DB42/T 1522 2019 曳引驱动电梯去功能化评估规则 Regulation for traction drive lift disablement evaluation 2019-12-02 发布 2020-03-02 实施 湖北省 市场 监督 管理 局 发布 ICS 91.140.01 Q 78 DB42/T 1522 2019 I 目 次 前言 . III 1 范围 . 1 2 术语和定义 . 1 3 一般要求 . 1 4 评估项目及要求 . 2 5 评估结论判定 . 4 6 评估报告 . 5 附 录 A(资料性附录) 曳引驱动 电梯去功能化评估报告
2、样式 . 6 DB42/T 1522 2019 III 前 言 本标准 按照 GB/T 1.1-2009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 武汉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 提出。 本标准由湖北省特种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 标准 起草单位: 武汉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通力电梯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康力电梯有限公 司湖北分公司 。 本 标准 主要起草人: 陈峥、 董浩明、杨帆、檀昊、雷纯、邹琳、邹晖华、程广涵、望斌、刘声华、 刘宏伟、汤锐、江凡、严翔宇、陈维壁 。 本标准实施应用中的 疑问,可咨询湖北省特种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联系电话 :027-86780670, 邮箱: 。 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反
3、馈至武汉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 , 联系 电话: 027-85776398,邮箱: 。 DB42/T 1522 2019 1 曳引驱动电梯去功能化 评 估 规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 报废 曳引驱动 电梯 去功能化 的 一般 要求 、 评估项目及 要求、 评估结论判定 、 评估 报告 的要求 。 本标准适用于 湖北省行政区域内 曳引驱动电梯(杂物电梯除外)的去功能化评估。 2 术语和 定义 下列 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去功能化 disablement 通过采取拆解、切割等措施,使其失去原有的结构和功能。 3 一般要求 3.1 去功能化评估 一般 由使用 单位或产权 单位提出 , 委
4、托 评估机构进行 。 3.2 去功能化评估 前委托 单位应 提供 以下 技术资料 : a) 整机出厂合格证; b) 最近一次电梯检验报告或使用登记证。 3.3 委托单位应安排 人员配合去功能化评估 工作,并 落实 相关 安全保护措施 。 3.4 评估 现场 安全作业要求 3.4.1 评估人员在 现场评估 时 应 遵守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规定和 以下安全 作业 要求: a) 应穿戴绝缘鞋、安全帽等劳动防护用品; c) 进入评估现场,应先确认评估作业的环境和条件 能否保证安全 ; d) 开始评估 前 应切断 电梯 主电源 , 当 有部件 需要 通电检查 时,应确认 用电安全 后 方可 送电 ; e)
5、 评估工具 和器具 应妥善保管,避免 造成 设备损坏及 人身伤害 。 3.4.2 对于不具备现场 安全要求 的电梯 ,评估人员可中止现场评估,等待现场条件符合要求后再进 行评估。 3.5 评估机构及人员 3.5.1 评估机构可以为 电梯制造单位、 电梯 检验 检测 机构 、 地市级及以上 特种设备 行业协会 。 3.5.2 评估机构应组织评估小组开展 去功能化评估 工作。 评 估小 组 应 至少由 3 名 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组成,其中应 有电梯检验师 1 名, 工程类 高级 及以上职称 人员 1 名 。 DB42/T 1522 2019 2 3.6 本标准是以保证不影响安全性能并兼顾重复利用为
6、指导原则。 3.7 去 功能化过程应遵循环保原则,对于可能存在环境污染的操作环节和部件废物,应进行必要的 防污染处理。 4 评估项目及 要求 4.1 驱动主机 4.1.1 电动机去功能化处理应满足如下要求: a) 消除铭牌; b) 拆分外壳、定子和转子线圈,破坏定子和转子的完整结构; c) 永磁同步电机拆除磁钢。 4.1.2 减速箱去功能化处理应满足如下要求: a) 减速箱体钻孔使其不密封; b) 拆分齿轮副和轴承。 4.1.3 制动器去功能化处理应满足如下要求: a) 拆分电磁线圈、铁芯; b) 拆分制动衬块。 4.1.4 曳引轮 破坏 曳引轮绳槽使其有缺口,缺口宽度 不得小于 5 mm并且
7、 深度均不 得低 于 5 mm,缺口切割如图 1 所示。 图 1 曳引轮绳槽切割示意图 4.2 悬挂装置 4.2.1 曳引钢丝绳 按钢丝绳有效长度分段切割,分段长度 应 不大于 5 m。 4.2.2 扁平复合曳引钢带 按 钢带 有效长度分段切割,分段长度 应 不大于 5 m。 4.2.3 滑轮(导向轮、反绳轮) 切割滑轮工作面,使其有缺口,缺口切割如图 1所示。 DB42/T 1522 2019 3 4.3 轿厢 拆分轿架的上梁、立柱、底梁等主要构件,拆分轿壁、轿顶和轿底。 4.4 对重(平衡重) 拆分对重架,并与对重块分离。 4.5 层门和轿门 4.5.1 门扇 门扇中心位置钻孔 或破坏 ,
8、孔的直径大于 10 mm或者塑性变形面积大于 100 mm。 4.5.2 层门门套 拆除层门门套,与土建结构分离。 4.5.3 导向装置 和门悬挂机构 拆分导向装置和门悬挂机构 。 4.5.4 门机 参照 5.1.1电动机。 4.6 导轨和导靴 4.6.1 导轨( T 型、空心导轨) 对导轨的工作面进行破坏,其破坏面长度不小于 50 mm,深度不小于 2 mm,如图 2所示。同一根 轨道上,每个破坏面的间隔不大于 3 m。 图 2 导轨的工作面破坏示意图 4.7 安全保护装置 4.7.1 门锁装置 拆除门锁,拆卸接线端子、电气触点。 4.7.2 门入口保护装置 拆分触板、光幕和电气元件。 DB
9、42/T 1522 2019 4 4.7.3 限速器去功能化处理应满足如下要求: a) 破坏限速器铅封; b) 拆除限速器电气开关; c) 切割限速器钢丝绳,按其有效长度分段切割,分段长度不应大于 5 m; d) 切割限速器轮、张紧轮绳槽使其有缺口,缺口切割如图 1 所示。 4.7.4 安全钳 拆除安全钳及提拉装置。 4.7.5 超载装置 拆除超载装置,破坏传感器。 4.7.6 夹绳器 拆除夹绳器。 4.7.7 缓冲器去功能化处理应满足如下要求: a) 蓄能型缓冲器,破坏其弹性部件; b) 耗能型,油缸柱体工作区钻孔。 4.8 电气控制装置 4.8.1 控制柜 、 电气箱 拆除控制柜内接触器、
10、变频器、变压器、主电路板等主要电气部件。 4.8.2 接触器(继电器) 剪断 接触器(继电器)所有接线端子。 4.8.3 变频装置 拆除变频 装置 主电路板,电路板钻孔。 4.8.4 变压 器 砸断变频器绕组 。 4.8.5 主电路板 折断主电路板,折断范围不得低于 1/3。 4.9 编码器 拆除接线端子,破坏传感装置。 5 评估结论判定 5.1 评估项目分为重要项目和一般项目,项目编号 前 带有 “ ” 的为重要项目 ,其它为一般项目, 参 见附录 A。 DB42/T 1522 2019 5 5.2 单项评估项目符合本标准第 5 款技术要求的,评估结果为“符合” ,否则,评估结果为“不符 合
11、”。设备本身不适用的项目,单项评估结果为“无此项”。 5.3 重要评估项目全部符合且一般评估项目不符合数不超过 3 项(含 3 项)的,整体 评估结论 判定 为“符合去功能化要求”,否则整体 评估结论 判定为“不符合去功能化要求”。 6 评估报告 6.1 现场评估工作完成后 ,评 估小组 应 在 10 个工作日内出具 曳引驱动 电梯去功能化评估报告 (以下简称“评估报告”) 。评估报告的内容和形式, 参照 附录 A。评估结论应当经评估、审核、 批准人员签字,加盖机构评估专用章或者公章。 DB42/T 1522 2019 6 附 录 A ( 资料 性附录) 曳引 驱动 电梯去功能化评估报告 样式
12、 图 A.1给出了 曳引驱动 电梯去功能化评估报告的封面样式 ; 图 A.2给出了 曳引驱动 电梯去 功能化评估报告的表格样式。 报告编号: 曳引驱动 电梯去功能化评估报告 注册代码: 设备名称: 使用单位: 评估机构: 评估日期: (编制单位) 图 A.1 曳引驱动 电梯去功能化评估报告封面 图 DB42/T 1522 2019 7 曳引 驱动 电梯去功能化评估报告 报告书编号: 第 页 共 页 使 用 单 位 设备注册代码 管 理 部 门 产 权 单 位 用户设备编号 维 保 单 位 使 用 地 点 联 系 地 址 邮 政 编 码 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制 造 单 位 规 格 型 号
13、 首次投用时间 制造日期 产品出厂编号 额定载重量 Kg 额 定 速 度 m/s 层 站 数 层 站 控 制 方 式 改 造 (大修)情 况 施工单位 改造(大修) 时间 改造(大修) 部位 评 估 依 据 评估结论 批准: 日 期 年 月 日 审核: 日 期 年 月 日 评估 人员 : 日 期 年 月 日 图 A.2 曳引驱动 电梯去功能化评 估报告的表格 图 DB42/T 1522 2019 8 评估 项目及类别 评估结果 备注 1 驱动主机 1.1 电动机 1.2 减速箱 1.3 制动器 1.4 曳引轮 2 悬挂装置 2.1 曳引钢丝绳 2.2 扁平复合曳引钢带 2.3 滑轮(导向轮、反绳轮) 3 轿厢 3.1 轿架 3.2 轿壁、轿顶和轿底 4 对重(平衡重) 4 对重(平衡重)架 5 层门和轿门 5.1 门扇 5.2 层门门套 5.3 导向装置和门悬挂机构 5.4 门机 6 导轨和导靴 6.1T 型导 轨 6.2 空心导轨 7 安全保护装置 7.1 门锁装置 7.2 门入口保护装置 7.3 限速器 7.4 安全钳 7.5 超载装置 7.6 夹绳器 7.7 缓冲器 8 电气控制装置 8.1 控制柜、电气箱 8.2 接触器(继电器) 8.3 变频装置 8.4 变压器 8.5 主电路板 9 编码器 9 编码器 图 A.2 曳引驱动 电梯去功能化评估报告的表格 图 (续)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