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03 R 04 备案号: DB42 湖北省 地方标准 DB42/T 1442 2018 酒类产品公路运输服务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alcohol product transportation service by road (报批稿) 2018 - 09-11 发布 2018 - 12-10 实施 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42/T 1442 2018 I 目 次 前言 . I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基本要求 . 2 4.1 人员要求 . 2 4.2 运输车辆要求 . 2 4.3 运输防护工具要求 . 2
2、 4.4 安全要求 . 2 5 运输服务要求 . 3 5.1 接受货物 . 3 5.2 车辆准备 . 3 5.3 承运车辆装货要求 . 3 5.4 途中运输要求 . 4 5.5 卸货要求 . 5 DB42/T 1442 2018 II DB42/T 1442 2018 III 前 言 本 标准按照 GB/T 1.1 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 黄石市信息与标准化所 提出。 本标准由 湖北省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 黄石市信息与标准化所、 湖北天海益达物流有限公司、湖北省现代物流发展促进 会、湖北理工学院、 湖北劲牌保健酒业有限公司 。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程忠、
3、 章学军、陈峰、冷雪霜、尹涛、董敏。 DB42/T 1442 2018 1 酒类产品公路运输服务 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 酒类产品 公路运输服务 的人员要求、运输 车辆 要求 、 运输 防护工具 要求 、安全 要求 等 基本 要求 和 签订合同及制定运输方案、 接受货物 、 车辆准备 、 承运车辆装货要求 、 途中运输要求 、 卸货 要求 等 运输 服务要求 。 本标准适用于酒类产品 公路运输服务规范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
4、B 1589 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 GB 4387-2008 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 GB 7258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T 10346-2006 白酒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 贮存 GB 11567.1 汽车和挂车侧面防护要求 GB/T 15234 塑料平托盘 GB/T 18354-2006 物流术语 GB 18565 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 GB/T 31148 联运通用平托盘 木质平托盘 BB/T 0037 双面涂覆聚氯乙烯阻燃防水布和篷布 JT 618-2004 汽车运输、装卸 危险货物 作业规程 SB/T 10710-20
5、12 酒类产品流通术语 SB/T 10712-2012 葡萄酒运输、贮存技术规范 SB/T 10713-2012 白酒原酒 及基酒流通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GB/T 18354-2006、 SB/T 10710-2012 中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 本文件。 为了方便,下 面重复列出了 GB/T 18354-2006、 SB/T 10710中的一些术语。 3.1 酒类产品 alcohol product 酒精度(乙醇含量)大于或等于 0.5%(体积分数)的含酒精饮料 ,包括发酵酒、蒸馏酒、配制酒、 食用酒精以及其它含有酒精成分的饮料。 注: 包括无醇啤酒。 SB/T 10710-20
6、12 ,定义 2.1.1 DB42/T 1442 2018 2 3.2 标准托盘 standard pallet 规格为 1200 mm 1000 mm的托盘。 3.3 运输 transportation 用专用设备将酒类产品从一个地点向另一地点运送。其中包括集货、分配、搬运、中转、装入、卸 下、分散等一系列操作。 SB/T 10710-2012 ,定义 2.2.3 3.4 托运方 consigner 货物托付承运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运送到指定地点,向承运方支付相应报酬的一方当事人(单 位)。 3.5 承运方 carrier 本人(单位)或委托他人(单位)以本人(单位)的名义与托运方订立货物运
7、输合同的当事人(单 位)。 4 基本要求 4.1 人员要求 4.1.1 从事运输作业的人员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 B2 以上驾驶证、道路运输 从业资格证。 4.1.2 从事装卸作业的人员应 持有相应机构颁发的资格证书 。 4.2 运输车辆要求 4.2.1 运输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载质量应当符合 GB 1589 的规定。 4.2.2 运输车辆侧面防护应符合 GB 11567.1 的规定。 4.2.3 运输车辆综合性能应符合 GB 18565 的规定。 4.2.4 运输车辆安全性能应符合 GB 7258 的规定。 4.2.5 运输 非预包装酒类产品 ( 例如: 白酒原酒及基酒 等 ) 的不锈钢
8、罐车应符合 SB/T 10713-2012 中 4.5、 4.6 的相关要求 。 4.2.6 运输车辆定期维护,保证车况良好、无故障,车容整洁,行车装备齐全。 4.3 运输防护工具要求 4.3.1 选择合适规格的 捆扎绳 , 捆扎绳 应完好无损 , 强度 应 满足使用要求 。 4.3.2 防水布 应符合 BB/T 0037 的要求 。 4.3.3 塑料托盘应符合 GB/T 15234 的要求、木质托盘应符合 GB/T 31148 的要求 , 宜采用 标准托盘 。 4.3.4 夹 板表面 应 平整, 钉 子不 应 突出。 4.4 安全要求 DB42/T 1442 2018 3 4.4.1 作业人
9、员应 配备及 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4.4.2 作业区域 应 划定装卸作业区域,与装卸作业无关的人员和车辆 不应 进入。 4.4.3 装卸作业现场应安排专人进行管理。 4.4.4 运输车辆应 随车 配置 不少于 2 个与载运介质相适 的灭火器或有效的灭火装置 。 4.4.5 高度白酒的安全作业应符合 JT 618-2004 中 5.3 的要求 。 5 运输服务要求 5.1 接受货物 5.1.1 签订合同及制定运输方案 承运方 、 托运方 签订有效的 钢卷运输 合同,明确承运车辆的选择、托运和承运双方责任和义务、 托 运质量等要求。 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运输方案。 5.1.2 指令记录 承运方
10、接到托运方每批次承运指令计划后,根据托运方要求,详细记录托运方 的 发货品种、 数量 、 总质量 、托运方指定卸货地点、卸货方式等相关 信息 。 5.1.3 开具货运提单 承运方按照托运方指定的托运酒类产品 的 品种、数量、 总质量 、发运流向、货物到达时间 要求等 信 息 配备承运车辆, 并将车辆信息与资料按照托运方要求录入系统,到托运方相关部门 开具货运提单。 5.2 车辆准备 5.2.1 车辆证件检查 承运方现场监装人员对承运车辆进行拍照留存 (含车头、 车尾 、侧面 ) , 对车辆的行驶证、 营运证、 保险单、符合准驾资格的驾驶 行驶 证、驾驶员身份证、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进行检查并复印
11、存档,并对 承运车辆进行拍照留存。 5.2.2 车辆 卫生 检查 承运方现场监装人员对承运车辆 进行 进厂 前卫生检查, 对车辆内的杂物进行清理清扫,同时核验车 厢内部情况,确认车辆底板平整,车厢内无明显异味,要求车厢内干燥整洁、无杂物,确保酒类 产品装 载后不会发生酒类产品外包装污染、 损毁等现象 。 5.2.3 车辆安全防护工具准备 承 运方现场监装人员对车辆所配备的安全防护工具进行检查,运输车辆应 备有防水布、捆绑绳索、 夹板(材质:木质或竹质)。 运输安全防护工具不齐全时需及时备齐,待备齐并检查合格后方可装货。 5.3 承运车辆装货要求 5.3.1 装货前,承运方现场监装人员应将装货须
12、知、托运方各项装货管理规定对运输车辆驾驶员、随 行人员进行详细宣导。 完成宣导后 , 要求车辆驾驶员签字确认已全部知悉各项规定并自愿遵守。 5.3.2 承运方现场监装人员按照托运方出库单上 的规定 ,将承运车辆引导至托运方 指定的 仓库后,将 承运 清 单交予托运方仓库管理人员,同时引导车辆按秩序 准确停靠在 仓库装货平台 区域 等待装货。 DB42/T 1442 2018 4 5.3.3 指导承运车辆驾驶员对照 承运 清 单 ,在承运车辆尾部规定区域内针对不同品种及数量 , 进行数 量及货物完好性清点,同时与驾驶员确认及交接所装酒类产品的品种及数量。 5.3.4 酒类产品 装卸时应轻拿轻放,
13、在装货过程中如出现外包装破损等情况 ,应立即停止装货,要求 仓库管理员立即更换或返工处理,待处理合格后方可装车。 5.3.5 引导驾驶员将承运车辆行驶至车辆停放区内 。 加盖防水布 (棚车除外) 并 按 规定打夹板,防水 布要覆盖至整个车辆,防水布的边沿必须盖住整个 车厢,防水布的固定绳索在相对应的车厢挂钩处拉紧 固定。 5.3.6 在承运车辆完成捆绑后 ,应检查捆绑是否到位、 防水布是否扎紧, 确保捆扎绳牢固,避免货物 运输中产生位移 。 确认符合托运方装货要求后 , 指导封车(封条、封签),对承运车辆进行拍照留底(车 头、车尾、侧面)。 5.3.7 向驾驶员提供 托运方指定 的卸货地点、
14、联系人、联系方式,预约卸货须知、规定 的 到货时间等 信息 ,并告知 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 5.3.8 承运车辆驶离厂区后,将承运车辆信息动态告知托运方指定卸货地点联系人,以便托运方掌握 运输动态。 5.3.9 酒类产品不应 与其它非食品类货物混装运输。 5.4 途中运输要求 5.4.1 车速要求 承运车辆车速保持平稳,在 普通公路 行驶途中时速不应超过 60km/h ,在高速公路上不应超过 80km/h ,并应确认有足够的安全行车距离。如遇雨雪、雾天 等 恶劣天气,最高车速为 20km/h 。 承运车 辆在进厂后,车辆行驶速度应符合 GB 4387-2008中 6.4.1和 6
15、.4.2的要求。 5.4.2 行驶要求 5.4.2.1 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 运输条例 等法规的 规定。 5.4.2.2 承运方 可 通过北斗卫星导航系统或 GPS 全球定位系统、 专业 定位软件等对承运车辆进行全程 跟踪。车辆在行驶途中,无特殊原因 ,不得停车逗留、不得驶离运输路线。 5.4.2.3 路遇红灯或其他情况,需减速刹车时,应提前减速, 防止 因 刹车不及时 引发 事故。 5.4.2.4 运输途中,应避免紧急刹车。路遇紧急状况需刹车时,应采取连续点刹方法安全刹车。 5.4.2.5 遇道路转弯时,采取增大转弯半径、减速的方法,以保证运输安全 。
16、5.4.2.6 运输途中如发生安全 事故 , 驾驶员 需立即向承运方告知,承运方再向托运方告知的同时立即 前往现场进行处理 。 5.4.2.7 如果承运的酒类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出现受损严重、雨淋、浸泡等情况,驾驶员 应 及时拍照并 做好记录,同时告知承运方,由承运方告知托运方并做好产品赔付等措施。 。 5.4.3 预包装酒类产 品 运输 5.4.3.1 葡萄酒的运输应符合 SB/T 10712 2012 中的 4.5 规定,白酒运输应符合 GB/T 10346-2006 中的 4.3 规定。 5.4.3.2 生产厂家对酒类产品运输有特殊规定的,按照生产厂家的有效标准执行 。 5.4.4 非预包装
17、酒类产品 ( 例如: 白酒原酒及基酒)运输 非预包装酒类产品 的运输 应符合 SB/T 10713 2012中 4.6的要求。 DB42/T 1442 2018 5 5.5 卸货要求 5.5.1 承运车辆到达托运方指定卸货地点前 24h 内,驾驶员同卸货地点联系人 联系,确认卸货地点及 时间。 承运车辆在运输途中 如 出现故障,应立即向承运方告知,并告知 修复时间及预计卸货地点时间, 由承 运方再向托运方告知预计卸货地点时间。 5.5.2 承运车辆到达卸货地点后,由卸货地点 负责人与承运车辆驾驶员共同对酒类产品进行卸货前检 查,检查内容为数量、外包装是否完好、货 损、有无淋湿 情况等 。 5.5.3 待所承运酒类产品入库后,由卸货地 点负责人及驾驶员做好酒类产品卸货交接记录,承运单应 字体清晰、记录完整 ,表明此批酒类产品在运输至托运方指定卸货地点过程中的完好程度,如出现货损 情况则在承运 清 单中标明受损品名及数量,分清运输流程中各自责任。 5.5.4 卸货方 将结算联交予承运车辆驾驶员。 5.5.5 承运方将承运 清 单及其他资料进行存 档备查, 确认托运方货物完好或核查货损货差数据后,将 相关资料进行存档备查 。 _